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應成爲非一體的因,一果無因,因爲不可能出現。如果非要承認異體的因能生非異體的果的話,怎麼也不能讓叁個媽生一個孩子。叁個媽都同時在生,結果生出來同一個孩子,這個事情在這個世界上能出現的話,會是很奇怪的。這樣一看,這個孩子只能是無因的。因爲一個媽的作用,她只能生她自己的一個法,每個媽都只能生她自己的兒子,每個出來的兒子都不一樣,這同一個孩子是生不出來的。如果必須要求3個媽同時生同一個孩子,這個孩子是無法出生的。這樣,非異體的一果就沒有因了。找不到他的因。具體在意義上去分析,就是說,每一個因的作用是不同的。因爲這一個法的異體的因是實有的因,實有的因,每一個因都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就是在于它的自身上面。由于它在自身上有不同的因,就有不同的作用。而不同作用對于果的影響方面也就不同。所以果的各個側面也就不同。合起來被稱做一個果的話,其實是多方面和合的一個情形。並非是真實的一個果。
就像這個眼識,如果仔細去分析,如果眼識是由色法所出生的,那應該是色法有色法的果,眼根有眼根的果,做意心所有做意心所的果,光明也有光明的果,他們每一個都會出生他們自己的果。如果真能生出一個果的話,就絕對是一個和合體,不可能成爲一個不可分割的一個果。實際上眼識是名言當中不經過觀察的一個說法,其實不可能有這樣的出生。
同樣,以非異體的因,也不能産生非異體的果,
也就是說,必須要幾個媽,才能出生同一個兒子。這樣的話,就成了一個媽沒有辦法自己生孩子,必須和其他幾個媽一起才能生孩子。按對方的觀點,一個媽就全無生孩子的能力了。故同一個因,是一個非異體的,一個單獨非異體的因,是不能産生果的。就像單獨的因不能産生眼識一樣,也等于是說,一體的果是無因的。異體的果是由很多一體的果組成的,故異體的果也是沒辦法有因的。
因此,異體和非異體都應成無因,多體的果和一體的果都沒有辦法成立有因。故有事不礙乎一體或多體。故一切有事都無因,要麼恒有,要麼恒無。
我們從因上去看的話,就像前面所說的,異體的因無法産生一個果,非異體的因也不能夠産生一個果。一體的果它找不出來一個因,異體的果是由一體的果所組成的,也就是說,每一個果都找不到因,所以零加零還是等于零。所以大家都沒有因,一切有事都無因,一切有事,要麼就是恒時有,無因的緣故。要麼就是無中生有,或者自然就有,恒時有,不需要條件,無條件地有,就永遠有。要麼就是恒無,無條件地無,永遠都是無。就只能是這樣子的情況。這是第一種破的情況。
再看第二種情況,
②設若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體果。
敵宗:可以由多個因産生多個果,譬如:以作意心所無間産生自性之識,以眼根産生能取外境的眼識,緣色法的所境産生取種種相的眼識。
從第二個觀點,對方的觀點他就轉過來,明白每個因都是實有的,實有的因都不是一個因,是異體的,不同的因。而不同的因産生的果,也應該不同。所以由因緣而生産的眼識,應該是很多個不同的眼識,眼識的每個側面都不同,所以不是一個果,而是很多個果。故眼識應該有很多側面,一個是實的自性,一個是眼的實的自性,然後又有能取種種相的自性,有這叁個側面。而這叁個側面是由什麼來做爲它的因呢?自性之識,是由這個做意心所讓他産生的,所以做意心所是自性之識的因。取外境的眼識,是由眼根産生的。取境的識,是由做意心所産生的。這個識又是一個取境的眼識,這個差別是由眼根所決定的。眼根是這一方面的因。然後産生能取種種相的眼識,這個就是由色法的所境來決定。色法有種種相,所以它決定了眼識是取種種相的。眼識不同的結果,是由不同的因來決定的。因有很多,果也有很多,每一個因都對應不同的結果。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總體上的眼識。這個總體上的眼識就像形成一隊人馬一樣的,這隊人馬的每個人,都有他的因。所以這一隊的結果是由一連串的、很多的因一一決定,特定的決定。
會不會這樣子呢,我們下面去摭破:啊,看起來一下子又變聰明了?不可能吧!下面一摭破的時候,就明白,這還是不聰明的。爲什麼說不聰明呢,下面說,
遮破:如果是由多個因産生多個果,則不是以這些因素産生一個眼識的果,因爲以別別的因産生的是別別的差別分,所以總體的眼識應成無因。
我們每個人都說,啊,我生起了眼識。我們分析對方的觀點,這個眼識是怎麼出生的呢?就是很多個因産生很多個果。這些每一個因都決定了他各自的果。這些因素形成的所謂一個眼識,這是不可能的。沒有一個眼識,只能有很多個果,沒有這一個果。如果眼識只有一個,那只有一個果,但這是不可能的。這就沒有一個眼識,是因爲別別的因産生別別的差別分,所以只會有很多果的情況,而沒有一個單獨的眼識,沒有一個獨一的眼識。也就是說,通常我們認爲的,對方所說的總體的眼識,這就是獨一的眼識,實際上這種總體的眼識,獨一的眼識是不可能的,這樣就成爲了一體、或總體的眼識沒有因。因爲只出生了很多眼識,很多果,沒有出現一個眼識的果,所以一個眼識的果是無因生,找不到因。
對方聽到我們這樣去破,就必須去維護這個一體的眼識了。否則的話,就沒有誰能生起一個眼識。那他怎麼維護呢?
敵宗:其實,這些差別分都只是一個識的不同反體,此外並沒有和眼識他體的差別分。
他就說,不可能,眼識還是一個,只是它的反體不同,這些差別分只是在它的眼識的反體上有不同。反體是什麼,反體就是側面的意思,就是說這個側面,那個側面,有很多的側面,這些差別分呢,就是這些差別的支分,每一個支分影響它不同的側面。結果上面有很多很多的差別分。那麼,這些差別分,是一個眼識果的不同的側面,這個差別分不是在因上,是在果上。這個果上有很多差別分,那麼這些差別分每個都是一個側面,每一個側面,它都是一個眼識的側面,所以,這很多個側面組成了這一個眼識。
就像一個杯子,有它的左面,有它的右面,有它的前面,有它的後面,有它的上面,有它的下面,這是側面不同,側面不同,差別分上面有一些側面的差別分,但是眼識就是那麼一個眼識,就像杯子就只是那一個杯子,所以一個杯子有它不同的側面,就像一個眼識,有它不同的反體差別分一樣的。
那麼我們怎麼去遮破呢?我們以爲,你看他舉得這個比喻這麼厲害,那中觀師這下子可慘了,哇,人家舉得這個比喻是一個杯子有很多側面,這樣子的話就像一個眼識它有很多側面,能夠承認很多側面,但是就是一個眼識,就像杯子有很多側面,就只有一個杯子,哇,講的太有道理了。會不會呢?中觀師一看,你這個觀點講起來好像似乎有理,但是經不起觀察,一經觀察,這是個歪理,站不住腳。
下面遮破:那安立以多個因産生多個果,毫無意義,應當安立以多個因産生一個果,但這也是有上述的過失,
也就是說,那這樣子,你就不要承認有多個果了,你就只承認多因産生一個果了,把多因産生一個果的話,就把你最初的所立給破了,最初的所立就是多因生多果。這個時候呢,你又承認了是多因生一果,那這樣就把你最初的所立給破了。也就是你剛開始只成立的是多因生多果,而沒有說多因生一果,所以就把你這樣子的觀點給打破了,應當這樣安立的話就把你的宗派給打破了,所以這樣也是有上面的第一種過失,也就是多因生一果的過失,會有多因生一果的過失,第一種已經被打破的過失。
敵宗一想,你這麼一講那我咋辦呢?敵中又馬上開始來維護他自己了,所以下面敵宗就覺得很聰明,
敵宗:覺得雖然本性是一體,但是就不同的反體,可以有假立的一體,因此沒有過失,
他覺得現在觀點可以天衣無縫了,爲什麼呢,因爲我現在本性上面雖然是一體,但是它不同的反體,也就是說它不同的側面,可以假立是一體,有異體的側面,也有一體的側面,果確實只有這麼一個果,但是它有不同的它體的側面,所以這個時候他又開始維護他的多體了,維護他的觀點當中的多體,那麼其實前面被打了一下,現在還要被打,怎麼被挨打的呢,下面我們去看,中觀師是讓他怎麼被挨打的,
遮破:以多個因僅僅對假立的法起作用之後,不可能生起自相實有的識,這樣應成實有的識沒有因,而且,果的本性是一體,又有很多差別分,應成法和有法是異體,法是指差別法,有法是指差別基,
第一句說,“以多個因對假立的法起作用,不可能生起自相實有的識”,爲什麼呢?你對假的法起作用,最後出來的只是假的,假的就不能是真實的。你對假立的法起作用,最後出生的是假立的果。這樣就不能出生實有的果。自相實有的果,就不是假立的果,所以不可能生起自相實有的識。這樣應成實有的識就沒有因,只有假立的果有因。假果有因,真果沒因,實有的果沒有因。
對方說,你看我的觀點該多巧妙呀,我是從不同的反體而可以有假立的一體,假立的一體是在果上面安立的,而這個假立的果,如果對他起作用的話,那最多只能出一個假立的果。你看,這一點中觀師多麼巧妙呀,多麼厲害呀!把他建立的所謂一體異體,前面把一體給打了一下,現在又把異體給打了一下,最後,他覺得這下子不可能被打了,哪知道還是被挨打,覺得說是,我的自性實有的識是一體的,但是它有不同的側面是…
《中觀總義 第十一課 破有無生因及破四句生因》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