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實爲第叁門,因爲有“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一句;又因爲“成對”說,所以第叁門和第四門不可分。)那麼,第一門與第二門的地位如何呢?“此對爲下四對之本”,一、二兩門是基礎,同時起承上啓下的作用。
華嚴四祖在第四門中說,“然蹑前門成”。在第五門中說,“亦攬第叁成此第五”。在第六門中說,“亦由第叁門成”。在第八門中說,“一切衆生即真如相,不複更滅”,“第八衆生寂滅即是法身,第七法身隨緣名曰衆生,衆生、法身體一名異”。在第九門中說,“非有之法身”、“非無之衆生”。在第十門中說,“叁四則不二而二(將第七、八兩門都放在前,可見第叁門的第一重要性)”。
第二觀要闡明的是“理”與“事”的“無礙”關系,不是證明“理”的“同一性(第一觀所要證明的),這就是說,在此觀中要“理”、“事”並舉,澄觀法師論證時將“十門”分成“五對”的目的也是如此。不難發現,此時的“理”與第一觀的“理”無論名稱,還是內含已明顯不同了。那麼,第二觀的“理”到底是什麼呢?一、“由蘊之事,方顯性空,性空即是無生真理”,“無自性者是真理也”;二、“真如”、“如來藏”、“法身”、“衆生”等等。如此,則“理”是“二”非“一”了?二者皆爲“虛名”,第叁觀第一門中就破除了,即“以虛名爲實體,虛即是實,名無別事”一句。
理事無礙觀的“叁、依理成事門”的內容不難理解,這裏就不再對其加標點,譯爲白話文了。下面先校對一下此觀中個別的文字,然後解釋“自體”,結束對此觀的研究。
“性空真理,一相無相,故不可分,則無分限”一句,“分”與“則”之間加“分”字,“分則無分限”語意才通順。“一同時全遍下,以一海對諸波,明一異無礙”一句中,將“一同時”改爲“二同時”,與“文有叁重無礙”、“大小無礙”、“相望齊便無礙”相對應、對稱。第六門“釋曰”中的“然此事法即違于理故隱也”一句,改“隱”字爲“顯”字,與“觀曰”的“然此事法既違于理,遂令事顯,理不顯也”相矛盾,語意也不通。
澄觀大師在第二觀中爲什麼對“自體”、“真如”、“如來藏”、“法身”特別重視呢?不僅僅是因爲有“依如來藏得有諸法,當知亦爾”一句,更主要的是爲闡述“事事無礙法界”埋下伏筆。無論是《華嚴法界玄鏡》還是《妄盡還源觀》,最後說的都是“事事無礙法界”(也可稱“事事無礙觀”,依後者的“六者、主伴互現帝網觀”中說)。“事事無礙法界”講的就是華嚴的“法界緣起”!在華嚴的諸多著述之中,開門見山,全文只講“法界緣起”一個問題的,恐怕只有華嚴二祖智俨法師的《華嚴一乘十玄門》。它是一部簡短的、但非常非常了不起的著作。我們看一下它的結構。
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義者,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此宗不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緣起,不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言因者,謂方便緣修,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言果者,謂自體究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謂十佛世界海及離世間品,明十佛義是也。問··· ···亦可文殊普賢據其始終,通明緣起也。今辯此因果二門者,圓果絕于說相,所以不可言說而辯,因即明其方便緣修,是故略辯也。問··· ···今約教就自體相辯緣起者,于中有二:一者,舉喻辯成于法,二者,辯法會通于理。所言舉喻辯者,··· ···上明舉十數爲喻說竟,此下明約法以會理者,凡十門··· ···此中明因果者如一乘說也。[17]
就結構而言,《華嚴一乘十玄門》只有二部分:一、提出要闡述的宗旨——法界緣起,二、論證宗旨。在第一部分中,指出宗旨的特點是“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宗旨的名稱爲“法界緣起”,法界緣起的實質是“自體因之與果”,“因”可說,“果”不可說,所以論證時是在“因”位而說,讓人由“因”悟“果”,因爲“因”、“果”一體,因的體與果的體是一樣的,所以稱“自體”。在第二部分中,依據“一”與“十”的關系說明“一”與“多”的關系,“一”與“多”的關系證明“一即一切”,這就是所謂的“舉喻辯成于法”;在“舉喻辯成于法”的基礎上,令人由“十玄門”體會“法界緣起”之理,此爲“辯法會通于理”,也是華嚴的“法界緣起”又稱“十玄緣起”的經典依據。具體解釋“十玄門”之前,列出“十會”並對其加以詳細說明。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釋最後“訖事顯法生解門”之後,全文便突然停止,這與“維摩诘居士的沈默不語”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
《妄盡還源觀》的六門中,第一門就是“顯一體”,體就是“自性清淨圓明體”,前面說過,《妄盡還源觀》最後說的也是“法界緣起”,至此,我們可以說,“自體”的全稱應爲“自性清淨圓明體”,自體、真如、如來藏、法身、乃至衆生皆“體一名異”。因此說,澄觀法師在“理事無礙觀”中對“自體”特別強調是有多方面原因的。那麼,“法界緣起”是什麼?“事事無礙法界”是什麼?二者的關系如何?這就是“周遍含容觀”所要表達的內容。
六、“周遍含容觀”中的“法界緣起”思想
華嚴的法界緣起是說:所有的假相、幻相的本身(非從性的角度來說)都是彼此爲緣,即不能使任何一種假相絕對的孤立存在;就相待關系而言,一種假相(此)是其它一切假相(彼)的緣,反之,其它一切假相(彼)和合爲一種假相(此),彼此不可分,如“理”一樣,所有假相的這種不可分的關系,用語言文字定義就是“無相”、“一相”。可見,法界緣起闡述的是任何假相(可一、可多)與任何假相(可一、可多)都是相依、相資的關系,當然,有時假相與假相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顯而易見的直接關系,有時是微細難察的間接關系,這就是事與事的無礙關系,稱謂“事事無礙”,爲了突出是所有假相的整體(一體)關系,不局限于部分與部分,不局限于部分與整體的關系,稱爲“事事無礙法界”。
可以說,周遍含容觀中講的就是“事事無礙”的“法界緣起”思想。爲什麼呢?因爲澄觀大師解釋最後一門時說,“是故十玄亦自此出”,再者,續法法師的《賢首五教儀開蒙》述完十玄門之後,將“一”與“多”的關系與“六相”相對應,十玄、六相同時出現說明一個問題,那麼就應該是法界緣起了。
一般認爲,由理事無礙的關系,很容易得出事事無礙的關系。例如,此事與理非一非異,彼事與理非一非異,則此事與彼事不相矛盾,就可以說,此事與彼事無礙,其實,華嚴的事事無礙不這樣簡單。問題出現在“理”上。華嚴宗要表達的“理”是“十佛境界”,用思維都不能領悟,何況語言文字。也就是說,理事無礙的“理”乃至理法界的“理”,只不過是就“假相(事)”相對而言,若無“事”則無“理”,依事來表達“理”的唯一性,理最終不可避免的反而落入“事”中,這是語言、思維局限性的必然結果。爲什麼這樣說呢?因爲第一“理如事門”中有明確的說明。
周遍含容觀的十門是什麼關系呢?《注華嚴法界觀門》較《華嚴法界玄鏡》說的清楚些,但並未超出後者所定的範圍,這顯而易見,不需過多的說明。
一爲法義體用之本,二是周遍,叁是含容,此叁備矣。四釋二也,五釋叁也,六七皆收四五也,八九融攝六七,十收八九也。[18]
十門之中,前叁門就已證完事事無礙了,而二、叁兩門所要表達的思想內容並無大的差別,所以只要一二兩門完全理解,“事事無礙法界”就可以成立了。《華嚴法界玄鏡》對第叁門的最後解釋也說,“前第二門是廣遍義,此第叁門是含容義,已具此觀之總名矣。此下之七門,並皆不離周遍含容之二義也。”周遍、含容皆以虛空爲喻,所以二者並無本質的差別,因此說前二門就完全證明事事無礙成立,事事無礙法界也就成立了。下面幾門的建立,就論述的形式而言,層層遞進,密不透風雨,如第五門之後,我們只有理解遍、容、攝、入等字的微細差別,才能讀懂每門要表達的意思,這裏就不對每門都具體的解釋了。下面對第一門與第二門加標點,並譯成白話文。
觀曰:事如理融,遍攝無礙,交參自在,略辯十門。
釋曰:此觀有叁,初、總標舉數,二、別顯觀相,叁、結勸修行。今則初也,即總名之意,以事事無礙。若唯約事,則彼此相礙;若唯約理,則無可相礙。今以理融事,事則無礙,故雲“事如理融”。然理含萬有,無可同喻,略如虛空。虛空中略取二義:一、普遍一切色、非色處,即“周遍”義;二、理含無外,無有一法出虛空故,即“含容”義。理亦如空,具于二義,無不遍故,無不包故。即事如理,乃至纖塵,亦能包遍,故雲“事如理融,遍攝無礙”。“攝”即“含容”義。“無礙”二義,一偏不礙攝,二攝不礙遍。故事事能攝能遍,等皆無礙。其“交參自在”,亦遍十門。[19]
《華嚴法界觀門》說:“事”如果能像“理”一樣的融合,則(事與事)周遍、含容無礙,彼此自然的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簡單的用(下面的)“十門”來證明。
《華嚴法界玄鏡》解釋說:這一觀分爲叁個部分,第一,提出主題,列出十門;第二,分別、具體的闡述這一觀的思想內容;第叁,總結,勸人修行。現在說第一部分所要表達的內容。其大意是要證明“事事無礙”。如果只說事,彼此有障礙;如果只說理,則彼此沒有障礙。這裏以“理”來比喻融合的事,事(彼此)則無礙(即彼此不可分),所以說“事如理融”。然而理包含一切,沒有可以比喻的,大略像虛空一樣。簡單的取虛空兩方面的意思:一是虛空普遍一切色法、非色法之處,這是“周遍”義;二、理無所不包,沒有什麼在虛空之外,這是“周遍…
《《華嚴法界玄鏡》初探(弘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