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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真實義品講要▪P4

  ..續本文上一頁圓成。並可會通,無所枘鑿。在未悟法空以前,則假說爲遍計;如其已證法空,則假說爲依他也。所謂法空,即證諸法真相,並非另有一空;遍計亦無所去,以本空故,但順乎俗谛,假說爲空耳。故知二說並不相悖也。

  地上菩薩,于二境界皆作平等觀照。根本智親證離言自性,普遍一味,故爲平等。而後得智照了宇宙現象互爲緣起,一律如此,故亦爲平等也。前者、爲如所有性,後者、爲盡所有性。證此境界可謂第一,以再無有超過親證實相──真如,了知所知邊際──依他者也。一思惟抉擇,至此皆悉退還而不複生矣,以其已圓滿證得諸法性相也。倘愚者更欲求得高出此種真實之境界,非獨不如其願,卻轉增法執焉!

  研究佛學者,不應僅求了解文字而已。今此不過信、解、行、證中之一“解”,似紙上之繪馬,而非實有真馬也。故欲達到實際受用,須實行而求證乃可。佛法原與科哲諸學性質不同,科哲目的,在乎籌謀世界之進步與改良,如于宮室稍稍修葺加以點綴而已。而佛教之目的,則在徹底鏟除此種有漏不堪之自然界,而另創成完美之淨妙世界,亦即轉此俗谛世界而成出世間之俗谛世間,如徹底毀破宮室而重建築新舍也。故科哲唯具前二真實,而佛教則全備之。

  甲叁 五義分別

  乙一 所證真實理體無二

  又安立此真實義相,當知即是無二所顯。所言二者,謂有、非有。此中有者,謂所安立假說自性,即是世間長時所執,亦是世間一切分別戲論根本。或謂爲色、受、想、行、識,或謂眼、耳、鼻、舌、身、意,或複謂爲地、水、火、風,或謂色、聲、香、味、觸、法,或謂爲善、不善、無記,或謂生滅,或謂緣生,或謂過去、未來、現在,或謂有爲,或謂無爲,或謂此世,或謂他世,或謂日月,或複謂爲所見、所聞、所覺、所知、所求、所得意隨尋伺,最後乃至或謂涅槃。如是等類,是諸世間共了諸法假說自性,是名爲有。言非有者,謂即諸色假說自性乃至涅槃假說自性無事無相,假說所依一切都無,假立言說依彼轉者皆無所有,是名非有。先所說有,今說非有,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法相所攝真實性事,是名無二。由無二故,說名中道。遠離二邊,亦名無上。佛世尊智于此真實已善清淨,諸菩薩智于此真實學道所顯。

  二真實四真實之所以建立者,由二空觀之所顯也。雲何二空?一、爲實有,一、爲實無;去此二執,名曰二空。雲何實有?對于事物上,言語之安立,思想之分別,執爲有實體。其實能诠言辭,于事物上發生所诠之假名,實不符于事實,等于代名辭,何嘗有其實體也?然智者達無,而愚者因受無始習慣熏染,則以爲有。其執爲實者,依論文中,列表如下──

  ┌色──該括一切物質,其數十一種─────物質

  │受──近于心理學之感覺────────┐

  五蘊┤想──近于知覺,有想像作用  │

  │行──該括時、空、思想、行爲等  ├精神

  └識──近于知識,其數八種───────┘

  ┌眼根──視覺神經┐

  │耳根──聽覺神經│

  │鼻根──嗅覺神經├淨色根

  六根┤舌根──味覺神經│

  │身根──觸覺神經┘

  │  ┌外道指爲物質,近于心理學之腦髓神經

  └意根┤小乘指爲過去前念之第六意識

  └大乘則謂意識根爲第七末那識

  ┌色────眼┐  ┌─────────┐

  │聲────耳│  │法塵範圍甚廣,色香│

  │香────鼻│  │味觸皆爲法。今除五│

  六塵┤味────舌├所緣境  │根對象等,故特立一│

  │觸────身│  │法塵,爲意識所緣。│

  └法────意┘  └─────────┘

  ┌地──┐  ┌固體──堅性

  │  ├物之體質┤

  │水──┘  └液體──濕性

  四大┤

  │火──┐  ┌熱力──暖性

  │  ├物之勢力┤

  └風──┘  └動力──動性

  ┌叁性………善、不善、無記

  │四相………生、住、異、滅

  諸門┤叁世……過去、未來、現在

  │有爲──(即論中之緣生)

  └無爲──(即緣阙不生)

  ┌此世……現世之果報色身及器世間

  二世┤

  └他世……過未之報體及其他之星球

  ┌太  陽    ┌───────┐

  ┌日┤   該括其他星晨  │二十四時爲一日│

  │ └廿四小時    │,叁十日爲一月│

  二種日月┤     │,乃就本地球言│

  │ ┌太  陰    │。其他世界,不│

  └月┤   該括年月日時大小劫│必與此相同。 │

  └叁 十 日    └───────┘

  ┌眼────見

  │耳────聞

  │鼻──┐

  六根之用┤舌──┼─覺

  │身──┘

  └意────知

  此外尚有希求,已得,尋伺,乃至涅槃等法。愚者對于如上諸法,終日意隨尋伺分別計執以爲實有,乃至涅槃亦執爲實,然皆爲妄情上之錯覺也。

  雲何實無?謂斷見者總撥叁性爲無。主張妄執所取之實體爲無雖甚當,以其爲遍計故;而謂假說所依之法體爲無則不可,以緣生法分明現前故。至雲假立言說依彼轉之圓成實性爲無,尤屬荒謬,以二谛爲佛陀之妙境故。若此惡見,總撥爲無,故如來說爲可憐愍者!

  能除實有、實無之二執,則認識法相所攝之依他起及真實性事之圓成實矣!由遠離有、無二邊,契入中道,故爲無上。何以故?對于非空非有之境,唯佛陀始得徹底證知故。至初地菩薩對于非有清淨,對于是有尚未清淨,故謂仍在修學過程也。茲就二執與識之關系,立表明之──

  二┌增益執──是有┐  ┌通六七二識──末那執我、意識尤甚──俱生

  執┤  ├遍計┤

  └減損執──非有┘  └唯 通 意識────因被破我執而起──分別

  總之:有此二執,則去聖道也甚遠矣!

  乙二 修空勝解成大方便

  又即此慧,是諸菩薩能得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方便。何以故?以諸菩薩處于生死,彼彼生中修空勝解,善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又能如實了知生死,不于生死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若諸菩薩不能如實了知生死,則不能于貪、嗔、癡等一切煩惱深心棄舍;不能棄舍諸煩惱故,便雜染心受諸生死;由雜染心受生死故,不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若諸菩薩于其生死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是則速疾入般涅槃;彼若速疾入般涅槃,尚不能成熟一切佛法及諸有情,況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由習如是空勝解故,即于涅槃不深怖畏,亦于涅槃不多願樂。若諸菩薩深怖涅槃,即便于彼涅槃資糧不能圓滿;由于涅槃深怖畏故不見涅槃勝利功德,由不見故便于涅槃遠離一切清淨勝解。若諸菩薩于其涅槃多住願樂,是則速疾入般涅槃;彼若速疾入般涅槃,則便不能成熟佛法及諸有情。當知此中若不如實了知生死,即雜染心流轉生死;若于生死深心厭離,即便速疾入般涅槃。若于涅槃深心怖畏,即于能證涅槃資糧不能圓滿;若于涅槃多住願樂,即便速疾入般涅槃。是諸菩薩于證無上正等菩提無大方便。若能如實了知生死,即無染心流轉生死;若于生死不以無常等行深心厭離,即不速疾入般涅槃;若于涅槃不深怖畏,即能圓滿涅槃資糧;雖于涅槃見有微妙勝利功德,而不深願速證涅槃:是諸菩薩于證無上正等菩提有大方便。是大方便,依止最勝空性勝解,是故菩薩修習學道所攝最勝空性勝解,名爲能證如來妙智廣大方便。

  照了二空真理之智,可謂重空慧,謂執空之空亦空也。若得此慧,則于求得佛陀位有大方便。其方便雲何?一、能于生生世世中,精勤修習勝解空理之“空勝解”,此亦名爲離二邊之“中道慧”,又名“摩诃般若”;大般若經詳闡此慧,此中僅略述之而已。然其要義,則謂無般若則不得大菩提;有般若故,方得成熟其佛果及衆生之善根也。二、唯其有般若故,則能如實了知生死緣生無性──其生死根,無非惑業而已。若無般若,則不知生死根源,而其識心中所夾雜之煩惱諸業,亦不能去,所以常遊于生死之中也。叁、唯其有般若故,則不同小乘視叁界如牢獄,生死爲怨家,時感人生苦痛,常思脫出苦海,因而不顧群衆,一心求得最後生空涅槃。彼自己尚不求證大果,而況濟人乎?而菩薩則反乎是,不求個人速入涅槃,見一切衆生悉具佛性,所以誓度一切衆生也。四、惟其有般若,固不樂著涅槃,亦不恐懼涅槃。若無般若,則懷有生存競爭之觀念,聽說求佛智者,乃推翻人所生存之自然界,于是乃生恐怖,以爲愈修行愈少人生之樂,乃斷絕菩提資糧也。總之、無般若故,不了生死,生四種過:一、流轉生死;二、厭逃生死;叁、欣樂涅槃;四、恐懼涅槃。如有般若,則如實了知生死、涅槃,不起四種過失,而不失其修道之廣大方便也。然此方便,乃以最勝空性勝解以爲所依,雲何最勝空性勝解?遠離空有二邊名空;空後所顯真性名性;此空性爲最勝,故名最勝空性;菩薩對此最勝空性有殊勝之了解,故名最勝空性勝解。此乃菩薩修行定慧資糧,得此空慧者,即藉此以作成大菩提之廣大方便也。

  乙叁 入法無我證二智行

  又諸菩薩,由能深入法無我智,于一切法離言自性如實知已,達無少法及少品類可取分別,唯取其事,唯取真如。不作是念:此是唯事,是唯真如,但行于義。久修空慧,即能深入法無我智。于一切法上不落名言之現量實境,真能了知。明了無一法之少分,可于其上加以測度思慮,此爲事相,此爲真如,唯應以如實智了如實境雲爾。

  倫記上有叁釋,茲一述之:一、景師雲:如能實證依他、圓成,則了知此依、圓外,更無少法可起分別,以偏計本無體也。故後得智唯緣依他,而不分別此爲緣生;根本智唯證實相,而不籌度此爲真如,惟證離言自性也。二、測師雲:西方原有叁釋:一、與景師意近。二、謂自證分不作思念唯取其事,見分不作思慮此是唯事,是唯真如,而其但行于義。即自證分行于見分義;見分行于真如等義也。叁、約位不同: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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