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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宗教學▪P2

  ..續本文上一頁它是日本學者對于英文「利雷敬」(religion)一字的意譯;我國接受西洋文化的輸入,初期借助于日本爲橋梁的很多,故對宗教一詞,也就接受下來。宗教的定義很難確定,中國《易經》的〈系辭〉所說「神道設教」之意,或近似之。

  因此,宗教兩字用于佛教,殊不恰當,因爲,佛教從來未將宗教兩字連起來用過。若以禅宗的立場,無言之教謂之宗,假言明宗謂之教,這與利雷敬的涵義,完全不同。

  其實,西洋的基督教,也不以利雷敬自居,因爲根據宗教一詞的原義,乃是指原始人類的多神崇拜或自然崇拜,基督教卻是進化以後的人類信仰。

  但是,人類的信仰,均有一個共同的原則,也就是說,不論是原始宗教或進化的信仰,求取安慰乃是彼此一樣的。所以,從高級宗教的立場而言,雖皆不欲自命爲宗教,從宗教學家的研究態度而言,仍將一切安慰的信仰,統入于宗教的範圍之內。

  可見,宗教學的範圍,是有廣狹的,各宗教學家的看法,也不能一致。單就對于各高級宗教的研究而言,它便成了比較宗教學;其實比較宗教學即是宗教學 的同一個主題。我們看,馬克斯彌勒(Max Mu:ller)認爲,宗教學的內容,有比較神學(Comparative Theology)及理論神學(Theoretical Theology)的兩類;喬爾丹(Jordan)則以爲,宗教學應包括各宗教的教史、各宗教的比較論、各宗教的哲學等叁項。

  因此,本書稱爲比較宗教學,實則就是宗教學。所不同的,我們將從最原始的人類信仰介紹起。

  宗教的分類法 宗教既有原始的和進化的不同,近世即有很多學者,基于曆史進化論的觀點,說出各各不同的分類方法。現據日人比屋根安定的《世界宗教史》所載的資料,迻譯並條列如下:

  (一)泰婁氏(E. B. Tylor)分爲五類:原始的自然崇拜、生氣說(Animism)、國民的多神教、儀式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二)李憂氏也分爲五類:自然的宗教、生氣說及庶物崇拜、國家的神話、律法的宗教、最高的宗教。

  (叁)赫格爾氏分爲叁階:自然的宗教、靈的個性之宗教、絕對的宗教。

  (四)哈爾脫門氏分爲二大類:自然教、超自然教。

  (五)比屋根安定氏分爲叁大類:自然的宗教、倫理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又將「自然的宗教」分爲原始的自然教及多神教。

  所謂原始的自然教,又可分爲物心未分期及物心二元期。物心未分期,即是指的生氣說;物心二元期又可分爲自然崇拜、庶物崇拜、精靈崇拜、圖騰(totem)崇拜。

  又將「倫理的宗教」分爲律法教及倫理教。印度的婆羅門教及初期的猶太教,屬于律法教;阿拉伯的回教、波斯的教以及先知時代的猶太教,則屬于倫理教。至于「普遍的宗教」即是沒有種族界限的世界化的全民宗教,迄今僅能舉出佛教及基督教屬之。

  爲便于學者記憶,現將比屋根氏的分類法列表如下:

  

  第二節 原始宗教的形態

  宗教的定義 大致說,有所宗而以爲教者,即爲宗教。如此說來,一切學術的學派,均可列于宗教的名下,乃至反宗教的唯物主義者,也在宗教的定義之內。通常所稱的宗教之義,則未必如此。

  根據比屋根氏的《世界宗教史》說,要爲宗教求一簡單的定義,頗不容易。宗教的産生,是導因于心理的或經驗的事實。此事實表現在人類的曆史過程中,它便形成爲人間的或社會的宗教意識。所以,從來研究宗教史的人,首先要著眼于心理事實所構成的宗教意識;這一宗教意識的變遷,便是宗教思想的進化。

  宗教意識,乃是出于廣泛而又複雜的人心之要求,由此抽象的概念的宗教意識,表現于人間的實際生活,便成爲宗教的事實,那就是藝術的、道德的、經濟的人間生活之價值要素。

  宗教的定義雖不易標立,但也有好多學者爲它下過界說,其中最常被采用的是泰婁氏及佛雷則氏(I. G. Frazer)之說。泰婁氏說,宗教最小限度的定義是「精靈的存在物的信仰」。此說雖把宗教的態度及宗教的對象提出,卻未說到宗教的行爲(儀式)。同時,精靈崇拜也僅是原始宗教之一種,未能概括全部的宗教信仰。

  佛雷則氏說,宗教是「對于統馭自然及人類生活的超人的權威(powers)之和解的手續」。此說改進了上說的缺點,但仍不夠完美。

  馬列氏(R.R. Marett)以爲宗教的對象,最好是用「神聖的」(The Sacred)一語來說明。此語範圍很廣,能將所有超人的及非超人的,精靈或非精靈的,宗教的或魔術的,都包含在內。因爲,「神聖」含有禁忌的、神異的、秘密的、有能力的,及權威的、靈活的、古舊的等意義。

  所以,有人以爲,最簡單的宗教定義,當推馬列氏的「神聖的」之說。

  宗教的由來 自有人類以來,即有宗教信仰的要求。人類爲何有此要求?一般學者多以爲是起源于人恐怖的心理。此說最初見于羅馬的柳克理細阿(Lucretius)所謂的「恐懼造成最初的神」。其余如英國哲學家湯馬斯霍布士(Thomas Hobbes 西元一五八八─一六七九年)所謂的「畏懼不可見的事物,乃宗教之自然種子」。休谟(David Hume 西元一七一一─一七七六年)也同意此說。

  由于對外力不可捉摸的破壞性而産生恐怖,由于恐怖的情緒,便設想有某種或多種大力而不可見的東西在掌握人類,或給人類懲罰,以至造成人類的災難。有些先知者即設想其爲可以用虔敬及祭祀等方法來求之寬免。以人類的心理衡量這種大力者,這種大力者也就成了擬人的、通于人情的,將人與人間的酬答恩謝 及求情,一轉而成爲對于不可知的大勢力者乞求及酬謝,便是宗教的信念和宗教的儀式了。

  不過,原始人類對于一部分由精靈所造成的恐怖,也有用平等對待的締約,甚且有用高壓的威嚇手段來降伏的,原始民族中的巫師術士之流,便有這種方法。

  吉丁斯氏(Giddings)以爲宗教起源于「大可怖物」(Great Dreadful),而最初的宗教觀念,只是一團不清楚的觀念,後來逐漸分化明晰;原始人起初只信「大可怖物」,後來才化爲具體的精靈等的崇拜。

  彌勒以爲宗教起源于「無限的觀念」(Perception of the Infinite),這種觀念是由于人類對付四周的環境而生。自然的勢力,非人的能力所可比擬,所以産生「無限」的觀念,而對它崇拜。

  泰婁氏以爲人類最初的信仰對象是精靈,精靈便是「生氣」或靈魂。萬物皆有精靈,自然界的一切奇異現象,都是精靈所作成的。

  氏改進泰婁氏之說而提出「生氣遍在主義」(Animatism)或稱「先生氣主義」(Pre-Animism),以爲在信仰精靈以前,還有一個只信一種超人的神秘力的時代,例如美拉尼西亞人所謂的「馬那」(Mana),便是這種遍在于宇宙間的超人 的神秘的力。

  自然崇拜 原始人類的知識未開,對于自然界的變化運行,莫知所以,自覺非常渺小,而自然界的力量卻是偉大莫測。由此力量的崇拜,便産生了種種擬人的自然神:近山的視山之巍巍而出山神,近海的視水之浩瀚而出水神;無山無水處出地神,多風之處出風神。總之,自然神的出現,必與其地理環境有關。

  在自然神之中,最爲原始人類所信仰的,有如下幾種:

  (一)地的崇拜:在原始人看大地,乃是一個生物──土壤是大地之皮肉,岩石是大地之骨骼,河流是大地之血脈,空氣是大地之呼吸。因爲大地能夠生養萬物,就有了「地母」(Earth Mother)之名。有了母親,必有父親,便聯想到地上之天,稱爲天父(Heaven Father)。地母生養萬物是由于天父的恩澤,這在中國便是幹坤、陰陽的信仰,乃是原始人的基本觀念。這一觀念是擬人的神話,所以,天地陰陽的大道理,都是由人類的男女生殖的觀念而比擬産生。在希臘、羅馬、印度等地的民族,有一種奇特的宗教信仰,即是「生殖器崇拜」(Phallic Worship),以形像男女生殖器的天然石塊,供于殿中,給人禮拜。據我對于《易經‧系辭》的研究,中國古聖所倡的幹坤、陰陽的神道設教,實在也是生殖器崇拜的亞流(參見拙著《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就以中國字的「祖」字而言,右 邊的「且」字便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所以,祖者即是男性生殖器崇拜(示)的演化;因爲這是將天地做了擬人構想的必然結果。以男女生殖器象征天父及地母,所以,生殖器崇拜的本身,不唯毫無猥亵之意,倒有著非常莊嚴的道理在。

  (二)水的崇拜:水是一切生物不可缺的東西,但它也能泛濫成災,吞噬生物。所以每被原始人類視爲神聖和神秘。聖泉、神井、聖水,各處都有。婆羅門教以恒河之水爲聖水,耶稣在約旦河畔受洗禮,均與水的崇拜有淵源。埃及的尼羅河、英國的泰晤士河,都有父親的稱呼,在藝術上則被雕刻爲人形。西非洲的巫師祭海神;古希臘人和羅馬人,投生物于海中祭海神;古秘魯人呼海爲「海母親」(Mother Sea),當作食物的供給者而崇拜之。

  (叁)石與山的崇拜:石的形狀,往往有形似動、植諸物者,本系自然界偶然形成,或爲古人製成的石器之遺存,原始人類則視之爲神物或聖迹。這種信仰,遍及全世界,乃至後期的高級宗教,如回教之視麥加(Mecca)城的黑石(Black Stone)爲聖物而去朝拜。古代的希臘、羅馬、猶太、墨西哥及其他民族的曆史,都記載有石的信仰。西元前二百年頃,羅馬人曾虔誠地歡迎由小亞細亞來的一塊小而粗的黑石,以爲是「聖母西比利(Mother Goddess Cybele)」。這在中國也不是沒有,這種黑石大約與隕星及火山岩有關。至于山的崇拜,中國古代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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