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与犹太教的挪亚洪水神话极相似。说有一个遍照神之子叫作摩的人,因为在洗身时在水中得到一条小鱼。鱼说:「救我,我亦当救你。」摩便蓄鱼于瓶,继置于池,再放入大海。临别时,鱼说:「今夏有大洪水来,将灭一切有情,我将救你,你当做船待我至。」夏天果然大水,鱼来将船缚于角,引往北方的高山。待水退后,摩即徐徐下山。因为生物皆已淹死了,摩为了再得子孙,便行祭祀及苦行达一年,忽在水中生出一个妇人,对他说:「我即幸福也,因为你的祭祀,故得子孙及家畜,其身幸福。」因此,后世的人类,都是摩的子孙了。
轮回说及业说的起源轮回(sam.sa─ra)是流转的意思,此在印度是由奥义书 时代以下的共通思想。大体言之,梨俱吠陀时代并未见有轮回思想,据学者的考察,此一思想起于梵书时代,而圆熟于奥义书时代。因在《梵书》中虽说到轮回问题,只是片段的。故关于轮回境界的种类、业的赏罚期间、灵魂往返的状况,及与轮回说不可分离的解脱问题,皆不明了,到了《奥义书》,始将此等问题补充起来。所谓解脱(moks.a)、涅槃(nirva─na)、不死(amr.ta)、无上界 (nih.s、reyasas),皆为欲脱离此轮回之境而达于永久不动的状态。所以轮回之说与解脱思想是不可分离的。
轮回之说的起源以革尔拜氏(Garba)继承格夫氏(Gaugh)之意见,谓系由原始的土人信仰,移于雅利安人的。因为此一思想在雅利安人的同一血脉的欧罗巴人并未产生,其他各地也未产生,独产于印度。
至于业说,学者以为也是起源于下层信仰,业的思想起于《阿闼婆吠陀》。《阿闼婆吠陀》认为人之有意或无意而犯罪,必有相当的罚,故有除罪的咒文。因此,罪这样东西,就像是一种物质(如佛教说一切有部主张的无表色),甚至罪也可以使他人感染而犯罪。更进一步说,一切的善恶之业,必有各各个人应负的责任。此责任感之及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便是业说的成立。然而,《阿闼婆吠陀》,乃为印度社会下层信仰的代表,其中混入有不少土着的信仰,故对业说的根 源,或即本于土人的信仰,亦未可知。到了佛教,即以佛的智慧,对轮回及业,作了净化并肯定的界说。
《奥义书》《奥义书》的梵语为优钵尼沙昙(upanis.ad),为肝胆相照的对坐之意,其目的在于教人以不知的秘密教义。此系由于时代思潮的影响,祭祀至上的思想已不能满足当时智者的要求,于是将祭祀的说明(如《梵书》)降为第二位,将哲理的考察成为第一位,此即《奥义书》的任务。
《奥义书》是承《梵书》而来,是《梵书》的一部分,它的本身并不是独立的文书。因在各《梵书》的最后部分,通例皆称为《阿兰若书》(a─ran.yaka《森林书》)之章,即由网罗《梵书》前部分中深入于哲学方面的思想而成。《奥义书》实即属于《森林书》的最后部分。因此,《奥义书》的最古部分,大约出于西元前七百年至五百年代。
多伊森氏将此与希伯来的宗教作比较,谓《奥义书》以前的文书如《旧约》,《奥义书》如《新约》。《新约》脱化了《旧约》的律法精神而向伦理方面发展;《奥义书》则脱化了《梵书》的祭式味道而向哲学方面发展。
《奥义书》的分类及译本在原则上,《奥义书》的总数应与《梵书》相同。《吠陀》的各支学派,当各有一本。但到后世,有的已湮没,又有的是后人拟作, 所以无从确知其总数了。巴特氏(Barth)说有二百五十种,韦柏氏(Weber)说有二百三十五种,此外又有近世新发现的。因此,研究《奥义书》时,必须分为两条线索:
(一)《古奥义书》:此系隶属于《梨俱吠陀》、《莎摩吠陀》、《夜柔吠陀》,现存者有十一种。因其属于较古的支派,故称为古,又称为正系。
(二)《新奥义书》:此系隶属于《阿闼婆吠陀》,年代较晚,故称为新,可疑者多,故又称为旁系。此皆个人或小团体所行的学说,不是继承《梵书》而来的产物;只是为了推尊此等学说为神圣,所以用了《奥义书》之名,实则与《阿闼婆吠陀》自身,也无直接的关系。除了《古奥义书》的十一种之外,余皆属于此系。故在研究正统《奥义书》上,此亦无大价值,其特色则为带了学派的色彩,主张组织的教义。
印度可称为「奥义书全集」的有两种:1.集五十二种而成的,为《乌普赖克特集》(oupnek”nat);2.集一百零八种而成的,为《慕库地克集》(muktika)。
《奥义书》译本之完善者,有四种:
(一)叔本华门派的多伊森氏之《六十优钵尼沙昙》之德文译本。
(二)马克斯弥勒的《东方圣书》中的英文译本。
(三)美国的汉米氏(Robert Ernst Hume)译有The Thirteen Principal Upanishads.
(四)日本由高楠顺次郎监修,翻译《慕库地克集》的全部,即是一百零八种的全集,共分九卷。
《奥义书》之能受到世界学者的重视,乃是它的哲学的价值。在《奥义书》中,可以见出与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等相为呼应的思想。无怪乎叔本华要说:「余得是书,生前可以安慰,死后亦可以安慰」了。
《奥义书》的宗教思想 印度的思想,宗教与哲学是不能分的。《奥义书》的内容,可分作本体论、现象论、终局论的三部分。本体论及现象论是纯哲学问题。所谓本体,即是宇宙的原理。《奥义书》以「自我」(a─tman)作为此一原理。据《布利哈德奥义书》四‧四,五称:「此我,实彼梵也。」梵即是宇宙的本体。实在之梵,显现于世,即为现象论。《奥义书》说梵之成为现象者,共有三态:
(一)世界的支配神:此称为梵天(Brahman)或自在天(I─s、vara)之人格神。相当于柏拉图所说的造化神。
(二)物器世界:此即有情轮回的舞台。在空间的位置上,分为天、空、地之三界;在时间的过程上,有「劫说」(kalpa va─da)。谓世界于某时期依「梵」而 发展,经过一定的时间之后,再归入于「梵」,世界常以同样的情形而循环不已。
(三)有情的成立:据《奥义书》的思想,有情的范围极广,上自天人(Deva),下至植物皆是;然其经常考察的中心是人类。有情的种类有四:1.胎生,2.卵生,3.湿生,4.芽生。
以上的梵之三态,除了支配神的观念之外,几乎多为佛教所吸收,加以改良之后,成为佛教的观念。
轮回与解脱轮回思想起于梵书时代,成熟于奥义书时代。根据业说而以为有情本体之我是常住;由此常住之我,因其行为的余势(业力)而连贯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三世因果的观念,也就随着成立。由三世因果而发动常住之我的轮回流转。
在《奥义书》中,有情轮回的范围也很广,包括天、人、鬼神及一般生类,乃至遍及植物在内。
《奥义书》的最终目的在于解脱。这个解脱,在于离去一切假现的系缚而安于本性的梵,不在于向往从来未有的天国,是在发现有情本具的真性。从《奥义书》的立场看,一切现象界的经验和知识,均与解脱的工夫无助;解脱是在离言语、绝思虑后的智慧(vidya─)。凡为宗教上的祭祀及世间的道德,乃是相对的善行, 不是解脱的正道,仅为助成解脱的初步或辅业。因此,《奥义书》中所谓的「知梵拜梵」,不是世间所称的知和拜,实与佛教禅宗的「大悟彻底」相同。
解脱的境界,也绝不是躐等的工夫。在达此境界之前,必须经过相当顺序的修行。故将人生过程分为四个时期:
(一)青年期的独身研究生活:入师门学《吠陀》及祭法。
(二)治理家庭的生活:结婚生子,供神祀祖。
(三)森林苦修的生活:中年过后,修道习定。
(四)隐者羽士的生活:晚年时期,云游弘化。
修行解脱道的方法,即是襌定、瑜伽。将身心结合于一处,离动住静而做内观,此为《奥义书》中期以后的重要修行法:即在远离人迹的林间、河边、洞穴等处,端坐调息,将心集于一境,念「梵」之表征「唵」(om.)字密语,达于恍惚的状态,便以为近于「梵」我的真性了。
第四节经书及学派时代的宗教
《经书》《经书》的梵语叫作修多罗(Su─tra)。系由「织」(siv)字而来,意为在用简单的语句,总括教义之大纲,好像以线穿花或穿珠那样。
《经书》的年代,马克斯弥勒说:大约自西元前六世纪至西元前二世纪之间。其内容虽混有古书中所没有的信仰及思想,但在大体上仍为祖述梵书时代的制度及仪式。故其虽为学派时代的产物,仍是形成广义的《吠陀》之一部分。《奥义书》是《吠陀》理想方面的发展;《经书》则是《吠陀》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记述。所以,若不研究《经书》,便不能完全了解婆罗门教。
《经书》属于《吠陀》的,又被称为《劫波经》(Kalpa Sut─ra),是由三类合成。所谓三类,即是:
(一)《法经》(Dharma Sut─ra):搜集四姓的义务、社会的法规、日常生活的规定而成。
(二)《天启经》(S、ruti Sut─ra):说明祭官所司的大祭。
(三)《家庭经》(Gr.hya):说明家庭中,由家长所司祭的仪式。
合以上三经,便完成了婆罗门教实际方面的说明。
四姓四姓即是婆罗门教的阶级制度。四姓的渊源是在《梨俱吠陀》的〈原人歌〉,谓由原人(梵)的头生婆罗门,由肩生王族,由腿生吠舍,由足生首陀罗;经夜柔吠陀至梵书时代,四姓即成为社会的制度。但在《梵书》及《经书》中,对于婆罗门的要求也很高。例如祭典中若有一个婆罗门有罪即不成就;作为 婆罗门的资格,必须音声好,形相正,年老有知识,道德而有善行;若不学《吠陀》也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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