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哲學的根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他用觀念論來解決了。
在他體系裏,自然不外是絕對理念的「外化」,就是降低下來的理念,思維和它的産物觀,是根本的東西,而自然只是由觀念的降低而存在的漸生的東西。
他所描寫的世界發展過程之擔當者──即主體,是使自己實現的理念和概念。世界的統一性,就在它的觀念性上,他認爲「一切東西,只在它是真,是理念的時候才是現實的。」
他不像費希特那樣在「自我」中看見哲學的端初及基礎,而要在理念的客觀運動中看見它。依他所說:「觀念是在我們的念識之外獨立存在,並且先行于它。」
他把康德的觀念論從主觀觀念論提高成爲客觀的絕對的觀念論。
他的絕對觀念論,容許地球,自然,物理世界的存在,把自然看做單單是絕對理念的「他在」。
世界被理解作論理的合理的思維過程或是絕對思維。
任何人都知道什麼是人類的觀念,但那沒有人類的或人類以前的觀念,抽象中的觀念,絕對的觀念,則是觀念論者黑格爾的神學的杜撰。 (伊)
他甚至把思維當做真的本質,把現實的物質世界、自然、人類看做它的屬性和顯現。
佛家把思維看做假的、相對的,要把它破除。沒有破除之前,由思維而知之世界自然人類都變爲假的、相對的。但如果打破這思維的根源 ── 無始無明 ── 之後進入絕對,則思維還原爲絕對,世界、自然、人類,亦皆還原爲絕對了。
黑格爾的哲學體系由叁部分成立,作爲世界理性發展的叁個階段,互相間有著不可分的關系,即論理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這體系的一般構造是這樣的。
絕對概念這東西,不僅僅在永久的以前 (不知道從那處起始) 既存在著。它並且是存在中的一切事物的真正的生魂,這絕對概念通過了「論理學」中所詳細論到的一切預備階段,而發展它自己本身 (也全部包含在絕對觀念中) 。接著,絕對概念又把「自己外化」,而轉爲自然。在自然裏,絕對概念沒有意識到自己,只取自然的必然的姿態而再發展。到了人類,絕對概念再達到了自意識,這自意識在曆史中再繼續向上,終于絕對理念在黑格爾哲學裏最後的複歸于自己本身。論理的理念是精神及自然的絕對的實體,是普遍的,滲透一切的。
論理學──關于運動及發展的一般法則的學問橫在一切存在的根裏的合理的原則,分爲:一、存在論。二、本質論。叁、概念論。
自然哲學──物理界,化學界,有機界。
精神哲學──人類學,現象學,心理學,主觀精神,藝術,宗教,科學,絕對精神,客觀精神,法律,道德,國家。
黑格爾所謂的在世界存在之先,就存在著的「絕對理念」及「論理的範疇」之先在,不外是對于創造主的信仰的空想物。 (恩格斯費爾巴合論)
事與理,未有世界已先在一樣,是空想的。這是心知沒有一個永久的絕對的存在不可,又看不到,只好在腦筋中自己創造出來。
黑格爾對于他的觀念計和宗教見解相通的事,決不加以隱瞞。他的概念論和宗教的差異,只不過是在宗教上究極的真理是以表象的形態獲得;而在哲學上,卻是以更大的妥當性,以概念的形態獲得。
黑格爾整個體系是譬如一念無明離開了老家 (腦子) 論理念世界,到自然物質世界、精神世界,各個世界上去遨遊一周,最後又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依然故我。可是他卻相信他已完成任務,達到絕對了。 (他是聲明認識絕對之可能;而且在他哲學體系裏已實現了。)
這和《華嚴經》描寫善財童子周遊各處以訪求絕對,所碰到的卻只是一念無明的化身十二因緣。後來菩薩才教他自己回家裏去找,才找到本地無明,才見到自己的根源。
辯證法的否定,不單是放棄或消滅,而是把舊的東西攝取,同時又把它克服的所謂的排除。「一切事物都和它自身矛盾──這命題是把事物的真理和本質最多地表現著的。」「矛盾是一切運動和生動性的根源,某物只因爲自己本身內部有矛盾,所以才運動才有沖動和動性。」
黑格爾把存在還原作思維。
青年黑格爾學派的活動,只限于宗教的理論批評,聲明宗教是一切社會惡的根本原因。
相對哲學概論
「哲學」二字,不見于中國古籍,乃譯自歐西 philosophie 或 philosophy ,或稱此語爲紀元前六世紀哲人畢達哥拉斯 (五七○) 所創用,或稱爲蘇格拉底 (四七○) 所創用。
希臘最古哲學家泰斯來及其門人亞拿其孟代固先畢氏研究自然之根本原理也,仍未見于簡籍,後始見于海羅多他斯 (四八四─四○八希臘史家) 曆史家,其義則爲離實益而愛智也。後經蘇格拉底及其學派之使用而益確定其意義。至雅裏斯多德 (叁八四─叁二○) 始定爲研究根本原理之學,即今所謂「哲學」。
人類對于生死問題,發生驚駭怪異之念,進而追究生從何來,死何所往。即人類對于人生問題,表示其哲學的思想者也。
柏拉圖謂:「驚駭爲哲學者特有之性質。」
雅裏斯多德謂:「不問古今,人皆由驚駭而生哲學之念。」
叔本華亦謂:「驚駭之念,所以喚起人生需要形而上學之因素也。」
笛卡兒、海巴爾特諸賢謂:「哲學由疑惑而生。」
柏拉圖以哲學爲超越的「實在之認識。」
雅裏斯多德:「哲學爲事物之原因及原理之研究。」
雅裏斯多德分哲學爲理論與實際二部分。數學、物理學、神學等爲理論的;倫理學、政治學爲實際的。但此等科學,似與純哲學異,又進而分哲學爲第一哲學與第二哲學。物理學諸科學即屬于第二哲學。關于自然人生根本原理之組織的知識,則名第一哲學。
哲學形式之概念,第一、根本之學。第二、思辨之學。第叁、綜合之學。第四、進步之學。
哲學之實質之概念 (即內容)
柏拉圖之分類 (叁分法) ──基于心的作用──
一、認識 辯證學
二、感覺 物理學
叁、意欲 倫理學
雅裏斯多德益以「學問目的」分爲:
一、理論 辯證學 (論理學形而上學) 物理學 (物理學心理學)
二、實際 倫理學 政治學 詩學 修辭學
培根 (一六二叁) 根據知的作用作爲偉大的科學系統案
智能作用一,記憶─(曆史)─想象─(詩歌)悟解─(哲學)
哲學分爲叁類:一、神學。二、宇宙論 (自然現象及自然目的形而上學) 。叁、人類論。
康德嚴分哲學與科學後,不比從前與科學混集。
飽魯增分爲:一、形而上學 (實體論宇宙論的神學論) 。二、認識論 (認識本質論,認識起源論) 。
丘魯培分爲:一、一般哲學 (形而上學認識論,論理學) 。二、特殊哲學 (自然哲學,心理學,法律哲學,美學,倫理學,宗教哲學,曆史哲學) 。
拉德分爲:一、實在哲學 (認識論形而上學自然精神) 。二、理想哲學 (倫理美學) 。叁、宗故哲學 (即氏所謂至上實在的理想哲學) 。
溫德分爲:一、認識論 (形式的論理學,方法學,實在的認識論) 。二、原理論 (形而上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 。
以上以飽魯增所舉較適切、但其在形而上學問題中僅論及本體論及宇宙論的神學論,對于人生問題未嘗顧及。以予所見,似宜分認識、實在、人生等叁方面。即自然、人生、認識叁分類法也。似宜先論自然,次及人生,終爲認識。
認識論爲哲學全體中最根本最原始問題。康德亦以認識論爲研究哲學之出發點。認識論在哲學史上成立最遲而最重要。
下定義曰:「哲學者,研究宇宙、人生、認識等根本原理之學也。」
一、哲學目的──以科學所得真理爲資料,進而探求統一的根本原理者,哲學目的也。
二、哲學對象──以研究認識宇宙人生之本質及價值爲其內容者,哲學對象也。
叁、哲學方法──依直覺、思辨、反省、批判諸方法研究知識實在價等問題,一般的哲學研究法。
溫德論理學:一、研究法。二、組織法。
特殊的研究方法
直覺法 (一切覺觀法)
神秘說 以爲事物之真相,常在尋常感覺之外,欲知正境界,宜閉其肉眼,而開其心眼,由沈思冥想,而默會神靈之真谛。
希臘末期柏拉圖派 (宗教的) 及第叁世紀左右,新柏拉圖派皆有此傾向。至中世時西歐之哲學說,殆盡爲神秘說也。
辯證法
反省法 自己熟察內的經驗之謂也。
曆史的批判方法
哲學思維之態度──一、獨斷。二、懷疑。叁、批評。
認識論
認識語意,自心理方面言之,爲外物影響內心,而生一種知的作用之謂,凡感覺、知覺、記憶、思維諸作用,皆包括在其中。自論理方面言之,認識爲主觀之知的作用 (思考) ,與感官之感受性,互相結合而成,而被知的對象,與能知的主體之意識的關系,即所以構成概念、判斷、推理等思考之成果也。
最初創立認識論者厥爲洛克,洛克在其名著《人間悟性論》中,始組織的考究認識之問題。康德繼之,乃集厥成。
康德之純粹理性之批判即所以批判,關于一切認識之理性的能力也。
「認識論」爲研究吾人如何能認識外物之學;「論理學」則爲研究推理法則之學。
溫德謂心理學爲認識論准備的科學。但心理學僅假定人之意識,能知客觀的對象,對于人之意識,何以能知客觀的對象?則非所問也。
形而上學爲采究實在之學,舉凡物的心的存在究竟原理 (即第一原因) ,探求,皆爲此學之領域,故又可稱爲一切知識之基礎。自我之概念,即人格之概念,亦爲形而上學最重要之概念,視人格爲理想與目的的互相結合之究竟的實在。
觀念論者,謂認識之對象爲概念;實在論者,謂認識之對象爲實在。
認識起源:一、唯理論者以人之理性爲一切智識之源。二、經驗論者則以後天的經驗爲知識之泉源。叁、批判論則調和二派而折中之,以爲先天的理性、後天的經驗同爲知識之泉源。
理智與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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