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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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明珠蒙尘)▪P2

  ..续本文上一页没有任何来往的行人及车辆,而且道路宽敞,那么车子就能顺畅地通行。

   但是在平顺之中,驾驶人便容易松懈下来。心情稍微松懈时,就疏于注意路面的坑洞,一不小心,便可能因方向盘失控而冲进坑洞里,造成车毁人伤的危险;或者不自觉地越开越快,甚至超速行驶,这个时候如果叉路上突然出现人、车,就可能来不及煞车而发生车祸等不幸事故,不但伤害别人,而且也害了自己。

   修行也是一样,未必环境顺利就有利于修行。因为,过于顺利的环境,容易使人松懈心志,一日一遭受人事是非等委屈,就无法稳定心志而容易迷乱,也就是所谓的「英雄气短」。

   学佛修行,一定要发大愿、立定心,才能够好好地行菩萨道。

   开车如此、修行如此,做任何事,何尝不需要发大愿、立定心,克服一切困难

  

   对「镜」说「境」

   镜子能够照彻万物,物来则影现,

   物去而影不留于镜中,丝毫不受外境所影响。

   镜子能够照彻万物,即使多么巨大的境物都能照现,但是却不会被压碎,只要能远离外境,则多么肮脏污秽的东西映到镜子上,镜面还是一样清净;最怕的是把镜子混入垃圾堆中,这样就会染上污秽了。

   修行就像无着于镜子一样,虽然能照见周围的污秽环境,但是却不会被污染。

   一面镜子不论体积多小,都能把高山巨峰的影像纳入镜中;人的双眼虽然如此微小,也能将外界的景物看得一清二楚。为什么心却不能「量周沙界,心包太虚」

  

   心镜如果常常擦拭,不让灰尘沾染,则照山山现、照水水现,明朗清楚。

   佛陀将最究竟、圆满的智慧,比喻成「大圆镜智」,就是因为圆满的镜面映照外界的景物,能够物来则影现,物去而影不留于镜中。不管是映照何种事物,皆能保持镜面的清净。

   我怎么办

   为善抱持平常心,才能安然自在;

   犯错生出忏悔心,才能清净无烦恼。

   做点微末的善事就希望让大家知道,如果不受表扬就会气愤不平、产生烦恼,怎么办

  

   何不完全舍离善恶之念,以平常心去为善,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认为:这是人生应尽的义务,是我们的本分事,何需人家知道

  更何需受表扬呢

  

   做错事却怕人知道,怎么办

  

   人都是凡夫,既是凡夫,孰能无过

  人自懵懂无知而至体认世事,难道从未犯错吗

  可能错而不自觉,也可能明知故犯。不论是有心或无心之过都必须忏悔,才能清净、去除烦恼,何必覆藏罪恶

  

   心灵的告白

   每个人心中都有隐秘,它就像乌云遮月一样,

   遮蔽我们清净的自性。

   每个人心中都有隐秘,它就像乌云遮月一样,会遮蔽我们清净的自性,「忏悔」就是要拨开这片乌云阴影,也可以称为「心灵的告白」。

   心灵上有什么烦恼、错误或罪恶感,将其发露出来,就是「告白」,也可说是精神污染的大扫除。因为人人都有良知,做错事都会耿耿于怀而生烦恼。  扫除精神污染

   忏悔就是要洗清心中的污染,扫除精神上的压迫感,所以忏悔有三种好处:

   第一:自觉错误。人犯错时,要能自觉错误,才能得救;错而不觉,就永远无法得救。有忏悔心的人,才能自觉错误,所以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自我反省,这是一个人每日的例行事项——忏悔反省,自觉错误。

   第二:誓愿改正。自知反省过失、发现错误仍然不够,还要更进一步誓愿改过。有的人犯错时便会向人求饶说:「下次我不敢了,请原谅我……。」等到事情一过去,就忘得一乾二净,仍旧继续犯错。如此,即使自觉、反省也没有用,自觉反省后,一定要自己誓愿改正。

   第三:力行正道。要改过向善,必须努力迈向正道,实行真理,远离恶友。一个人尽管想要改过自新,如果身旁都是不良的朋友,往往禁不起他们的软硬兼施或威胁利诱,还是一样同流合污,因此真正想要改过,就必须善加选择环境与朋友,远离邪道恶友,亲近良朋益友,以提升自我。

   好朋友能够时常纠正你的错误,帮助你改过自新;坏朋友却会唆使你作恶,迷乱心志,心志一迷乱,则丧心病狂,作奸犯科亦不自觉,所以交友不可不瞋。

   一件惨绝人寰的命案

   台北板桥曾经发生一件惨绝人寰的命案——

   一对年轻夫妇,抚育一位四岁的幼子,开设一间稍具规模的洗衣店。由于事业蒸蒸日上,雇请一位年仅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来店里当学徒。

   这个年轻人,常常埋怨工作辛苦,因此耽溺于吃喝玩乐。老板夫妇见他如此堕落,就主动规劝督导。他却怀恨在心,认为老板夫妇刻薄虐待,让他吃尽苦头:于是决定另谋他职。但是和老板订有契约,身分证也由老板暂时保管,必须等合约期满才能离职。

   他求去心切便不告而别,到处谋职,却因无身分证而处处碰壁。屡次回洗衣店索讨身分证都遭拒绝,他一气之下杀死三条性命,除了老板夫妇之外,连无辜的四岁幼童都难逃一死。

   十几岁的青年,正值黄金年华,前途无量,却因一念之差,一时气愤冲动,铸成惨绝人寰的悲剧,如果当时他的身旁有良友劝导,相信绝不会走上这种绝路。

   【社会传真】

   曾有一位年轻人对我诉说心事。他说:「师父,我要在你面前忏悔,虽然我有心改过,但是又一再犯错,导致父母、妻子大发脾气。我一时冲动,便在神明面前发誓不再喝酒、犯错。如今我很担心禁不起诱惑,而再犯错、喝酒;因为我必须工作、应酬啊!」

   我回答:「创业、工作,并不一定要喝酒,这些都是借口。真正想改过,只在于你本人的志气而已,只要你立定志愿,就不必害怕还会犯错。」

   揭开隐秘

   不承认错误的人,也就是没有显现其良知,

   不肯发露错误与过失。

   很多人犯错时,如果有人当面指正他,他都会一再反驳。像这种不承认错误的人,就称为「覆藏」,也就是没有显现其良知,不肯发露错误与过失。

   只有心无隐私,自我发露忏悔,才是真正有心改过的人。

   慈济委员中便有很多改过向善的例子。他们过去有不良的习气或无意中得罪人而不自觉,经旁人纠正、提醒后,便马上悔改,并且非常感激地说:「谢谢你,以后我如果还有这种情形,你就赶快提醒我,让我能赶紧改正,」这就是自觉错误,而且还请大家帮忙提醒和注意,以便彻底改过自新。

   所以,「忏」就是发露之意,将自己的过失公开让大家知道,并发愿改正过去的错误,这就是忏悔;也是发露本身之隐秘,舍弃小我。如果心中常存「自我」,往往会把人我得失摆在面前,不断地计较:唯有放下自我,才能将小我融入大我中,勇敢面对现实,做我们应该做的事。

   迎向光明

   众生的生活,如同处于一层壳中,一片黑暗,没有光明。

   每个人都曾犯错,过错有「粗相的过失」和「微细的错误」。

   所谓「粗相的过失」,是由于观念不正确,进而做出错误的行为。例如社会上有许多作奸犯科的人,都是因为心理上的缺失,而表现错误的行动,心存贪财之念,则强取豪夺,犯下抢、盗之罪行;心有贪色之欲,则行奸淫之罪业。

   因为贪财、贪色等错误心念所引起的身业罪行,就是「粗相的过失」。

   所谓「微细的过失」,是心念不正确,但是并未表现于行为;尽管内心充满罪恶感,还不曾造下伤天害理的罪行,这就是存于心而未现于形的过失。

   人所造的罪业,都起于错误的观念,这种不正确的心念,一旦失去控制,则会显露于行为上。所以,改正过失的治本之法,需从改变心念做起,而法律的制裁是治标而不治本。它只能在一个人造下罪行后,才将他绳之于法,接受国法制裁。此时,被害人已被伤害,犯罪者也已造罪,即使判罪服刑,仍无法挽回什么,这种治末的行为,对人间实在没有多大的助益。

   而宗教确实为治本的大法,不但能使人行为不造罪,还能教人自我反省。众生的生活,如同处于一层壳中,一片黑暗,没有光明,不得解脱自在。

   当我们发觉自己有错误的想法时,最好赶紧发露忏悔,忏悔即清净,心中便会觉得非常舒畅,呈现一片清净与光明。

   【有感而发】

   人如果长期不断地积压烦恼,有时候会爆发出来,所以,必须常常有发泄烦恼和忏悔的机会。

   真正的忏悔,是知道自己走错路就立刻调整方向,朝正确的道路迈进。并非只是口中空喊:「我错了!迷路了!」这样无论如何哀叹、喊叫,都只是停留在路口,不能趋向正途。

   烦恼向谁诉

   我们除了改正自己的行为,

   更可以成为倾听忏悔的对象,作众生的知音。

   犯错的人,需要有人倾听他的忏悔,佛陀在世时,凡夫是以佛陀及长老为平时求忏悔的对象。现在佛陀、长老都已不在人间,我们必须自我鞭策。除了将自己的烦恼发露忏悔,改正自己的行为之外,更可以成为倾听忏悔的对象,作众生的知音,这就必须具备五种条件。

   第一是心得语。要成为别人求忏悔的对象,如果自己没有忏悔的心得,就无法解开别人的心结。所以我们要先审察自己过去的心态,以及进入宗教之门、了解宗教后,心态行为的改变,这些改变就是忏海的心得。总而言之,我们要接受人家问路,必须自己已了解路况,才能指导别人如何行走。

   农历二十四日,是慈济每月一次的发放日——发放物品及现金给照顾户。全省各地的委员都回到静思精舍帮忙。发放之后,大家一同坐下,谈谈自己进入慈济的心路历程。很多人过去的生活非常富裕,因而养尊处优,养成娇贵的态度,对家庭没有一分柔和的善念,对丈夫没有体贴的态度。总而言之,过去的生活与观念,都是错误与空虚的,直至踏入慈济世界以后,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观,除了本身的改变以外,还能够把私人的怨憎、人我的是非完全一笔勾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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