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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現實論宗依論(中)▪P25

  ..續本文上一頁──法爲我所有;次取內受蘊──感情──等爲我,外內色蘊爲我所有;次取內想蘊──思想──等爲我,外內色蘊及內受蘊爲我所有;次取內行蘊──意志──等爲我,外內色蘊及受、想蘊爲我所有;後取內識蘊之能了知性爲我,外內色蘊及受、想、行蘊皆爲我所有。我我所見,謂之身見。色等即我,故隨色等斷滅而成斷見;色等非我,故離色等常住而成常見。斷常二邊,謂之邊見。斷故無罪業、福業等果報,常故無罪業、福業之果報,謂之邪見。于此擇取一見以爲最勝──若耶稣教執必依靠耶稣之血乃能洗罪──,謂之見取、戒取。故依我我所見中之我見爲主,成貪、癡等之雜染事。而我見由五蘊而起,由淺及深,施設如其次第。俱舍頌雲:“隨粗染器等,界別次第立”。釋曰:色有對故,諸蘊中粗;無色中粗,唯受行相,故世說我痛等;言想相粗,男女等相易了知故;志行較細,善惡等行難了知故;識最爲細,總取境相難分別故。由此隨粗立蘊次第。或從無始生死以來,男女于色更相愛樂;此由耽著樂受味故;耽受複因倒想生故;此倒想生由諸行故;如此諸行依識而生;此及前叁皆染汙識,由此隨染立蘊次第。或色如器;受類飲食;想同助味;行似廚人;識喻食者,故隨器等立蘊次第。或欲界中所有妙欲,色相顯了;色界靜慮有勝喜等,受相顯了;叁無色中取空等相,想最顯了;第一有中──非非想天──思最爲勝,行相顯了;此即識住,識住其中,顯示世間田種,故隨界別立蘊次第。然佛法之施設五蘊,在破其我我所有之取著,爲唯五蘊而無有我。以無我故,亦無我之所有。無我我所故非斷常,唯是五蘊生滅聚散前後相續。非斷常故不起邪見,生滅聚散前後相續,故有業報。不起邪見故,不取于一見、一戒爲勝。正信業報,故應勤求善慧,廣修淨行;由此乃成無取清淨五蘊。次離取清淨五蘊者:清淨色蘊,謂超情者之身刹等;清淨受蘊,謂但受諸樂無有衆苦等;清淨想蘊,謂水鳥樹林演說無常等;清淨行蘊,謂常念佛及念法、念僧等;清淨識蘊,謂淨行等所引生之淨識。故依有情或超有情施設五蘊。

  叁 受用處之十二處施設

  十二處依受相事立,即依受蘊爲主而設。凡受用之成立,有能受用,有能受用所依工具,有所受用。能受用事,深隱難了,故藉所依工具及所受用而映顯之。受用所依工具,則六根是;其所受用,則六塵是;能受用事,則爲六識。茲表于左:

  (能受用)  (能受用所依)  (所受用)

  眼識………………眼根………………………色塵

  耳識………………耳根………………………聲塵

  鼻識………………鼻根………………………香塵

  舌識………………舌根………………………味塵

  身識………………身根………………………觸塵

  意識………………意根………………………法塵

  └─────┬─────┘

  十二處

  十二處雖說六根、六塵,亦藉六根、六塵而顯于識。或于十二處教執以爲實,雖能了知從十二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悟入補特伽羅無我;然猶剩留法執,未窮幽致。故二十唯識論頌曰: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爲成內外處,  佛說彼爲十。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複依余教入。

  今依大乘說能受用應有八識。識清淨故受用清淨;然識染淨,亦依根爲區別。第七識爲第六識根,與第八識爲俱有依,前五識又依第六識爲分別依;故第七識未清淨時,前六識皆不能清淨;第八識未清淨時,第七識亦不能全清淨。眼等前五色根,爲第八識之所變所知相,第八識未清淨時,此五色根亦不能清淨,依五色根所起前五識,遂亦不能全清淨。又六根塵識自種子皆存于第八識,第八識未清淨則種子未全淨,種子未全淨則現行亦未能全淨也。依十二處明受用事,雖通染淨,諸有我愛有情意根未淨,唯染受用;叁乘聖者第六、七識分清淨故,分淨受用;至成佛時第八識清淨故,一切清淨成淨受用。淨者,真美善之總名。染者,亦不真不美不善之總名。舍不真不美不善之受用,爲得真美善之受用,實人生唯一之大事!而十二處之善巧施設,正未易言也。

  四 依生存事之四食施設

  食之爲義,有攝取他法以資養自身之義。淨蘊、處、界,上通佛果,而食則須除佛。佛言:一切有情,皆依食而存住。此有情言,不攝于佛;故食雖通染淨,然究竟清淨則出離食義。以佛身心境圓滿故,更無攝取他法以資養自身之義故,常住堅固喻以金剛,所謂如來之身非雜食身,其義乃見乎此。食雖爲受用之一事,然爲除佛而外一切有情身命賴以存住之事,故別施設爲四,已如前述。茲再出其體用:

  段食…………香、味、觸塵爲體;消化資養色身爲用。

  觸食…………六塵爲體;觸受資攝身心爲用。

  意思食………法塵爲體;悅資身心勤勇爲用。

  識食…………叁食增長八識爲體;資持身心相續爲用。

  欲界具足四食,段食最要;色界初禅以上,離于段食,觸食最要;四禅以上思食爲要;滅盡定及無想定報,離段、觸、思叁食,唯存識食。叁乘聖者受清淨食,隨生叁界或入禅定,取食有異,然亦不離識食。未成佛前,第八識于叁界系未離故,阿羅漢入滅盡定時,身命猶存,即爲異熟識之攝持力故;大菩薩等之第八識,于清淨法未圓滿故,猶受熏變增長清淨,亦識食義。唯佛圓滿,不受熏變增長,恒遍相續,湛然自存,不藉他法以爲資益,乃超食義。至于現應化身,但爲利他,示同有情受食,則所謂有他依性,而無自依性者也。然叁乘無學──菩薩初地以上──于段食皆無所需,皆可以禅悅、法喜爲食事,對人間爭食問題,可雲已根本解決。其受段食,皆示同欲界,以利他而已。維摩诘言:“于法等者,于食亦等”。等謂平等,觀身及食性即真如,所謂觀身實相,觀食亦然。平等真如無自他別,亦無食無不食,無食而食,食而無食,爲大乘賢聖清淨食。依佛律儀正命而食──不害他有情之身命以爲食等──,爲二乘賢聖清淨食。食之善巧,亦殊非易。

  五 依差別事之諸界施設

  施設一界,謂之法界。可言思法皆施設法,而施設法以離言之法性爲因,謂之法界。體即真如,相即現行,用即諸法種子,故言法界,通無不攝。施設二界,曰有、無爲,法性真如曰無爲界,諸法種、現曰有爲界。種必有用,現或但爲所知境相,故種唯實,現通假實。施設叁界,曰佛界、有情界、及心等諸法界。佛界即是超情佛刹,唯指究竟之佛陀界:有情界即有情器界,亦攝叁乘諸賢聖界,皆現實之成事。心等諸法,即心心所法、色法、無爲法等,爲現實之蘊素。非現實蘊素之外有現實成事,故佛、有情不離心等;非現實成事之外有現實蘊素,故心等不離佛、有情;有情皆有佛性,故非于有情外有佛、心等;佛爲無上有情,故非于佛外有有情、心等。華嚴有頌,曾顯斯義:

  于佛衆生然,

  于心等亦然,

  心佛及衆生,

  是叁無差別。

  衆生今曰有情,余義可知。施設四界,欲、色、無色叁界爲有漏界,已如前述。漏謂煩惱心所,有情煩惱心所相應及由之引生者,則曰有漏,反是謂之無漏。叁乘聖者通于有漏、無漏,其有漏者前叁界攝──二乘無學之異熟識亦叁界攝──,其無漏者無漏界攝,純無漏界則唯諸佛。施設五界,如百法論、俱舍論之五位,即依王使、心色、實假、相性四對分爲五故。心王、心使二界是心,色法是色;心王、心使、色法叁界是實,心不相應行法是假;前之四界是相,無爲是性。施設六界,隨俗而說,地、水、火、風是色,空非色心,識界是心。施設十八界者,依六境對六根,依六根分六識,六聚根、境、識叁和合說十八界。施設百法,如百法論。施設七十五法,八十四法,八萬四千法以至無有量法,隨宜建立,如諸經論。蘊、處、食叁,依有情及受用、存住事立,界依法界諸法差別事立,前爲人生觀之科學哲學,此爲宇宙觀之科學哲學,故于界之善巧,尤爲不易。

  六 依生起事之緣起施設

  此當待下章以廣論,今略言其蘊素:淺言之、則現實成事爲從緣所生事,現實蘊素是爲緣能起法。深按之、則一一現實蘊素,雖是爲緣能起之法,同時亦是從緣所生之事。衆多現實成事,雖是從緣所生之事,同時亦是爲緣能起之法。凡爲能生之緣者,莫非是所生之法;凡爲所生之法者,皆可爲能生之緣。以能生所生之諸行因果性平等故;若無爲法非所生法,亦非能生之緣,僅爲他能生所生法依起之緣而已──例證真如起無漏智從無漏智種生,真如但爲所知境及增上緣──。從所生別別諸法說一切種子因起;從所生愛非愛果差別說十二緣起。一切種爲一切種識中潛在之各別能力。十二緣起法體,依大乘法相列于下:

  無明…………癡迷心所現行爲體

  行……………癡等相應之思心所現行爲體

  識……………行等攝植之第八識種子爲體

  名色…………五蘊中除第八識及六根觸受心所所余識等諸法種子爲體

  六入…………六根種子爲體

  觸……………觸心所種子爲體

  受……………受心所種子爲體

  愛……………癡及染欲等相應之貪心所現行爲體

  取……………癡及染信等相應之貪心所現行爲體

  有……………愛取等滋潤之思心所現行爲體

  生……………識名色六入觸受之現行爲體

  死……………同上  

  

  依愛非愛果之生起事而施設十二緣起,經此分析,可見其依何法而建立矣。所以擇此諸法而施設緣起者,使知雜染事以何要緣而生起,應以除去何要緣而解脫;能除去雜染事生起之要緣者,即爲清淨事生起之要緣。雜染事生起之要緣爲癡心所,滅除之者爲善慧、善悟解──明解──,亦即爲生起諸清淨事之要緣。般若爲聖行之母者,亦以此耳。

  七 依染淨事之四谛施設

  聖谛爲聖智所證之真實,或說一谛,即是現實,所謂“一實谛”是。或說二谛,所謂勝義谛,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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