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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臺心鑰--教觀綱宗貫注▪P19

  ..續本文上一頁從以上這段文字,可知旭師往往引用如括號中的唯識名相,來闡釋天臺教觀,此非天臺家的立場,乃是出于旭師本人采取性相二宗融合論的觀點,是爲《教觀綱宗釋義》的特色。

  

  《釋義》所說,約修道位于叁界九地,各有一無礙一解脫。是說叁界九地各有九品思惑,每品各各皆于九地中,地地漸斷各品思惑的一分,在各地各斷一分思惑的過程中,皆有無礙道(即是無間道)及解脫道的前後二心;正在斷惑之位,名爲無間道,既已斷惑之位,名爲解脫道。叁界共九地,每一地皆有此無間道及解脫道的前後二心,故有十八心了。以八忍八智及九無間九解脫,合起來便是有名的所謂「叁十四心斷結」。在《教觀綱宗》的此段原文中,則雲「發真無漏叁十四心,頓斷見思。」

  

  5.「無複身智依正可得」:這是從小乘叁藏的立場,所認知的釋迦如來,是經過從兜率天下降人間、入胎、出胎、出家、降魔、成道、轉*輪、入涅槃,所謂八相示現或八相成道的人間佛陀,八十歲時,化緣既畢,入于涅槃的寂滅境界。此與二乘聖者阿羅漢及辟支佛相同,只證人空的偏真法性,未證人法二空的真實法性,所以也是灰身滅(或泯)智,依正二報皆無可得。

  

  七、藏教的修證果位

  

  原文

  

  此教具叁乘法:聲聞觀四谛,以苦谛爲初門,最利者叁生,最鈍者六十劫,得證四果。辟支觀十二因緣,以集谛爲初門,最利者四生,最鈍者百劫,不立分果,出有佛世名緣覺,出無佛世名獨覺。菩薩弘誓六度,以道谛爲初門,伏惑利生,必經叁大阿僧祇劫,頓悟成佛。然此叁人,修行證果雖則不同,而同斷見思,同出叁界,同證偏真,只行叁百由旬,入化城耳。

  

  語譯

  

  此教具有大小叁乘:

  

  1.小乘的聲聞人(Śr

  vaka),以四聖谛爲其所觀之法,初以觀苦報身心的五蘊法,爲入道基礎,故謂以四谛中的苦谛爲修證之初門。最利根人,叁生即得解脫,最鈍根人,六十大劫方出叁界,證得第四阿羅漢果。

  

  2.中乘的辟支佛(Pratyeka-buddha),逆觀順觀十二因緣,順觀苦的原因是集谛,逆觀苦的原因滅除,也是集谛,故以四谛中的集谛爲其所觀之初門。最利根的人,四生解脫,最鈍根的人,百劫證果,唯其不若聲聞有四階,乃是直接悟脫,故謂不立分果。出在有佛之世的辟支佛,名爲緣覺,出在無佛之世的辟支佛,名爲獨覺。

  

  3.大乘的菩薩(Bodhisattva),初發心時,即以四弘誓願,修六波羅蜜,故以四谛中的道谛爲其初門,以大悲願,利益衆生故。不像二乘人之速斷見思二惑、速求出離叁界。故謂伏惑利生,必經叁大阿僧祇劫,方以叁十四心頓悟成佛。

  

  以上叁類聖人,雖其所修的法門及他們所證的果位,各不相同,卻同樣是斷見思二惑,同樣是出離叁界,同樣是證偏真涅槃。如《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說的譬喻那樣,全程五百由旬的旅途,叁乘聖者的涅槃,只像走了叁百由旬,暫時進入化城息宿而已。

  

  注釋

  

  1.「叁生六十劫」:修聲聞道,從初發心,至證四果阿羅漢位的時歲,大致上說,在部派佛教時代,就已有定論,那便是極速叁生,極遲六十劫。連貫著說即是「叁生六十劫」。

  

  初見于《大毗婆沙論》卷百一,介紹解脫道的阿羅漢,分爲時解脫及不時解脫的二種,此二解脫又各有心解脫及慧解脫的兩類。于時解脫項下,即說明了叁生六十劫的證道時歲,其論文有雲:「複次,依狹小道而得解脫故,名時解脫。狹小道者,謂若極速第一生中種善根,第二生中令成熟,第叁生中得解脫。余不決定,依廣大道而得解脫,名不時解脫;廣大道者,謂若極遲,聲聞乘,經六十劫而得解脫,如舍利子,獨覺乘,經百劫而得解脫,如麟角喻。」此中將極速叁生得解脫者,名爲狹小道;聲聞六十劫,獨覺百劫的極遲得解脫者,名爲廣大道,頗足玩味。因此,古來諸家,對于極速極遲之說,雖皆一致,利根鈍根之說,則有歧異。天臺家等,以極速爲利根,極遲爲鈍根,依據《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叁則雲:「佛時長故,其根最利,聲聞叁生,獨覺四生,要非利根,亦通鈍根。若極利者,要經六十,要經百劫。」《華嚴五教章》卷二,亦持速鈍遲利的看法,並設問答:「問:何故下根返經時少,而上根等乃多時耶?答:能于多時,修煉根行等,以爲難故,是故多也。」此與極速爲狹小道,極遲爲廣大道的意義是相通的。

  

  2.「四生百劫」:辟支佛修證的歲數,速則四生,遲則百劫,所以「四生百劫」,也是定說。依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的記載:「有辟支佛,第一疾者四世行,久者乃至百劫行。」《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叁也說:「若據獨覺,極疾四生修加行,極遲百劫修加行。」《俱舍論》卷十二等處,將經百劫修行菩提資糧的獨覺聖者,稱爲「麟角喻獨覺」。

  

  3.「辟支佛」:有音譯爲辟支迦、辟支迦羅、辟支、畢勒支底迦等。意譯是獨覺、緣一覺、因緣覺、緣覺等。若依據《慧苑音義》卷一所說:「舊翻獨覺,得其正意,或翻緣覺,爲譯人謬。」在《瑜伽師地論》卷叁十四說,獨覺種性有叁相:(1)薄塵種性,(2)薄悲種性,(3)中根種性。《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瑜伽師地論》等諸聖典,均說獨覺有不同的兩種,一是部行獨覺,二是麟角喻獨覺。部行獨覺者,先修聲聞道的順決擇分,證得勝果時轉名獨覺。麟角喻獨覺的麟角喻者,必是獨居,要修一百大劫的菩提資糧,然後方證麟角喻獨覺。

  

  至《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四,也說緣覺有叁種:(1)緣覺之緣覺,(2)聲聞之緣覺,(3)菩薩之緣覺。

  

  可知獨覺也有是從聲聞道轉入的,名爲部行,獨居的名爲麟角喻獨覺。獨覺即是緣覺之異譯,故在緣覺中亦有叁乘。非如《教觀綱宗》所引的「出有佛世名緣覺,出無佛世名獨覺」。那是由于不知梵文原意而産生的誤解。

  

  八、藏教的十法成乘

  

  原文

  

  十法成乘者:一觀正因緣境,破邪因緣、無因緣二種顛倒。二真正發心,不要名利,惟求涅槃。叁遵修止觀,謂五停名止,四念名觀。四遍破見愛煩惱。五識道滅、還滅、六度,是通,苦集流轉六蔽,是塞。六調適叁十七品,入叁脫門。七若根鈍不入,應修對治事禅等。八正助合行,或有薄益,須識次位,凡聖不濫。九安忍內外諸障。十不于似道而生法愛。是爲要意,利人節節得入,鈍者具十法方悟。

  

  〔旭師自注雲〕:(惟求涅槃:二乘志出苦輪,菩薩兼憫一切。)

  

  語譯

  

  所謂「十法成乘」,即是須有十法和合,方能完成化法四教任何一教的所乘功能。對藏教而言,即是由此十法,能令叁藏行人,乘至偏真涅槃。所謂十法成乘:

  

  1.觀正確的因緣和合而有叁界的色心、因果、依正,用以破除邪因緣及無因緣的兩種外道顛倒之見。

  

  2.真正發心,二乘只求自利,故不言發菩提心,唯其不貪要名利,真能惟求解脫涅槃。

  

  3.遵循止觀法門的修行,止是指的五停心觀,觀是指的四念處觀。

  

  4.遍破一切愛見煩惱,是以觀諸行無常及諸法無我之空慧,遍破諸煩惱見。

  

  5.識知由于修道滅苦而生死還滅,並用六度修行福慧,是爲識通;識知由于造生死業而集受苦的因,流轉六道,是爲識塞。

  

  6.調適叁十七品的道法,請見附圖六(第叁八○頁),得入空、無相、無作的叁解脫門。

  

  7.若系根鈍,不易入道者,應令修習對治事禅等。

  

  8.正行與助行調和修行時,或有薄少的實益,則必須識知修證的道品位次,以免以凡濫聖。

  

  9.對于修行過程中所遇的內外一切障緣,必須安然忍耐。

  

  10.不愛著于既得的若幹相似法益而不思進入法性。

  

  以上是藏教十法成乘的要義,如果是利根之人,但修其中第一法,或二叁四五六等法,皆可入道;如果是鈍根之人,就得具修十法,方能悟道。

  

  注釋

  

  1.「十法成乘」:即是《摩诃止觀》所明的十乘觀法,又名十法成乘觀、十法成觀、十法止觀等,略稱十乘或十觀。《摩诃止觀》卷五上有雲:「觀心具十法門,一觀不可思議境,二起慈悲心,叁巧安止觀,四破法遍,五識通塞,六修道品,七對治助開,八知次位,九能安忍,十無法愛。」乃是爲了上中下叁種根機的衆生(人),總說了十種觀心的次第軌範。若系上根人,光修第一觀不思議境,自具十觀,不必再修其余九法;若系中下根人,修了第一法,猶須進修第二以下的諸法。

  

  此十乘觀法,實即是整部《摩诃止觀》的綱格,亦即圓頓行人的規矩,自《摩诃止觀》卷第五至卷第十,幾乎全是說明十乘觀法的內容。故在其卷第五上,接著上文稍後又雲:「此十重觀法,橫

  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僞,中則正助相添,後則安忍無著。意圓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者,到彼薩雲(即梵語薩婆若Sarva-jñ

  na意爲一切智的古譯),非暗證禅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蓋由如來積劫之所勤求,道場之所妙悟,身子(舍利弗)之所叁請(佛陀說《法華經》),法譬之所叁說(《法華經》爲上中下叁種根機的聲聞人,分別以法說、譬說、因緣說),正在茲乎。」

  

  又依靜修撰的《教觀綱宗科釋》所說:「四教十乘,出自一家,如妙玄、維摩玄、八教大意,均悉有之,今是八教大意中,十乘觀法也。」妙玄是《法華玄義》,維摩玄是《維摩經玄疏》,此二書均系天臺智顗所撰述;《八教大意》則爲智顗的弟子灌頂章安所撰。《科釋》指出,旭師此處所用的十法成乘,是采自《八教大意》的說法。

  

  2.「對治事禅」:《科釋》對此的解釋是:「若根過鈍,應當修諸對治事禅。若貪欲起,教修不淨、背舍等;緣中不自在,當修勝處;緣中不廣普,當教一切處;若小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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