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应成为非一体的因,一果无因,因为不可能出现。如果非要承认异体的因能生非异体的果的话,怎么也不能让三个妈生一个孩子。三个妈都同时在生,结果生出来同一个孩子,这个事情在这个世界上能出现的话,会是很奇怪的。这样一看,这个孩子只能是无因的。因为一个妈的作用,她只能生她自己的一个法,每个妈都只能生她自己的儿子,每个出来的儿子都不一样,这同一个孩子是生不出来的。如果必须要求3个妈同时生同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无法出生的。这样,非异体的一果就没有因了。找不到他的因。具体在意义上去分析,就是说,每一个因的作用是不同的。因为这一个法的异体的因是实有的因,实有的因,每一个因都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就是在于它的自身上面。由于它在自身上有不同的因,就有不同的作用。而不同作用对于果的影响方面也就不同。所以果的各个侧面也就不同。合起来被称做一个果的话,其实是多方面和合的一个情形。并非是真实的一个果。
就像这个眼识,如果仔细去分析,如果眼识是由色法所出生的,那应该是色法有色法的果,眼根有眼根的果,做意心所有做意心所的果,光明也有光明的果,他们每一个都会出生他们自己的果。如果真能生出一个果的话,就绝对是一个和合体,不可能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个果。实际上眼识是名言当中不经过观察的一个说法,其实不可能有这样的出生。
同样,以非异体的因,也不能产生非异体的果,
也就是说,必须要几个妈,才能出生同一个儿子。这样的话,就成了一个妈没有办法自己生孩子,必须和其他几个妈一起才能生孩子。按对方的观点,一个妈就全无生孩子的能力了。故同一个因,是一个非异体的,一个单独非异体的因,是不能产生果的。就像单独的因不能产生眼识一样,也等于是说,一体的果是无因的。异体的果是由很多一体的果组成的,故异体的果也是没办法有因的。
因此,异体和非异体都应成无因,多体的果和一体的果都没有办法成立有因。故有事不碍乎一体或多体。故一切有事都无因,要么恒有,要么恒无。
我们从因上去看的话,就像前面所说的,异体的因无法产生一个果,非异体的因也不能够产生一个果。一体的果它找不出来一个因,异体的果是由一体的果所组成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果都找不到因,所以零加零还是等于零。所以大家都没有因,一切有事都无因,一切有事,要么就是恒时有,无因的缘故。要么就是无中生有,或者自然就有,恒时有,不需要条件,无条件地有,就永远有。要么就是恒无,无条件地无,永远都是无。就只能是这样子的情况。这是第一种破的情况。
再看第二种情况,
②设若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体果。
敌宗:可以由多个因产生多个果,譬如:以作意心所无间产生自性之识,以眼根产生能取外境的眼识,缘色法的所境产生取种种相的眼识。
从第二个观点,对方的观点他就转过来,明白每个因都是实有的,实有的因都不是一个因,是异体的,不同的因。而不同的因产生的果,也应该不同。所以由因缘而生产的眼识,应该是很多个不同的眼识,眼识的每个侧面都不同,所以不是一个果,而是很多个果。故眼识应该有很多侧面,一个是实的自性,一个是眼的实的自性,然后又有能取种种相的自性,有这三个侧面。而这三个侧面是由什么来做为它的因呢?自性之识,是由这个做意心所让他产生的,所以做意心所是自性之识的因。取外境的眼识,是由眼根产生的。取境的识,是由做意心所产生的。这个识又是一个取境的眼识,这个差别是由眼根所决定的。眼根是这一方面的因。然后产生能取种种相的眼识,这个就是由色法的所境来决定。色法有种种相,所以它决定了眼识是取种种相的。眼识不同的结果,是由不同的因来决定的。因有很多,果也有很多,每一个因都对应不同的结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总体上的眼识。这个总体上的眼识就像形成一队人马一样的,这队人马的每个人,都有他的因。所以这一队的结果是由一连串的、很多的因一一决定,特定的决定。
会不会这样子呢,我们下面去摭破:啊,看起来一下子又变聪明了?不可能吧!下面一摭破的时候,就明白,这还是不聪明的。为什么说不聪明呢,下面说,
遮破:如果是由多个因产生多个果,则不是以这些因素产生一个眼识的果,因为以别别的因产生的是别别的差别分,所以总体的眼识应成无因。
我们每个人都说,啊,我生起了眼识。我们分析对方的观点,这个眼识是怎么出生的呢?就是很多个因产生很多个果。这些每一个因都决定了他各自的果。这些因素形成的所谓一个眼识,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眼识,只能有很多个果,没有这一个果。如果眼识只有一个,那只有一个果,但这是不可能的。这就没有一个眼识,是因为别别的因产生别别的差别分,所以只会有很多果的情况,而没有一个单独的眼识,没有一个独一的眼识。也就是说,通常我们认为的,对方所说的总体的眼识,这就是独一的眼识,实际上这种总体的眼识,独一的眼识是不可能的,这样就成为了一体、或总体的眼识没有因。因为只出生了很多眼识,很多果,没有出现一个眼识的果,所以一个眼识的果是无因生,找不到因。
对方听到我们这样去破,就必须去维护这个一体的眼识了。否则的话,就没有谁能生起一个眼识。那他怎么维护呢?
敌宗:其实,这些差别分都只是一个识的不同反体,此外并没有和眼识他体的差别分。
他就说,不可能,眼识还是一个,只是它的反体不同,这些差别分只是在它的眼识的反体上有不同。反体是什么,反体就是侧面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侧面,那个侧面,有很多的侧面,这些差别分呢,就是这些差别的支分,每一个支分影响它不同的侧面。结果上面有很多很多的差别分。那么,这些差别分,是一个眼识果的不同的侧面,这个差别分不是在因上,是在果上。这个果上有很多差别分,那么这些差别分每个都是一个侧面,每一个侧面,它都是一个眼识的侧面,所以,这很多个侧面组成了这一个眼识。
就像一个杯子,有它的左面,有它的右面,有它的前面,有它的后面,有它的上面,有它的下面,这是侧面不同,侧面不同,差别分上面有一些侧面的差别分,但是眼识就是那么一个眼识,就像杯子就只是那一个杯子,所以一个杯子有它不同的侧面,就像一个眼识,有它不同的反体差别分一样的。
那么我们怎么去遮破呢?我们以为,你看他举得这个比喻这么厉害,那中观师这下子可惨了,哇,人家举得这个比喻是一个杯子有很多侧面,这样子的话就像一个眼识它有很多侧面,能够承认很多侧面,但是就是一个眼识,就像杯子有很多侧面,就只有一个杯子,哇,讲的太有道理了。会不会呢?中观师一看,你这个观点讲起来好像似乎有理,但是经不起观察,一经观察,这是个歪理,站不住脚。
下面遮破:那安立以多个因产生多个果,毫无意义,应当安立以多个因产生一个果,但这也是有上述的过失,
也就是说,那这样子,你就不要承认有多个果了,你就只承认多因产生一个果了,把多因产生一个果的话,就把你最初的所立给破了,最初的所立就是多因生多果。这个时候呢,你又承认了是多因生一果,那这样就把你最初的所立给破了。也就是你刚开始只成立的是多因生多果,而没有说多因生一果,所以就把你这样子的观点给打破了,应当这样安立的话就把你的宗派给打破了,所以这样也是有上面的第一种过失,也就是多因生一果的过失,会有多因生一果的过失,第一种已经被打破的过失。
敌宗一想,你这么一讲那我咋办呢?敌中又马上开始来维护他自己了,所以下面敌宗就觉得很聪明,
敌宗:觉得虽然本性是一体,但是就不同的反体,可以有假立的一体,因此没有过失,
他觉得现在观点可以天衣无缝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现在本性上面虽然是一体,但是它不同的反体,也就是说它不同的侧面,可以假立是一体,有异体的侧面,也有一体的侧面,果确实只有这么一个果,但是它有不同的它体的侧面,所以这个时候他又开始维护他的多体了,维护他的观点当中的多体,那么其实前面被打了一下,现在还要被打,怎么被挨打的呢,下面我们去看,中观师是让他怎么被挨打的,
遮破:以多个因仅仅对假立的法起作用之后,不可能生起自相实有的识,这样应成实有的识没有因,而且,果的本性是一体,又有很多差别分,应成法和有法是异体,法是指差别法,有法是指差别基,
第一句说,“以多个因对假立的法起作用,不可能生起自相实有的识”,为什么呢?你对假的法起作用,最后出来的只是假的,假的就不能是真实的。你对假立的法起作用,最后出生的是假立的果。这样就不能出生实有的果。自相实有的果,就不是假立的果,所以不可能生起自相实有的识。这样应成实有的识就没有因,只有假立的果有因。假果有因,真果没因,实有的果没有因。
对方说,你看我的观点该多巧妙呀,我是从不同的反体而可以有假立的一体,假立的一体是在果上面安立的,而这个假立的果,如果对他起作用的话,那最多只能出一个假立的果。你看,这一点中观师多么巧妙呀,多么厉害呀!把他建立的所谓一体异体,前面把一体给打了一下,现在又把异体给打了一下,最后,他觉得这下子不可能被打了,哪知道还是被挨打,觉得说是,我的自性实有的识是一体的,但是它有不同的侧面是…
《中观总义 第十一课 破有无生因及破四句生因》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