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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宗教學▪P77

  ..續本文上一頁,受了其他高級宗教的影響,不相信回教的天堂是物質建設的處所,而是純精神的理念,《古蘭經》對天堂的描寫,是比喻而非記實,並以爲《古蘭經》中說到天堂的僅兩處,天堂中沒有美女和酒,其他用天園的字眼時,才有美女和酒。其實,這種希望是很好的,可惜,《古蘭經》中的天園即是天堂之園,例如第十八章第一○七及一○八節說:「的確,皈信並做善事的人,天堂之園是對他們的款待,永居在那裏,不欲遷移。」所以,回教的天堂, 在道德律的理想境上,並不如何高尚。若與印度的宗教比較,約和《梨俱吠陀》時代的天堂相類。天分七層之說,則與印度教《富蘭那》聖典所載相同,此系七大星辰崇拜的演化,與一周七日而有七個安息日的基礎正同。

  鼓勵戰鬥的宗教

  回教是以劍傳道的宗教,從麥地那建立了基地之後,穆罕默德即主張用武力來解決問題。《古蘭經》第四十九章第九節說:「設有兩夥穆氏(回教徒)起沖突,你們應從中和解;如果一方壓迫一方,你們就對那施行壓迫的人,武力從事,至他們依從主的命令爲止。」這是在他們自己之間使用武力。

  對于外人,則鼓勵回教徒把力量使用在勝利之前的戰鬥上面。《古蘭經》第五十七章第十節說:「天地的産業都歸阿拉執掌,你們爲什麼不使用在阿拉的道上?在勝利之前,使用而且戰鬥的人,和其他的人便不同等,這般人在階級上比那在此以後使用而且戰鬥的人們更偉大。」這是教他們在戰鬥來臨時,應當爭先獻出所有的一切。

  因此,回教徒與人作戰時,無不奮勇當先,並且不敢退後。《古蘭經》第八章第十五節中說:「衆皈信的人哪!你們遇見不信的人前來作戰的時候,不得轉過背去,是日,除了爲戰術或歸隊而外,凡是掉過背去的人,定遭受阿拉的惱恨,他的居處是火獄,這歸所太惡了。」如果敵人後退,《古蘭經》第四章第一○四節 則說:「你們追擊敵人,不要放松,若是你們受痛苦,敵人亦如你們一樣受痛苦;可是,你們能向阿拉希望他們所未有的希望,阿拉是深知的、明哲的。」這裏所說的「向阿拉的希望」,就是回教徒因「戰于阿拉之道」,必得真主的援助,即或因戰而死,亦必有升到永久愉快的天園的希望。

  回教徒相信凡是不信回教的人,阿拉都要懲罰他們,並把他們交給回教徒的手上。所以,殺死不願接受回教信仰的人,不但無罪,倒是受阿拉喜歡且其必定有所賞賜。因此,《古蘭經》中有好多倫理的格言訓示和規定,回教徒們未必全部了解,更說不上全部遵行。但有一樁事穆罕默德的信徒們,卻是認真地做到了,那就是以劍傳道的狂熱行動。

  殺人可以升天,退後必遭真主惱恨,誰敢臨陣逃脫呢?誰敢不以全力搏殺呢?回教之所以成爲強大的宗教,原因即在于武力的征服。

  

  《古蘭經》

  《古蘭經》是真主透過使者穆罕默德的傳言而降于人間,好似中國道教的經典,多托名太上老君或玉皇上帝所降。但它與道教經典的不同者,道經往往是由道教學者僞造了整部的書,在傳出之際,即稱此書是某人在某地遇到了某仙或某神交下;回教的《古蘭經》,則是由穆罕默德花了二十叁年的時間,取材于猶太教及基督教的傳說,用他自己的觀念予與融貫之後,逐節逐句,斷斷續續 地宣說出來。也許因爲穆氏是個目不識丁的文盲,無能寫出整部的書來,故在他四十歲起,直到逝世之前的八十一天,費了二十叁年的時間,說出了他的宗教思想。正因爲前後相距的時間太長,思想也不能連貫,凡有自相矛盾之處,便以後說訂正前說。

  《古蘭經》究竟有多少章節,乃是一個問題?有說是叁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四十七節,有說是六千六百六十六節。本來沒有定型的《古蘭經》,只有流傳于信徒之間的穆罕默德的好多種言行錄,那是被穆氏的門徒用椰葉或鹿胛骨記下來的,漫無次序可言。到了穆氏故後,阿布伯克于回教紀元十叁年(西元六叁四年),才把這些散亂的言行錄搜集整理之。到西元六五二年,又由奧馬爾(Omar)改纂而大成之。以曾經隨侍穆罕默德的才德董理其役,以散文間有韻文而成其書,文字優美,足爲阿拉伯的範文。後人以爲穆氏不識字,由穆氏說出的《古蘭經》的文字竟有如此之美,證明是阿拉的創作,而非穆氏的私意。實則,現存的《古蘭經》,意思是穆氏說的,文字是他人代寫的。縱然,那是穆氏的作品,也非什麼神奇。據近人程光裕的《西南亞史》第八章第十五注說:「阿拉伯語甚簡潔,字句明白有力……今流傳的最古詩篇,似作于穆罕默德前百年中,當時詩人雖未識字,然出口成章,結構巧妙。」此可與本章第一節第叁目所載對照著看。

  古蘭有譯爲可蘭,英文及法文叫作Coran或Al-Coran,德文寫作Koran,阿拉伯語叫作Qu”ran或Qoron,原系書籍或讀本的泛稱,後來轉變爲穆罕默德言行錄的專稱,爲誦讀之義,又轉爲天啓之義。所以,現存的《古蘭經》合訂本,固然是穆氏死後所集成,但當穆氏初將其中的內容傳出一小部分,而被信徒記錄成爲單本的小冊之時,《古蘭經》之名,即已行于麥加及阿拉伯的其他各處的信徒之間。例如在穆氏傳教不久,即有法圖美及她的丈夫沙而德,接受一個回教徒向其夫婦倆教授誦讀《古蘭經》的冊本(熊振宗著《穆罕默德傳》一一六頁)。可是,今日的回教徒爲了否認穆氏傳教的方式是一手拿《古蘭經》、一手握刀劍的史實,而說穆氏時代尚沒有《古蘭經》,那裏會有一手拿《古蘭經》、一手握刀劍的可能?(見《香港人生雜志》某期孫繩武先生大作)一時我也被他說動而信以爲實,如今再對回教做了進一步的研究之後,始知我是誤信了。

  《古蘭經》編成後約二百年間,注釋家輩出,唯其中的泰拔利(Tabari)以敘述事實爲主,查摩謝利(Zamahschari)以诠解文法爲主,這兩種最爲著名。如今,阿拉伯的勢力落後,但是回教的實力仍不弱,他們即以擁有《古蘭經》及穆罕默德的傳記作爲向世界文化誇耀的資本,他們離了《古蘭經》就不能生活。

  《古蘭經》中的言辭,是否出于穆氏所說,學者多所爭論,然而威爾斯說:「此等言辭或不若耶稣所言之高尚神聖,然因此而遺一公平處世之遺訓于世界,中含寬大之精神,合乎人道而又易于實踐。」(《世界史綱》第叁十一章第四節)但這些遺訓與穆氏當權時期的所作所爲是幾乎相反的。好在回教徒崇拜的對象是《古蘭經》與阿拉,而非穆氏。

  再說,《古蘭經》的言辭,均有它的時代背景,未嘗顧到千百年後的環境,時代既然不同,適應性自然受到限製。例如天分七層的記載,便使今日的回教徒困惑不解;天堂有美女和酒的記載,也使今日的回教徒所不喜。于是就有人提出,在讀《古蘭經》時「必須抛開當年的背景,而要用它衡量判斷現在的各事與個人的行爲,使經上的教訓,與世事的表現、個人的行爲,聯絡到一起。」(時子周著《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八二頁)這是明智的想法,可惜,抛開當時的背景而衡斷現在的事物,豈非張冠李戴?豈非移花接木?那與穆氏的本意還有什麼相幹?當然,能有這種見解的人,確是可佩的回教徒(時子周是《國語古蘭經》的譯者)。更可惜的,絕對多數的回教徒,卻僅知道把《古蘭經》當作偶像來崇拜,並不知道經中的教訓是什麼,更說不上照著實行。不過,凡爲回教徒,多能明白《古蘭經》的叁大要旨:1.信一真神,2.穆罕默德是神所使命的預言者(先知),3.嚴格 遵守宿命之說。

  

  

  

  第四節 回教的教儀及傳布

  回教徒的生活實踐

  回教徒的宗教生活,主要有五項,現在分述如下:

  (一)拜功:每天按時,禮拜五次:1.在黎明及日出之前,舉行「晨禮」。2.上午十二點半至下午叁點半之間,舉行「晌禮」。3.下午四點以後至落日前一個半小時之間,舉行「晡禮」。4.日落之後,立刻舉行「昏禮」。5.夜間任何時間,均可舉行一次「宵禮」。

  除了每日的五次個人單行的禮拜,尚有規定在清真寺內由「阿洪」(Ima─m領導禮拜的人)領導的「集合禮拜」,那是指的:1.每星期五舉行的「主瑪」(Jum”ah)拜,2.每天的「天命拜」,3.開齋節和忠孝(犧牲)節的集合禮拜,4.齋月內的集合禮拜,5.殡禮的集合禮拜。

  每種禮拜均有其固定的儀式和誦詞。

  (二)課功(布施):每年施舍出資財的四十分之一,作爲濟貧之用,稱爲「澤卡特」(Zaka─t)。在每年的齋月完了或開齋節那一天繳納;回教徒又可爲他們自己及他們的孩子,付出每年每人四磅半到五磅小麥或相當價值的錢,稱爲「費特 爾捐」(Sadaqa-Tul-Fitr)。這些捐款是用在貧困的回教徒身上,以及用在教務的行政工作和軍事費用上。

  (叁)齋功:每年回曆的九月,要齋戒一個月。據回教徒自稱,回教的齋戒是要以此改進人類道德上、精神上的情況;齋戒的目的,在使人學習如何不犯過,所以不僅禁食,而是禁種種罪過(《國語古蘭經》第一八四注)。他們的封齋是自每日的黎明時分至晚間,白天禁食,黑夜可以飲食。在齋月的夜裏,仍可與妻室接近,並說:「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古蘭經》第二章第一八七節)封齋的目的,不是斷食、斷淫、斷財,而是訓練他們不要貪食、縱欲、貪財(時子周《伊斯蘭教義續五十講》一九頁)。

  (四)念真主:公開宣布:「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欽差。」

  (五)朝觐:如果環境許可,一生之中至少應到麥加的天房朝觐一次,一般稱爲朝聖。

  以上是作爲一個回教徒的五大責任。此外,尚須遵守四誡:1.不爲不名譽的事,2.不吃豬肉、不飲酒,3.不放高利貸,4.不違抗真主阿拉之命。

  

  回教徒的信德

  回教徒要守七項信德,類似耶教的〈信經〉,用中文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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