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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P3

  ..续本文上一页大的祭 典,由皇帝亲祀于泰山;犹太人摩西,在西奈山(Sinai)见到耶和华(Yahweh);印度人甚至把喜马拉雅山视为世界的轴心。罗马人的朱彼得(Jupiter),北欧人的奥丁(Odin),都在山上。中国人尝有「山中方七日,世上数千年」的传说,每以云深不知处的山中,为神仙所在。

  (四)火的崇拜:原始人不会生火,天然发生的火,如雷火、火山等均是可怖的,能吞噬一切生物的。偶尔发现森林的野火之后,残留着香喷喷的兽类尸体,便以为火是能够吃东西的活物,是神,拜火的信仰就因此产生。马来人不敢跨过炉火;印度的托达斯人(Todas)燃灯时要对之礼拜;佛经中的佛陀的大弟子迦叶三兄弟,本为事火外道;古希腊人,每家必守一长明的火,以祀火炉女神;罗马人也这样做;秘鲁人以女子看护神火,称为「太阳之妻」(Wives of the Sun);印度《吠陀》中的火神阿耆尼(Agini)为最高的神,婆罗门种姓的印度人也不敢用口气吹灭火;犹太教的耶和华,与火神也有关联。

  (五)日月星的崇拜:昼夜的交替变化,最令原始的人类惊异。人类对于黑暗的恐怖,可谓与生俱来。黑夜中阻止了人类的活动,却又帮助许多生物的活动,所以视之为神秘。有了光明,人类就有了帮助。光明是恩物,所以对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月亮和星象,加以崇拜。大不列颠曾植有大石柱以祀太阳,又有祭坛 以祀月神。但是,在旱燥的地方太阳则成为可怖之物,居民只崇拜月神,例如中非洲人怕见太阳升起而仅崇拜月神。古代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传播这个喜信。太阳的崇拜也很普遍,日本的大和民族,自以为是来自太阳神,迄今仍以太阳作为其国家的象征;古秘鲁人也信他们的王是太阳之子;古波斯的故事中有日神蜜德罗(Mithra);希腊的日神为希利奥斯(Helios);罗马的日神为所耳(Sol);埃及的日神为拉哈(Rah);印度《吠陀》中的日神是苏尔耶 Su─rya)。星的崇拜,在世界各地也很普遍。最初的天文学家,即是一些富有宗教色彩的星象家,他们能由星象的运行,预言人之吉凶及年岁之丰欠,时节之好坏,命运之通塞。中国道家的拜斗,即是星斗崇拜。在古迦勒底人及希伯来人之中,也将占星术与星的崇拜合为一起,星被视为神灵所在处。耶稣出生时,即有星象指示波斯博士的传说。陨星在各处多被目为灾祸的前兆;非洲黑人以为陨星是已故的神巫回来作祟。

  动物崇拜此处所说的动物,即是英文的animal,并不包括人类在内。原始人类对于强大的动物产生畏惧感,对于更能适应于自然环境的动物又产生神异感。人类有许多地方及不上动物,所以引起崇拜动物的信念。

  各民族所奉的神灵,常因环境而异;动物崇拜的种类,也因地方而不同。北 方民族的狼与熊,南方民族的狮、象、虎、鳄鱼等,每成为崇拜的对象。

  古埃及所拜的动物很多,例如牛、蛇、猫、鹰、鳄鱼等等。印度人对于各种鸟兽乃至爬虫,都加以崇拜,牛、蛇、鹰、猿,则受最高礼敬;尤其是牡牛,被视为特别神圣的动物。有些中国人视无鳞的鱼为不祥的物,视黑鱼为七星鱼而禁止食用。美洲的印第安人敬奉熊、野牛、野兔、狼及几种鸟。墨西哥人视枭为恶灵;中国人对猫头鹰的看法也很恶劣。非洲的马达加斯加人敬奉鳄鱼。中国内地崇拜狐狸、黄鼠狼的风俗也很普遍。

  动物崇拜之中,莫如蛇的崇拜最为常见。《旧约‧创世记》中以蛇为人类第一号敌人。所罗门王智慧过人,但他有四事不解,其中之一便是蛇之爬行于石上。在印第安人的大科达族及萧尼族,蛇和精灵是同一个名辞。马拉巴人(Marabar)的屋中,均另设一小房作为蛇居;台湾的排湾族也有这种风俗,以为蛇是祖先的化身。在马来西亚的槟城邦,有一座蛇庙,许多看来有毒的毒蛇,竟然不会噬人。北美洲的奥日贝人(Ojibways)和则洛基人(Cherokees)以响尾蛇为神。秘鲁人崇拜蝮蛇。古希腊及罗马,将蛇奉为医药之神。现代崇拜蛇的风俗,仍可见于世界的许多地方。蛇在中国,也尝被视为神物,例如《史记‧汉高祖本纪》,刘邦之母梦与神(蛟)交于大泽之陂而生。刘邦斩蛇,则谓白帝子化为蛇,被赤帝 子所斩。在汉文的传说中,尚有许多蟒神的故事。

  植物崇拜植物(plant)的春发、夏长、秋凋、冬藏,生命力的表现与对气候的适应,使得原始人类以为它们也是有精灵做主宰的,也有着与人类相同的感情意志。有些含有特殊液汁的植物,能使人麻醉和中毒,故也特为人所敬畏,例如印度的酒神苏摩(Soma),本为一种蔓草之名,此草可制酒,用酒祀神,苏摩即成了神的名。

  庄严伟大而年代久远的树木,常被人类视为神圣而予以拟人化。树神或神树,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均可发现。对树的崇拜可以治病,树木能与人说话,乃至化为人形与人恋爱结婚。在传说中,也有活人变化成为树木的。

  印第安人中的奥日贝族,不喜砍伐方在生长的树木;奥科(Oko)的土人不敢用某几种树木做独木舟;暹罗人在伐答健木(Takhien)以前,必用饼和米来祭祀。在佛教的律藏中,比丘伐木之前,应先向树木乞施,乃是起源于印度的古俗。

  有些原始人类,自信为植物的后裔。在墨西哥的历史上,有一位君主,传说是两株树木的后裔。有些大神被供奉的偶像,均做树木形,例如墨西哥的陶大(Tota)、罗马的橡树神、希腊的戴奥尼修斯(Dionysus)即是。《旧约》的〈创世 记〉说,人类之有生命和智慧,是因为亚当、夏娃吃了生命和智慧树的果子,这个神话是起源于巴比仑。

  英文的寺庙(temple)一语的原意是树木,因为原始人类即以森林作为庙宇来祀神。在波斯有些神树上面,挂了衣服破布和法物等;德国、美国均有神林(Sacred groves)。刚果的黑人,崇拜一种名为弥耳仑(Mirrone)的树木。在台湾的阿里山,也有一株神木。在尼加拉瓜,不但崇拜大树,玉蜀黍和豆类,也被崇拜。

  根据佛教的看法,一切鬼神,多是依草附木而住;草木之有灵验,不是草木的本身,而是由于依附着草木的鬼神。所以佛教虽也承认诸神的存在,却与庶物崇拜的原始宗教不同,正信的佛教徒,也不崇拜诸神。

  图腾崇拜图腾(totem)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它的意思,佛雷则氏说:「图腾是某一种类的自然物,野蛮人以为其物的每一个,都与他们有密切而特殊的关系,因而加以迷信的崇敬。」

  赖纳赤氏(Reinach)更具体的说:「图腾是指一氏族人所奉为祖先及保护者、团结的徽号之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

  图腾崇拜的近世遗迹,仍盛行于北美的印第安人及澳洲的土人中。「totem」一 语,原出于美洲奥日贝印第安人的土语。澳洲的「科旁」(kobong)一语,也与图腾同义。

  当作图腾之物虽无限制,实际上则以动植物为多,例如澳洲的东南部土人的五百个图腾中,非动植物的仅四十个,此四十个为云、雨、霜、霞、日、月、风、秋、夏、冬、星、雷、火、烟、水、海等。

  图腾是指全种类,如以袋鼠为图腾,便指袋鼠全部,而不是指单一的某一只。若以某物为图腾,通常便不敢杀害其物,亦不食用其物。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如举行宗教仪式,或其为危险的动物,或除图腾之物别无食物时,方宰食之。日本有个北方民族,迄今仍有以屠熊为庄严的宗教仪式。

  原始人类以宰食图腾为神圣的宗教仪式,基督教迄今犹以吃耶稣的血与肉为礼敬的圣餐,其与图腾崇拜的关系,非常的明显。不过自族的图腾也当繁殖培养,以供别族的食用,两族交互食其对方的图腾,则不禁止。

  除了美洲、澳洲之外,其他地方也有图腾崇拜的遗痕,例如南非洲的贝川那人(Bechuanas),分为鳄族人、鱼族人、猴族人、水牛族人、象族人、豪猪族人、狮族人、藤族人等。中国人的十二个生肖,均为动物,乃系渊源中亚民族的信仰,其亦是图腾的陈迹。

  秘鲁的印第安人,多自信是出自动物的祖先;印度的孔特人(Khonds),也以动物为族名,分为熊部落、枭部落、鹿部落等。中国的猺族奉狗为祖先;突厥自认是狼种。均为图腾的流类。

  灵物崇拜灵物崇拜,也是庶物崇拜之一,其对象为琐屑的无生物,例如小石、树干,或者一顶旧帽、一块破布等,只要看见它的人直觉它是有灵的,便对之祭祀和祈祷,有验则受酬谢,否则常被舍弃或毁坏。

  有一个黑人(尼格罗人),曾对灵物崇拜做过这样的自述:「我们中的任何人,若要做什么事件,必先找一个神灵来帮佐他。跑出门外最先看见的东西,便可以当作我们的神」,「以后便每日供献它新鲜的牺牲。如果不灵,便把它送还原处」。

  灵物虽受崇拜,如果不能使人如愿时,常被请求者虐待,甚至搥击摧毁;黑人们即常如此。

  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也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种,可能是由灵物崇拜的进化。以雕刻或塑造各种所崇拜的物之形像,作为崇拜的对象。有极大威力的神,常有巨大的偶像,以人身而饰以狮子的头、鹿的腿、鸟的翅。有把偶像当作神灵的本身,有的只把偶像当作神灵之寄处。野蛮人大都即信偶像为神灵之本身,其 性质即类似灵物崇拜。

  偶像崇拜,在后期的犹太教、基督教、回教,都被禁止。初期的佛教也不崇拜偶像。

  偶像受信者崇拜,有时也会受到信者的责罚。黑人得不到幸运时,便打他所奉的偶像;中国人在天旱时,往往把神像抬到露天让它晒太阳;印度婆罗门僧侣在人民供献不丰时,常用铁链把偶像的手足锁起。

  生人崇拜即是将某一活着的人,当神灵崇拜。

  在纽西兰曾有一个酋长叫作贺格(Hougi),自称为神;近年倒台的迦纳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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