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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與前七祖(徐文明)

  阿育王與前七祖

  

  徐文明

  內容提要:阿育王是印度曆史上的一個偉大的國王,在他的前後,佛教出現了七位當時公認的領袖,即前七代持法者,也是後來禅宗二十八祖中的前七祖。大量史料表明,七代持法者的存在是毫無疑問的,也表明佛教確實存在著持法者代代相承的曆史傳統,因而後來的禅宗世系說有比較充分的根據,並非是後世有意編造祖統。

  關鍵詞:阿育王 大迦葉 優波崛多 大天

   諸書共說,釋迦牟尼入滅之後,由大迦葉傳持教法,是爲第一代持法

  者,茲後代代相傳,至第五代提多迦時尚無異說,表明僧團至少在表面上維持了統一。提多迦後傳承派析,有以具壽黑色(訖裏瑟那)爲第六代,訖裏瑟那傳善見,爲第七代,有以彌遮伽爲第六代,彌遮伽傳婆須蜜多(世友),爲第七代。傳說七代祖師圓滿護持教法,與佛陀所行相應,其後諸師,則難以達到這一境界。

   七代持法者名稱事迹異說不多,其年代卻是一筆糊塗賬。持法者傳承

  主要見于北傳史說,而北傳多以阿育王爲佛滅後百年之人,與通常的說法差了百年之多,如此一來,其安排諸師時代事迹便出現了許多的混亂,不理清這一問題,便無由弄清曆代持法者的真實曆史。阿育王的時代已有定論,爲了遷就北傳之說,宇井伯壽等便將佛滅時間也拖後百年,其實如此會造成更大的混亂。今以公元前486年爲佛滅之年,折衷諸說,尋求一個最切近史實的假說。與早期持法者傳承相關的史料主要有《舍利弗問經》、《阿育王傳》、《阿育王經》、《阿毘昙毘婆沙論》、《善見毗婆沙》、《付法藏傳》、《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等,西藏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雖然後出,但也包含了不少珍貴的原始資料。由于這些資料都是阿育王之後數百年出現的,其間相互矛盾之處不少,必須加以梳理取舍,才有可能治亂絲,顯實相。大迦葉與阿難前兩代由于靠近阿阇世王,其時代比較容易確定。玄奘

  《大唐西域記》卷九摩揭陀國下《雞足山及大迦葉故事》記述了一個明確的說法,其雲大迦葉“結集既已,至第二十年,厭世無常,將入寂滅,乃往雞足山”(1),據此大迦葉應于佛滅第二十年(公元前467年)至雞足山入滅盡定。雖然玄奘的記載比較晚出,然屬于本地的傳說,且與他書不違,應當是比較可靠的。諸書皆雲阿難于阿阇世王晚年入滅,然具體何年未定。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則言阿難護持教法四十年後入滅,次年阿阇世王也去世了(2)。如此則阿難于阿阇世王叁十一年時入滅,當在佛滅二十四年(公元前463年)時,然阿難護持教法的時間不過數年,並未到四十年。

   傳說阿難有兩大弟子,一是商那和修(舍那婆私),一是末田地,一

  般認爲後者爲旁出,事實上末田地與阿育王同時,不可能是阿難的弟子

  (3)。商那和修是直承阿難的大弟子,也是當時唯一的持法者,其權威

  是不容懷疑的。諸書皆雲商那和修能夠具持八萬法藏,也能維持僧團的統一,只是在他之後才出現了教法的失傳和僧團的分裂。依諸史傳,商那和修必須享壽百年以上,其護持教法的時間也在八十年左右。據《付法藏傳》等,佛曾懸記,佛滅度滿足一百年後,優波崛多得羅漢道,商那和修既爲優波崛多之師,須待優波崛多出世得道之後方可滅度,故其應于佛滅百年之後入滅。又據諸書,商那和修爲大商主,入海貿易以辦財施,爾後出家更行法施,依附阿難,其歸來後曾問釋尊今在何處,又問大迦葉、大目揵連、舍利弗在否,表明他入海時第一雙勝尚且在世,如此則佛滅時他已經叁十歲左右,若其于佛滅百年後入滅,則其壽命當在一百叁十歲左右。或謂如此高齡何以可能,其實阿難弟子多有長壽者,並非商那和修一人。諸書皆雲,佛滅一百一十年時,因“十非法事”導致七百上座的第二次結集,而主持這次結集的多爲阿難的弟子。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此結集由阿難的弟子耶舍發起,由阿難的八大弟子主持(東西方各四位長老)。總之,這些記載表明至佛滅一百一十年時,阿難的弟子尚有多人在世,他們的壽命應當都在百年之上。《五分律》卷叁十還謂“爾時論比尼法衆,第一上座名一切去,百叁十六臘,第二上座名離婆多,百二十臘,第叁上座名叁浮陀,第四上座名耶舍,皆百一十臘”,(4)阿難最大弟子、“于閻浮提沙門釋子中最爲上座”(5)的一切去僧臘已經達到了一百叁十六,則其壽命至少在一百五十六歲以上,與這些上座相比,商那和修的壽命是不足誇示的。 據《付法藏傳》,商那和修遊化四方,最後次至摩突羅國,于曼陀山營建住處,以備經行禅修,爾後複憶“佛記罽賓安隱豐樂,國土閑靜離諸妨難,清涼少病甚可經行”,(6)于是飛空至罽賓國入定。這一說法得到了後世傳說的印證。據《大唐西域記》卷一梵衍那國“小川澤僧伽藍”條,此國東南有小川澤,中有一伽藍,伽藍中多聖物,有商那和修所持鐵缽,還有他與身俱生的設諾迦草衣,他在將證寂滅時,入邊際定,發留此袈裟,與釋迦遺法共存亡。小川澤雖在玄奘時屬梵衍那國,但其國境據《新唐書》卷二二一下“東南距罽賓”,小川澤在此國東南部,正與罽賓相接,也許在古代亦屬于罽賓。因此商那和修晚年時于罽賓修禅隱居非虛說,但他此時年老日暮,只限于個人獨修。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次結集盡管有多名阿難的弟子主持,卻沒有持法

  者出現。《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對此的解釋則是,其時七代持法者皆已入滅,是故無人主持其事,這一說法顯然是爲了避免持法者權威受到蔑視或有意回避重大事件的尴尬,然而卻是于理不合的。多羅那他就對淨譯提出了批評,認爲應當譯爲“當某時”而不是“彼時”,即當大師(佛)圓寂至一百一十年後,發生了第二次結集,而不是自迦葉至具壽善現,如是等諸大龍象皆已遷化之時始有再次的結集(7)。第四代持法者優波崛多于佛滅百年之後出現,十年之後不僅他本人入滅,連其後的叁代弟子都已去世,這種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比較合理的解釋是,當時商那和修本人可能已經入滅,或者是在罽賓隱修,而優波崛多雖然繼之爲持法者,卻還是一個年輕的比丘,其權威還未得到普遍的信受,且論起資曆輩份,他也無法與上文提到的那些上座們相比;或者是由于這次結集只是對律法的重申,並未增益新法,算不上特別重大的事件,沒有必要驚動持法者;另外吠舍離的比丘雖然對如來禁戒有所改易,但並未犯有特別嚴重的罪行,算不上破壞佛教,如若由持法者出面加以譴責,就會加劇雙方的矛盾,破壞僧團的團結,而持法者作爲整個教界的領袖,不應該偏袒哪一方。因此不能以持法者未曾幹預,就說持法者傳承已經斷絕了。優波崛多護持佛法的初期,或許是在黑阿育當政之時,發生了第二次結集。有說這次結集導致了僧團的分裂,産生了上座部與大衆部兩部。這一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爲事實上最後的結果是耶舍召集的七百比丘占了上風,大家都同意十事非法,吠舍離的比丘們也接受了這一結論,盡管他們或許心有不甘,但對民主協商的結果必須承認。南傳《島史》說吠舍離的比丘們不承認這一結果,又糾集了一萬人舉行大結集,是爲大衆部的開端,這只能是後世的揣測,不可能是當時的史實。

   優波崛多的名稱事迹見諸《阿育王傳》、《阿育王經》、《舍利弗問

  經》、《摩诃摩耶經》、《大悲經》、《付法藏傳》等多種史料中,許多經典說他與阿育王同時,這種說法也許與其相當長壽有關,但還是有些過頭了。優波崛多于佛滅百年時成道,假若其時他二十歲,則阿育王即位時(公元前371年)他已經一百叁十多歲了,這種可能性不是太大。北傳以其與阿育王同時,主要是將法阿育與黑阿育混爲一談,將阿育王當成了佛滅百年時人 。《舍利弗問經》雲“優波笈多後,有孔雀輸柯王”,(8)這一說法是正確的。優波崛多大概活了一百多歲,于阿育王出生前入滅,其護持佛法的時間或與其師商那和修相當,大概八十年左右。多羅那他也認爲阿育王幼年時相當于提多迦的晚年,這是正確的,但他還是將阿育王當成佛滅百年時人,這是錯誤的。值得注意的是,《阿育王傳》、《鞞婆沙論》、《阿毘昙毘婆沙論》、《付法藏傳》等多種經典皆載至優波崛多時代,不僅教法多有遺失,而且僧團也開始分裂,這表明他的持法者地位並不是全無異議的。《鞞婆沙論》卷一雲:“複說尊者舍那婆阿羅漢,是耆婆師,彼般涅槃

  日,即彼日亡失七十千生經,阿毗昙中亡失十千經,從是以來,佛法不複行。”(9)《阿毘昙毘婆沙論》卷十亦雲:“曾聞有大德阿羅漢名奢那婆數,是尊者耆婆迦和尚,彼尊者般涅槃時,即日有七萬七千本生因緣,有一萬阿毗昙論,滅不複現,從是以後,更不複行。”(10)可見有部並非全都承認優波崛多,毗婆沙師就有耆婆迦爲商那和修繼承者之說,這個耆婆迦的名字亦見于《大悲經》卷二,然又雲“祁婆迦”“顯發大乘”,(11)顯然是指後來的同名者。《摩诃僧祗律》卷叁十二也列了一個始自優波離的律部傳承,其中第十九代亦名“耆婆伽”,(12)是不是那位“顯發大乘”的“祁婆迦”不得而知,但顯然也不可能是商那和修的弟子。其他資料大都承認優波崛多的持法者地位,但也同樣記載了在他的時代經典散失之說,這至少表明他的持法者地位已經有所動搖。其時不僅傳承上有了異說(可能有些僧衆以耆婆迦爲正傳),經典有了分散,而且還出現了部派的分析,這叁個方面又是相互聯系的。據《摩诃僧祗律私記》:“佛泥洹後,大迦葉集律藏爲大師宗,具持八萬法藏。大迦葉滅度後,次尊者阿難,亦具持八萬法藏。次尊者末田地,亦具持八萬法藏。次尊者舍那婆斯,亦具持八萬法藏。次尊者優波崛多,世尊記無相佛,如降魔因緣中說,而不能具持八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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