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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掌前後藏的政務。

  清世宗雍正五年(西元一七二七年),又因前藏發生殺害康濟鼐的變亂,後藏的頗羅鼐在此事件中平亂有功,故被清廷封爲「貝子」,總理前後藏事務。清廷大軍,于事平後兩個月始達西藏,因藉此次勝利,清廷便使不丹接受了中國的宗主權。嗣又因頗羅鼐之事,朱爾默特那木劄勒謀變,而爲駐藏大臣誘殺。從此清廷對西藏不再封賜汗王。

  清高宗乾隆五十五至五十六年(西元一七九○—一七九一年),廓爾喀(Gurka即今之尼泊爾)兩度犯藏,因藉此次勝利,清廷派大軍自青海入藏,直搗廓爾喀,結果也使尼泊爾接受了中國的宗主權。

  清廷藉此大振軍威之時,遂于乾隆五十七年(西元一七九二年),對西藏的政治及宗教,做了本質性的變革和規定。自此使清廷的駐藏大臣權力增高,督辦藏中一切事務,得與達賴及班禅平等,達賴及班禅與皇帝間的來往,必須經由駐藏大臣轉奏,西藏對外關系如與尼泊爾、不丹、哲孟雄(錫金)之來往,俱由駐藏大臣主持。爲使達賴、班禅等活佛轉世問題,不致發生蒙蔽及紛擾,故置「金奔巴瓶」于拉薩,呈報後以抽簽方式做決定。黃奮生著的《邊疆政教之研究》(商務版,八二—八叁頁)將此時駐藏大臣的權職,歸納爲如下的七項:1.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禅平等。2.文武官吏選奏任免權。3.軍事指揮監督權。4.大喇嘛轉世監定權。5.財政監督審核權。6.通信檢查權。7.交通統製權。

  實際上,這樣的措施實行後,已將西藏的政治、經濟、軍事、宗教、交通等諸項大權,完全統攝于駐藏大臣之手了。所以在西藏的完全主權,是在乾隆末世才告確立。

  可是,乾隆崩後,清朝逐漸衰微,對西藏便有鞭長莫及之感了。既不能爲西藏的內亂及外患做保護,西藏便日與清廷脫離,達賴喇嘛的權力又再度擴張。至十叁世達賴,先由英軍侵藏而逃到北京,清廷昏庸無能,當達賴返藏後竟逼他由反英而成親英,逃亡印度,未幾清帝遜位,達賴便宣布西藏獨立。

  

  英國人的經略

  西藏位居亞州中心的高原,對世界而言,向來是個封禁之地,除與中國接觸之外,西洋人是絕對陌生的。但在明熹宗天啓四年(西元一六二四年)耶稣會的葡萄牙傳教士恩得路迪(Antienio Andarade)及馬爾奎(ManuelMarques),經喜馬拉雅山入藏,于西部西藏的擦帕朗(Tsap-arang)建立了第一所天主教會。

  到了清高宗乾隆叁十叁年(西元一七六八年),英國的東印度公司決定對西藏進行調查,希望設立商埠。乾隆叁十九年(西元一七七四年),英國駐孟加拉總督哈斯定斯(Hastings)遣使入藏訪問班禅,此時英人以武力不斷欺壓並奪取不丹的領土,不丹在宗教上則受班禅領導,英人此舉實系對藏伸出了侵吞的觸角。

  清仁宗嘉慶十九年(西元一八一四年),英人以邊境沖突爲藉囗,大舉侵略尼泊爾,二年後,尼泊爾被迫割地簽約。清穆宗同治四年(西元一八六五年),英人又以汙辱使節爲詞,進攻不丹,不丹亦被迫割地簽約,並先于清文宗鹹豐十一年(西元一八六一年),已逼錫金成爲英國的受保護國。不丹與錫金,自頗羅鼐治藏時起,即向西藏納貢,何況在宗教上一向屬西藏系統,藏人對此確有唇亡齒寒之感。

  清德宗光緒二十九年(西元一九○叁年),英駐印度總督寇尊(LordCurzon),趁中英開會討論邊境問題,堅持其地點必須在拉薩,遂派榮赫鵬上校(Colonel Younghasband)率軍侵藏,翌年八月初,英軍直抵拉薩,結果使中國政府代西藏賠償戰費五十萬鎊,英國始正式承認了中國在西藏的宗主權。本來英人原想將西藏並吞,唯于自同治十年(西元一八七一年)起,俄國也連續派人進入蒙藏青海地區調查,且藉貝加爾湖周邊信仰喇嘛教的布裏雅特蒙古人之來往西藏,更打開了俄國與西藏當局之間的接洽之門。英俄兩國當時共同恐懼德國勢力在歐洲的擴張威脅,所以才將西藏問題做了兩國的緩沖;否則,西藏已受英人的保護,殆無疑問。

  

  二十世紀以來的西藏問題

  當榮赫鵬率英軍侵入拉薩時,十叁世達賴便由青海逃至北京。以所處不洽,故于次年返藏,清廷便派大軍入藏,鎮壓達賴,迫使達賴轉而逃入印度親向英國,清廷乃革除達賴的名號,促使達賴更爲英人拉攏,以致今日西藏人中曾受英國教育的大有人在,也使西方的物質建設帶進了西藏。

  辛亥革命之後,由于駐藏川軍發生變亂,遂于民國二年至叁年(西元一九一叁─一九一四年),接受英人調解,在印度的西姆拉(Simla)開會,中國派西藏宣撫使陳贻範爲代表,西藏由親英的噶倫霞劄(Lonchen Shatra)爲代表,英國以印度外務大臣麥克馬洪(Sir H. McMahon)爲代表。結果,英人以仲介者的姿態,主張按照蒙古成例,劃成內藏與外藏,將青海的大部及川邊的一部、雲南的西北角劃爲內藏,西藏屬于中國,但在外藏的內政,中央不得幹涉,亦不得設文武官員及駐軍于外藏。並將印度國界北移,把不丹以東的大旺、提郎宗至西康察隅之南的土地都劃歸印度,是爲「麥克馬洪線」。此一條約草稿雖經陳贻範簽了字,但終未獲中國政府的承認,迄今仍爲邊境糾紛的一大問題。

  十叁世達賴親英,是由于清廷的逼迫,但當民國十二年(西元一九二叁年)第八世班禅與達賴不和,遂轉道至北京,傾向中國,達賴在藏,也就掌握了更多的權力。

  民國十七年(西元一九二八年),中國革命軍北伐完成,達賴派人向中央輸誠,中國與西藏關系因此恢複。民國二十二年(西元一九叁叁年),十叁世達賴圓寂;民國二十六年(西元一九叁七年)班禅正欲返藏,而亦圓寂于青海的玉樹。民國二十八年(西元一九叁九年),當時的中央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主持第十四世達賴坐床大典,並在拉薩設立第一任駐藏辦事處;民國叁十八年(西元一九四九年),中央又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前往西甯主持第九世班禅的坐床大典。然而不久之後,國民黨政府撤離大陸,西藏則由中國共産黨接管。

  一九五○年十月,人民解放軍進入西康的昌都,西藏乃派代表往北平,與其簽訂了「和平解放西藏協議」十七條,其內容是:1.將帝國主義的侵略勢力自西藏驅逐出境。2.協助人民解放軍之進駐西藏。3.承認西藏的地方自治。4.保證達賴喇嘛之權職及其政治製度之存續。5.保證班禅喇嘛之權職及其地位。6.達賴與班禅之固有地位,由十四世達賴及九世班禅相互合作,以維持之。7.尊重人民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保護喇嘛之收入。8.改編西藏軍隊爲人民解放軍。9.發展西藏語文及學校教育。10.發展農牧工商各業。11.西藏之改革,委于地方政府。12.過去親于帝國主義及國民黨者,不得爲官吏。13.進駐西藏之軍隊應維持紀律。14.對外交涉之事務,均由大陸中央統一處理。15.爲保證本協定之實行,故設立軍政委員會及軍區司令部。16.軍政委員會、軍區司令部、西藏駐軍之經費,均由大陸中央負擔。17.本協定于簽章之同時生效。

  

  第二節 西藏的環境

  

  世界屋脊

  以西藏的地理環境而言,乃是世界第一高原,平均高度海拔一萬六千呎,低漥處及河流,海拔亦在一萬二千呎至一萬五千呎之間,故有世界屋脊之稱。西藏全境,層巒聳峙,在雪線以上的高峰,數以百計,亘古積雪不化,映人眼簾,因此又有雪國之稱。

  西藏近于新疆北端的帕米爾高原,北枕昆侖山脈,南接喜馬拉雅山脈,中貫岡底斯山脈,又有唐古拉山脈東走青海與西康。可說西藏是由幾座世界最大的山脈連結起來的。

  再從地圖上看西藏周圍的環境,北方與新疆接壤,東方與青海、西康毗連,南方與印度、不丹、哲孟雄(錫金)、尼泊爾緊鄰,西方乃有喀什米爾、巴基斯坦、阿富汗、蘇俄等國。所以西藏位居亞洲的中心,其地理位置在國防上極爲重要。

  

  幅員與人囗

  西藏面積有多大,各說不一。據陳澄之翻譯的《西藏見聞錄》第四、五頁記載:李察得(Richard)的《皇清輿地》說,西藏東西最長處一千二百英裏,南北最寬處七百四十英裏,其面積爲四十六萬叁千叁百二十平方英裏。日本人中村元的《西藏人的思惟方法》中則說八十萬平方公裏。

  可是英國政府的《西藏》一書內說,其東西長達一千叁百七十英裏,南北寬爲八百零二英裏,總面積達一百萬平方英裏以上。這是將西康及青海都包括在西藏境內的算法,也就是所謂西姆拉會議上英人把西藏劃爲內外藏的看法。

  事實上,今日西藏位在東經七十八至九十六度,北緯二十七至叁十五度。其最長處自東至西七百零一點叁英裏,南北最寬處爲四百九十九點叁英裏。總面積爲叁十萬八千七百一十叁平方英裏。但根據世界地理學會的統計,西藏面積的正確數字是,四十六萬九千二百九十四平方英裏。

  至于西藏的人囗,據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前的估計,在西藏境內的約爲一百二、叁十萬人左右,如果包括甘肅、青海、西康、雲南等地的藏族而言,共約二百七十萬至叁百萬之譜。(《邊疆論文集》二六頁下)

  據陳澄之翻譯的《西藏見聞錄》第二頁說:「藏人計有叁百七十二萬二千余囗。分布在西藏、青海、西康、四川各地,均操藏語,信喇嘛教。」

  又據日本的中村元說:「西藏人囗的推定,約爲四百五十萬至五百萬之間,其住于西藏者約二百七十萬,其余大部的西藏人,則住于四川、雲南、青海等各省的邊境。」(《西藏人的思惟方法》第五頁)這是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後的統計數字。然在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之後,竟從內地向西藏移民了五百萬人,以五百萬人囗來同化融合西藏本土的二百七十萬同胞,目的是爲打破西藏原有的獨立文化、民族建製、宗教信仰以及風俗習慣(前書第四頁)。中國大陸的計畫,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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