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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結夏安居考察▪P4

  ..續本文上一頁有“普光寺內,廣展鴻資,冬夏不失于安 居,春秋無虧于舊積”。《邈真贊》中有關冬安居的資料較少,我們還無法 進一步對敦煌冬安居展開研究。但是在若幹寺院經濟文書中提到了“冬坐”。 如P2049《淨土寺同光叁年直歲保護牒》載:“麥兩碩五鬥臥酒冬至歲,僧 門造設納官並冬座”。這裏的“冬座”是不是“坐冬”呢?但又據P3145《社 司轉帖》中的“右緣年支春座局席,此至曹保奴家”;P237、P237文書中 有“油陸升,秋座局席”等記錄。根據文書的上下文看,這裏的“春座”及 “秋座”應爲季節性的齋會,“冬坐”應與此相同。 《邈真贊》的資料說明了敦煌年中有冬安居的史實。而關于冬安居的習 俗,較早流行于西域。玄奘在《大唐西域記》卷一中的睹貨邏國故地條說: “冬末春初,霖雨相繼,故此境已南,濫波已北,其國土並多溫疾。而諸僧 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叁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 設 教隨時也”。[52]

  西域僧徒的冬安居,與冬末春初的霖雨相繼、疾病流行有關。沙畹、伯 希和指出:“佛教僧在印度有坐夏之事,而在中國則易爲坐臘。其所以變坐 夏爲坐臘者,蓋印度之坐夏,因夏日多雨。至在大夏、康居一帶,氣候不同, 一變而爲坐臘。中國改爲坐臘者,蓋受伊蘭地方之影響也。”[53]季節氣候的 變化,僧徒乞食或遊化諸多不便,在冬季亦舉行安居策修。而敦煌的情況應 與此有關,漫長的冬季、幹燥、寒冷,諸寺僧尼進行冬季安居。只是,冬安 居的行事,是否由都司統一組織,還不見文書的記載。而安居的事宜與夏安 居應沒有區別。

  (二)敦煌僧尼的安居與叁時禮忏

  2.1忏悔與內律

  忏悔在佛教僧團的應用,首先與戒律有關。戒律是隨著僧團的不斷擴大 而日漸完善的。部派佛教時期,律藏的不同是部派相異的重要標志。諸部律 藏不僅條目不同,而且在內容上也有所區別。但諸部律均系prātimoksa, 而pratimoks′a則是比丘的學處siks′āpada的規定。各部律藏均從重罪到輕罪,按順序進行了具體製定,此爲 五篇七聚。

  而諸部律藏的條目中,最大的不同爲衆學法。此中,有的戒律如果違反, 將失去比丘的資格,這一點諸部皆同,即波羅夷法。而滅诤法則爲消除僧團 內部的各種紛爭而製定的准則。其它律條的違反,通過忏悔則清淨,可以繼 續僧團的生活。而自己違反了戒律,則不知曉,由僧團指出時,亦當忏悔。 忏悔的用例在諸部律藏中亦隨處可見,如《十誦律》的某一沙門通過忏悔, 並得到阿難的認可,得以繼續留在僧團。[54]《五分律》卷一載: 時婆羅門,在高樓上五欲自娛。遙見世尊,即便憶悟。疾疾來下, 拭席迎座,五體投地。爲佛作禮,悔過自責。我愚癡人,請佛安居,竟 不設供。非情中悔亦非無物,正自迷妄,不複憶念。惟願世尊,受我悔 過。佛言,汝實愚癡,請佛及僧竟不供養。理應悔過,今當與衆受汝忏 悔。又告婆羅門,我聖法中,知忏悔者,增長善法。[55] 《摩诃僧B05C律》卷八亦有: 尼薩耆波夜提者,是長衣應僧中舍 ,波夜提罪忏悔。不舍而悔者, 越比丘罪。[56] 《四分律》卷六: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過十日犯舍墮。我今舍與 僧,彼舍衣竟當忏悔。受忏悔人,當作白然後受忏。如是白,大德僧聽。此 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犯舍墮。今舍與僧,若僧到時僧忍聽。我受某甲比 丘忏悔,白如是。作此白已,然後受忏悔。[57]

  以上的用例,均關于舍墮罪的場合之告白。律藏中的忏悔規定,主要側 重于對自身性質的反省。即清楚的認知犯戒的種類、性質,然後忏悔。而波 羅夷法系不可悔罪,五篇中的波羅提提舍尼patidesa niya,pr atidesaniya。從語義上即爲忏悔。漢譯的律藏音譯爲波羅提提舍尼。其意譯爲悔過法、或 對首忏。而唐代的道宣在行事鈔中則將忏悔分爲叁類,即:

  理忏:利根空觀般若無境滅罪招福

  事忏:鈍根(道俗)行儀(忏法)方等律典伏罪除罪

  律忏:道衆行忏(羯磨)律典現相伏罪僧寶久住[58]

  理忏不分出家在家,凡屬上根利器之人,均爲理忏的範圍之內。理忏的 思想核心爲般若的空觀,觀罪性本空,罪性了不可得。這一點與《壇經》中 無相忏悔有關。我們將在以下的行文中論述。對于理忏,《行事鈔》卷中說: 理據智利,觀彼罪性,由妄覆心,便結妄業。還須識往本性無生, 念念分心業隨迷遣……言理忏者,即在智人,則多方便隨所施。爲恒觀 無性。以無性故,妄我無托。事非我生,罪福無主,分見分思。分除分 滅。如人覺醒則不眠罪。然理大要,不出叁種,一者諸法性空無我,此 理照心名爲小乘。二者諸法本相是空,唯情妄見此理照用屬小菩薩。叁 者諸法外塵本無,實爲有識,此理深妙,唯意緣知,是大菩薩佛果證行。 故《攝論》雲,唯識通四位等。以此叁理,任智強弱,隨事觀緣,無罪 不遣。故《華嚴經》雲,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當求 真實相。如此大忏,衆罪雲消。[59]

  而事忏同樣不分出家在家,屬于鈍根之人。事忏的具體實踐爲禮忏、誦 經等忏法。通過系列的忏法行事,將所犯諸罪忏悔清淨。南北朝以來的佛教 各宗派的忏法體系,均屬于事忏的範圍。對于事忏,道宣在《行事鈔》卷中說:

  若論事忏,屬彼愚鈍,由未見理。我倒常行妄業,翳心隨境纏附。

  動必起行,行纏叁有,爲說真觀心昏智迷。止得嚴淨道場,稱歎虔仰。

  或因禮拜,或假誦持旋繞。竭誠心緣勝境,則業有輕重,定不定別,或

  有轉報,或有輕受。並如《佛名》、《方等》諸經所明。[60]

  比丘及比丘尼戒,共有六種罪名,即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波逸提、 悔過法、突吉羅,然而波羅夷罪,不能以作法的程式來忏除,因此悔罪的方 式也只有五種。部派佛教的律製幾乎以事忏與律儀忏爲主。其中的理忏與大 乘空觀的結合,已經有著明顯的大乘律儀的傾向。從部派戒律到大乘律儀的 轉變,是印度佛教律製一個重要轉折點。我們在大乘佛教的經典中亦可看到 有關律製與忏悔的種種說明。如《華嚴經》中的《普賢行願品》即有:

  我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其梵文爲:

  yacca krtam mayi pāpu bhaveyya rāgatu dves ′atu mohavasena/

  kāyatu vaca manena tathaiva tam pratidesayami āhu sarva///[61]

  在四十華嚴裏的普賢十大行願中,其第四行願就是忏悔業障。普賢行願 可以說是貫穿整個《華嚴經》始終的主要內容。在《四十華嚴》中忏悔的內 容和方式,顯得十分具體。清淨身口意叁業,至誠在佛像前發露忏悔。八十卷 本的《華嚴經》中忏悔則爲空叁昧即理忏悔、無相忏悔。《華嚴經》的忏悔 根源其終極目的是爲普賢的行願成就。

  《瑜伽師地論·戒品》中關于忏悔的記載有: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 若中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應對于叁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 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 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毗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余如比丘,發露悔 惡作罪法。應如是說。若下品罪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余違犯。應對 于一切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62] 《瑜伽師地論·戒品》中的忏悔法所指,以聲聞戒的形式導入,並重點 突出菩薩戒的優勝之處。[63]纏即爲煩惱,忏悔的最終目的以斷除煩惱爲所歸。在 漢傳佛教叁系菩薩戒中,關于忏悔法的大同小異,在此從略。我們從上面的 敘述中不難看出,忏悔在轉染成淨過程中的重要性。

  同時,忏悔的種類亦隨著所違犯的戒律而有所不同。而部派佛教的戒律 與大乘佛教的忏悔法也有所區別。部派佛教的忏悔著重于律儀的忏悔。即事 的忏悔多于理的忏悔。而大乘佛教的戒律則爲理忏多于事忏。此中的區別, 使我們依稀得知,大乘佛教的戒律在完善過程中如何與大乘佛教空觀及般若 思想結合。自東晉以來所流行的忏法及敦煌僧尼禮誦的《佛名經》等,多屬 于事忏,而非理忏。 22夏安居與叁時禮忏 在P6005及S1604文書中均提到安居期間,僧尼在僧官的帶領下進行 叁時禮忏。而S1604更明確規定,每夜禮《大佛名》經一卷。敦煌僧尼的 結夏安居的主要活動內容爲學律、禮忏及修治破舊房舍。其中叁時禮忏是敦 煌僧團安居與律藏差異的焦點所在。可以說,漢地及敦煌的佛教,禮忏等系 列佛事活動的出現,是佛教中國化的標志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講,禮忏等佛 事的發展,與王權在教團中日益高漲有關。

  漢地流行于敦煌的《大佛略忏》本,是從十六卷本《大佛名經》所抄出。 而現存的《大佛略忏》的寫本共有二十四件。[64]井ノ口泰淳先生在《敦煌本 佛名經的諸系統》中指出了《大佛略忏》與慈悲水忏法的相同內容。[63]鹽田 入道先生在《中國佛教佛名經性格及其源流》[65]一文中也指出:《大佛略忏》 的部分文字與《現在賢劫千佛佛名經》以及《過去莊嚴劫千佛名經》也有相 同之處。

  關于十六卷本《佛名經》的情況,《開元釋教錄》卷十八載:

  右一經,時俗號爲《馬頭羅刹佛名》,似是近代所集,乃取留支所譯 十二卷,錯綜而成。于中取諸經名目、取後辟支佛名及菩薩名、諸經阿 羅漢名,以爲叁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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