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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福消災之道— 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卷叁)▪P13

  ..續本文上一頁的婚姻,這個罪孽就跟殺人相同了。唉!造惡的人,何必要徒然的喪失自己的天良,而去造下這個大孽啊!至于夫婦本是和好,或是因爲嶽家嫌女婿出身貧賤而生離間,或是公婆因爲媳婦貧窮而聽信讒言,這又是賊殺親人,比起用木棒和刀來殺,還要厲害的多了,這些都要引以爲戒。至于嫌棄貧窮而悔婚,依恃勢力而強娶,尤其是有害天理。倘使法官徇私,枉曲的裁判別人離婚,則是大損他的陰德,必定會遭天譴,這是法官應當要引以爲戒的。

  故事一:

  四明葛鼎鼐,在學宮讀書的時候,每天上學都要經過土地廟。有一天,廟祝夢到土地神告訴他說:“葛狀元每次經過這裏的時候,我都得起立向他致意,希望你能爲我築一道小牆,以便遮擋他啊!”廟祝就照著土地神的意思,開始准備建築一道小牆;剛剛才找好了工人,就又夢到土地神托夢給他說:“不用建小牆了,葛鼎鼐替人家寫了離婚書,他的功名已經被上天一筆削盡,所以我不用再向他起立致意了。”原來當時有位鄉人,准備要抛棄妻子;但是他不會寫字,于是就請托葛鼎鼐代筆幫他寫。葛鼎鼐聽了廟祝的話,大爲後悔,就盡全力挽回鄉人夫婦的婚姻;後來他只考中了鄉榜,也就是省裏面所舉辦選拔舉人的考試,官也只做到了副使的職位。

  故事二:

  鄭叔通在他小的時候,父母就爲他和夏家的小女孩締結了婚約;等到長大之後,考取了功名,而夏家的女兒,卻因爲生病而變成了啞吧;所以鄭叔通的伯伯叔叔們,都勸他別娶夏家的女兒,鄭叔通則堅持非娶不可,他說:“夏家的女兒,我若是不娶她,她就會沒有歸宿啊!而且我是在她沒變啞吧之前,就和她訂婚了;現在她變成了啞吧,我就要抛棄她,實在于心不忍啊!”于是鄭叔通竟然就娶了夏女爲妻。後來他的官位,做到了侍從,兒子也考取了功名。

  【嘉言】

  宋朝司馬溫公家訓說道:“凡是議訂婚姻,應當先要察看男女雙方的品行,和他們的家法,應該都弄清楚,不可以只是羨慕對方的富貴;如果女婿果然賢能,現在雖然貧賤,怎麼知道來日他不會富貴呢?如果女婿不肖,今天雖然富貴,又怎麼知道來日他不會貧賤呢?而妻子更是家庭盛衰的關鍵,如果只是爲了羨慕她娘家一時的富貴,而娶她爲妻;她就會依恃著娘家的富貴,而輕視丈夫,不尊重公婆,養成了驕傲妒嫉的個性,以後家中就永遠不得安甯了;就算是因爲妻子的財富而致富,依靠著娘家的勢力而升官,若是有丈夫志氣的男人,能不感到慚愧嗎?又世俗之人,喜歡在嬰兒的時候,就爲孩子輕易的許諾婚約,等到孩子長大之後,或是不肖,變成了無賴,或是身染惡疾,或是家貧而挨餓受凍,或是到遠方做官,于是就不守信用,違反婚約;因此而造成打官司的例子,實在很多啊!所以不管是男孩女孩,都要等到他們長大以後,再爲他們議婚;然後經過彼此的書信往返,男方派人到女方家送禮,表示要娶女方爲妻的程序,再經過幾個月的交往觀察,才可以完婚;這樣就不會發生結婚之後後悔的事情,這種的規矩,也是後世的人應該學習效法的啊!”

  苟富而驕。

  【解釋】

  苟且致富,僥幸的得到財富,就驕傲自大。

  【分析】

  苟,就是論語上面所說的“苟富矣”的苟,意思是說不必是大富,只要是苟富,就驕傲自大起來了;很清楚的寫出了,小人一下子有了錢,就無知妄爲的樣子。因爲有了錢,就會驕傲,驕傲就會奢侈,奢侈就會浪費,浪費就會貪取不義之財,剝削別人以肥自己;這種人必定會仗恃著錢財而凶暴倔強,欺淩鄉裏同胞,輕慢親戚朋友;自己的享受可以一揮千金,而對待別人則是一毛不拔。然而權勢縱然顯赫,也是容易消盡;況且天的道理,總是諱忌滿盈的;所以驕傲尚未加于別人,自己就會先遭受到災禍,而且這種的事情,屢試不爽啊!

  故事:

  從前有位富翁楊溪,性情貪婪,見識淺薄,而且器量狹小;他所儲存累積的金銀財寶、布匹糧食、日益的在增加;他的朋友陳棟塘就勸他說:“一個光是累積財富而不懂得布施的人,必定會遭到奇禍啊!你爲什麼不做些施舍的善事,這樣才能夠長久的保有您的財富啊!”結果楊溪不肯聽陳棟塘的勸告;過了兩叁年,陳棟塘就告訴別人說:“根據我的觀察,楊溪的災難就快要到了,以前他只是貪心吝啬,令人輕視而已;近來聽說他變得愈來愈驕傲蠻橫,待人刻薄,不講道理;甚至什麼壞事都敢做,這難道不是他自己在加速的招來災禍嗎?”陳棟塘講完之後沒多久,果然楊溪就被盜賊所殺。

  【嘉言】

  古人說:“恭敬節儉,是一個人福報的開始;驕傲吝啬,則是一個人災禍的征兆;所以肯修福報的人,可以漸漸的獲得吉祥幸福;而敢做惡事勾當的人,往往就會忽然的倒了下來;古往今來,這樣的例子,不知道有多少啊!”

  苟免無恥。

  【解釋】

  不當免而求幸免,毫無羞恥之心。

  【分析】

  佛說:“我有二白法,能夠救度一切衆生;什麼叫做二白法呢?一個叫做慚,一個叫做愧。”孔子說:“行己有恥。”意思是說:“對自己偏差的行爲,要有感到羞愧的心啊!”禮記上說:“臨難毋苟免。”也就是說:“一個人在面臨災難的時候,不可以心存希求自己能夠苟且僥幸,躲避這個災難。”現在有許多人,不顧做人的道理和法律的規定,以求得僥幸的苟免于難,而且又毫無羞恥之心,這種人實在是太沒有格調太差勁了!

  故事一:

  唐朝的哥舒翰和安祿山,同爲唐朝的大將,兩人經常爲了些事情,而爭執鬥氣不下;等到安祿山造反,哥舒翰被安祿山的軍隊捉到,帶到他的面前,安祿山就對哥舒翰說:“你以前常常輕視我,現在你說該怎麼辦呢?”哥舒翰就伏在地上回答道:“臣的肉眼,不能夠認識您這位聖人啊!”安祿山聽了大笑,就封他爲司空;後來安祿山把投降他的唐將全都殺光,哥舒翰竟然也被殺死。

  故事二:

  宋朝的大臣範純仁,也就是範仲淹的兒子,曾經與司馬光議論朝政,兩人的意見不合;後來朝廷之中,小人當道,就要治司馬光這些正人君子的罪;而另外一位大臣韓維,因爲在司馬光當權的時候,跟司馬光不合;因而就得以幸免,沒有被朝廷治罪。有人就勸範純仁說:“你可以借著韓維的先例,請求朝廷寬免,不用治你的罪啊!”範純仁說:“我從前和司馬光同朝議論國事,就算是意見不合,也是對的;今天若是爲了求得自己的苟免,不被朝廷治罪,那就不對了啊!人若是活著,而心中有愧,還不如心中無愧而死的好!”于是範純仁就被朝廷貶官,流放到很遠的地方。

  【再析】

  魯子晉先生說:“不應當免而幸免,就叫做苟免;這種人應該要深深的感到慚愧自責啊!”現在居然有一批人,仗恃著自己掌權得勢,就對忠良之士被殺,反而嗤之以鼻;對節義之人遇害,反而大加譏諷;此輩小人,雖然苟且保全了性命,但是他們的良心,都已經先死掉了啊!他們還有什麼顔面見人呢?我們也不必再談論,他們死後遭人唾罵的果報了。至于市井小人,爲非作歹,縱然能夠幸免躲避刑罰的災禍,他卻不知道這正是上天要加深他的災禍啊!于是他就繼續習慣的爲非作歹,而且毫無羞恥之心,和悔改之意;最後終究難逃天理法網的製裁;至死都不覺悟,實在是太悲哀了啊!”

  認恩推過。

  【解釋】

  把別人的恩,冒認爲是自己所施的恩,企圖討好;把自己的過,反而推在別人的身上,企圖卸責。

  【分析】

  不是自己所施的恩惠而冒認,不過是一時討好對方的計策;只要對方稍加的探究,必定就會知道事實的真相;這樣對方不但不會感激自己,反而會輕視自己捏造事實,無中生有。事實上,自己所造的過失,而想推诿給別人,不過是一時推卸責任的計謀,別人只要稍加的探究,必定就會知道事實的真相;這樣他人不但不會原諒自己,反而更增加了別人對自己狡猾的憎厭;所以小人真是冤枉的做了小人啊!

  故事一:

  宋朝的宰相王曾,有人向他請托,希望能夠提拔自己升官,或是調一個好差事,王曾必定會面帶嚴肅的予以拒絕。而被王曾提拔任用的人,他又絕口不向當事人提起。王曾的孫子就對他說:“爹,您爲什麼不告訴那些曾經被您提拔過的人呢?”王曾回答說:“孩子啊!任用賢人是皇上的事;若是告訴他們,使他們知道是被誰推薦的,是被誰提拔的,這就是徇私情,賣私人的恩情了。”

  故事二:

  興山縣的縣衙裏,有位縣吏很會騙人,縣官每次施人恩惠的時候,他就會說:“這全都是我向縣官吹噓的力量啊!”縣官或是饒恕了某人,不再責備處罰了,他就又會說:“這全都是我替他關說維持的功勞啊!”凡是縣衙所推行不錯的政令,他都認爲是自己所施的恩惠,大家都稱贊他確實有旋轉乾坤的力量。後來縣官犯法出了事,上級長官就把他和縣官一齊捉起來查辦,並且對他說:“縣官全聽你的話,他的所作所爲,都是你主使的,所以你難辭其罪。”竟把他活活的鞭打到死。

  故事叁:

  明朝有一位狀元王華,在擔任官職的時候,有人竟然誣告他。別人就勸他爲自己辯白,王華就說:“這是我同年同榜考中功名的朋友所做的事情,若是我爲自己辯白的話,那就是攻讦朋友啊!”王華竟然因此而不爲自己辯白。後來他的兒子王守仁(也就是王陽明先生),在京城做官的時候,聽到京城裏的讀書人,爲了這件事情而議論紛紛,他就想要上書皇帝,爲父親被誣的事情辯解;王華知道兒子想要爲自己辯解,就立刻寫了一封快信,製止王陽明這麼做;並且向他說:“你以爲這件事情,是你爹的恥辱嗎?我本來就沒有任何可恥的事情啊!今天你卻要無緣無故的攻讦舉發我的朋友,你這樣做,反而成爲我的一大恥辱啊!”王陽明聽了父親的勸告,就不再上書爲父親辯解了。

  【再析】

  甯可承認是自己的過失,也不願意宣揚朋友的錯誤;這種的修養,豈非超出了常人萬萬倍之上了嗎?像有這種修養的人,怎麼可能會把自己的過失推給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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