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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P20

  ..續本文上一頁地方,並不重視處女貞操,一般信徒,竟有以妻女和喇嘛伴宿爲光榮,女子以接納僧侶爲受寵、爲神聖,如果因之懷孕生子,亦被視爲神聖。這就是喇嘛崇拜所引生的流弊了!

  

  本性金剛乘

  在佛教的根本思想,以淫欲爲衆生生死的主因;行男女媾合,乃爲障礙解脫道的惡法。故在居家的修道之士,亦應禁斷邪淫,出家沙門,則戒一切的淫行、淫語,乃至淫念的生起。

  但到晚期的密乘,受了印度教性力派的影響,就有以淫行爲修道的無上法門了。說起它的源頭,可從布列哈德《奧義書》第一篇第四章中發現:最初的宇宙,僅是一個原人(Atman)的自我,因覺得不快樂,便將自己一分爲兩(Pat),于是便有丈夫(Pati)和妻子(Patinī),他擁抱她,人類便産生了。這是一種宇宙的創造論,和中國的陰陽或乾坤的思想正相同。既以人類的男女兩性作爲宇宙的原理,男女兩性的交抱,自亦應當視同宇宙人生的最高原理了。

  這種思想進入密乘,便賦予佛學化,以「般若」的大智、「方便」的大悲,來適應它,就成立了男性和女性的原理。將般若的「空」性,配合女性的陰戶;方便的「有」相,配合男性的陽具;于是般若可以指爲少女、妺、母、娘、金剛女,乃至賤民的女性。經中也有諸佛以般若爲母,方便爲父之喻;女性既爲佛母,方便則指爲男性的種子。悲智雙運的結果,乃是涅槃的大樂(Māhasukha大幸福),男女雙身的擁抱交合,即是無上瑜伽的極則;因而成立本性金剛乘(Sahajī-ya-Vajrayāna)。因爲涅槃的大樂,是般若空性與方便有的融合,那是超越了有與無、主與客、清淨與雜染的絕對境界。

  然而,密乘的無上瑜伽,雖行男女交會之事,卻與一般凡夫的情欲不同,若因性交而使「菩提心」下降(因高潮而出精),乃爲絕大的禁忌,所以此法不是常人皆得而修的,若出精,便與凡俗無異。但若爲給弟子加持,阿阇梨得以慈心下菩提心,故將所出之男女精血,稱爲赤白二菩提心。

  總之,密教的性瑜伽(Sexual Yoga),與印度教的性力派(Śakti),淵源特深。例如性力派有男女二神的擁抱交會之像,密乘也有男女本尊合抱相應的雙身之姿;性力派的印度教聖典,名爲怛特羅,晚期佛教的密典,也叫作怛特羅。

  

  不戒女色

  大樂的修道思想,以淫樂爲修道的思想,爲何不傳播于其他地區,卻在西藏及尼泊爾盛行,這與西藏的原始信仰有關,據陳澄之的《西藏見聞錄》一七七頁以下說:「西藏原始時代在播種的季節以及秋收後的歲末,舉行慶典時,把性交視若重大儀式之一。直到現在秋收大宴,狂飲高歌歡舞,依舊有著當年放縱男女性關系的蛛絲馬迹可尋。」

  「安多人有著這麼一個古老的神話:辛瓦(潔淨之神)在他的妻子死了之後,心灰意懈,瘋瘋癫癫,投奔在林子裏痛哭愛妻。一個隱士的嬌妻在林子裏遇到辛瓦,不相信他那麼一個瘋子,還會有女人肯嫁給他。辛瓦惱了,就捉住那女人跟她發生了肉體關系。待那隱士闖來,辛瓦走了。隱士妻的陰戶上卻留有一朵蓮花,過了十個月,花落蒂墜,一個嬰兒生下來。」

  「蓮花裏插羊頭木(一種野生奇堅的灌木)是雅魯藏布江兩岸最古老的男女性交的象征。」

  「察克雷普甲(後藏)一帶的人把性交視爲非常神聖。」

  這種思想和信仰,實與印度教性力派相爲伯仲。性力派的修持法中,有五摩字真言,西藏也就全部接受,認爲五摩爲人生的基礎,其中之一,就是性交(Maithun);性力派有「聖輪」(Sri-cakra)會的修法,西藏古時則有圈圈節,做的便是同樣的男女集體成雙的性行爲。此可參閱另一拙著《比較宗教學》第四章第五節七目以下。

  西藏密乘的性行爲,稱爲灌頂大法,現據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第十七章第叁節所舉的兩種灌頂如下:

  (一)密灌頂:爲弟子者先得一清淨的明妃(女子),引至壇場(Maṇdala)。弟子以布遮目,將裸體明妃供養師長。師長偕明妃至幕後,實行和合之大定,弟子在外靜聽之。事畢,師長偕明妃至幕前,以男精女血(甘露)即所謂「赤白二菩提心」者,置弟子舌端。據說,此時的弟子,觸舌舌樂,及喉喉樂,能引生大樂。師長授予秘密甘露,故名密灌頂。

  (二)慧灌頂:嘗了甘露味之後,弟子除去遮目之布,師長即以明妃賜弟子,並指明妃的「婆伽」(陰戶)而訓勉弟子:「此汝成佛之道場,成佛應于此中求之。」並剀切誨以一切,令其與明妃(智慧)入定,引生大樂。與明妃性交,明妃表征智慧,故名慧灌頂。

  此到宗喀巴改革之後的黃教喇嘛,已禁止實際的性行爲,但在修到無上瑜伽的大樂行法,仍以「智印」(作觀)代表實際,正因如此,反被紅教批評爲不究竟。

  這種行法,看似不可思議,但在密乘,也有他們的理論。據布頓的解釋,大成就(Mahāsādhana)者,達于究極之境,便是無住處涅槃,那是一種不分有欲與無欲的境界。在大欲樂中,安住于定的工夫,絕非常人所能,所以此乃密乘的最上法門,沒有基本的修持,不得窺其秘奧。他們以男性之本尊表示方便,以女性之本尊表示智慧;以方便爲父,以智慧爲母,父母相應,便是瑜伽法的福智圓滿;男女雙身,便是悲智雙運;修持者觀想本尊,與本尊合一,便是即身成佛。因此,這個工夫分成四段:一是男女相視;二是男女相笑;叁是男女握手;四是男女交抱。第四階段名爲「大瑜伽怛特羅」(Mahāyoga-tantra),在強烈欲樂的交抱之際,能達成身心的統一,便是無住處涅槃的境界,便是成佛。這是一種無分別的境界,故于修成之後,對不淨之物,反以爲淨,將大小便及男女性交所出的分泌物等,也被視爲五甘露而取來飲食。這種思想與佛陀的根本教義配起來講,似乎也能講通,但此絕非常人的修持方法,所以宗喀巴要起而反對了。

  然而,這一行法,確爲密乘的特色,例如《歡喜金剛》中說:「智慧(明妃)滿十六(歲),以手相抱持,鈴(陰戶)杵(陽具)正和合,阿阇黎(梨)灌頂。」就是指的此法。經過這種灌頂的弟子,始能修行無上瑜伽,以女人的肉體爲壇場,以陰戶爲蓮花,由登蓮花而達于修持的終極──最高的歡樂(Paramānanda),以欲製欲而達于無欲,便是得大成就。通常是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少女爲明妃,最多可至九位,這倒與中國道教房中術相傳黃帝以九鼎(九女)升天,不謀而合。修行此法,有嚴整的儀軌與口訣,絕不許亂來。選擇少女的原因,是在少女的欲心不強,加以指導就可修行;否則,如遇女人的淫欲熾盛而不能自持,只顧淫樂放縱而不顧儀軌法則,那就修不成了。所以,真正修持此法的人,的確不是爲了貪圖淫樂的享受;而且,在藏人的心目中,並不看重肉體的享樂,僅以肉體暫時的「操作」,達成精神的永恒解脫。此可在以下的討論中,使我們理解出來。

  

  薄葬與食肉

  因信人生的虛幻,五蘊之身無足可貴,要緊的是藉此色身而修證解脫。所以,人死之後,死屍已無價值,神識離了人身,已經他往,或者轉生,或者解脫,故對死人的觀念,藏人看得極其平淡。人死之後,即用穢毛布包裹起來,將屍體的兩膝捆于胸前,頭曲于中間,縛作一團,置于房屋的邊上。然後擇日發喪,把屍體放在一只大銅缸裏,擡至荒野,由專業殡葬的賤民「雷噶牙布普」取出屍體,放在大石上,首先砍掉屍體的四肢,然後迅速地剖開肚皮,挖出內髒,拖擲在山崖上,口裏發出怪叫,山裏的兀鷹聞聲飛來,飽餐一頓,吃得越幹淨喪家越歡喜,西藏人稱此爲「鳥散」。萬物既由地、水、火、風的四大假合而成,人死之後,便藉飛鳥之力而使此身歸于四大。此種葬法,在印度古代即有,稱爲「天葬」。這在主張厚葬的民族看來,確有野蠻的感覺;若以佛理而論,能以此一無用的死屍,最後仍與飛鳥結緣,而且免除許多浪費,實在有其可取之處。在西藏則另有其環境使然的原因:第一,古代遊牧者無法保存亡者的屍體;第二,藏土木材奇缺,不便做棺材;第叁,藏土多岩層,挖穴不易。

  由于這一不重視肉體的思想,西藏雖也同爲大乘佛教,卻不如中國佛教之主張素食。中國的梵網菩薩戒輕戒第叁條,明文規定:「一切肉不得食,斷大慈悲性種子。」「不得食一切衆生肉,食肉得無量罪。」第二十條又說:「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西藏佛教則不然,他們以爲修行人食衆生肉,是與被食的衆生結緣,吃了他們的肉而來修持佛法,他們的肉體雖被吃了,神識則因此而得超脫,所以食肉並無罪。不過,他們自己不殺生,牛羊的屠宰,乃是賤民及住在西藏的回教徒的專職;同時,他們另有一個自圓其說的理由,他們吃牛羊肉而不吃魚蝦,他們說同樣是吃衆生肉,一頭大的動物如牛或羊,可供多人分食,若是吃魚蝦蛤貝,那就需要好多衆生始供一人之飽,所以不論僧俗,只吃大的牛羊而不吃水産的魚蝦。其實,此乃由于西藏地處高原,雖以農牧兼營,農作不敷食用,也不足禦寒,所牧的家畜則以牦牛及羊爲大宗。正如十四世的達賴所說:「在西藏,大多是氣候酷寒的地方,雖然有很多食物,但種類卻有限得很,不吃肉不能保持健康,而且在佛教未傳入以前,早已纏綿著這種習慣。西藏人以殺死任何牲畜爲一種罪惡,不論任何理由,可是他們並不以爲到巿場去買一種已經死去了的動物的肉是有罪的。屠夫們宰殺獸類則認爲是罪人和無賴漢。」又說,在他們西藏的「鳥類和野獸們」,「都信步而行,不怕人;因爲我們的人民都是佛教徒,絕不會存心傷害一頭活活的生物的。」(見于《海潮音》四五‧一一,可華居士所譯〈活佛的轉世〉)

  可見,戒殺慈悲,亦爲藏人普遍的信仰,故當阿底峽入藏之後,西藏便廢除了死刑,那是西元十一世紀。在藏僧之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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