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性、屬性來成就它,安立它成爲一個什麼法,這樣的話,它不需要其它的因緣,假如需要觀待因緣,那就不是它自己的特有的屬性,能夠來成就它、安立它的,所以自性成立和觀待因緣是相違的,然後說一個法“需要觀待因緣”,絕對不是“自性成立”,既然是因緣成就它,就不是它自己的屬性來成就、安立它的,所以就不叫做自性成立。這樣的話,我們就知道一切萬法只要是依因緣而起現的,決定就是自性空的,沒有自性、無自性就叫做自性空。
論雲:“衆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衆緣出,即名爲作法。性若是作者,雲何有此義?性名爲無作,不待異法成。”
這裏面講了說,衆因緣中有自性可得的話,這樣子的事情是不會出現的,不是這樣子的,爲什麼呢?後面講了兩個側面,一個側面的話,假如說這個自性,能從衆因緣而出生的話,那它就是一個造作之法。如果一個自性是造作之法的話,它爲什麼有此義呢?此義是什麼呢?有自性的意思,也就是說怎麼會有自性呢?自性如果是做得到,怎麼叫做自性呢?就無法叫做自性了,就叫做緣起性了,就只能叫做緣起性,無自性。所以,性名爲無作,不待異法成。其實的話,自性就是它自己的屬性,自己的屬性就是不觀待其它的法能夠成就的,所以它不能夠稱爲是造作之法,
後面我們看解釋:在需要觀待因緣的萬法當中,絕沒有一個法有自性,因爲,如果自性是從因緣中産生,則成爲由他法所造作的法,但自性是所作的法,如何成立是自性呢?所謂有自性,即不必要觀待因緣,應當一直保持它的性。
它自己的屬性就已經安立了,安立以後的話,它不需要觀待其它因緣再安立它。它的存在已經有它自己的屬性,它自己的屬性,決定了它的存在,所以它的屬性,一直可以決定它的存在,不需要觀待其它因緣。所以,如果自性是從衆因緣産生的話,絕對是由其它法所出現的,也就是說:他法的屬性讓它顯現的,所以它沒有自己的屬性,
因此,自性是“不待異法成”,不必要觀待其它法而獨自成立的,才叫做自性。
我們一直都要記住這個詞釋,自性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不觀待其它法就能夠成立它自身的,它是一個獨自的屬性就可以把它的自果給成立的。這才叫做自性。
既然萬法都是觀待因緣而産生的,故都無自性。
既然觀待因緣,就不是它自己獨立成立它自己,所以它就不叫做有自性。就叫做無自性。
這就是:由緣起故,定無自性。
因爲緣起不是它自我能夠獨立成立,所以的話就決定沒有自性。
叁、凡是觀待因緣而生者,實際唯是無生。
所謂緣起生,以勝義理論觀察,實際不成立任何的自性生,唯一是無生。
下面就去具體的觀察,首先觀察,以因緣和合而生果,無論因緣和合中有果還是無果,都不成立生果。
首先我們去觀察,在因緣和合出生一個果的時候,這個果,它的出生,在因緣上面去看,和合因緣的時候,這種因緣的和合當中,它有果還是沒有果?如果有果呢,也不能生果,如果沒有果呢,也不能生果。就是這樣子的一個觀察的結果。下面我們看具體的觀察:
論雲:“若衆緣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若衆緣和合,是中無果者,雲何從衆緣,和合而果生
”衆緣和合中,如果已有果法,則再生果不合理,因爲果法已經有了,不必要再生;
假如在這個衆緣和合當中,它已經有了這個果法存在,這個果法已經有了,它就不需要再生了,再出生也還是它,所以的話,你沒有增加什麼東西,所以再出生的話,是毫無必要的。已經存在了,所以不需要再生了。所以就說明什麼呢?也就是衆緣和合當中有果的話,也不會生。然後說,
如果沒有果法,又怎麼能從中産生果法呢?
如果衆緣和合當中沒有果法,那這個果法又是從哪裏出生的呢?因緣和合的時候還沒有果法,這個果法它究竟是什麼出生的呢?這裏面沒找到呀,沒找到又說是因緣生法,那怎麼可能呢?
比如每一粒沙子中沒有飯,多少沙子聚合在一起也沒有飯産生。
就像我們說拿一堆沙子聚合起來,它在每一粒沙子中都沒有飯。最後,你再聚集多少的沙子,它都不可以有飯的産生。就是因爲在這個聚合的因緣當中沒有果法,所以它怎麼都不會出現這個果的。就像沙子不會出生這個米飯,沙非飯本,或者說沙子裏面不會擠出油來,因爲它不是油的因,所以裏面沒有油,它就不會出油,裏面沒有飯,所以它也不會出飯。
論中又說:“若衆緣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應有,而實不可得。若衆緣和合,是中無果者,是則衆因緣,與非因緣同。”如果衆緣和合當中有果法以自性存在,應當以量從中得到,實際是得不到的。譬如,飯如果在米等中,應當見到,但米等碎爲微塵也不見有飯存在,每個因緣中得不到,其聚合中也得不到。
這裏面說如果衆因緣當中,如果有果法的自性存在,我們應當以正量可以從中得到,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通過正確的根識呀,可以能夠通過正確的方法,能夠獲得它。但在實際當中,我們不管以什麼樣的方法,我們都找不到在因緣當中有果法的自性存在。就比如說在飯裏面,如果飯在米裏面當中存在,我們應當見得到。前面說應當以量見到,這個量就叫做無欺識。也就是沒有錯亂,沒有欺惑的識。那麼我們就找這個飯在米當中存不存在,這個時候我們就用無欺的這個眼識去找,去找的時候,你找不到它。或者我們用這種勝義量去觀察的時候,你用這個米分析分析,最後把它碎爲微塵的時候,不管你從粗到細的怎麼去找,你還是找不到這個飯粒,都永遠是米的微塵,而不會有飯的微塵出現,每個因緣當中,我們去找都找不到這個飯,所以,它的聚合當中你也是找不到的。每一顆米當中都找不到,所以這麼多米也不可能有飯的。
衆緣和合當中沒有果法,那就和非因緣相同,都沒有果法在內。
只要說在這個因緣和合的每一個因緣上面去找,都沒有果法的話,那它就和其它的非因緣相同的,因爲都沒有果法存在呀,這最主要是站在勝義理論的觀察,勝義理論觀察的時候,就是嚴格的考察,從自性實有的法上面,看有沒有一個實有的自性的因當中實有的果法存在,有沒有這種情況?所以衆因緣和合的因緣當中,它都沒有這個果法,那它和其它的非因緣又有什麼區別呢?都是無果之法。
如果米、水等中沒有飯,而又能産生飯,爲什麼以沙、土等不能産生飯呢?
我們因緣當中有米作爲因緣,有水作爲因緣,或者用火作爲因緣,那麼這些當中我們去找的時候有沒有飯呢?一個都沒找到飯,那怎麼出生的飯呢?所以說的話,那如果說它能出生飯的話,這些裏面根本就沒找到個飯,那它能出生飯,也就等于是成立沙和土當中能夠出生飯了,但沙和土當中沒有出生飯呀,所以米和水當中也不應當有飯的自性果法出生的。
兩者同樣是“衆緣當中不具果法”,理應産生。
理應産生,也就是本來實際當中不産生的,如果你一定認爲,這些因緣當中沒有果法的時候,還能産生果法的話,那就等于其它的非因緣當中,也能産生果法。所以它是一個因緣和合而假立的一個出生,沒有一種自性的出生。
以上抉擇了“因緣生”不是因緣中已有而生,也不是因緣中無有而生。
論中又說:“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是因有二體,一與一則滅。若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因滅而果生,是果則無因。”下面解釋。
首先證成:因和果是無常法。
首先我們要成立,因和果必須是無常法,沒有這種無常的話,也就是說是個常法的話,絕對不會因生果的,因爲它沒有任何的變動、造作,所以它不可能有任何的作用。
如果因果是常法,則無絲毫變動,不可能由因轉變成果,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在這裏面講到說,如果因果是常法的話,它就應該像虛空一樣,虛空是恒常的,所以它沒有任何的生、住、滅的這些變動。沒有生滅的變動的話,它就沒有作用,沒有作用的話,就不可能由因轉變成果。所以,凡是因果的話,就一定是刹那性,是這種無常刹那才能夠看到它在變動了,變動才能夠起作用了,沒有變動的法它,有什麼作用呢?所以它必須是無常法。然後回到頌詞來解釋:
因要對果起作用,必須果産生的同時,因也存在。
要産生作用的話,必須兩者存在,在前面我們就有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的,那麼也就是假如你一個法要對另外一個法産生利益和損害的作用,必須兩者都同時存在,就像你要去幫助一個人,這個人必須在你前面,你才能夠幫助得了他。或者說你要傷害他,他也是在你的前面,你才能傷害他。或者說他要和你在這個世界上同時存在,你才能夠對他幫助或利益。他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你怎麼能夠幫助或者利益他呢?這個是我們在名言世界中都很明顯知道這個道理的。
而且因壞滅時,才能生果。由此,在一個因上就有兩種體存在,一者在果存在時,給與果作用,這樣應成常法;另一者在果産生時,應當滅盡,如此成爲斷法。一個法上存在相違的兩種體性,永遠…
《中觀總義 第十叁課 大緣起因》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