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當他們離去之時,便把它交給當地的信徒負責而繼續發展。經費概由當地的信徒負擔,使徒只管向前開創,沒有牽累,且能得到各已設教會的後援。所以,這種教會發展迅速。
因爲財産共有,故有一些敗類,即來藉過團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于教會。于是,保羅就提出警告說:「人若不願工作,他就不當吃飯。」(〈帖後〉第叁章第十節)保羅爲了推行他這主張,所以他自己「也未嘗白食,倒是辛勤勞碌,晝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靜做工,吃自 己的飯。」(〈帖後〉第叁章第六至十二節)這倒很像中國禅宗的百丈懷海所主張的農禅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販賣耕作的,那是學自婆羅門的僧侶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門團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國禅宗興起之時,若不自食其力,那便無以爲生。爲了適應環境,須有各自賴以維生的方法。
教會發展的因素
教會發展迅速,共有五個有力的因素:
(一)猶太民族自從受到外邦人的統治以來,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現在的猶太人一樣。不過,猶太人雖散處各地,卻要回到耶路撒冷來守節。耶稣的使徒們在那時代,傳道的精神特別昂揚,充分利用猶太人原有的講道所「會堂」(Synagogue)。他們每逢市鎮,總是先進猶太人的會堂(十多年來臺灣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傳教的,就是學的此時使徒的作風)。猶太人的會堂拒絕被他們利用時,他們就往其他的公共場所對大衆宣講。猶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變了信仰,這些改宗的人返回僑居地時,就把基督教帶向了外邦的新據點。
(二)基督教出現時,正逢羅馬帝國初成之年,全國和平統一。許多小國的國界被打破,許多民族的舊習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寬容保護。故對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爲是猶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傳。因此,各民族雖有反對基督教的主張,也不能任意攻擊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勢在羅馬帝國的各地,積極地展 開傳教的活動。
(叁)自亞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叁五六─叁二叁年)大力推行希臘文化以來,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處,希臘語成了國際通用語言。這使使徒們到各處傳教時減少了語言上的困難。並用希臘文字寫成書信,送給各處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爲永久的宣傳品,即是後來的《新約》。
(四)羅馬帝國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並立有萬神廟,但羅馬政府頗有統一宗教信仰的企圖,故令各屬邦廟宇皆須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爲宗教統一的中心。基督徒以爲羅馬皇帝不是神,不願敬拜,致被控爲對皇帝與國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斷的迫害。但是經過一、二百年後,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叁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對基督教的一切迫害,並且給予「寬容」(toleration)。繼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于西元叁一二年爭取帝位,西元叁一叁年即頒布有名的《米蘭诏書》(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曆史上開始受到政府的公認。羅馬帝國最初忽視基督教的力量,繼而壓製基督教的發展,最後卻以基督教作爲統一全國信仰的國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羅馬政府的企圖轉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擁護基督教與印度阿育王(As、oka)之擁護佛教相比擬。其實,阿育王是純由于佛教正法的感召,毫無政治 作用的;君士坦丁則是爲了博取基督徒的歡心以遂其爭得帝位的企圖。因爲當時的基督教勢力已是既成的事實,他是順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擁護基督教之時,並未成爲基督徒。到了西元叁叁七年,當他臨終的時候,才接受洗禮,加入基督教。
(五)羅馬境內各民族的宗教,均爲古老形態的,迷信的色彩極其濃厚,經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稣之前的希臘哲學,如蘇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叁九九年)、柏拉圖(Plato 西元前四二七─叁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舊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學上的攻破。此時的希臘文化正爲羅馬各屬邦所學習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們,即繼希臘哲學的余緒而采撷利用,取其可通于基督教思想的,以壯大助長基督教在學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羅馬時代,希臘哲學已失去了先前的創發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狀態下,各末派之間越是互相爭辯,空談真理,越是顯得哲學在倫理實踐方面的虛弱無力。此時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濟,反而能夠得到同情。
教會的成長
在使徒時代之初,教會沒有嚴格的組織,結果:「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純種的本土猶太人)發怨言,因爲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于是十二使徒就從他們的衆門徒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 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辦理其團契生活的供給之事(〈使徒行傳〉第六章第一至叁節)。這是教會職司或教會行政製度的開始。
自此之後,教會逐漸擴張,事務日益繁複,教會所需的「執事」(Deacon),也就日漸加多,保羅即爲之安上職銜。例如在其達〈哥林多前書〉時,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師(Teacher)、行異能者(Worker of Miracle)、醫病者(Healer)、幫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書〉,又于先知和教師中間,加了傳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師(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書〉及〈提多書〉時,已反覆說明監督(Bishop)、長老(Presbyter)和各執事等人的資格了:這是西元第一世紀的教會職稱。
到了第二世紀,由于教會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發展成爲較大的組織,故産生了管理幾個教區的主教(Bishop)。到了第叁世紀,又出現了管理幾個主教區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權力、位望、德能,則不無差異,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亞曆山卓(Alexandria)、羅馬(Rome)之叁城的文化重鎮的大主教爲較大。到了西元叁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會議以君士坦丁城爲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會議以耶路撒冷爲教會的發源地。因此合上前面叁城,共有五處的大主教,被公認爲與別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長 (Patriarch),統理全羅馬的教政。
西元叁九二年,羅馬皇帝替歐豆書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爲國教之後,即刺激著教會也要求有個大一統的組織。于是,由于使徒彼得(Peter),是在羅馬城殉道(據說迄今彼得的頭仍葬于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中)。據說彼得曾在羅馬當過監督,後來羅馬的教長在其余四位教長中,即自稱是繼使徒彼得的地位而應居于各教長之首。經過一個世紀的爭議,約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稱羅馬城的教長爲教皇(Pope)。
其實,基督教的行政製度,完全是采用羅馬古教的本質,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國王,主教有權統治教民的時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會的分裂
由于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叁五四─四叁○年)的鼓吹除了教會沒有得救之道,教會地位應在國家之上。後來遂有以教會爲國上的國,以教皇爲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現。
教會置于國家之上,本是一種神聖的表示。但當教會幹預世俗政治並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時候,教會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墮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惡,基督教會的教皇教士也無一不犯!所以,教會在中世紀造成的種種罪惡,也是罄竹難書。
不過,教會政治化之後,固然壟斷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專橫與空白。但對由北方入侵之野蠻民族的感化,也不無功勞。同時,教會爲了利用希臘哲學的方法及理念以保護基督教的信仰,故賴教會的搜集儲存,希臘文化始得以遺留,而爲文藝複興保養了元氣。
然而,羅馬教會政治化之後,由于地域及思想上的紛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長,與在羅馬城方面的教長發生意見上的不和。因爲接近西方的羅馬教會,日與政治結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塵世腐化;接近東方的君士坦丁教會,仍與希臘哲學爲伍,變成了學究宗教的迂闊不經。這是由于教會趨向羅馬化及希臘化的必然結果。
于是,羅馬教長,自以爲繼承使徒彼得之後的教會首席領袖而稱爲教皇,並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長服從,君士坦丁的教長偏偏不服從以羅馬教長爲首的決議。羅馬教長又對君士坦丁教會所立八十五條政治條例,僅認可了其中的五十條。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東西兩個教會就分了家。在羅馬的教會,稱爲羅馬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譯爲加特力教);在東方的教會,稱爲希臘教會(Greek Church)、希臘正教會(Orthodox Greek Church)或東正教。
到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叁─一五四六年)出現,又于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稱爲複元教(Protestants)或稱更正教、耶稣教。在中國則習慣以天主教稱羅馬教,以基督教及耶稣教稱新教。新教之從羅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于羅馬教會的專橫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頹敗。不過。分裂出的新教,同樣也爲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汙迹。新教與舊教,名稱不同,本質無異,所以有不滿新教的人,又從新教之中,再叁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達好幾百種。好在近世以來,各國多已實行政教分隔製度,基督教會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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