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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P69

  ..续本文上一页。当他们离去之时,便把它交给当地的信徒负责而继续发展。经费概由当地的信徒负担,使徒只管向前开创,没有牵累,且能得到各已设教会的后援。所以,这种教会发展迅速。

  因为财产共有,故有一些败类,即来藉过团契生活而坐享其成,寄生于教会。于是,保罗就提出警告说:「人若不愿工作,他就不当吃饭。」(〈帖后〉第三章第十节)保罗为了推行他这主张,所以他自己「也未尝白食,倒是辛勤劳碌,昼夜工作,免得他人受累。」唯其如此,始可命令他人「要安静做工,吃自 己的饭。」(〈帖后〉第三章第六至十二节)这倒很像中国禅宗的百丈怀海所主张的农禅生活了。印度佛教的比丘生活是不得贩卖耕作的,那是学自婆罗门的僧侣生活,也是佛世各沙门团的通例。但是到了中国禅宗兴起之时,若不自食其力,那便无以为生。为了适应环境,须有各自赖以维生的方法。

  

  教会发展的因素

  教会发展迅速,共有五个有力的因素:

  (一)犹太民族自从受到外邦人的统治以来,散居外地者很多,正像现在的犹太人一样。不过,犹太人虽散处各地,却要回到耶路撒冷来守节。耶稣的使徒们在那时代,传道的精神特别昂扬,充分利用犹太人原有的讲道所「会堂」(Synagogue)。他们每逢市镇,总是先进犹太人的会堂(十多年来台湾的基督徒,也有跑到佛教的寺院中传教的,就是学的此时使徒的作风)。犹太人的会堂拒绝被他们利用时,他们就往其他的公共场所对大众宣讲。犹太人之中必有部分因此改变了信仰,这些改宗的人返回侨居地时,就把基督教带向了外邦的新据点。

  (二)基督教出现时,正逢罗马帝国初成之年,全国和平统一。许多小国的国界被打破,许多民族的旧习俗被解放,各民族的宗教均受宽容保护。故对新起的基督教,政府以为是犹太教的一支而予以自由宣传。因此,各民族虽有反对基督教的主张,也不能任意攻击和阻止。基督教即趁势在罗马帝国的各地,积极地展 开传教的活动。

  (三)自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 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大力推行希腊文化以来,印度北部及黑海沿岸等处,希腊语成了国际通用语言。这使使徒们到各处传教时减少了语言上的困难。并用希腊文字写成书信,送给各处不同方域及不同民族的信徒看,以此成为永久的宣传品,即是后来的《新约》。

  (四)罗马帝国的初期,容受各民族的一切宗教,并立有万神庙,但罗马政府颇有统一宗教信仰的企图,故令各属邦庙宇皆须供奉皇帝像,期以皇帝神作为宗教统一的中心。基督徒以为罗马皇帝不是神,不愿敬拜,致被控为对皇帝与国家的叛逆,因而遭遇不断的迫害。但是经过一、二百年后,基督教越受迫害,越加旺盛。到西元三一一年,皇帝伽俐略(Galerius),下令停止对基督教的一切迫害,并且给予「宽容」(toleration)。继起的君士坦丁(Constantine)于西元三一二年争取帝位,西元三一三年即颁布有名的《米兰诏书》(Edict of Milan),使基督教在历史上开始受到政府的公认。罗马帝国最初忽视基督教的力量,继而压制基督教的发展,最后却以基督教作为统一全国信仰的国教,固是基督徒的努力所致,也是罗马政府的企图转了方向所成。有人把君士坦丁之拥护基督教与印度阿育王(As、oka)之拥护佛教相比拟。其实,阿育王是纯由于佛教正法的感召,毫无政治 作用的;君士坦丁则是为了博取基督徒的欢心以遂其争得帝位的企图。因为当时的基督教势力已是既成的事实,他是顺水推舟而已。所以他在拥护基督教之时,并未成为基督徒。到了西元三三七年,当他临终的时候,才接受洗礼,加入基督教。

  (五)罗马境内各民族的宗教,均为古老形态的,迷信的色彩极其浓厚,经不起哲理的考察。耶稣之前的希腊哲学,如苏格拉底(Socrates 西元前四六九─三九九年)、柏拉图(Plato 西元前四二七─三四七年)的思想,正好已把旧宗教的信仰做了哲学上的攻破。此时的希腊文化正为罗马各属邦所学习研究,基督教的使徒及其下的教父们,即继希腊哲学的余绪而采撷利用,取其可通于基督教思想的,以壮大助长基督教在学理方面的依傍。尤其在罗马时代,希腊哲学已失去了先前的创发精神,在保守苟延的状态下,各末派之间越是互相争辩,空谈真理,越是显得哲学在伦理实践方面的虚弱无力。此时有基督教出而鼓吹一神的恩典、他力的救济,反而能够得到同情。

  

  教会的成长

  在使徒时代之初,教会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果:「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纯种的本土犹太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于是十二使徒就从他们的众门徒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 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办理其团契生活的供给之事(〈使徒行传〉第六章第一至三节)。这是教会职司或教会行政制度的开始。

  自此之后,教会逐渐扩张,事务日益繁复,教会所需的「执事」(Deacon),也就日渐加多,保罗即为之安上职衔。例如在其达〈哥林多前书〉时,有使徒、先知(Prophet)、教师(Teacher)、行异能者(Worker of Miracle)、医病者(Healer)、帮助人者(Helper)、理事(Administrator)、方言家等。在〈以弗所书〉,又于先知和教师中间,加了传福音者(Evangelists)、牧师(Shepherd)。到了〈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时,已反覆说明监督(Bishop)、长老(Presbyter)和各执事等人的资格了:这是西元第一世纪的教会职称。

  到了第二世纪,由于教会的分支日多,又不能不发展成为较大的组织,故产生了管理几个教区的主教(Bishop)。到了第三世纪,又出现了管理几个主教区的大主教(Archbishop)。好多大主教之中的权力、位望、德能,则不无差异,而以安提阿喀(Syrian Antioch)、亚历山卓(Alexandria)、罗马(Rome)之三城的文化重镇的大主教为较大。到了西元三八一年的君士坦丁主教会议以君士坦丁城为新都。西元四五一年的喀西但(Chalsedon)主教会议以耶路撒冷为教会的发源地。因此合上前面三城,共有五处的大主教,被公认为与别的大主教不同的教长 (Patriarch),统理全罗马的教政。

  西元三九二年,罗马皇帝替欧豆书第一(Theodosius I)明令以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即刺激着教会也要求有个大一统的组织。于是,由于使徒彼得(Peter),是在罗马城殉道(据说迄今彼得的头仍葬于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中)。据说彼得曾在罗马当过监督,后来罗马的教长在其余四位教长中,即自称是继使徒彼得的地位而应居于各教长之首。经过一个世纪的争议,约在西元五百年左右,遂称罗马城的教长为教皇(Pope)。

  其实,基督教的行政制度,完全是采用罗马古教的本质,尤其到了以教皇兼任国王,主教有权统治教民的时候,便是政教合一的神政政治。

  

  教会的分裂

  由于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西元三五四─四三○年)的鼓吹除了教会没有得救之道,教会地位应在国家之上。后来遂有以教会为国上的国,以教皇为王上之王的局面出现。

  教会置于国家之上,本是一种神圣的表示。但当教会干预世俗政治并利用世俗政治以自肥自大的时候,教会便不能不向世俗的腐化中堕落。凡是政治人物的一切可能犯的罪恶,基督教会的教皇教士也无一不犯!所以,教会在中世纪造成的种种罪恶,也是罄竹难书。

  不过,教会政治化之后,固然垄断了西方人的文化思想和宗教信仰,造成思想史上的专横与空白。但对由北方入侵之野蛮民族的感化,也不无功劳。同时,教会为了利用希腊哲学的方法及理念以保护基督教的信仰,故赖教会的搜集储存,希腊文化始得以遗留,而为文艺复兴保养了元气。

  然而,罗马教会政治化之后,由于地域及思想上的纷歧,便不得不有派系的分裂。首先,在君士坦丁城方面的教长,与在罗马城方面的教长发生意见上的不和。因为接近西方的罗马教会,日与政治结合,混入了政治宗教的尘世腐化;接近东方的君士坦丁教会,仍与希腊哲学为伍,变成了学究宗教的迂阔不经。这是由于教会趋向罗马化及希腊化的必然结果。

  于是,罗马教长,自以为继承使徒彼得之后的教会首席领袖而称为教皇,并要求君士坦丁的教长服从,君士坦丁的教长偏偏不服从以罗马教长为首的决议。罗马教长又对君士坦丁教会所立八十五条政治条例,仅认可了其中的五十条。因此,到了西元一○五四年,东西两个教会就分了家。在罗马的教会,称为罗马教会(Roman Catholic Church)或天主教、公教(Catholic 日本译为加特力教);在东方的教会,称为希腊教会(Greek Church)、希腊正教会(Orthodox Greek Church)或东正教。

  到了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出现,又于西元一五一七年十月,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了一派新教,称为复元教(Protestants)或称更正教、耶稣教。在中国则习惯以天主教称罗马教,以基督教及耶稣教称新教。新教之从罗马教中分裂出,乃是由于罗马教会的专横跋扈、恐怖黑暗、腐化颓败。不过。分裂出的新教,同样也为西洋史上留下了血腥的污迹。新教与旧教,名称不同,本质无异,所以有不满新教的人,又从新教之中,再三再四的分裂,以致迄今新教的教派之多,多达好几百种。好在近世以来,各国多已实行政教分隔制度,基督教会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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