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新字頒行天下,直用到順帝由內地退還漠北之後。成吉思汗以來蒙古人所用者爲塔塔統阿所授的畏兀兒字,故稱發思巴所製者爲新字,字方形,頗似土蕃字,字僅千余。
正由于元世祖尊信發思巴,封爲DB法王,以西藏十叁萬戶酬庸發思巴爲供養(至元十二年,西元一二七五年,發思巴返藏,途經青海、西康、前後藏,調查各地戶口,總計十叁萬),實際是以藏地視同郡縣,設官分職,由發思巴以宗教領袖而兼掌西藏的政權。于是帝師的命令與元帝的诏敕,在藏土同時並行,這就是政教合一製──若以加封帝師而言,乃始于發思巴的叔父薩迦派四祖──從此建立薩迦王朝,直到元順帝至正五年(西元一叁四五年),始爲迦舉派所奪,先後統治西藏約近百年;每一帝師圓寂,即由同派的繼承人嗣位。同時也在京城廣建精舍寺院,以爲東來喇嘛行館,上至皇帝、宗室、後妃,下至大臣、士庶,對于西藏佛教,莫不膜拜皈敬。因此,喇嘛教即遍行于中國及蒙古各地。
發思巴的弟子膽巴,也是一位天才神童,十多歲即已精通諸種密教壇法,後去印度求法歸來,神異卓著,來中國後亦被元世祖尊爲國師。
據《元史》所載,此後由西藏來的大元帝師,依次是達爾瑪巴拉實哩、伊特劄實琳沁、策喇實巴鄂爾嘉勒、劄克嘉勒燦、多爾濟巴勒、桑節劄實、衮巴勒藏布、班珠爾戬藏。
元朝最後的皇帝爲順帝,受其封爲帝師的是伽璘真。順帝昏庸,惑于秘術,耽于淫樂。據《元史》稱,平章政事哈嘛,使其妺夫禿魯帖木兒勸西藏僧人于帝前行運氣之術,名爲「演揲兒」(意爲大歡喜或大喜樂,即是男女交接之術的無上瑜伽法),伽璘真即因達此秘法而被封爲帝師,並任喇嘛僧侶爲司徒,各取良家叁、四名女子,稱爲供養。順帝溺于此術,他的諸弟及寵臣也在帝前男女裸處,並將該處呼爲「吐即兀該」(意爲事事無礙)。佛教之弊,因此達于極點。
又據《元史》所載,由于喇嘛教的盛行,以及政治上的優待庇護,致使喇嘛橫行不法:盜墓、殺人,或受美女及寶物的賄賂,或私庇人民不輸公賦。這些都是薩迦派卷入政治權力以後的劣迹。
薩迦派沒落之後,即有迦舉派在西藏建立「舍塔王朝」,直到現代尚存于西康、不丹、錫金、尼泊爾及拉達克等地的紅教喇嘛,便是古迦舉派的支派。此派有一小支叫作哈宗派(Lha-tsun-pa),系由于拉薩東南的貢巴之喇嘛哈宗(本名Kun-bzaṅ-rnam-rgyal 西元一五九五─一六九?年),到錫金樹立教團,直到現代,此派在錫金拉蔔楞(Labrang=Bla braṅ)寺的大喇嘛,被尊爲「守護主」,除了作爲該國教團的領袖,對于政權亦有很大的影響力。其僧徒則大多帶妻。
不丹的佛教,也是迦舉派下的一小支派,系于西元十七世紀自西藏的南部傳入,稱爲南方派(Lho-ḥbrag-pa),此派教團的領袖被尊爲「喇嘛寶王」及「法王」,第一世帶妻,以後均守獨身,享有政權,以至于今,他的寺院即是不丹的王宮。
迦舉派下迦爾瑪派第九代喇嘛雖于清世宗雍正叁年(西元一七二五年),受錫金王禮請前往,自建寺院,然其後來的勢力極微。唯其于明莊烈帝崇祯八年(西元一六叁五年)起而推倒「舍塔王朝」的藏巴汗,也是迦爾瑪派的人。
明朝的喇嘛教
明代對烏斯藏的政策,承襲元代的舊法,因其俗尚,崇其宗教。據《明史外傳》所載:「洪武之初,太祖懲于唐世吐蕃之亂,思所以製禦之者,惟因其俗利用僧弟,使之化導以爲善,乃遣使廣行招谕。又遣陜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使其地,舉元之故官赴京師,而擬授以職。于是烏斯藏之攝帝師『喃加巴藏蔔』,先遣使朝貢至京師。太祖喜而賜紅绮之禅衣及鞋帽錢物。」
但是,自元朝中葉迄明朝末年,西藏在政治上已由統一而形成部落分立的局面,所以明朝在對藏政策的實行上,也和元朝有了若幹變更。元朝是以喇嘛中最高位之一人,尊爲教主,中央集權,管轄全藏。明朝則將各派僧人的權力分割統治,一則由于薩迦派已趨于沒落,二則薩迦派本與退守漠北的元朝親密,故而另外提升第二位喇嘛,與薩迦派大喇嘛,並治藏地。在明太祖之世,即封了四位大喇嘛,予以同樣的地位和特權。
及明成祖即位(西元一四○叁年),喃加巴藏蔔已圓寂,乃對西藏七位大喇嘛,皆封以「王」的尊號,例如封迦舉派大喇嘛爲DB法王西天大自在佛,另封大乘法王及大慈法王等。
終明之世,被封爲法王者八人,授西天佛子者二人,尊爲灌頂大國師者九人,灌頂國師者十八人。並製法王以下圓寂後,封號由其法嗣承襲,每年朝貢一次。
明初即有改革家宗喀巴的新甘丹派興起,但對明朝政府,影響無多,故受封爲王的大喇嘛,多爲各紅帽派僧侶。到了明神宗萬曆四年(西元一五七六年),受封于明室的順義王俺答汗,始迎第叁世達賴至蒙古弘化,黃教的教化遂伸入大漠南北。
清朝與喇嘛教
由于第叁世達賴,東來甘、青、綏、甯一帶說法,感化了青海和河套的蒙古部族,致使一生用兵的俺答汗,率先皈依了黃教,偃武信佛,從此而使元順帝退歸漠北後即告中絕的喇嘛教信仰,再度傳入了蒙古各部族。
因爲清朝的西藏佛教與蒙古各部族,有很多關涉,故在此處先當介紹蒙古主要的各部在當時分布的狀況,現列一表說明如下:
┌漠南蒙古┐
│漠北蒙古│
┌東方┤喀爾喀部├鞑靼諸部
蒙古諸部┤ └科爾沁部┘
│ ┌都 爾 伯 部──土爾扈特部之北
└西方──西蒙古之厄魯特諸部┤土爾扈特部──准噶爾部之北
│准 噶 爾 部──天山北路之大部
└和 碩 特 部──准噶爾部之東,烏爾木齊之附近
據《聖武記》所載,因達賴一世根敦珠巴,本爲西藏王室的後裔,遂因利乘便,集國王教主于一身,漸使黃教掌有政教大權。實則第一世達賴之際,西藏各地,主要仍爲紅教諸法王分治局面,達賴縱有政教之權,亦不過是局部。要到第五世達賴之時,由于遊牧于烏魯木齊(迪化一帶)的蒙古和碩特部,在明末之世,移牧青海,首領固始汗,將其勢力伸至康藏地方,他使第巴桑節奉第五世達賴居住前藏,由迦爾瑪派紅教的擁護者藏巴汗統治後藏。旋因第巴桑節向固始汗控訴藏巴汗虐待部衆、毀滅黃教,乞師誅討,固始汗即于清世祖順治二年(西元一六四五年)出兵攻滅後藏的藏巴汗,將後藏的劄什倫布寺交給達賴之師班禅居住。固始汗雖使其子達顔汗留居後藏,管轄西藏政治,因其尊信達賴,所以,前藏政治仍由達賴座下的大臣第巴桑節主持。此爲黃教統一西藏之始,亦爲達賴與班禅分治前後藏之肇始,也是蒙古人爲西藏藏王統治西藏之始。
第五世達賴之于清朝的接觸,最先是在清太宗崇德七年(西元一六四二年),達賴遣使至盛京(今之沈陽),貢表稱「曼殊舍利大皇帝」,有謂「滿洲」之名,即由曼殊的轉音。清廷亦遣使報聘,並稱達賴爲「金剛大士」。清順治九年(西元一六五二年),五世達賴至北京入觐,清廷封爲「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普通鄂濟達賴喇嘛」,此爲黃教在西藏向中國政府取得合法的法王地位之始。不過,當時的達賴,雖爲政教最高領袖,他的實際權力仍在于教務而不在政務,政治實權仍操之于第巴桑節之手。第巴桑節遂「挾天子以令諸侯」,以達賴之名而推行政令,故當五世達賴于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西元一六八二年)圓寂,第巴桑節密不發喪,並以達賴之名請准清廷封他爲土伯特國王,而與固始汗在西藏繼立的孫子拉藏汗對立。到了康熙叁十五年(西元一六九六年),清廷獲悉達賴已圓寂之後,第巴桑節乃密呈經過,並謂六世達賴已十五歲,名爲羅蔔藏仁清劄陽嘉穆錯。旋因拉藏汗襲殺了第巴桑節而另立伊西嘉穆錯,于是鬧成真僞兩個達賴的局面。此事爲第巴桑節所勾結的西蒙古准噶爾部不滿,故到康熙五十五年(西元一七一六年),拉藏汗又爲准噶爾部的策旺阿拉布坦襲殺,複以拉藏汗所立的六世達賴爲僞,故在青海的藏族中另立羅布格桑嘉穆錯,在青海坐床。結果是以第巴桑節所立者爲六世,青海所立者則于清軍打敗准噶爾部之後,在康熙五十九年(西元一七二○年)于拉薩正式坐床爲第七世,有的記載仍以此爲第六世。
此一亂事平定之後,即以拉藏汗的貝子康濟鼐掌前藏,臺吉頗羅鼐掌後藏。清世宗雍正帝即位後,舍其潛邸爲喇嘛寺,即是北京的雍和宮,表示其對西藏佛教的尊崇。及雍正二年(西元一七二四年),康濟鼐遇害,清廷平亂之軍尚未到達,亂事已爲頗羅鼐平定,因其有功,被封爲郡王,總理前後藏事,清廷遂留正副大臣二人領川陝兵二千人駐藏,此爲設置駐藏大臣之始,亦爲西藏正式成爲中國領土的完成。
至清高宗乾隆十二年(西元一七四七年),頗羅鼐卒,其子朱爾默特繼位,竟于乾隆十五年(西元一七五○年)欲藉准噶爾部之助而謀叛亂,結果爲清廷駐藏大臣傅清等所殺,傅清等亦死于朱黨之手,清廷乃命四川總督策楞,率兵入藏討平。從此清廷的對藏政策一變,不再頒賜汗、王、貝勒、臺吉等的封號;改設四噶布倫以分掌藏政,而由達賴總理全局。于是,政教合一製,又告恢複。清廷的駐藏大臣,則處于監督的地位。
正當第六世達賴鬧著廢立真僞之階段,藏中的精神領袖乃由第五世班禅擔任,受清廷之命,移駐前藏,並遙領後藏政教事務。康熙叁十四年(西元一六九五年)班禅應召至北京,頗受清帝厚遇,並加以「額爾德尼」的封號。
乾隆四十四年(西元一七七九年),第六世班禅入京,由于乾隆帝亦皈依了班禅,親受教義,皇族大臣及妃嫔太監等亦都敬之如佛;且其由藏來京,沿途所受供養的財物亦極多。不幸竟于次年因患痘而圓寂于北京,他的俗兄仲巴呼圖克圖,遂奉其遺骸及巨資西歸,因爲未將財物分給他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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