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恩克魯馬,自稱爲救世主;社會島(Society Island)的一個名王塔馬托(Tamatoa),被人民奉爲神靈;大溪地(Tahiti)土人的王及後,被人民尊奉爲神;日本的天皇,過去也曾被日本人民視爲神明;白種人初到野蠻人的社會時,往往也被視爲神靈。布須曼的黑人,即以爲白人是神的子孫;剛果人視巫觋爲地神,巫觋的領袖爲全地的神。
這種生人崇拜,是由庶物崇拜進化而來。庶物可被視爲神靈,生人之中的特殊人物,自亦可被視爲神靈了。耶稣自稱是神的兒子,也是神的道成肉身。中國的以及許多外國的政治上或宗教上的領袖,自诩爲天子或神子的,實在太多。
鬼魂崇拜原始人類,以爲一切物皆有精靈或生氣,人類亦然。因此人死之後,以爲人的生氣活力仍在,那就化爲鬼魂。又在睡眠之時,肉體停止活動,卻有夢境出現,推知人除肉體之外,尚有靈魂(soul)。人類死後的靈魂,便是鬼魂(ghost)。
在許多土語中的「靈魂」一詞,多是用的陰影一類的字義。靈魂是人的影子,鬼魂出現也是他們生前的陰影。有些野蠻人即用木偶寫上某仇人的名,或用紙剪個人影寫上仇人的名,再施咒術,使仇人遭災乃至死亡。
人皆存有希望自身永生的心理,肉體必死,靈魂仍在,但這已是原始宗教進了一步的安慰之一。
人類由于肉體的拘限,活動的範圍很小,死後的鬼魂質輕量微,所以自由得多,因此而有若幹小神通,這是引起鬼魂崇拜的因素。人類喜歡崇拜大力的人及物,而予以神化,人類中的英雄豪傑,當其死後,往往也成爲鬼魂崇拜的對象。在羅馬天主教及回教中,崇奉他們已死的聖徒。羅馬每一個天主教堂的祭壇下,都須埋有聖徒的遺骸遺物。我國則有孔廟、關帝廟、媽祖廟等,也均是鬼魂崇拜的一型。
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鬼魂崇拜的同一性質,且是鬼魂崇拜中最盛的一 種。信者以爲,人對其子孫的關系密切,雖在死後,仍于冥中看顧察視其子孫的行爲,或加保佑,或予懲罰。這是祖先崇拜的起因。中國人特尚敬祖,儒家說是爲了飲水思源的孝思,因爲孔子不談生前死後的事,有無鬼魂,孔子不願研究。其實,殷人尚鬼,並以「人歸爲鬼」,乃是鬼魂崇拜而倡祖先崇拜的佐證,這雖與孝思有關,但非純屬孝思。
在印度《吠陀》中的耶摩神(Yama),即是人類的第一死者,也是人類的第一祖先,嗣後轉成爲專門司理鬼事的閻羅王。此亦即爲祖先崇拜的一種。
性力崇拜在前面已說到生殖器崇拜,那是天父及地母的象征物。進一層的野蠻人,由于對人類生命力的贊歎,遂將男根及女竅看作生命的本源,乃産生對于性的崇拜。所以,比屋根氏說:「性崇拜,殆爲宗教進化的必然過程。」性崇拜的另一因素,是由于古代種族與種族間的鬥爭,引起勝敗優劣,是人數多寡的結果。所以祈禱人口的繁殖,其祭祀的對象即爲性神,女竅即成爲擬人化的性神的表象。其祭事,即是行的男女交歡。
因此,在古時的巴比侖、希臘、迦太基、義大利等處,盛行「神聖的賣淫」(Sacred Prostitution),雖被後來基督教的《舊約》斥爲「大淫婦」,在當時則並不以爲是邪惡的淫亂。其賣淫者均爲受到特別崇拜的女宗教師,「受教」的男人,也 成她們宗教的擁護者。
在印度教中有稱爲「性力派」的,以崇拜濕婆神之妻杜爾嘉女神爲主。後來的密教受了此派的影響,而倡金剛乘的無上瑜伽,修「佛母觀」,行男女事。西藏紅教喇嘛之墮落,在于此;元朝喇嘛之醜惡,在于此;被日本學者稱爲左道密教者,在于此;被英國學者稱爲「怛特羅」(Tantra)宗者,也在于此。
今日的臺灣,尚有自稱密乘的上師宣稱:「衆生由此而來,仍應向此而修。」能不悲乎!
第叁節 原始宗教的儀式
宗教儀式及祭司人類對于所信的神靈,都是擬人化的,故其事神的儀式亦是運用人對人的禮貌爲主。祭神的原因,不外是請求、酬謝及平怒,其方式,初期是以獻供犧牲爲主,漸漸地,即有贊神的歌、娛神的舞、獻供的次序及動作之規定。所以,初期的宗教儀式,凡人皆可爲之,後因儀式日益繁複,不得不由專人來從事職業的祭司工作了。
祭司本與凡人平等,後因享用祀神的犧供爲生活,又成爲人神之間的媒介,故設想他們是更加接近于神靈,更加受到神靈的眷顧,就變得與常人不同而神聖 化起來。此在印度的祭司階級婆羅門之成爲特權種姓,在《舊約》中的祭司們之享有特權,均可說明之。
咒術的産生咒術與宗教同源,是對于超自然力的仰求而來。它的曆史很古,也很普遍,自原始宗教至高級宗教都有之。
咒的本義是祝禱或祈願,所以,凡爲祝禱祈願的用語,均有咒語之涵義。一句簡單的口語,用之于向神靈祝禱時,即有咒的功能。某幾句話具有特別的效驗,便成爲公共傳播的咒語。今日的基督教雖無密咒,他們卻規定有許多的祈禱詞,其作用正與咒語相同。
咒語的秘密化,有兩種原因:一是外來語的譯音不譯義;二是其本身原爲某種語意的簡化,所以不易理解。誦咒之不必理解其所誦之涵義,也有兩種原因:一是神咒多由神靈的啓示,作爲它與誦者之間的聯絡信號,信號的本身是不必有何種意義的;二是誦咒者之所以産生神驗,乃是出于個人的心力集中。所謂感應,必須誠心;若務于咒語義理的思辨,心力便不易集中了。
咒語用之于事實,即稱爲咒術,它是人類心理的一種反射作用的結晶物。由于有著某種請求而向神靈說出某種禱詞,此種請求之心,如果特別強烈或持之于長時的希望,便可能在夢中,或在神意恍惚之際,得到某些或某一神靈的顯現, 啓示某種新的神咒。這在常人亦可偶爾發生,在專門修持的咒術師,則較常人發生的機會更多,以心理學來分析,這是可以明白的。
咒術之使用,亦可因人而異,新手或在散心中使用時,必無效驗。故在密宗的瑜伽行者,特重叁業相應。所以,咒之效驗,今日已可用科學的方法來說明,已不是完全的神秘問題。
誕生到死亡的儀式原始人類,對于人之誕生,當作超自然力的一種作爲,故有宗教儀式的舉行:或濺水于嬰兒之身以示潔淨,或至其家族所敬奉的聖所求神賜嬰兒之名,或植紀念之樹以蔔嬰兒之命運。
嬰兒成長入于青年期時,要舉行種族的或宗教團體的「入團式」。入團式因各地風俗而有差異,但均極其嚴肅,有的甚至近于殘酷。入團之前通常有一段鍛鏈身心的時日,例如齋戒、斷食、苦待肉體、冥想等等。但此儀式,以行之于男性爲主,對女性而言,這是男人的特權,也是神聖的秘密。
結婚,乃爲人類延續的主要關鍵,故亦有其應行的宗教儀式。原始人的結婚式之中,有一種古怪的「初夜權」(Jus Primas Noctis)風俗。魏士特馬克以爲這種風俗或者是由于「處女血恐怖」,故希望由宗教人物或顯要人物先予祓除之。一般行之于原始社會的婚禮,是新郎新娘所屬的圖騰或表征祖先的種族的物,握之宣 誓,或對之禮拜。基督教以《新約》、《舊約》作爲婚禮的聖證,實即由此而來。
原始種族在平時也有宗教儀式,他們重視清淨齋潔,禁忌汙穢,並以沐浴、灌水、斷食、咒文、供犧等爲其宗教行爲。自知身體之有汙穢而感知精神之不淨,不淨即是罪惡,于是利用犧供來負擔自己的罪惡,代爲贖罪,即恢複清淨。耶稣的贖罪思想,即是淵源于此。(請參閱拙著《基督教之研究》第叁章第叁節及第四章第二節)
死亡是人生的終結。在原始種族看來,死是另一生的開始,以爲死者仍得永生于另一世界。故在人死之時,誦咒術祓其亡靈,在死人的墓中埋有各式的器具以供養死者,使得死者快樂地生活在另一境界。
原始人的宗教儀式,包括了人的一生的重大生活;迄今的基督教,仍有這一作用。佛教畢竟是超宗教的宗教,在佛典中未嘗規定生養婚喪的儀式作法,甚至可說佛教是反對宗教儀式的理性宗教。晚世中國佛教之大半流于薦亡超度,初系學自道教的齋醮科儀,元朝之後,則受西藏密教喇嘛的影響。
宗教的犧牲犧牲(sacrifice)是人類用物供來敬神謝神以及和解神之憤恨的媒介物。做犧供的東西,通常是照各人的能力,選取最好的果實、最美的花卉、最肥的家畜。有時則請神靈和人類同吃一頓;神靈吸其蒸氣中的供物元素,人則 吃其供物的實質。但在初期人類的供物,以爲神靈確實把它吃去,所以把犧牲完全丟棄,如祭河神,即擲河內,後來才改進觀念,祭畢的供物,由人類食用。
吃供神的犧牲,形成風俗之後,有些地方即將吃犧牲的本身,爲做宗教崇拜的必行儀式,例如在印度,每至祭畢,祭司即把犧牲分給人民。這種分得的犧牲,也受珍視爲神聖,而立即吃完。
又有一種奇特的風俗,先將某種犧牲崇拜爲神靈,然後竟被宰食,並信此神聖的性質,能影響于吃它的人。所以,被原始人崇拜的動物,不論其自死或被殺,常被崇拜它的人所吃。此一信念也被運用到人類,紐西蘭土人的大酋,在戰死後,常被敵人分吃而希望獲得他的勇氣和智慧。
另有以爲犧牲了最親愛的人,更能得到神的保佑或平怒,例如《舊約》中的亞伯拉罕要宰自己的兒子獻祭耶和華;耶弗他真的殺了親生的女兒給耶和華做燔祭。
說到人體犧牲(Human Sacrifice)即是殺人祭神的風俗,在很多地方的很多時代,都曾有過。有的殺人祭路,有的殺人祭橋,有的殺人祭某一大建築物的基腳。前幾年的臺灣,尚謠傳有某一家大工廠在開爐之日,用一個男孩祭煙囪,雖其後來查無實據,卻說明了我國確有這種風俗流行過。在曆史上也可找到,例如 宋襄公用郐子于次睢之社,華元殺楚使釁鼓。
在羅馬的曆史上,殺人祭神的事屢見不鮮:凱撒曾用兩個士兵祭神;奧古斯都曾以一個女子爲犧牲;其後的圖拉真及君士坦丁諸帝時,皆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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