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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現實論宗體論▪P13

  ..續本文上一頁聖智觀察,其定境的粗淺,其學說的錯謬,實所不免;所以又多含似現、似比的非量。學者中的哲學、神教兩種理智,仍間接依于科學、心教的似現量,以自創立似比量:如哲學以見聞覺知的現前實境爲研究的出發點,是間接借助于科學的似現量。神教中的神,常常是創教者從定境內領悟到的相似影像,所以也是間接借助于心教的似現量。哲學和神教,依這間接的似現量,建立學說與宗教的理論,又是屬于似比量。總之,無論是隨類的常識也好,習俗的常識也好,學者的理智也好,大部分都是非量的。所以、我們要得到現事性的真實證覺,世間的一般學說,皆未足依賴,非加以一番抉擇批評不可!

  己、學理聖教的比量:學者的理智,雖多是非量的,但仍有部分的比量,即世間學說中那些不錯謬的。又如聖者也常常借世間名言等以爲設施方便,在這一部分中,有世間真實,道理真實,仍應屬于比量。聖教,爲聖者從親自體證得的淨智所流露出來的清淨言教,道理的真確無謬,固毋待言,所以決定是屬于真比量的。我們要得現事性的實證覺,必須從聖教中去研究,得了真確的比量智,以爲升進現量智境的階梯。

  庚、凡情聖教的現量:“現量”者,就是現在顯現的量。不是過去、未來的叫現在,不被障蔽的叫顯現。這種真確不虛的境智,就是現量。凡情、對聖者立名,包括前面說的常識和理智。如隨類業報和人類習俗的常識,于八識中的前五識、和──第六意識的──同時意識、第八阿賴耶識,都是緣現量境的。學者中的科學,有前五識和同時意識的現量;心教有定中意識的現量。所以、凡情中也是有現量的。聖者親自體證聖境的聖智,當然更是現量的。在這兩種現量中,前者只是世俗現量,後者才是勝義現量。要得真正的了達現事性,必須得這聖者的勝義現量,才能究竟真實的覺知。(妙欽記)

  二 本體可知不可知前講現變實性,即現變事的真實性。以普通名詞來說,現變謂現象,實性謂本體。今講現性實覺,是于此現事實性的實際證知,便不單是現象的覺知,而且是本體的覺知。古代的一般科學、哲學,對于本體,不一定說到他的可知不可知。因爲、古來每以所知的爲已知,沒有從能知上去探究,故不一定有此種問題的發生。到了近代西洋思想的開始,對于古時宗教、哲學所講的,有種種懷疑,乃從現在能夠了知的智識限度上,反轉來加以一翻研究。這種傾向,發端于經驗派的培根與理性派的笛卡兒。繼經驗派進展的,二百年前,英人洛克以爲:人的精神,原始同一張白紙,什麼都沒有;由五官接觸外境,發生感覺,由此感覺到的印象印入神經之中,遂構成知覺和種種的觀念、概念,成爲心理的活動。這類研究,名知識論或認識論。其所討論的,爲能知心是如何成爲知識的,能知的心是有限的抑無限的。討論的結果,以爲人的知識,最基本的就是感覺──感覺如佛法五遍行之觸、受──;由此感覺之積集,成爲知覺及構成思維的推理作用等知識。從感覺到知覺,已有觀念和概念。然能造成其余的知識,都是以實際接觸到外境的感覺爲基礎。譬如吾人的感覺上,分視覺和聽覺等,視覺視色,聽覺聽聲。這色、聲的現象,都是零粹的、渺忽的,無固定的實在的體性。當時、西人──信神的──雖未否定本體,然以爲是神所知而人則不可知。由此、推定人類的知識是有限度的:其可知的不過爲現象,至于現象後面之本體,人是不可知的,是爲本體不可知論。

  其後、有休谟者,成立唯感覺論或唯現象論,肯定了人類最基本的是感覺,感覺到的唯是現象,進一步否定了不可知的本體。謂本體既不可知,如何爲有?所以、一切存在的,惟是感覺的現象。這是由本體不可知進而否認本體,意義更極端了。次由經驗論而擴展的,就是美國最近還流行的經驗派哲學,亦名實驗派哲學。經驗的意思,較感覺爲寬泛。謂經驗覺知以外的本體,可否認其存在;凡可知識到經驗到的,便是存在的。然此經驗不但是單純的感覺現象,觀念、概念及思維推論的理性,皆是人心能親自經驗到的;在經驗上能發生一種實際功用的,便是真實的。但此真實非是永久普遍的,而永久普遍的本體,則爲不可知或不存在。此種經驗,固較感覺的意義寬泛,然而基本存在的還是感覺;最基本的經驗是混沌不可辨的,如一塊可雕刻而未雕刻的木頭。次由心的知覺、思維、推理,把經驗的材料構成一切的事事物物,也如把木頭雕成了各種花樣的物件。但無論基本的、雕成的,都是經驗,都是屬于可知的範圍;同時能發生功用,才是實在的。此外,永遠普遍的本體,都是不可知而不實在的。照經驗論各家所說,說能知的知識有一定的限度,故向來所說造宇宙萬有的神或出生萬有的本體,是不可知或沒有的。這樣,平常所知的只是物理、生理、心理的現象,及此現象中的關系條理。至于形而上的,便不能存在。形而上的、是哲學所專重的;講哲學若只在形而下的,其哲學也便成爲科學的哲學。從理性上所要講明世界萬物統一的根本體,在經驗派的知識的限度上,便無從講起。

  康德欲將哲學的理性哲學,和科學的經驗哲學溝通。他以爲:平常的知識,雖都是由能感覺的基本經驗構成;但能感覺經驗之知識的發生,是有先于經驗之理性,或名先驗的觀念,依此才能夠去感覺現象。例如先有了時間、空間、遠近、彼此、多少、同異等等的理性觀念,心的感覺和經驗乃能成立。若無此先驗的理念,則感覺和經驗皆不能成立。康德的先驗理念,佛法中即爲色、心的分位假法,而感覺經驗則爲色法、心法。這種先驗理念,既在感覺經驗之前本有,則本體雖不可能就感覺經驗上以認知之,由有先于經驗的理性存在,而可能推到本體,不可否認其爲有。因此、乃至上帝等等不可知的,也得承認其有,承認有本體而不可知。此派、現今還很流行。由康德的本體不可知,進而要求可知。有的說:本體就是意志,如德國叔本華的哲學。或認其受印度思想的影響。彼謂人與一切生物有求生的意志,此求生的意志是盲昧無知的,由此求生意志不斷故生命不斷,世界現象亦生起不斷,所以說本體即是此求生意志。或謂:本體即絕對觀念,這是黑格爾的哲學,爲辨證法的唯心論的一派。主張世界萬物先有此絕對觀念,由絕對觀念發生矛盾對立,由矛盾對立而又統一,循辨證法以演進變化,生成萬物。此種主張,近于柏拉圖以觀念爲世界本體的學說。

  複次,有主張本體是可知的,但能知的不靠感覺、經驗,而是靠理性的思維。如十六世紀與經驗派培根同時的笛卡爾,以懷疑的思維,得到“我思故我存”的結論。蓋能懷疑一切,而不能懷疑此懷疑的思維,是事實上不存在的;疑思存在,故就是我的存在。由此思維的我存在,推至爲世界萬物根源的本體或上帝,亦無不存在,所以本體是可從思維知道的。斯賓洛莎和萊勃尼慈等所言萬物的本體,都是從思維而可知的。

  複次,辨證法的唯物論,以辨證法的思維,認定萬有的本體即是物質。物質是不離運動的,由矛盾對立而統一,由統一而矛盾對立。這變化運動的有本體的物質,是由思維可以知道的;破斥不可知論,認爲由辨證法的思維,已知萬物本體的真理。更有新實在論,也主張思維能知實在。舊實在論只是普遍常識的思想,謂吾人平時看到拿到的,便是實在。然據感覺經驗論者說來,看到拿到的只是顔色或輕重等現象,而並非實體,故舊實在論已爲感覺經驗論所打破。至新的實在論,則貫通之而就于感覺、經驗上建立爲實在。言基本實有的,即爲感覺、經驗的事實。此事實、非心非物,由一方面現起心理的作用爲心,由另一方面現起與心理相對的現象爲物;心物對立之中有此感覺之事實。心、物的現象,不過是此事實的分化,感事與心物都是實有的。近似一切法實有的一切有部。理性法則不是先于感覺經驗而有,就存在于一切感覺經驗之中。這頗近唯識言不相應行的假法,即是由色心變化中安立的。複次,由叔本華的求生意志,進一步以滔滔不斷的生命沖動爲世界的本體,此生命本體沒有心理、物理現象的明確分別,是混然一體不能分開的,這即是柏格森的生命哲學。從生命的本體,可發生物質和心理及心物對立的現象。以宇宙本體的生命,在極充實緊張的時候,純是精神的和心靈的;在松緩的空泛的時候,便産生出物質現象來。與爆竹放火花相似,當火花怒放時,純是光明,仿佛如精神的;當火勢漸盡時,便點點落下如物質了。力量充盛的精神生命,感覺經驗和思維推理都不能知道,這是惟由心靈上直覺到的。

  現性實覺,就是對于根本的普遍的理性,如何實證覺知。在哲學思想上,便有上述的許多可知不可知的學說:或以爲可知,或以爲不可知,可知的和不可知的又有各種不同,這便足以表明哲學尚未能達到現性的實覺。

  叁 現量比量聖教量本節第一段、曾提到學者的理智,不能說他沒有部分的真理,但實際上仍含有多分的非量在其中。欲除去非量,須深明現、比、聖教叁量。此在宗依論中雖曾闡述,但在此重要的關節上,還有簡略提說的必要。爲容易講明此叁量,茲引瑜伽十五以釋:

  現量者,謂有叁種:一、非不現見,二、非己思應思,叁、非錯亂境界。非不現見現量者,複有四種:謂諸根不壞作意現前相似生故,超越生故,無障礙故,非極遠故。相似生者,謂欲界諸根于欲界境,上地諸根于上地境,已生己等生,若生若起,是名相似生。超越生者,謂上地諸根于下地境,已生等如前說,是名超越生。無障礙者,複有四種:一、非覆障所礙,二、非隱障所礙,叁、非映障所礙,四、非惑障所礙。覆障所礙者,謂黑闇、無明闇、不澄清色闇所覆障。隱障所礙者,謂或藥草力或咒術力或神通力之所隱障。映障所礙者,謂少小物爲廣多物之所映奪故不可得:如飲食中藥,或複毛端,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小光,大光所映故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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