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比較宗教學▪P46

  ..續本文上一頁與猶太教的挪亞洪水神話極相似。說有一個遍照神之子叫作摩的人,因爲在洗身時在水中得到一條小魚。魚說:「救我,我亦當救你。」摩便蓄魚于瓶,繼置于池,再放入大海。臨別時,魚說:「今夏有大洪水來,將滅一切有情,我將救你,你當做船待我至。」夏天果然大水,魚來將船縛于角,引往北方的高山。待水退後,摩即徐徐下山。因爲生物皆已淹死了,摩爲了再得子孫,便行祭祀及苦行達一年,忽在水中生出一個婦人,對他說:「我即幸福也,因爲你的祭祀,故得子孫及家畜,其身幸福。」因此,後世的人類,都是摩的子孫了。

  輪回說及業說的起源輪回(sam.sa─ra)是流轉的意思,此在印度是由奧義書 時代以下的共通思想。大體言之,梨俱吠陀時代並未見有輪回思想,據學者的考察,此一思想起于梵書時代,而圓熟于奧義書時代。因在《梵書》中雖說到輪回問題,只是片段的。故關于輪回境界的種類、業的賞罰期間、靈魂往返的狀況,及與輪回說不可分離的解脫問題,皆不明了,到了《奧義書》,始將此等問題補充起來。所謂解脫(moks.a)、涅槃(nirva─na)、不死(amr.ta)、無上界 (nih.s、reyasas),皆爲欲脫離此輪回之境而達于永久不動的狀態。所以輪回之說與解脫思想是不可分離的。

  輪回之說的起源以革爾拜氏(Garba)繼承格夫氏(Gaugh)之意見,謂系由原始的土人信仰,移于雅利安人的。因爲此一思想在雅利安人的同一血脈的歐羅巴人並未産生,其他各地也未産生,獨産于印度。

  至于業說,學者以爲也是起源于下層信仰,業的思想起于《阿闼婆吠陀》。《阿闼婆吠陀》認爲人之有意或無意而犯罪,必有相當的罰,故有除罪的咒文。因此,罪這樣東西,就像是一種物質(如佛教說一切有部主張的無表色),甚至罪也可以使他人感染而犯罪。更進一步說,一切的善惡之業,必有各各個人應負的責任。此責任感之及于過去現在未來的叁世,便是業說的成立。然而,《阿闼婆吠陀》,乃爲印度社會下層信仰的代表,其中混入有不少土著的信仰,故對業說的根 源,或即本于土人的信仰,亦未可知。到了佛教,即以佛的智慧,對輪回及業,作了淨化並肯定的界說。

  《奧義書》《奧義書》的梵語爲優缽尼沙昙(upanis.ad),爲肝膽相照的對坐之意,其目的在于教人以不知的秘密教義。此系由于時代思潮的影響,祭祀至上的思想已不能滿足當時智者的要求,于是將祭祀的說明(如《梵書》)降爲第二位,將哲理的考察成爲第一位,此即《奧義書》的任務。

  《奧義書》是承《梵書》而來,是《梵書》的一部分,它的本身並不是獨立的文書。因在各《梵書》的最後部分,通例皆稱爲《阿蘭若書》(a─ran.yaka《森林書》)之章,即由網羅《梵書》前部分中深入于哲學方面的思想而成。《奧義書》實即屬于《森林書》的最後部分。因此,《奧義書》的最古部分,大約出于西元前七百年至五百年代。

  多伊森氏將此與希伯來的宗教作比較,謂《奧義書》以前的文書如《舊約》,《奧義書》如《新約》。《新約》脫化了《舊約》的律法精神而向倫理方面發展;《奧義書》則脫化了《梵書》的祭式味道而向哲學方面發展。

  《奧義書》的分類及譯本在原則上,《奧義書》的總數應與《梵書》相同。《吠陀》的各支學派,當各有一本。但到後世,有的已湮沒,又有的是後人擬作, 所以無從確知其總數了。巴特氏(Barth)說有二百五十種,韋柏氏(Weber)說有二百叁十五種,此外又有近世新發現的。因此,研究《奧義書》時,必須分爲兩條線索:

  (一)《古奧義書》:此系隸屬于《梨俱吠陀》、《莎摩吠陀》、《夜柔吠陀》,現存者有十一種。因其屬于較古的支派,故稱爲古,又稱爲正系。

  (二)《新奧義書》:此系隸屬于《阿闼婆吠陀》,年代較晚,故稱爲新,可疑者多,故又稱爲旁系。此皆個人或小團體所行的學說,不是繼承《梵書》而來的産物;只是爲了推尊此等學說爲神聖,所以用了《奧義書》之名,實則與《阿闼婆吠陀》自身,也無直接的關系。除了《古奧義書》的十一種之外,余皆屬于此系。故在研究正統《奧義書》上,此亦無大價值,其特色則爲帶了學派的色彩,主張組織的教義。

  印度可稱爲「奧義書全集」的有兩種:1.集五十二種而成的,爲《烏普賴克特集》(oupnek”nat);2.集一百零八種而成的,爲《慕庫地克集》(muktika)。

  《奧義書》譯本之完善者,有四種:

  (一)叔本華門派的多伊森氏之《六十優缽尼沙昙》之德文譯本。

  (二)馬克斯彌勒的《東方聖書》中的英文譯本。

  (叁)美國的漢米氏(Robert Ernst Hume)譯有The Thirteen Principal Upanishads.

  (四)日本由高楠順次郎監修,翻譯《慕庫地克集》的全部,即是一百零八種的全集,共分九卷。

  《奧義書》之能受到世界學者的重視,乃是它的哲學的價值。在《奧義書》中,可以見出與柏拉圖、斯賓諾莎、康德等相爲呼應的思想。無怪乎叔本華要說:「余得是書,生前可以安慰,死後亦可以安慰」了。

  《奧義書》的宗教思想 印度的思想,宗教與哲學是不能分的。《奧義書》的內容,可分作本體論、現象論、終局論的叁部分。本體論及現象論是純哲學問題。所謂本體,即是宇宙的原理。《奧義書》以「自我」(a─tman)作爲此一原理。據《布利哈德奧義書》四‧四,五稱:「此我,實彼梵也。」梵即是宇宙的本體。實在之梵,顯現于世,即爲現象論。《奧義書》說梵之成爲現象者,共有叁態:

  (一)世界的支配神:此稱爲梵天(Brahman)或自在天(I─s、vara)之人格神。相當于柏拉圖所說的造化神。

  (二)物器世界:此即有情輪回的舞臺。在空間的位置上,分爲天、空、地之叁界;在時間的過程上,有「劫說」(kalpa va─da)。謂世界于某時期依「梵」而 發展,經過一定的時間之後,再歸入于「梵」,世界常以同樣的情形而循環不已。

  (叁)有情的成立:據《奧義書》的思想,有情的範圍極廣,上自天人(Deva),下至植物皆是;然其經常考察的中心是人類。有情的種類有四:1.胎生,2.卵生,3.濕生,4.芽生。

  以上的梵之叁態,除了支配神的觀念之外,幾乎多爲佛教所吸收,加以改良之後,成爲佛教的觀念。

  輪回與解脫輪回思想起于梵書時代,成熟于奧義書時代。根據業說而以爲有情本體之我是常住;由此常住之我,因其行爲的余勢(業力)而連貫過去、現在、未來的叁世,叁世因果的觀念,也就隨著成立。由叁世因果而發動常住之我的輪回流轉。

  在《奧義書》中,有情輪回的範圍也很廣,包括天、人、鬼神及一般生類,乃至遍及植物在內。

  《奧義書》的最終目的在于解脫。這個解脫,在于離去一切假現的系縛而安于本性的梵,不在于向往從來未有的天國,是在發現有情本具的真性。從《奧義書》的立場看,一切現象界的經驗和知識,均與解脫的工夫無助;解脫是在離言語、絕思慮後的智慧(vidya─)。凡爲宗教上的祭祀及世間的道德,乃是相對的善行, 不是解脫的正道,僅爲助成解脫的初步或輔業。因此,《奧義書》中所謂的「知梵拜梵」,不是世間所稱的知和拜,實與佛教禅宗的「大悟徹底」相同。

  解脫的境界,也絕不是躐等的工夫。在達此境界之前,必須經過相當順序的修行。故將人生過程分爲四個時期:

  (一)青年期的獨身研究生活:入師門學《吠陀》及祭法。

  (二)治理家庭的生活:結婚生子,供神祀祖。

  (叁)森林苦修的生活:中年過後,修道習定。

  (四)隱者羽士的生活:晚年時期,雲遊弘化。

  修行解脫道的方法,即是襌定、瑜伽。將身心結合于一處,離動住靜而做內觀,此爲《奧義書》中期以後的重要修行法:即在遠離人迹的林間、河邊、洞穴等處,端坐調息,將心集于一境,念「梵」之表征「唵」(om.)字密語,達于恍惚的狀態,便以爲近于「梵」我的真性了。

  第四節經書及學派時代的宗教

  《經書》《經書》的梵語叫作修多羅(Su─tra)。系由「織」(siv)字而來,意爲在用簡單的語句,總括教義之大綱,好像以線穿花或穿珠那樣。

  《經書》的年代,馬克斯彌勒說:大約自西元前六世紀至西元前二世紀之間。其內容雖混有古書中所沒有的信仰及思想,但在大體上仍爲祖述梵書時代的製度及儀式。故其雖爲學派時代的産物,仍是形成廣義的《吠陀》之一部分。《奧義書》是《吠陀》理想方面的發展;《經書》則是《吠陀》婆羅門教實際方面的記述。所以,若不研究《經書》,便不能完全了解婆羅門教。

  《經書》屬于《吠陀》的,又被稱爲《劫波經》(Kalpa Sut─ra),是由叁類合成。所謂叁類,即是:

  (一)《法經》(Dharma Sut─ra):搜集四姓的義務、社會的法規、日常生活的規定而成。

  (二)《天啓經》(S、ruti Sut─ra):說明祭官所司的大祭。

  (叁)《家庭經》(Gr.hya):說明家庭中,由家長所司祭的儀式。

  合以上叁經,便完成了婆羅門教實際方面的說明。

  四姓四姓即是婆羅門教的階級製度。四姓的淵源是在《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謂由原人(梵)的頭生婆羅門,由肩生王族,由腿生吠舍,由足生首陀羅;經夜柔吠陀至梵書時代,四姓即成爲社會的製度。但在《梵書》及《經書》中,對于婆羅門的要求也很高。例如祭典中若有一個婆羅門有罪即不成就;作爲 婆羅門的資格,必須音聲好,形相正,年老有知識,道德而有善行;若不學《吠陀》也不教…

《比較宗教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