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哲学的根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他用观念论来解决了。
在他体系里,自然不外是绝对理念的「外化」,就是降低下来的理念,思维和它的产物观,是根本的东西,而自然只是由观念的降低而存在的渐生的东西。
他所描写的世界发展过程之担当者──即主体,是使自己实现的理念和概念。世界的统一性,就在它的观念性上,他认为「一切东西,只在它是真,是理念的时候才是现实的。」
他不像费希特那样在「自我」中看见哲学的端初及基础,而要在理念的客观运动中看见它。依他所说:「观念是在我们的念识之外独立存在,并且先行于它。」
他把康德的观念论从主观观念论提高成为客观的绝对的观念论。
他的绝对观念论,容许地球,自然,物理世界的存在,把自然看做单单是绝对理念的「他在」。
世界被理解作论理的合理的思维过程或是绝对思维。
任何人都知道什么是人类的观念,但那没有人类的或人类以前的观念,抽象中的观念,绝对的观念,则是观念论者黑格尔的神学的杜撰。 (伊)
他甚至把思维当做真的本质,把现实的物质世界、自然、人类看做它的属性和显现。
佛家把思维看做假的、相对的,要把它破除。没有破除之前,由思维而知之世界自然人类都变为假的、相对的。但如果打破这思维的根源 ── 无始无明 ── 之后进入绝对,则思维还原为绝对,世界、自然、人类,亦皆还原为绝对了。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由三部分成立,作为世界理性发展的三个阶段,互相间有着不可分的关系,即论理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这体系的一般构造是这样的。
绝对概念这东西,不仅仅在永久的以前 (不知道从那处起始) 既存在着。它并且是存在中的一切事物的真正的生魂,这绝对概念通过了「论理学」中所详细论到的一切预备阶段,而发展它自己本身 (也全部包含在绝对观念中) 。接着,绝对概念又把「自己外化」,而转为自然。在自然里,绝对概念没有意识到自己,只取自然的必然的姿态而再发展。到了人类,绝对概念再达到了自意识,这自意识在历史中再继续向上,终于绝对理念在黑格尔哲学里最后的复归于自己本身。论理的理念是精神及自然的绝对的实体,是普遍的,渗透一切的。
论理学──关于运动及发展的一般法则的学问横在一切存在的根里的合理的原则,分为:一、存在论。二、本质论。三、概念论。
自然哲学──物理界,化学界,有机界。
精神哲学──人类学,现象学,心理学,主观精神,艺术,宗教,科学,绝对精神,客观精神,法律,道德,国家。
黑格尔所谓的在世界存在之先,就存在着的「绝对理念」及「论理的范畴」之先在,不外是对于创造主的信仰的空想物。 (恩格斯费尔巴合论)
事与理,未有世界已先在一样,是空想的。这是心知没有一个永久的绝对的存在不可,又看不到,只好在脑筋中自己创造出来。
黑格尔对于他的观念计和宗教见解相通的事,决不加以隐瞒。他的概念论和宗教的差异,只不过是在宗教上究极的真理是以表象的形态获得;而在哲学上,却是以更大的妥当性,以概念的形态获得。
黑格尔整个体系是譬如一念无明离开了老家 (脑子) 论理念世界,到自然物质世界、精神世界,各个世界上去遨游一周,最后又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依然故我。可是他却相信他已完成任务,达到绝对了。 (他是声明认识绝对之可能;而且在他哲学体系里已实现了。)
这和《华严经》描写善财童子周游各处以访求绝对,所碰到的却只是一念无明的化身十二因缘。后来菩萨才教他自己回家里去找,才找到本地无明,才见到自己的根源。
辩证法的否定,不单是放弃或消灭,而是把旧的东西摄取,同时又把它克服的所谓的排除。「一切事物都和它自身矛盾──这命题是把事物的真理和本质最多地表现着的。」「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动性的根源,某物只因为自己本身内部有矛盾,所以才运动才有冲动和动性。」
黑格尔把存在还原作思维。
青年黑格尔学派的活动,只限于宗教的理论批评,声明宗教是一切社会恶的根本原因。
相对哲学概论
「哲学」二字,不见于中国古籍,乃译自欧西 philosophie 或 philosophy ,或称此语为纪元前六世纪哲人毕达哥拉斯 (五七○) 所创用,或称为苏格拉底 (四七○) 所创用。
希腊最古哲学家泰斯来及其门人亚拿其孟代固先毕氏研究自然之根本原理也,仍未见于简籍,后始见于海罗多他斯 (四八四─四○八希腊史家) 历史家,其义则为离实益而爱智也。后经苏格拉底及其学派之使用而益确定其意义。至雅里斯多德 (三八四─三二○) 始定为研究根本原理之学,即今所谓「哲学」。
人类对于生死问题,发生惊骇怪异之念,进而追究生从何来,死何所往。即人类对于人生问题,表示其哲学的思想者也。
柏拉图谓:「惊骇为哲学者特有之性质。」
雅里斯多德谓:「不问古今,人皆由惊骇而生哲学之念。」
叔本华亦谓:「惊骇之念,所以唤起人生需要形而上学之因素也。」
笛卡儿、海巴尔特诸贤谓:「哲学由疑惑而生。」
柏拉图以哲学为超越的「实在之认识。」
雅里斯多德:「哲学为事物之原因及原理之研究。」
雅里斯多德分哲学为理论与实际二部分。数学、物理学、神学等为理论的;伦理学、政治学为实际的。但此等科学,似与纯哲学异,又进而分哲学为第一哲学与第二哲学。物理学诸科学即属于第二哲学。关于自然人生根本原理之组织的知识,则名第一哲学。
哲学形式之概念,第一、根本之学。第二、思辨之学。第三、综合之学。第四、进步之学。
哲学之实质之概念 (即内容)
柏拉图之分类 (三分法) ──基于心的作用──
一、认识 辩证学
二、感觉 物理学
三、意欲 伦理学
雅里斯多德益以「学问目的」分为:
一、理论 辩证学 (论理学形而上学) 物理学 (物理学心理学)
二、实际 伦理学 政治学 诗学 修辞学
培根 (一六二三) 根据知的作用作为伟大的科学系统案
智能作用一,记忆─(历史)─想象─(诗歌)悟解─(哲学)
哲学分为三类:一、神学。二、宇宙论 (自然现象及自然目的形而上学) 。三、人类论。
康德严分哲学与科学后,不比从前与科学混集。
饱鲁增分为:一、形而上学 (实体论宇宙论的神学论) 。二、认识论 (认识本质论,认识起源论) 。
丘鲁培分为:一、一般哲学 (形而上学认识论,论理学) 。二、特殊哲学 (自然哲学,心理学,法律哲学,美学,伦理学,宗教哲学,历史哲学) 。
拉德分为:一、实在哲学 (认识论形而上学自然精神) 。二、理想哲学 (伦理美学) 。三、宗故哲学 (即氏所谓至上实在的理想哲学) 。
温德分为:一、认识论 (形式的论理学,方法学,实在的认识论) 。二、原理论 (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
以上以饱鲁增所举较适切、但其在形而上学问题中仅论及本体论及宇宙论的神学论,对于人生问题未尝顾及。以予所见,似宜分认识、实在、人生等三方面。即自然、人生、认识三分类法也。似宜先论自然,次及人生,终为认识。
认识论为哲学全体中最根本最原始问题。康德亦以认识论为研究哲学之出发点。认识论在哲学史上成立最迟而最重要。
下定义曰:「哲学者,研究宇宙、人生、认识等根本原理之学也。」
一、哲学目的──以科学所得真理为资料,进而探求统一的根本原理者,哲学目的也。
二、哲学对象──以研究认识宇宙人生之本质及价值为其内容者,哲学对象也。
三、哲学方法──依直觉、思辨、反省、批判诸方法研究知识实在价等问题,一般的哲学研究法。
温德论理学:一、研究法。二、组织法。
特殊的研究方法
直觉法 (一切觉观法)
神秘说 以为事物之真相,常在寻常感觉之外,欲知正境界,宜闭其肉眼,而开其心眼,由沉思冥想,而默会神灵之真谛。
希腊末期柏拉图派 (宗教的) 及第三世纪左右,新柏拉图派皆有此倾向。至中世时西欧之哲学说,殆尽为神秘说也。
辩证法
反省法 自己熟察内的经验之谓也。
历史的批判方法
哲学思维之态度──一、独断。二、怀疑。三、批评。
认识论
认识语意,自心理方面言之,为外物影响内心,而生一种知的作用之谓,凡感觉、知觉、记忆、思维诸作用,皆包括在其中。自论理方面言之,认识为主观之知的作用 (思考) ,与感官之感受性,互相结合而成,而被知的对象,与能知的主体之意识的关系,即所以构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考之成果也。
最初创立认识论者厥为洛克,洛克在其名著《人间悟性论》中,始组织的考究认识之问题。康德继之,乃集厥成。
康德之纯粹理性之批判即所以批判,关于一切认识之理性的能力也。
「认识论」为研究吾人如何能认识外物之学;「论理学」则为研究推理法则之学。
温德谓心理学为认识论准备的科学。但心理学仅假定人之意识,能知客观的对象,对于人之意识,何以能知客观的对象?则非所问也。
形而上学为采究实在之学,举凡物的心的存在究竟原理 (即第一原因) ,探求,皆为此学之领域,故又可称为一切知识之基础。自我之概念,即人格之概念,亦为形而上学最重要之概念,视人格为理想与目的的互相结合之究竟的实在。
观念论者,谓认识之对象为概念;实在论者,谓认识之对象为实在。
认识起源:一、唯理论者以人之理性为一切智识之源。二、经验论者则以后天的经验为知识之泉源。三、批判论则调和二派而折中之,以为先天的理性、后天的经验同为知识之泉源。
理智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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