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粗動之識,入于無心定,此位前六識心心所不起現行,染位末那心心所亦滅。此滅盡定,是生空智或法空智的等流果,是最寂靜的無漏定,所以不是染汙的末那識。
以上二位,是染汙末那現行的暫爲伏滅,而非種子永滅。
叁、阿羅漢位:阿羅漢是叁乘無學聖果,于不還果的最後一刹那無漏智現前時,末那識煩惱種子一時頓斷,從此永不再生,也就是永滅,而不是暫伏。
在此位煩惱種子雖然永滅,但所滅的只是生我執的煩惱種子,而非法我執的煩惱種子。所以于伏斷位中,只言羅漢,不言菩薩,因爲菩薩在八地以前,尚有俱生的法我執末除,故仍有染汙末那也。
以上叁位,雖有暫伏和永滅的不同,但俱是指無染汙的末那,若以有染汙末那而言,由凡夫到證得究竟聖果,要經過染淨叁種位次,曰生我見相應位,法我見相應位,平等性智相應位。分述如下:
一、生我見相應位:這是末那識緣阿賴見分生起的我執位,以此位有我執,一切凡夫、二乘有學、七地以前菩薩的有漏心位,都是此位所攝。
二、法我見相應位:此位法執未空,一切凡夫,二乘證得聲聞果緣覺果,及法空智果未現前的菩薩,都是此位所攝。
叁、平等性智相應位:菩薩見道位、修道位、法空智果現前,及轉識成智,證得佛果,均此位所攝。
以上叁位,前二位是有漏位,第叁位是無漏位。在有漏二位中,第一位是染汙位,第二位是不染汙位。
第七講 了境能變——第六識
叁能變識的第叁能,是了別境能變。了別境能變指前六識而言,故叁十頌頌文稱 “次第叁能變 差別有六種。”根據 <成唯識論> 的科判,以七段九義來解釋頌文,現列其科判如下:
┌ 1 、能變差別門————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體別門
│ 2 、自性行相門————了境爲性——————————自性門
│ 相——————————行相門
│ 3 、叁性分別門————善不善俱非—————————叁性門
│ 4 、相應門:
│ A 、列六位—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相應門
│ B 、受俱——皆叁受相應—————————————受俱門
│ ┌遍行——初遍行觸等
│ │別境——次別境爲欲,勝解念定慧
七段┤ │善———善謂信慚愧,無貪等叁根
九義│ 釋│ 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 C 、六┤煩惱——煩惱爲貪嗔,癡慢疑惡見
│ 位│隨煩惱—隨煩惱爲忿,恨覆惱嫉懂
│ │ 诳谄與害嬌,無慚及無愧
│ │ 掉舉與昏沈,不信並懈怠
│ │ 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如
│ └不定——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 5 、所依門—依止根本識——————————————所依門
│ 6 、俱轉不俱轉門—————————————————俱轉門
└ 7 、起滅分位門——————————————————起滅門
一、 能變差別門 —— 次第叁能變 差別有六種
[次第叁能變” ,是對初之異熟能變,次之思量能變而言,現在是第叁了境能變。“差別有六種”句,謂了別境識是前六識的總名,若分別來說,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了別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這六識得名的由來,有隨根得名和隨境得名兩種。
一、 隨根立名 : 隨所依之根,而立六識之命。即依于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立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之名,
二、 隨境立名 : 即是隨其所緣之境,而立六識之名。前六識所緣之境,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以其了別的塵境,而立色、聲、香、味、觸、法六識之名。
唯隨根立名通于自在位 (八地以上菩薩,可以五根互用) ,隨境立名不通于自在位,故論典中多從隨根立名。
這六種識,前五識是五種感覺器官,依于眼、耳、鼻、舌、身五根,而生出的五種認識作用。第六識依于意根,是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這六識的作用是 :
一、 眼識 : 依于眼根,緣色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二、 耳識 : 依于耳根,緣聲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叁、 鼻識 : 依于鼻根,緣香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四、 舌識 : 依于舌根,緣味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五、 身識 : 依于身根,緣觸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六、 意識:依于意根,緣法境而生起了別認識作用。
意識與前五識任何一識俱起,同緣外境,發生了別作用時,順次生起的五種心念 ,即:
一、 率爾心 : 意識初對外境,于刹那間的輕率了別。
二、 尋求心 : 于率爾了別之後,進而生起尋求作用。
叁、 決定心 : 意識尋到目標,進而決心了別。
四、 染淨心 : 意識于了別外境後,對于怨親順違等境界,所生起的染淨之心。
五、 等流心 : 染淨之心 (善惡之心) 相續,即叫做等流心。
以上五心,順次生起,而前五識之染淨,必定由意識爲之引導。
第六識的作用有兩方面,一者意識與前五識同時而起,發生其了別作用,曰五俱意識;二者意識不與前五識同時俱起,而單獨生起,稱爲獨頭意識,分釋如下:
一、 五俱意識:意識與前五識俱起,共同了別境。五俱不是同時五俱,而是或一俱,或二俱,或叁、或五俱,視緣而定。即 :
1、意識與眼識同起,發生其分別作用,稱眼俱意識。
2、意識與耳識同起,發生其分別作用,稱耳俱意識。
3、意識與鼻識同起,發生其分別作用,稱鼻俱意識。
4、意識與舌識同起,發生其分別作用,稱舌俱意識。
5、意識與身識同起,發生其分別作用,稱身俱意識。
二、 獨頭意識:又稱獨散意識,即不與前五識俱起,而單獨發生作用,此複有四種:
1、獨散意識:或追憶過去,或籌計未來,或比較推度種種想像分別,或意念遊走東想西想,此稱獨散意識。
2、夢中獨頭意識:這是在睡夢中,緣夢中境界而生起的意識。
3、定中獨頭意識:這是在禅定中,緣定中境界所生起的意識。
4、狂亂獨頭意識:狂是顛狂,類以精神病患者,他獨言獨語,或輔以肢體動作,別人不知所以,事實上他的意識、也是緣著他自己幻想的境界而活動。
二、 自性行相門 ——了境爲性相
前六識皆以了別境界爲其自性,也爲其行相,所以說 “了境爲性相]。 頌文中“了境爲”叁字應重讀,即了境爲性,了境爲相。性者體性,指識體的自證分;相者行相,即是作用,指能緣的見分。本來了別外境只是前六識的行相,以其體性微細難知,故以用顯體,故雙雲了境爲相,了境爲性。
叁、 叁性分別門 ——善不善俱非
[善不善俱非]一句,不是說前五識非善非不善,而是說此六個識,通于善、惡、無記叁性。此六識生起,與十一個善心所相應者,就是善; 與二十六個煩惱心所相應者,就是惡; 與善或煩惱心所均不相應者,就是無記。本來前五識只是感覺器官,沒有善惡的分別,但以第六識的五俱意識與之俱起,五俱意識隨著前五識緣境而了解分別,這時前五識隨著第六識的引導,亦就通于叁性了。
四、 相應門 ——六位心所 (頌文不俱錄)
相應門,指與了別境能變識的相應心所而言。相應二字,有 “合作”的意義。它建立在時、依、緣、事的四義上。至于“心所”二字,是心所有法的略稱, <成唯識論> 曰:
[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系屬于心,故名心所。” 分釋叁義如下:
一、 恒依心起 : 心王生起時,心所同時俱起,心王若無時,心所亦不生,它是依于心王勢力方得生起。
二、 與心相應 : 心所依心王生起,複與心王協合如一,名爲相應。相應複有五義:
1、所依同: 心王與心所同依于一根,方得相應。如眼識心所,與眼識心王同依于一眼根。耳、鼻、舌、身等亦然。
2、所緣同: 心所與心王俱緣一境,曰所緣同。
3、行相相似: 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但以“相似”故,如眼識心王心所同緣青色時,王、所之相分即各別變作青色之相分。
4、時同: 王、所俱時而生,無有先後。
5、事同: 事字在此處是 “體”義,于一聚相應心王心所中,如心王自體是一,心所亦各各是一,如眼識一聚相應的心王心所,眼識心王是一,則觸、作意等心所其體亦各各是一,例同心王。事實上,亦絕無一法,于一時中有二體並轉者。
叁、 系屬于心 : 以心王爲主,心所系屬之,心王有自在力,爲心所之所依。
在百法中,心所有五十一個,分爲六位,即遍行心所五,別境心所五,善心所十一,煩惱心所六,隨煩惱心所二十,不定心所六,現在分別诠釋如下 :
一、 遍行心所 : 六位心所的第一位,共有五個,即頌文:“初遍行觸等”,觸以下是作意、受、想、思。此已見于第五講異熟能變識中,此處不贅。
二、 別境心所 : 六位心所的第二位,共有五個,即頌文:“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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