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茲將叁種習氣意義再加以诠釋:
一、 名言習氣:名言即名稱言說,有情世間,爲了表達思想,構通意見,不免有名稱言說。薰習既久,就成爲習氣。凡表示意義的語言文字,稱爲表義名言;凡了別境界,用名言描述形容者,稱顯境後名言。這兩種各名言所薰成的種子,貯藏于第八識中,成爲一種潛伏的勢力,此即爲生起諸法的親因緣。
二、 我執習氣:這是一種執有實我的執著,我執有二種,一爲俱生我執,是先天與生俱有的;一是分別我執,是後天卓分別生起者。這兩種習氣,六七兩識都有,起源于與四煩惱常俱的第七識,故第七識爲我執習氣的根本。此我執習氣,也是生死之因。
叁、 有支習氣:有支即十二有支,有支習氣即是業習氣,支者因義,爲叁有 (叁界)之因,能招感叁界異熟果,下文將詳述。
以上叁種習氣,名言及我執習氣,屬于二取習氣,感的是等流果;有支習氣即諸業習氣,感的是異熟果。
頌文第叁、四句, “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 由于業習氣與二取習氣,而招感異熟果 (即生死輪回的阿賴耶識) 的生起,但當一期生命告終,由于業習氣與二取習氣薰成的種子,又招感來世的異熟果。如此輾展相生,就是有情生死相續的緣由。現在以十二有支的惑、業、苦,來說明有情生死相續的情形:
一、 無明支:無明即愚癡,即迷暗不明。此無明與第六識相應,就是能造作善惡業的愚癡無明。這是十二緣起的第一支,人生的一切痛苦煩惱,皆由此而生起。
二、 行支:行是造作的意思,是以無明而生起的蒙昧的意志活動,這種活動 (行) 的後果就是業。無明與行二支,亦可解釋爲過去世之惑,是過去世所造的業。
叁、 識支:識是認識作用,是精神作用的主體,也是業力寄托的所在,爲生命輪回的主體。此支在無所其明的蒙昧意志活動下,納識成胎,此即一期生命的開始。
四、 名色支:名色即是五蘊,是精神與物質 (心識與色身) 的合稱。色蘊即地、水、火、風四大,名即受、想、行、識四無色蘊,這是第八識“納識成胎”後,在母胎中由受精卵起、至六根未具以前的名稱 (在五七日以內) 。在此位中,未具人形,狀如息肉,故稱名色。
五、 六入支:入亦名處,即十二處中的內六處、也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這是由名色支發育成胎兒,六根具備,到出生之前這一階段的名稱。處是生長門義,由根爲識的所依,令識得生。第叁支的識,指第八識 ; 六入中的識,指第六識。
六、 觸支:觸者接觸,內六根對外六境而生六識,曰觸,這是認識作用的開始。嬰兒初生,天真未鑿,愛憎分別之心尚不分明,根境相對,對境的感覺不曰識而曰觸。 <分別緣起經> 曰:“雲何六觸身,眼觸、耳觸、乃至意觸。]
七、 受支:受者領納,即是感受,受有叁種,苦受、樂受、舍受,若加憂、喜二受,稱爲五受。幼兒年齡漸長,有了分別心,六識對六境,就有了苦樂愛憎的感受。
對苦受厭憎,對樂受貪著,結念不舍,而引起下支的愛。 <分別緣起經> 曰: [受有叁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八、 愛支:愛是貪的異名,也與欲字同義。兒童發育成人,生理成熟, “貪妙資具淫欲現行。”就是有了性欲的需要,同時,盲目的追求、占有之欲也日益熾盛。 <大乘義章 > 曰: [貪染名愛”。 <涅槃經> 曰: [習近五欲,是名爲愛。]
九、 取支:取者攫取,執持不舍。 <十地經> 稱“愛增名取”,是以貪爲體,以愛爲緣。由貪心熾盛,對于色、聲、香、味、觸五塵,財、色、名、食、睡五欲,周遍弛求,執著不舍。
十、 有支:有是生命的存在,是行爲的後果,有也就是業。由感受而有愛憎 (受緣愛) ,由愛憎而有取舍 (愛緣取) ,而取就是攫取、執持、占有,由而積集種種善惡之業,而業力能引生後有的苦果。
十一、 生支:有即是業,既有業因,必成業果 (異熟果) ,這業果就是生 (轉生) 。也就是第八阿賴耶識,受業力牽引,在叁是五趣中輪回。
十二、 老死支:業力是生之因,而老死就是生之果。 <佛說稻芊經> 曰: [住世衰變故名爲老,最後敗壞故名爲死; 追感往事,言聲哀蹙,名爲憂苦; 事來逼身,是名苦惱; 追思相續,故名爲悲,煩惱纏縛,故名爲惱。”唯死後業識不滅,無明仍在,在業力牽引下再去投胎受生,開始另一期生命的輪回。
以上十二有支,在遠因近果、和已潤未潤的因果關系小上,諸支前後相望,在 <成唯識論> 中將其略攝爲四支,即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
一、 能引支:能引支是無明和行二支,由于無明于諸谛理的迷暗無知,而有行的造作諸業,熏習第八阿賴耶識中,能引發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果的種子,故名能引支。 <成唯識論> 曰: [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
二、 所引支:無明與行二支是能引支,由之生起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支爲所引支。 <成唯識論> 曰: [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所引故。]
叁、 能生支:能生支是愛、取、有叁支,能近生當來世生老死果,故名能生。 <成唯識論> 曰: [叁能生支,謂受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四、 所生支:在十二有支中,所生支是由愛等五支引生的生、老死二支。從中有到初生以後,至本有中隨其壽命長短的未衰變位,皆是生支。諸衰變位隨其一期壽命、色心俱衰總名爲老。身壞命終,入滅相位,即名爲死。 <成唯識論> 曰: [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說名爲老。身壞命終,乃名爲死。]
以上十二有支,前十支是因,後二支是果,這十因二果,必定不是同世。若約過去現在世來說,則十因是過去世,二果是現在世;若約現在未來世來說,則十因是現在世,二果是未來世,這稱作 “二世一重因果”。小乘佛教以十二有支爲“叁世兩重因果”,即無明與行二支,是過去世的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現在世的果,這是一重因果;愛、取、有叁支,是現在世的因,生與老死二支是未來世的果,這又是一重因果。過去的無明 (惑) 、 行 (業) ,和現在的愛、取 (惑)、有 (業) ,同是惑業,爲能感之因,現在侍的識等五支,和未來的生、老死二支,同是所感的苦果,這樣亦成爲叁世兩重因果,以此遮去斷常二見,故生死相續,輪回無窮。
第十講 釋違教難——叁自性與叁無性
叁十頌上一講,講的是 “釋違理難”——解釋違背教理的問難。接著今天要講“釋違教難”——解釋違背教義的問難。釋違教難頌文五首,在叁十頌中是第二十頌至第二十四頌。此五首頌的內容,說的是唯識的基本宗義——叁自性與叁無性。今天講解的方式,是先說明叁自性叁無性,最後再依照頌文,诠解 “釋違教難”。
叁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此叁自性,爲唯識宗一切法義的根本。唐義淨叁藏撰 <南海寄歸內法傳> ,有雲: [相宗以叁性爲宗” 。法相宗以唯識爲中道,中道者,即是正顯非空非有,簡遮偏空偏有之謂。行者審觀一切法,無一法偏于有,亦無一法偏于空,無不具備中道妙理。此若約橫向而觀,即是叁自性。 <解深密經、 一切法相品謂> : [謂諸法相略有叁種,何等爲叁,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叁者圓成實相。” 此中的相字,在此作性字解釋。
在叁自性中,以依他起性爲中心。諸法皆仗因托緣而起,有情于此因緣和合的假法上,若執著計較,認爲是實我、實法,就是遍計所執性 ; 有情在依他起的假法上,了知諸法緣起,“緣起性空”,諸法皆無實性,這就是圓成實性。
若換一個方式表達,遍計所執性,是有情在依他起法上假立名相而起的。這本是情識上的妄有,而有情于此假立的名相上執著計較,這就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諸法是因緣 (衆多因條件) 和合而有的,如以水、土和泥而成瓶缽,這是因緣和合的假有,本身沒有體性,所以是依他 (因緣) 起性。圓成實性,是依他起諸法的體性,具有圓滿、成就、實性叁義,也就是真如實性。于此,分述叁自性叁無性如下。
一、 叁自性
如上所述,叁自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茲分述如下:
一、 遍計所執性:凡夫之妄情,周遍計度種種因緣生起之諸法,執取爲實有,曰遍計所執性。 <解深密經、 一切法相品> 曰: [雲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爲令隨起言說。]
叁十頌頌文稱 :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成唯識論> 卷八,解釋此頌曰: [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衆多,故名彼彼。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教推征不可得故。]
釋文意謂 : 一般人把世間事事物物,都認爲是實有,妄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爲實我、實法,因而周遍計度。實則這一切都是“唯識所變”,是有情的虛妄分別所造成的,此謂之遍計所執性。
十大論師對以上一頌的解說並不一致,難陀分遍計所執性爲能遍計與所遍計兩門 ; 而護法、安慧則分爲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叁門。難陀以上頌的首句是明能遍計,其余叁句是明所遍計。所謂 <遍計種種物> 者,就是實我實法; 而護法、安慧則上頌首句是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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