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沒有任何來往的行人及車輛,而且道路寬敞,那麼車子就能順暢地通行。
但是在平順之中,駕駛人便容易松懈下來。心情稍微松懈時,就疏于注意路面的坑洞,一不小心,便可能因方向盤失控而沖進坑洞裏,造成車毀人傷的危險;或者不自覺地越開越快,甚至超速行駛,這個時候如果叉路上突然出現人、車,就可能來不及煞車而發生車禍等不幸事故,不但傷害別人,而且也害了自己。
修行也是一樣,未必環境順利就有利于修行。因爲,過于順利的環境,容易使人松懈心志,一日一遭受人事是非等委屈,就無法穩定心志而容易迷亂,也就是所謂的「英雄氣短」。
學佛修行,一定要發大願、立定心,才能夠好好地行菩薩道。
開車如此、修行如此,做任何事,何嘗不需要發大願、立定心,克服一切困難
對「鏡」說「境」
鏡子能夠照徹萬物,物來則影現,
物去而影不留于鏡中,絲毫不受外境所影響。
鏡子能夠照徹萬物,即使多麼巨大的境物都能照現,但是卻不會被壓碎,只要能遠離外境,則多麼肮髒汙穢的東西映到鏡子上,鏡面還是一樣清淨;最怕的是把鏡子混入垃圾堆中,這樣就會染上汙穢了。
修行就像無著于鏡子一樣,雖然能照見周圍的汙穢環境,但是卻不會被汙染。
一面鏡子不論體積多小,都能把高山巨峰的影像納入鏡中;人的雙眼雖然如此微小,也能將外界的景物看得一清二楚。爲什麼心卻不能「量周沙界,心包太虛」
心鏡如果常常擦拭,不讓灰塵沾染,則照山山現、照水水現,明朗清楚。
佛陀將最究竟、圓滿的智慧,比喻成「大圓鏡智」,就是因爲圓滿的鏡面映照外界的景物,能夠物來則影現,物去而影不留于鏡中。不管是映照何種事物,皆能保持鏡面的清淨。
我怎麼辦
爲善抱持平常心,才能安然自在;
犯錯生出忏悔心,才能清淨無煩惱。
做點微末的善事就希望讓大家知道,如果不受表揚就會氣憤不平、産生煩惱,怎麼辦
何不完全舍離善惡之念,以平常心去爲善,做任何事情都應該認爲:這是人生應盡的義務,是我們的本分事,何需人家知道
更何需受表揚呢
做錯事卻怕人知道,怎麼辦
人都是凡夫,既是凡夫,孰能無過
人自懵懂無知而至體認世事,難道從未犯錯嗎
可能錯而不自覺,也可能明知故犯。不論是有心或無心之過都必須忏悔,才能清淨、去除煩惱,何必覆藏罪惡
心靈的告白
每個人心中都有隱秘,它就像烏雲遮月一樣,
遮蔽我們清淨的自性。
每個人心中都有隱秘,它就像烏雲遮月一樣,會遮蔽我們清淨的自性,「忏悔」就是要撥開這片烏雲陰影,也可以稱爲「心靈的告白」。
心靈上有什麼煩惱、錯誤或罪惡感,將其發露出來,就是「告白」,也可說是精神汙染的大掃除。因爲人人都有良知,做錯事都會耿耿于懷而生煩惱。 掃除精神汙染
忏悔就是要洗清心中的汙染,掃除精神上的壓迫感,所以忏悔有叁種好處:
第一:自覺錯誤。人犯錯時,要能自覺錯誤,才能得救;錯而不覺,就永遠無法得救。有忏悔心的人,才能自覺錯誤,所以我們必須時時刻刻自我反省,這是一個人每日的例行事項——忏悔反省,自覺錯誤。
第二:誓願改正。自知反省過失、發現錯誤仍然不夠,還要更進一步誓願改過。有的人犯錯時便會向人求饒說:「下次我不敢了,請原諒我……。」等到事情一過去,就忘得一乾二淨,仍舊繼續犯錯。如此,即使自覺、反省也沒有用,自覺反省後,一定要自己誓願改正。
第叁:力行正道。要改過向善,必須努力邁向正道,實行真理,遠離惡友。一個人盡管想要改過自新,如果身旁都是不良的朋友,往往禁不起他們的軟硬兼施或威脅利誘,還是一樣同流合汙,因此真正想要改過,就必須善加選擇環境與朋友,遠離邪道惡友,親近良朋益友,以提升自我。
好朋友能夠時常糾正你的錯誤,幫助你改過自新;壞朋友卻會唆使你作惡,迷亂心志,心志一迷亂,則喪心病狂,作奸犯科亦不自覺,所以交友不可不瞋。
一件慘絕人寰的命案
臺北板橋曾經發生一件慘絕人寰的命案——
一對年輕夫婦,撫育一位四歲的幼子,開設一間稍具規模的洗衣店。由于事業蒸蒸日上,雇請一位年僅十八、九歲的年輕人來店裏當學徒。
這個年輕人,常常埋怨工作辛苦,因此耽溺于吃喝玩樂。老板夫婦見他如此墮落,就主動規勸督導。他卻懷恨在心,認爲老板夫婦刻薄虐待,讓他吃盡苦頭:于是決定另謀他職。但是和老板訂有契約,身分證也由老板暫時保管,必須等合約期滿才能離職。
他求去心切便不告而別,到處謀職,卻因無身分證而處處碰壁。屢次回洗衣店索討身分證都遭拒絕,他一氣之下殺死叁條性命,除了老板夫婦之外,連無辜的四歲幼童都難逃一死。
十幾歲的青年,正值黃金年華,前途無量,卻因一念之差,一時氣憤沖動,鑄成慘絕人寰的悲劇,如果當時他的身旁有良友勸導,相信絕不會走上這種絕路。
【社會傳真】
曾有一位年輕人對我訴說心事。他說:「師父,我要在你面前忏悔,雖然我有心改過,但是又一再犯錯,導致父母、妻子大發脾氣。我一時沖動,便在神明面前發誓不再喝酒、犯錯。如今我很擔心禁不起誘惑,而再犯錯、喝酒;因爲我必須工作、應酬啊!」
我回答:「創業、工作,並不一定要喝酒,這些都是借口。真正想改過,只在于你本人的志氣而已,只要你立定志願,就不必害怕還會犯錯。」
揭開隱秘
不承認錯誤的人,也就是沒有顯現其良知,
不肯發露錯誤與過失。
很多人犯錯時,如果有人當面指正他,他都會一再反駁。像這種不承認錯誤的人,就稱爲「覆藏」,也就是沒有顯現其良知,不肯發露錯誤與過失。
只有心無隱私,自我發露忏悔,才是真正有心改過的人。
慈濟委員中便有很多改過向善的例子。他們過去有不良的習氣或無意中得罪人而不自覺,經旁人糾正、提醒後,便馬上悔改,並且非常感激地說:「謝謝你,以後我如果還有這種情形,你就趕快提醒我,讓我能趕緊改正,」這就是自覺錯誤,而且還請大家幫忙提醒和注意,以便徹底改過自新。
所以,「忏」就是發露之意,將自己的過失公開讓大家知道,並發願改正過去的錯誤,這就是忏悔;也是發露本身之隱秘,舍棄小我。如果心中常存「自我」,往往會把人我得失擺在面前,不斷地計較:唯有放下自我,才能將小我融入大我中,勇敢面對現實,做我們應該做的事。
迎向光明
衆生的生活,如同處于一層殼中,一片黑暗,沒有光明。
每個人都曾犯錯,過錯有「粗相的過失」和「微細的錯誤」。
所謂「粗相的過失」,是由于觀念不正確,進而做出錯誤的行爲。例如社會上有許多作奸犯科的人,都是因爲心理上的缺失,而表現錯誤的行動,心存貪財之念,則強取豪奪,犯下搶、盜之罪行;心有貪色之欲,則行奸淫之罪業。
因爲貪財、貪色等錯誤心念所引起的身業罪行,就是「粗相的過失」。
所謂「微細的過失」,是心念不正確,但是並未表現于行爲;盡管內心充滿罪惡感,還不曾造下傷天害理的罪行,這就是存于心而未現于形的過失。
人所造的罪業,都起于錯誤的觀念,這種不正確的心念,一旦失去控製,則會顯露于行爲上。所以,改正過失的治本之法,需從改變心念做起,而法律的製裁是治標而不治本。它只能在一個人造下罪行後,才將他繩之于法,接受國法製裁。此時,被害人已被傷害,犯罪者也已造罪,即使判罪服刑,仍無法挽回什麼,這種治末的行爲,對人間實在沒有多大的助益。
而宗教確實爲治本的大法,不但能使人行爲不造罪,還能教人自我反省。衆生的生活,如同處于一層殼中,一片黑暗,沒有光明,不得解脫自在。
當我們發覺自己有錯誤的想法時,最好趕緊發露忏悔,忏悔即清淨,心中便會覺得非常舒暢,呈現一片清淨與光明。
【有感而發】
人如果長期不斷地積壓煩惱,有時候會爆發出來,所以,必須常常有發泄煩惱和忏悔的機會。
真正的忏悔,是知道自己走錯路就立刻調整方向,朝正確的道路邁進。並非只是口中空喊:「我錯了!迷路了!」這樣無論如何哀歎、喊叫,都只是停留在路口,不能趨向正途。
煩惱向誰訴
我們除了改正自己的行爲,
更可以成爲傾聽忏悔的對象,作衆生的知音。
犯錯的人,需要有人傾聽他的忏悔,佛陀在世時,凡夫是以佛陀及長老爲平時求忏悔的對象。現在佛陀、長老都已不在人間,我們必須自我鞭策。除了將自己的煩惱發露忏悔,改正自己的行爲之外,更可以成爲傾聽忏悔的對象,作衆生的知音,這就必須具備五種條件。
第一是心得語。要成爲別人求忏悔的對象,如果自己沒有忏悔的心得,就無法解開別人的心結。所以我們要先審察自己過去的心態,以及進入宗教之門、了解宗教後,心態行爲的改變,這些改變就是忏海的心得。總而言之,我們要接受人家問路,必須自己已了解路況,才能指導別人如何行走。
農曆二十四日,是慈濟每月一次的發放日——發放物品及現金給照顧戶。全省各地的委員都回到靜思精舍幫忙。發放之後,大家一同坐下,談談自己進入慈濟的心路曆程。很多人過去的生活非常富裕,因而養尊處優,養成嬌貴的態度,對家庭沒有一分柔和的善念,對丈夫沒有體貼的態度。總而言之,過去的生活與觀念,都是錯誤與空虛的,直至踏入慈濟世界以後,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觀,除了本身的改變以外,還能夠把私人的怨憎、人我的是非完全一筆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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