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患境、觀業相境、觀魔事境、觀禅定境、觀諸見境、觀上慢境、觀二乘境、觀菩薩境的九境,每一境都具足十乘觀法。可知圓頓止觀,乃是頓入、圓解、具足修行。請見附圖二(第叁七四頁)
至于漸次止觀的《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又通稱《禅門修證》,除了沒有十乘觀法的觀不思議境等,依次則有大意、釋名、明門、诠次、簡法心、方便、修證、果報、起教、歸趣,一共十門,重心是方便門及修證門。方便門中分有外方便的二十五方便,以及內方便的止、善惡根性、安心法、治病法、覺魔事;修證門分有世間禅、亦世間亦出世間禅、出世間禅、非世間非出世間禅。世間禅是指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亦世間亦出世間禅是指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出世間禅是指對治無漏,即是觀壞法的九想、八念、十想,觀不壞法的八背舍、八勝處、十一切處,煉九次第定,熏師子奮迅叁昧,修超越叁昧。以下則與《摩诃止觀》的內容相通,故不說。因此,天臺的叁觀,是一體的、是互通的、是互補的,故在《摩诃止觀》中,亦常常說:「具如次第禅門」,把具體的說明,讓給《禅門修證》來完成。
2.「日劫相倍」:未開圓解者修一劫,還不如已開圓解者修一日,所以令開圓解,才是急務。意思是說,對于未開圓解的人,就不應該馬上和他們論說和著手圓頓止觀的修證,不宜立即勸令他們著手圓頓止觀的修證,縱然勸令這些人修證圓頓止觀,也是無從讓他們得到圓頓利益的。所以令開圓解,才是當先的急務。
化法四教
如前文的八教注釋文中所說:「化法是如來爲了適應各類衆生程度而設的教化範圍」,以其分作四個層次,故稱爲化法四教。據《教觀綱宗釋義》的前言所說:「化儀無體,全攬化法爲體,則藏、通、別、圓四教,乃教之綱也。」若以此與化儀四教對比,則知前章中的頓、漸、不定叁觀,乃觀之綱也。可知天臺學的教觀,全部雖總爲八教,而實以此化法四教爲其根本。
一、爲何有化法四教
原文
法尚無一,雲何有四?乃如來利他妙智,因衆生病而設藥也,見思病重,爲說叁藏教,見思病輕,爲說通教,無明病重,爲說別教,無明病輕,爲說圓教。
語譯
諸法的實相無相,故尚無一法可得,何以會有四種化法?此乃釋迦如來慈悲,以佛的利他妙智,因應衆生各類的病況,對症下藥,大約分爲四等:對于見思二惑病重的衆生,爲他們說叁藏教;對于見思二惑病輕的衆生,爲他們說通教;對于無明病重的衆生,爲他們說別教;對于無明病輕的衆生,爲他們說圓教。
注釋
1.「法尚無一,雲何有四」:依據《釋義》第九條的說明,諸法的寂滅之相,不可用語言宣說,諸法從本以來,是自然寂滅的,相既寂滅,又從何而來的一和四呢?這就是所謂「識取綱宗,本無實法」。由于衆生有種種病,須給種種藥,揭其大綱,只有四類,開權顯實,究竟歸一,一爲實,叁爲權,權實相對,皆爲不得已而有言。若論本體,不但不可名四,亦複不可名一,所以說是非權非實。什麼叫做非權非實?不是說在權實之外,別有一法名爲非權非實,但以權即實家之權,故即非權;實即爲權家之實,故即非實。
2.「見思」、「塵沙」、「無明」:天臺家將一切妄惑,結歸見思、塵沙、無明的叁惑。
見思惑,亦名見修、又名四住、複名染汙無知、或稱枝末無明、通惑、界內惑等。《四教儀集注》卷上雲:「見思煩惱,分別曰見,貪愛曰思。」見惑是指對于諸種邪妄的道理,起分別計度,産生我見、邊見等的妄惑。思惑是指對于人事物,起貪瞋癡等的迷情,以見惑稱爲理惑,以思惑稱爲事惑。見惑是迷于無常、無我等的真谛,而起常見、我見等的邪想;思惑是迷于色、聲、香、味、觸等世間事物,而起貪欲、瞋恚等的妄情。
塵沙惑,亦名化道惑,見思爲叁乘共惑,塵沙爲菩薩教化他人之障,菩薩化衆,必須通達如塵如沙那般衆多的無量法門。然若心性暗昧,不能通達如塵如沙的無量法門,不能自在教化衆生,稱爲塵沙惑,故此惑不是謂有惑體多如塵沙之數。
無明惑,又名障中道惑,障蔽中道實相之理,有別于思惑中的癡惑,癡惑是障蔽空理,屬于枝末無明,而此爲迷于根本的理體,稱爲根本無明。
至于如何斷此見思、塵沙及無明之叁惑,留待下文介紹。
二、叁藏教
原文
叁藏教,四阿含爲經藏,毗尼爲律藏,阿毗昙爲論藏。此教诠生滅四谛,亦诠思議生滅十二因緣,亦诠事六度行,亦诠實有二谛。開示界內鈍根衆生,令修析空觀,出分段生死,證偏真涅槃。正化二乘,傍化菩薩。
〔旭師自注雲〕:(
(1)生滅四谛:苦則生、異、滅叁相遷移,集則貪、瞋、癡、等分,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
(2)思議生滅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3)事六度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
(4)實有二谛:陰、入、界等實法爲俗,實有滅乃爲真。
(5)析空觀:觀于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無我我所。)
語譯
所謂叁藏,是指四種阿含稱爲經藏,毗尼的四律五論稱爲律藏,阿毗昙的六足、發智等稱爲論藏。此叁藏教,1.诠釋苦、集、滅、道的生滅四谛。2.亦诠釋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等的思議生滅十二因緣。3.亦诠釋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等的事六度。4.亦诠釋俗與真的實有二谛,是爲開示界內的鈍根衆生,令之修習觀于地、水、火、風、空、識等,無我亦無我所有的析空觀,即能出離六道流轉凡夫身的分段生死,證入偏于但空之真的二乘涅槃。此教正爲教化二乘,亦傍化大乘菩薩。
注釋
1.「四阿含、毗尼、阿毗昙」:合稱爲叁藏聖典,但亦有小乘叁藏及大乘叁藏的爭議,小乘叁藏是指四阿含爲經藏,《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摩诃僧祇律》爲律藏,阿毗達磨的《六足論》及《發智論》爲論藏,此叁藏原本都是釋尊所說,佛陀入滅之後由弟子們結集而成。
若依龍樹菩薩的意見,叁藏唯屬小乘,大乘不具叁藏,《大智度論》卷一百有雲:「叁藏是聲聞法,摩诃衍是大乘法。」所以天臺宗依據《法華經》的〈安樂行品〉所說「貪著小乘、叁藏學者」以及《大智度論》的大乘無叁藏之說,即以叁藏爲小乘教。可是根據小乘經量部的看法,也不認爲釋尊曾說過論藏,論藏是佛滅之後,弟子們所說。故于《大智度論》卷一百也說:「佛在世時,無有叁藏名,但有持修多羅比丘、持毗尼比丘、持摩多羅迦(M
tṛka)比丘。」
旭師的《釋義》第十條,也就小乘叁藏有所論列,他認爲「阿含」義譯是法歸、傳所說義、無比法;因此也有通、別,通則大小二教,皆得名爲阿含;別則《增一阿含》約數明法,《長阿含》明世界生起等事,《中阿含》明諸深義,《雜阿含》明諸禅法。
至于毗尼,義譯爲善治、調伏、滅、律等,因此也有通、別。通則佛陀所說教法,皆名正法毗尼,經律之中也常用「正法律」來表達;別則因事所製的五篇七聚戒相,佛滅後結集成毗尼藏。再說阿毗昙,義譯爲無比法、對法,亦有通、別。通則佛所說法,皆得名爲阿毗昙;別則是指摩诃迦葉結集佛所論說,及諸阿羅漢所造諸論。由于旭師特重佛法的互融性,故其處處提出有通有別的看法。
2.「生滅四谛」:四谛法是對小乘淺機的人所說法門,其理則通于大小乘一切佛法。因此,天臺宗依《涅槃經》卷十二〈聖行品〉之二所開示的一段話:「諸凡夫人,有苦無谛;聲聞、緣覺,有苦有苦谛,而無真實;諸菩薩等,解苦無苦,是故無苦而有真谛。諸凡夫人,有集無谛;聲聞、緣覺,有集有集谛;諸菩薩等,解集無集,是故無集而有真谛。聲聞、緣覺,有滅非真;菩薩摩诃薩,有滅有真谛。聲聞、緣覺,有道非真;菩薩摩诃薩,有道有真谛。」這是說明了凡夫、二乘、叁乘、地上大菩薩等四種人,與四谛的關系。
天臺智者所立四種四谛是: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在其《法華玄義》卷二下即說:「其義出涅槃聖行品。」以此四種四谛,配合藏、通、別、圓的四教,各各诠說一種四谛。此處的叁藏教,即诠第一種生滅四谛。
依據《釋義》第十一條,解釋生滅四谛是:(1)生滅苦谛者,因爲凡夫之人的叁界二十五有,果報色心,都是生、異、滅的叁相有爲之法。(2)生滅集谛者,由于貪分、瞋分、癡分、等分的煩惱,各有二萬一千,合計八萬四千煩惱心,皆悉流動擾濁此心,由此而起善、惡、不動叁有漏業,能感叁界生死之苦報。(3)生滅道谛者,以戒、定、慧,對治貪、瞋、癡等,名爲出世之道。(4)生滅滅谛者,滅了叁界因果之有,還于真谛之無。
《釋義》問雲:有爲法共有生、住、異、滅四相,何以僅言生、異、滅叁相,亦有言生、住、滅叁相呢?答:略則但言生滅,足顯有爲,廣則須言生住異滅,以表無實。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定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是暫有。
3.「思議生滅十二因緣」:天臺家的生滅十二因緣,分作四階:(1)藏教诠思議生滅十二因緣,(2)通教诠思議不生滅十二因緣,(3)別教诠不思議生滅十二因緣,(4)圓教诠不思議不生不滅十二因緣。藏教的觀十二因緣流轉與還滅;通教的觀十二因緣如虛空、如幻化不可得;別教的觀枝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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