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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精神與特色(淨因法師)▪P3

  ..續本文上一頁迦牟尼佛建議的,比如“布薩”,每月十五,出家人要在一起誦戒,就是頻婆娑羅王建議的;有的戒條是比丘建議的;有的戒條是外道建議的。只要他的建議是對的,釋迦牟尼佛都允許,因爲戒律的目的是要矯正不規範的行爲,並不是說由釋迦牟尼佛先製定好比丘248條戒(南傳佛教是227條戒)然後一條一條地去頒發,根本不是,而是出現情況就製定什麼戒律。當一條戒律定下來時,他並不考慮是否有人會鑽戒律的空子,所以戒律一次次地被延伸、修改,釋迦牟尼佛對待戒律就是這麼樣的靈活。

  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沒有猶豫過對戒律進行修改。比如說,原來很多戒律定得很嚴,後來爲了弘法的需要,爲了使比丘能夠安心修道,釋迦牟尼佛就把它放松了。這有兩條戒律,大家可以琢磨一下。一條是這樣的:比丘不可以和在家信徒或者沙彌同住一個房間。這條戒律的提出也是很有道理的,因爲人在清醒的時候很有威儀,可是在睡覺的時候,張牙舞爪,什麼不好看的樣子都有,被人看到那個時候的樣子,就會使人有失恭敬的心。于是,有的比丘就向釋迦牟尼佛建議,比丘不可以和沒有受比丘戒的人同住一個房間。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僧團裏來了好多沙彌,就是未受比丘戒的出家人,地方不夠住了,有人彙報給釋迦牟尼佛,佛當時就決定修改這條戒律。他說,在這種情況下,沙彌可以跟比丘在同一個房間共住叁天。還有一條戒也很有意思,是針對比丘跟婦女講法的。剛開始的時候,阿難問釋迦牟尼佛:出家人如何對待婦女?佛陀講不要看她們,因爲看了以後會生起愛念。阿難又問:如果非看不可怎麼辦?佛說不許跟她們講話。阿難又問:如果特殊情況下非講話不可怎麼辦?佛說只許講叁句。後來有人說:如果那個婦女有善根,應給她講法。釋迦牟尼佛說:如果那樣,講六句吧。這個時候,又有人來找釋迦牟尼佛說:講完六句,那個婦女正要開悟還沒有開悟,但因爲不能再講了,再講就犯戒了。釋迦牟尼佛又開始修改了,他說,如果你真正以爲對方因爲聽了六句法,正好有領悟了,這個時候趕快再找兩位比丘來坐到旁邊,你繼續講是可以的。大家看,戒律原來是可以有所變通的。從釋迦牟尼佛製定戒律的本身來說,他不是爲製戒而製戒,他是爲了利益衆生而製戒,爲了保證出家人順利地修行而製戒。戒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戒所保護的對象和戒所帶來的利益,釋迦牟尼佛是以這個爲重的,也就是爲了止惡行善,繞益有情。

  也有的戒條原來製定時比較寬松,然後逐步把它從嚴限定,這樣的情況在戒條裏面也特別的多。六群比丘愛鑽戒律的空子,因爲佛教裏面有一個規矩,不製者不爲罪,沒有製定而觸犯的不爲罪,所以,釋迦牟尼佛一製定一條戒,他馬上就去研究,看哪個方面沒有製定到,他就專做那方面的事。六群比丘喜歡看熱鬧,喬薩羅的國王出兵打仗,六群比丘也去看熱鬧,國王就不樂意,說出家人是修行的,來這兒幹什麼。有一次與釋迦牟尼佛見面,就講起這件事來,佛陀馬上就製定戒律了:出家人不許到戰場去,不許到軍營去。這個戒律製定不久,釋迦牟尼佛發現一個比丘在歎氣,就問他爲什麼歎氣,他說:“我有一個叔叔,他在軍營裏病危了,他就只有我這麼一個親人了,想看我最後一面。您剛製定了一個戒條,使我很不方便,不能去兵營看他,我叔叔很傷心,我也很傷心。”釋迦牟尼佛馬上把這條戒律改了,說到有事可以去兵營裏面。六群比丘于是鑽戒律的空子,找借口到了兵營,一住好多天,跟軍人打得火熱,影響特壞。佛陀得知後又修改戒律,說如果有事情在兵營裏住,不得超過叁天。既然有叁天的時間,六群比丘又找了個借口,到賽箭的場子裏去玩,看人家射箭,一個軍人一箭正中他的屁股,還問他打得准不准,弄得特別沒有威儀,特別狼狽。于是釋迦牟尼佛又從嚴製定:有事到軍營,不許超過叁天,不許到打仗和打靶的地方去。這樣,釋迦牟尼佛爲了止惡,一點一點地加嚴這個戒條。

  還有一種戒條是在一個地方實施,在另一個地方可以不實施的,這屬于特殊情況。釋迦牟尼佛不是一統天下,不是一個命令下去,天下都得聽我的教令,沒有這句話。比如說,戒律上規定:授戒需要10個人,出家人半個月洗一次澡,穿鞋要非常簡單。有一次,一位長老到一個偏遠的山區去,發現那裏的情況比較特別,于是就問釋迦牟尼佛說:“那個山區太熱了,人們天天都洗澡,我們可不可以天天洗澡?另外,山區的出家人太少了,很難找得齊10個出家人,5個人可不可以授戒?還有山區的路高低不平,我們可不可以把鞋底做厚一點兒?比如說用皮革?”釋迦牟尼佛琢磨了一下說:“不僅你那個山區,所有的山區,合乎你那些情況的,都可以每天洗一次澡;5個人就可以授戒,但有一個條件是,其中有一位長老必須是多聞多學的,對戒律精通的;所有的人都可以穿比較厚的鞋。其他地區仍然實行原來的戒律。因爲印度太大了,地區不一樣,所以佛陀因時因地調整戒律,而不是把戒律當成一種僵化的教條。

  舍利弗是一個很有智慧的人,當釋迦牟尼佛製定戒律的時候,有時他都覺得糊裏糊塗的,就問佛陀:“您一會兒說這個時候要禁止,一會說在那個時候要禁止;一會兒在這個地區禁止,一會兒在那個地區禁止,那麼戒律到底有沒有統一性呢?”佛陀告訴他:“禁止自有禁止的道理。”所以,釋迦牟尼佛製戒的靈活性是非常大的。佛教中有一個專有名詞叫“隨方毗尼”。佛說:“雖然是我製定的戒律,如果說在其他地方,因爲這條戒律不但不能給你心裏帶來清淨,保證修行,而給你帶來煩惱的話,這樣的戒律可不實施。同時,雖然不是我製定的戒律,但如果在那個地方必須有這樣的規矩來保證僧團在大衆中的威信,那麼你們可以這樣去做。”這就是所謂的“隨方毗尼”。他老人家在這裏進一步說明,即使是我製定的,在某種特性的地區,如果因爲這種戒律束縛了人,給修行帶來不方便,或者帶來了煩惱的話,你可以修改;另一種情況呢,如果當時當地一直遵循著某一種特殊的規矩,雖然這個規矩我沒有製定,但是那個地方已經約定俗成,你們也應該遵守。因爲守不守戒不是問題,關鍵是通過守戒來確保你順利地在內心達到平靜,保證你的修行,自利利他,這是最根本的。

  在特殊的情況下,釋迦牟尼佛還會製定特殊的戒條。比如說,不飲酒這一條戒,釋迦牟尼佛說,如果你生病了,必須用酒去調製藥,這個時候酒就是藥了,所以飲酒便不是罪過。一會兒講五戒的時候,我再詳細講這個問題。再比如說,過午不食戒,就是說中午12點以後不吃飯,但是生病的人不但可以吃,而且可以儲存好的食品,所以過午吃不吃本身也不是什麼罪過,主要看你有沒有這個必要,這也是個特殊的情況。再比如說,釋迦牟尼佛爲了防止他的弟子老是托缽到村裏化緣,規定不是吃飯的時候不許進村莊,必須到外面森林裏去修行,這條戒製定得很嚴。後來,有一個人在森林裏面被蛇咬了,因爲還沒有到吃飯的時候,不敢進村莊。釋迦牟尼佛得知後,就修改戒條了: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向村民求救的話,不在飯期也可以進村莊。你看他老人家多通情達理啊!

  其實,有的戒條放了又收,收了又放,放放收收,調整了七、八次;還有的戒條開始製定了,然後慢慢放了,最後又恢複到原來的要求,所以修修改改根本不是問題,目的是爲了利益衆生,佛陀是以這個爲標准的。這兒我再舉一個例子,是一個關于做飯的戒條,這個戒條共改了8次。剛開始的時候,釋迦牟尼佛說寺廟裏不允許儲存糧食、不允許做飯,出家人也不允許自己做飯。後來他們居住的地區遭受了瘟疫,顆粒無收,因爲信徒供養的糧食都曬在寺廟外面,鬧饑荒的老鼠、烏鴉都成群結隊的來了,出家人慈悲,也不打它們,只能讓它們吃飽了走,這樣出家人糧食就不夠吃了。人們就告訴釋迦牟尼佛,佛說:“可以把糧食儲藏到廟裏來。”原來出家人不可以自己做飯,由在家人做飯,後來饑荒嚴重,他們做好飯以後就帶回家,那比丘又不夠吃了。佛陀知道後講:“出家人可以自己做飯。”但是,饑荒過去後,釋迦牟尼佛又重新規定廟裏面不可以做飯,不可以儲存糧食,比丘也不可以做飯,又恢複到了原來的樣子。

  講到這兒呢,大家知道了,釋迦牟尼佛是因事而製戒,而且只要有必要,他就修改戒條。製戒也好,修改也好,准則就是六個字:止惡、行善、利他或者說利生。我們知道,判斷是否是佛法有一個“叁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有漏皆苦,就是說,不管是誰講的,只要它符合“叁法印”,那它就是佛的法。那麼任何一種行爲,我們判斷它的善與惡、好與壞的一個准則,就是止惡、行善、利他這六個字,而這六個字,我認爲代表的就是戒律的精神。

  我們不妨再回顧一下釋迦牟尼佛製定戒律前後的整個過程,這六個字可以說是貫穿始終的一條准則。沒有製定任何戒律的時候,佛講法無非就是教人止惡行善,有了止惡行善,自然而然就能利生,一開始的“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首偈子,以及《略說教誡經》裏講的法,都體現了止惡、行善、利生這種精神。製定戒律的時候、修改戒律的時候,釋迦牟尼佛更是以止惡、行善、利生的精神爲准則,無論是小乘戒、聲聞戒,還是菩薩戒,我個人認爲,同樣都是以這叁個精神爲標准的。有時候,我們僵化地去守一條戒,會讓自己很煩惱,讓別人也很煩惱,最後恐怕你就不是在真正守戒了,甚至在起壞的作用。比如說,一個婦女掉到了河裏,你救不救她?因爲出家人不能接觸婦女,你要是救她的話,你就犯戒;你要是不救,她淹死了,你又怎麼辦呢?應該救,對不對?因爲你是行善的。所以,你完全可以用止惡、行善、利生這叁種精神去判斷。總之,所有的惡行應當製止,所有的善行應當去做。如果惡行當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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