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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生活▪P4

  ..續本文上一頁,名色緣識,亦複如是。”

  經文中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名色又稱五蘊,是構成有情世間和器世間的五種因素。有情又稱衆生,一般以“人”爲代表。有情是五蘊和合而有的生命體,而此生命體的生死流轉,就是佛陀所證悟的“十二緣起”。佛陀說:“我坐道場,但通達十二因緣法。”這十二緣起法,爲佛陀所證悟,而不是佛陀所創造或製定,所以《大智度論》上引用佛陀的話:“我不作十二因緣,余人亦不作,有佛無佛,生因緣老死,是法常定住。”

  因緣和合之法,是許多因素條件組合而生起的,任何一個因素條件發生變化,這一法本身即發生變化,不能恒常的存在,所以無常是必然的理則。再者,任何事物,都是關涉對待而存在,其中當然沒有一個主體的自我。例如五蘊和合的人,既然是五蘊和合,到底那一蘊是我呢?那一蘊中都沒有“我”。因此,無常與無我,在作爲緣起架構的叁法印中,就是“諸行無常印”和“諸法無我”印。我們此處先來探討諸行無常。

  《大智度論》中說:“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無常有兩種,一是“刹那無常”,一是“一期無常”。刹那無常就是念念生滅的無常,一期無常則是有情一期壽命的無常,事實上,一期無常就是由刹那無常累積而來的。諸行無常的行,狹義的說、是念念生滅的心行,廣義的說、是五蘊中行蘊的行——萬法生滅變異的行。凡事于極短時間內發生變化者,莫如我人的心念,正如《寶雨經》所說:“此妄心如流水,生滅不暫滯。如電,刹那不停”。

  其實,萬法遷流不息,不僅心識爲然,我們生理的色身不也是如此嗎?毛發爪甲的代謝,血液淋巴的循環,是片刻不停的。時時刻刻有新細胞的産生,時時刻刻也有老細胞的死亡。十歲時的我,全然不是五歲時的我,叁十歲的我,也全然不是二十歲的我。所以佛陀在經中說:“一見不再見”;莊子雲:“交臂非故”;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畫夜”;禅宗語稱:“嬰兒垂發白如絲”,這都是無常的注腳。

  在詩人的筆下,無常的句子更是不勝枚舉。例如曹孟德的〈短歌行〉稱:“對酒當歌,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去日苦多,是生命無常;杜子美的〈離亂詩〉說:“時難年饑世業空,兄弟羁旅各西東,田園寥落幹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骨肉流離,是聚散無常;李太白的〈越中覽古〉詩雲:“越王句踐破吳歸,滿朝文武盡錦衣,宮女如花春滿殿,只今惟有鹧鸪飛。”由宮女如花到鹧鸪飛舞是盛衰無常;劉禹錫〈烏衣巷〉曰:“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王謝燕子,入百姓家,是世事無常。

  無常,不僅指有情心識的生滅,或社會人事的變遷,在物質世界也是如此。譬如我們講堂中使用的桌椅,去年在使用,今年在使用,明年仍可使用,看起來似乎是常住的。事實上,它們正在刹那刹那在變化與損耗。肉眼可見的如木料的蟲蛀、腐朽,肉眼不可見的,構成木料的原子中,原子核外面的電子,正以光速繞著原子核在旋轉;原子是如此,天體的運轉又何嘗不是如此;四時運行,功成者退,這不也是遷流代謝?

  由以上種種事實看來,有情的生老病死,萬法的生住異滅,世界的成住壞空,全是刹那刹那的遷流變化,何嘗有常住之法?蘇東坡〈赤壁賦〉中的名句:“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萬物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萬物與我,皆無盡也。”。《金剛經》末尾的〈六如偈〉稱:“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宇宙間的一切——人與萬事萬物,生滅變異,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這就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像。

  說到無常,使我們感到頹喪、悲觀,事實不然,由存在到壞滅,由生長到老死,由盛至衰,由聚至散,固然是無常;但是反過來說,由空無到生起,由幼小到壯大,由衰至盛,由離至合,又何嘗不是無常?語雲:“不有所廢,何有所興”;“四時運行,功成者退”。自人事來說,富有者以奢侈而淪爲貧賤,顯貴者以驕橫而失去權勢,固然是無常,但貧困者刻苦向上而成爲富有,微賤者發奮立志而至于顯貴,又何嘗不是無常?如果萬法常住,則富者永富,貧者常貧;貴者永貴,賤者常賤。如果是這樣的話,則貧困的人,微賤的人,人生還有什麼希望呢?萬法必須受因緣法則的支配,因緣和合,則有生起、因緣相續,則有存在,因緣發生變化,生起存在之法或變異、或壞滅。這樣才有生死流轉,遷流變異,也必須如此,所以才有寒來暑往、陰睛圓缺的天象;所以才有生老病死、悲歡離合的人生;所以才有花開花落,盛衰無常的事相,所以才有成住壞空,周而複始的世間。

  無常,是宇宙間普遍的、必然的理則,沒有特權者可以規避,所以沒有任何例外。

  與無常同列爲佛教的叁法印之一的,是“諸法無我印”。要明白諸法何以無我,先要明白“我”是什麼。佛陀出世之前,印度的傳統宗教婆羅門教,主張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個人內在本元的我 Atman。奧義書哲學即強調這種意義的自我。這個我與宇宙靈魂大我的梵,有著同一的本質,即所謂“梵我一如”。這個我,是永遠不滅的本體的自我。當時的許多外道,亦以這個我是靈魂、是實體的自我。佛陀以緣起的立場,否定這種永恒的、形而上的自我。所以說:“諸法無我”。

  佛陀所說“無我”的我,是指五蘊和合的假我之中,並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神我”。如《雜阿含》一二零二經說:

  汝謂有衆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衆生者。

  如和合衆材,世名之爲車,諸陰因緣和,假名爲衆生。

  經文的意思是說: 集合了木材車輪等,組成了車;由諸陰(五蘊)的因緣和合而有了衆生,其中何嘗有車或我的自體存在?這在一二零叁經中也有相似的解說:

  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緣會而生,緣散即磨滅。

  如世諸種子,因大地而生,因地水火風,陰界入亦然。

  因緣和合生,緣離則磨滅。

  經中“此形”二字,指的是有情;“陰、界、入”叁字,陰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的五蘊;入是十二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十二處;界是十八界——即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稱十八界。五蘊已如前述,十二處、十八界是由五蘊開展而來的。這些全是因緣和合之法,所以“緣盡則磨滅”。緣盡則滅,此中何嘗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雜阿含·叁十四經》中說:“爾時世尊告余五比丘: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于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由此可見,這裏所說的我,指的是婆羅門教的神我 Atman,因爲神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所以“我”也被當作具有此種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此,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應該能使自己免于疾苦。色既然沒有這種主宰的能力,那麼色畢竟非我,色中亦畢竟無我。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所以五蘊無我。

  佛陀說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使人感到消極、頹喪。事實上,叁法印另有其積極、正面的意義,而爲人所忽略。所謂無常,並不僅是由好變壞,反過來說,由壞變好也是無常。如由貧而富,由賤而貴,由愚而智,由迷而悟,又何嘗不是無常?唯其無常,才予苦難衆生以光明和希望。諸法無我,說的是五蘊和合中,沒有一個作爲常、一、主宰的神我,而緣生之我畢竟存在。我人有自由意志,我人藉勤奮努力,進德修業,可以改善自己的環境,可以增進社會的文明。我若一心向道,精進不懈,我可以轉迷成悟,可以證得涅槃。

  佛陀也常常說苦,苦是人生的真相,是佛陀深入觀察抉擇證得的真理。但這不是沈迷在五欲六塵中的人所能了解,而僅爲有智慧者所能體會。唯其諸行無常,唯其諸法無我,也唯其一切皆苦,才促使我們有向道之心,自苦、空、無常、無我的世間,去追求常、樂、我、淨的涅槃境界。

  生自何來 死往何去

  生與死,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所以人生世間,生時要慶祝,死時要哀悼,年年要過生日,對死人也要紀念其冥誕與忌辰。但是很少有人去探究,人、生自何來,死往何去呢?人生的目的何在,價值又何在?難道說竟是無緣無故的生到世間,昏昏昧昧的度過一生,然後叁寸氣斷,與草木同朽嗎?這些問題,只有智慧高的人——思想家、哲學家、宗教家才去探究,我們平凡愚昧的人,在世間隨波逐流,蒙蒙懂懂過日子,從來不去思索這些事。

  人從那裏來,小娃娃說:“從媽媽肚子裏來”,不錯、是從媽媽肚子裏來的,但只說對了一半,如果沒有爸爸,媽媽如會生孩子嗎?當然,這是小娃娃所不能理解的。依照生理學說,男女交合,精子卵子結合爲受精卵,而後十月懷胎生下小寶寶。依照佛教的理論說,萬法皆是因緣和合而生起,一個新生命的形成也要因緣和合。有形的因緣,當然也要父精母血的結合,但父精母血只是因緣的一部分,這只是物質性肉體一部分,主要的要有精神的主體——靈識(這在佛經上叫做阿賴耶識,也叫做業識或神識。)與父精母血同時結合,這樣才成爲一個有肉體有心識的生命,人是如此,各種動物也是如此。

  我們由“生”說起,不如由死說起容易說明白。假如說,一個普普通通的人,他一生既無大善,亦無大惡,只是一個安分守命的人。他活到七、八十歲,肉體衰老,一病不起的死掉了,這在佛經上稱作“報盡命終”。命終只是肉體的死亡,而他精神的主體阿賴耶識(即業識),這時脫離了身體,被稱爲“中陰身”。中陰身是人死之後,再次受生之前這一段期間的識身。《俱舍論》上說,人現在的身心稱爲現有,死亡的刹那間稱爲死有,再次受生的刹那間稱爲生有。在死後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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