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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中邊論頌釋▪P10

  ..續本文上一頁義的,滅是寂靜性的,道是正行等義,都是智慧之用。叁、覺出離支,就是精進覺支,就是在智慧抉擇以後,從染法障蔽中出離,而能出離的,唯有精進。四、覺利益支者,就是喜覺支,喜在大乘屬初歡喜地,在此中是說正能證真斷惑,證得向未證得的真理。如求證佛法者,欲明生空法空真如性,聽聞正法,依所聞的去修止觀,而在此位中正能證得真如了,故得大歡喜;初地因名曰歡喜地。此支通叁乘說,二乘證得生空真如,亦叫做利益支,離一切障生大歡喜故。及叁無染支者,是從染法中出而成清淨的,就是輕安、定、舍叁種,此叁的自性也是慧,故亦曰覺支。頌曰由因緣者,是釋輕安無染支。就是凡得輕安者,完全和有漏法粗重的相反,故輕安就是離雜染法的因緣。由所依者,就是定無染支。定者、梵語叁摩地,此譯等持,即平等任持,無有沈掉。由自性義者,是解舍無染支。依于定位心境上無所纏著,平等任運就是舍,故定爲所依,而無染之自性則是舍。不過舍有行舍及受中的舍之別,行舍就是十一善心所中的舍,受舍就是苦樂等五受的舍受,此處是說的行舍。如金剛經雲:“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無所住著生起善心,即是行舍。無所住著,也就是和平等空慧相應的舍,如行布施,既無能施,亦無所施,亦無施物,而成叁輪體空的無相大施,這是舍的功用。又如古來禅宗的祖師說:“用心要不落窠臼”。因爲平常用心,大都是有所偏重的,偏重即落窠臼,則有執著,如有了中心,則有四邊,故能除此種過患,就是舍了,如是七覺支,是在叁乘證聖果時所相應的法,蓋無論何聖果位,他所相應的善心所,唯有二十一種。七覺支就是此二十一中所提出的要素,如念覺支,擇法覺支,定覺支,是屬于別境心所的。精進,輕安,舍,叁覺支,是屬于善心所的。喜覺支,是屬于遍行中受的。所以,七支正是二十一無漏善心所攝。

  己六 八正道

  分別及誨示,令他信有叁,對治障亦叁,故道支成八。表見、戒、遠離,令他深信受,對治本、隨惑,及自在障故。

  這二頌是解釋八正道的。八正道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種。此八種又名八正行,即在見道以後,依所見的真理,常時修習的八種正行。此在本論中,則分爲四類而講:一、分別者,就是正見,即在無分別智冥證真如已後,起後得智,而正分別聖凡、善惡、染淨、因果,此之分別,就是頌中所說的分別,爲根本智所引起。如研究地理系的人,平素對于地圖很透澈,一旦身臨其境,則對于當前事實很清楚。如是正見的後得智,即將根本所證的境界,重行溫習,故亦極其正確明澈。二、誨示者,就是依正見所得到的而起正思惟,依其正語而化導衆生,教誨他人,所謂自悟悟他,此爲正思惟及正語一分。叁、令他信者,就是以佛法開示他人,令深信受,此亦大乘菩薩之行,蓋菩薩所主要的,是依法利人,令于佛法生信起行;此包括叁種:一、正語一分,二、正業,叁、正命。正語者,就是所說的都是非常正確的佛法的勝義,離諸語中绮語、妄語等的過失,能令聞者生信。正業者,業通叁業,就是身語意叁業清淨,最能令人生信。正命者,就是正當的生活方式,蓋能使生命相續維持,必要有衣食等資身之具,而謀此衣食的必定要正當。如佛在世時,出家人應當乞食;或依止正當的職業,得正當的生活,都是正命。此叁種能教化他人生信,就是修道的時候,因爲若能修此,則能令他于佛法生起正信,令佛種不斷。由正語則表示見淨,能令他知自己有殊勝慧;由正業能令他知自己有淨戒;由正命,能令他知自己有遠離。然此中所謂淨戒者,是說的別解脫戒、定共戒後的道共戒。禅定未起爲別解脫戒;定已生起,自然不犯戒,爲定共戒;見道、修道與無漏智同時現前的爲道共戒。四、對治障者,也包括叁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頌言對治本惑者,就是修所斷的俱生惑;以在修道位中,分別的煩惱已無,而貪等俱生則仍有。對治隨惑者,就是惛沈等大隨煩惱,以大隨遍于一切染心,凡起煩惱定與俱起。對治自在障者,就是能障礙殊勝的自在功德,能對治此等的,就是正精進等叁。如由正精進則于定慧有殊勝力,能對治俱生根本煩惱。雖念等亦能對治,而在對治時,必起精進故。次由正念,則能系念安住止等相中,能對治惛沈等大隨煩惱。次由正定,則能對治不自在的定障,如定不深,則不能引種種功德,故有慧解脫的羅漢。雖有智慧斷治煩惱,然禅定未曾圓滿,種種定法不能自在,故慧解脫人仍于定自在有障。此等八正行若修圓滿了,則能證得無學果位了。

  戊二 辨差別

  己一 凡聖差別

  有倒順無倒,無倒有倒隨,無倒無倒隨,是修治差別。

  這四句頌是說明凡夫聖者差別的。依大乘說,未入聖者位前的異生位,有內凡外凡之別:外凡是十信位,內凡是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依小乘說:五停心之前爲外凡位,五停心後爲內凡位。在這凡夫位上,若能修習叁十七菩提分等行,即爲有倒順無倒。以凡夫心行上是有顛倒的,第七恒執我故,故在凡夫本位是未離倒,然本位雖有倒,而能趣入順無倒行,故爲順解脫分。無倒有倒隨者,就是在見道後已能依無倒慧修行,然在有學位上還有有漏法,有倒仍起,故曰無倒有倒隨。到了佛位無學位了,或者到了八地以上了,則無倒慧常時生起,爾時心行都是無倒了,故曰無倒無倒隨。這是凡聖修行對治的差別。

  己二 大小差別

  菩薩所修習,由所緣、作意、證得、殊勝故,與二乘差別。

  這四句是說大乘和小乘差別的。就是菩薩所修的,有叁種條件勝過二乘人:一、所緣殊勝故:就是聲聞、獨覺唯緣自己身心爲境,而修對治煩惱解脫生死方便,所謂自了自度。而菩薩則通以自他的身心爲境而修對治,這是所緣的不同。二、作意殊勝故:聲聞、獨覺,大都從無常、苦等上作意修行,菩薩則遍觀一切若自若他平等平等無有自性,空無所得,以此作意而修一切對治。叁、證得殊勝故:就是二乘所證的唯是小涅槃,而菩薩所證的,則爲無住大涅槃。且菩薩大悲常時現前,雖了達一切生死皆空,而又常時濟度衆生,故菩薩所證果上,亦極殊勝。

  辨修分位品第五 

  丁二 辨修分位修行的分位,簡則唯叁位,廣則有十八位,又可隨義而別立,不過是經論上的開合不同罷了。今就比較適當的,先說十八位。

  戊一 十八位

  所說修對治,分位有十八:謂因、入、行、果、作、無作、殊勝、上、無上、解行、入、出離、記、說、灌頂、及證得、勝利、成所作。

  此八句是解釋修行上十八分位的。此十八位,是由凡夫進入佛果的階段:一、因位者,就是種性位,種性有本性住種和習所成種,本性住種即無始以來的俱生種性,習所成種就是由聽聞正法所成的無漏種,此在法相唯識宗,則說爲五種種性:謂聲聞,獨覺,菩薩,不定、無性之五。此中無性即無出世種子,不能解脫。此中因分位,就正指習所成種,能具大乘行相,是具體而微的大乘種性,如外凡的菩薩能修六度,但未能與空勝解相應,不過以此熏習增長成菩薩種性而已。二、入位者,就是已入初住以上,而經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菩薩。叁、行位者,就是發心修行未得聖果的加行菩薩。四、果位者,就是由修加行而證得初地的菩薩。五、作位者,就是有學位。六、無作者,即無學羅漢位。七、殊勝者,就是已成就殊勝的功德了。上七雖就大乘以說,而實通叁乘。八、上者,就是出過二乘以上之菩薩,在菩薩以上還有佛。九、無上者,就是佛果位。十、解行者,從十住的初住到四加行爲勝解行位。十一、入位者,就是證入初歡喜地。十二、出離者,從二地至七地,每地都有出離故。十叁、受記位者,就是八地菩薩知道自己修了二阿僧祇劫,必當作佛。十四、說位者,就是九地已得四無礙辯才,善辯法要。十五、灌頂位者,就是第十地,如來已爲灌頂故。十六、證得位者,就是證得佛的法身。十七、勝利位者,就是證得佛的報身,受用佛的勝利果故。十八、成所作者,就是變化身,以爲成辦度衆生事故。此中八至十五位全在菩薩位上說,證得等叁位,則是說的佛果上事。

  戊二 略說叁位

  應知法界中,略有叁分位:不淨、淨不淨、清淨,隨所應。

  此四句頌是說明修對治中叁種分位的。所謂法界者,有狹廣二義:狹義的,就是六塵中之法塵,第六意識所緣者爲法界。廣義的,就是人法二空真如的別名。在前面也曾說過,法界就是一切聖法之因,此中所說的,也即指此,爲無漏聖智所緣的一切清淨聖法所依之因。應知在此法界之中,大略有叁位:一、不淨位,即是凡夫的時候,隨二空真如說,就是還在未生對治的雜染法中。二、淨不淨位,就是正證一分清淨,而未全淨,所謂淨中還帶不淨。若就二乘說,如聲聞的須陀洹果,雖證聖果,而尚有修所斷惑,就是淨中帶不淨。就大乘說,如得初歡喜地以上,還有二障可斷,就是淨中帶不淨。叁、清淨位,就是二乘的羅漢、辟支佛,大乘的佛果,至此果位,已能淨治煩惱了,所以叫做完全清淨。此等叁位,都是隨所相應的分齊而分的,故曰隨所應。

  戊叁 隨應立位

  依前諸位中,所有差別相,隨所應建立,諸補特伽羅。

  此四句是說明隨其所相應而別立種種諸位的。如瑜伽師地論等建立十叁住。詳細的如華嚴建立五十二位,所謂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再加十地、等覺、妙覺,爲五十二位。或十向後再加四加行,則爲五十六位。十信前或再加幹慧地則爲五十七位。此等都是隨分齊而立,乃是顯示修行差別相上一種大乘菩提分位。小乘的四果四向,或廣如俱舍等所說的二十七賢聖,都是隨所相應的而建立種種不同的補特伽羅的別名。

  辨得果品第六 

  丙叁 辨果

  上來境行已講完了,下面該將講辨果了。此境行果的次第,可判一切佛法,依教明理則爲境,依理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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