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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講錄▪P8

  ..續本文上一頁諸緣之名。此中次第緣之名,乃鸠師所譯,唐人譯等無間緣。此中緣緣,唐人譯爲所緣緣。

  次、長行別釋四緣。一、因緣:因緣即親緣,以能成辦果之自體故也,如泥團之于瓶。已從生,謂如泥已成瓶。今從生,謂正以泥造瓶之時。當從生,謂瓶應從泥而生。是法名因緣,謂如泥之于瓶,謂之因緣也。

  二、次第緣:此緣但于心法上有,非色法上所有。此次第緣之名詞,所诠之義不全,以其僅诠無間義,而缺等無間緣之等義也。等、謂同類。等無間緣者,謂如必前一刹那之眼識滅,後一刹那之眼識乃得生。但此後一刹那眼識之生,對于其前一刹那意識之滅否,全無關系。余識准此,應知亦爾。

  叁、緣緣:所念法,即六塵境界。此六塵境能作前六識心生起之緣所謂法生則種種心生;又爲六識之所緣故。此心心數法,謂意業。

  四、增上緣:增上,義即使得勢力,扶助義,增盛義,勝進義。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者,謂如以有陶師、轉繩等之增上力故,瓶乃能從泥團生也。

  以上四緣,于心法則必四緣皆具乃能生識;于色法則僅需二緣,謂由增上緣及因緣即可成就也。──以上釋四緣義竟,以下明四緣皆無果。

  如是四緣皆因中無果者,謂此四緣中之一一緣中皆無有果。此句之因,即指能生之一一緣也。若因中有果者,應離諸緣而有果者,謂如此一因緣中有果者,則應不必具其他之緣、陶師等而有果(瓶)可生起也。一一之緣,對于果法皆謂之因。今于一一緣若不與其他緣俱則無果現,如任指一色法亦皆俱二緣,是以但可謂之有衆緣而不可謂之爲有果也。一一法既皆從自種子現行,複一一法刹那生滅,既一一法皆刹那生滅,故一切境相皆是虛幻。吾人于此境性空寂之理,不能觀察明了,是以起種種之妄想,計種種之邪因緣,遂致流轉生死。今此中明從一一緣中求果既不可得,于衆緣和合中亦不可得;且緣對果立,今果是無,故緣非有。學者于此了達生即不生之理,即可了達畢竟空寂之諸法實相也。

  以下,破因中無果計及能生之緣──即釋下半偈──以結明一切法皆空。

  戊二 舉非緣決破

  若果緣中無,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何故不從非緣生?二俱無故。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

  非緣,诠叁義:一、非此果之緣而爲他果之緣者;二、神我及大梵天等;叁、龜毛兔角等。此中謂此果于緣中無者,則是此果可從無關之法中生;是則瓶應可從牛奶中生出或從龜毛或神我中生出。今實不爾,是故非理。又,緣與非緣。今緣與非緣皆不能生,是故此果無有能生之因緣。

  丁叁 結齊諸法

  果不生故,緣亦不生,何以故?先緣後果故。緣果無故,一切有爲法空;有爲法空故,無爲法亦空;有爲、無爲空故,雲何有我?

  先緣、亦是果法,故先緣之生,亦同于後果之生;今後果既不生,則先緣亦不生矣。有爲法不離因果,今緣及果法空故,有爲法空。

  無有有爲法之相,謂之無爲,今有爲法之體既空,則何所無而雲無爲耶?故無爲法亦空。

  依法上立有我,今法既空,何況我耶?──以上釋性空品竟。

  本論之一一門,皆明無生,皆可由之通達實相,初不必定有十二門之設。但以根性不同,施教有別,隨其所應使之悟入,故應設十二門。又雖一一門皆明空義,但以順說教之次序,故則應先明性空,繼明相空,後明用空;故續此門即開觀無相門。

  乙二 明無相門

  丙一 觀相

  觀相門第四 

  觀謂能觀之心,相謂所觀之境,門謂能诠能通之門。相義有廣狹:約狹義,則僅有相者得謂之相,無相者非相也。若約廣義,則不僅有相之相爲相,而無相亦是相,乃至一切法相如心所相、心不相應行相、及涅槃、空、如實性、虛空、空華等皆謂之相。蓋謂凡名字之所能名,及言說之所能說,乃至思想之所能想者皆是。此中所謂想者,即遍行心所中之想心所。此心所之所緣者,即爲一切境──一切,則非僅指六塵境可知──上之分齊相、以此一切境中之任一境,皆有其各自之分齊──即界限。如說空,則以非空爲其界限,若不以非空爲其界限,則必無有空之可想、空之可說;若說無,則當以有爲其界限,若不以有爲其界限,則必無無可想、可言。故想之所取者,即取一切境之分齊也。但此境分齊即是相,故不論有、無、空、實、空、如、涅槃,凡爲想之所取者,皆謂之相也。又一切相義,約有六種:一、色相,謂青、黃、赤、黑等。二、形相,謂長、短、方、圓等。叁、表相,謂動、靜、屈、伸等──以上叁相,通名有見相法,眼識所取之相。四、對相,謂非僅眼識之所緣而通爲耳、鼻、舌、身之所緣者;如耳所緣之聲相,乃至身所緣之觸相等。五、義相,謂有說及想所诠定之相,即是想上了別義理之相,與心心所法,不相應法、無爲法等相之相。六、體相,謂無分別智所緣相。

  此門以破立名,亦以破爲顯。其所破者,即上叁門所未破盡之妄想相──于有爲無爲法等上所起之想相。其所顯者,即諸法之實相。蓋謂若能于一切法上所起之妄想空盡,則一切法離執之相自顯──離執之相即諸法之實相。今此門觀一切相皆無相,破盡一切妄想之相,故此門之所顯者,即諸法之實相也。且既能觀一切相無相──空谛所明,即能觀得無相無不相──俗谛所明,即由此門可雙照二谛也。二谛照了,二智──方便智、實智──必生,二智生乃能具足六波羅密而無所障礙;故即由此門可具足六波羅密而無障礙也。夫達實相,照二谛,生二智,乘萬行,是如來正法之所顯,故曰此門是即破爲顯也。

  明此門隨逐隨上叁門而有必開之關系,與所以有于一一門之通義,約有二點以說明之:一、約通義,二、約別義。

  通義,謂此門來意之可通于余一一門者,分四:一、雖由一一門皆能入于空義,但根性不同,教亦應別,有應觀無相而悟入者──有聞無相教之種子者,則應說無相,故續上空品而應開此門。二、如有人僅有計法上之有相或無相爲決定相等執,而無因中有果或無果或亦有果亦無果而生或不生之疑等,即非上叁門之所能對治,故今以對治所應對治者而開此門。叁、以鈍根者于經中所說有爲法上或無爲法上執其決定之相,故應說無相破其決定相之執而開此門。四、般若如火,諸法猶薪,薪遇火而放大光明,般若破煩惱而照空諸法,故須曆觀一切世出世法,乃能發生摩诃般若。今爲曆觀一切相法無相,發生摩诃般若,照空煩惱,是以應開此門──由上四義,則可知此門與一一門共通之來意矣。

  別義者,謂于十二門中,此門與上品之特殊關系也,分四:一、上品觀有果無果等皆不生,是從觀體性入于空義。但恐愚者雖了性空而計相有,故此品從空門入無相門,此門爲無相門之首,故總觀一切法相。二、上品觀所相之法──瓶等──空,此門觀能相之相亦空。叁、上品觀別別之衆緣生、別別之果法,破別別所生法以明無有能生、所生;此門別觀能生、能滅之共同相。四、上品雖觀緣果皆無生,然愚夫猶執有經所雲生、住、滅叁有爲相,故此門總觀叁相。

  丁一 長行發起

  複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丁二 偈釋正明

  戊一 總破相

  己一 總明爲無爲無相

  有爲及無爲,二法俱無相;以無有相故,二法則皆空。有爲法不以相成。問曰:何等是有爲相?答曰:萬物各有有爲相,如牛、角、犎、垂壺、尾端有毛,是爲牛相。如瓶,底平、腹大、頸細、口圓、唇粗,是爲瓶相。如車,以輪、軸、轅、轭,是爲車相。如人,以頭、目、腹、脊、肩、臂、手、足,是爲人相。如是生、住、滅,若是有爲法相者,爲是有爲?爲是無爲?

  總破相,即總觀相。上品明性空相亦空,此明相無即是體空。

  此中所雲之二法,即有爲法與無爲法。此偈上半明法無相,下半明法無相故法體空。

  長行中,有爲法不以相成至是爲人相,標列有爲相。如是生住滅至爲是無爲,開生住滅是有爲或無爲之二關,生起以下第二偈之文。

  此中謂:若生、住、滅能爲有爲法作相者,則此能爲有爲法作相之生、住、滅相,爲是有爲耶?爲是無爲耶?

  此中所雲之生、住、滅相,他處或並略之有生、滅二相──諸法以刹那滅故住屬滅;或廣析之有生、住、異、滅四相──以滅時之先有異相故;或亦有叁相,謂生、異、滅──謂雖住亦必有變異故。生者,謂此法之初起相;滅者,謂此法之終了相。又生者,表此法先無而現有;住者,表此法雖終有滅而暫有用;異者,表此法雖暫有用而非凝然不變;滅者,表此法雖暫有而終必滅。

  小乘部中,有謂生、住、滅叁有爲相是無爲法者,如大衆部等;有謂是有爲法者,如上座部等。俱舍論承一切有部,將此叁有爲相列在十四不相應行中,是實有有法而屬有爲。大乘法相,則列入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中,屬于色心分位之假法,但此假法亦有爲法攝,故此叁相應屬有爲法。

  己二 別明有爲法無相

  問曰:若是有爲有何過?答曰:若生是有爲,複應有叁相;若生是無爲,何名有爲相?若生是有爲者,即應有叁相,是叁相複應有叁相,如是展轉則無窮。住、滅亦爾。若生是無爲,雲何得無爲與有爲作相?離生、住、滅誰能知是生?複次、分別生、住、滅故有生,無爲不可分別,是故無生、住、滅。生、住、滅空故,有爲法空;有爲法空故,無爲法亦空,因有爲故有無爲;有爲、無爲法空故,一切法空。

  凡有爲法皆有生、住、滅叁相,今雲:生是有爲法,故生亦應有生、住、滅叁相。

  有爲法不離生住滅之相,今雲生是無爲法,則何者名爲有爲法耶?且生相是造作相應、離生等相方謂之無爲,故不得謂生是無爲法也。

  若生是有爲者,即應有叁相至住、滅亦爾,此以生等是有爲,有無窮過,明生等叁相無。

  若生是無爲者至離生、住、滅誰能知是生?此以有爲無爲有差別,明叁相無。分別生住滅有生者,謂生相與住滅相應有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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