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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頌講記▪P15

  ..續本文上一頁遍計,次句是明遍計所執之境,而叁四句是說遍計所執的實我實法、都是無體性之法。茲分述如下:

  

  1、能遍計:對所遍計而言,稱能遍計。叁十頌頌文曰: [由彼彼遍計”,指的即是能遍計之識。“遍計種種物”是所遍計之境。而“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即遍計所執性。對于能遍計之識,唯識諸家解釋不同,無著認爲第六意識是能遍計之識,故 <攝大乘論> 謂: [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而安慧認爲八個識都有“能遍計”的作用。護法、難陀二師認爲,只有第六第七兩個識是 “能遍計”之識。一般以此說爲正義。

  

  2、所遍計:遍計所執之法,虛妄的分別心識,對所緣境周遍計度,分別執爲實我實法,此被分別的事事物物,即是所遍計。 <成唯識論述記> 九曰: [此即心外非有法也,即是由有能計心體計有物也。” 所遍計並不是說心識之外有實境,而是此能遍計之心,誤將幻有的事物當作真實。

  

  二、 依他起性:依他起之 “他”,指因緣而言。即依因緣而生起之萬法,曰依他起性。 <解深密經、 一切法相品”謂: [雲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

  

  緣生即是因緣生,因緣有四,名之曰 “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換言之,因緣即是第八識的種子。叁十頌頌文曰: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 <成唯識論> 卷八解釋曰: [衆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衆緣而得起故。” 此中衆緣,即指四緣而說。

  

  唯識家以 “萬法唯識,識外無境”立論,故客觀的萬法,皆是主觀心識所變的幻影, <成唯識論> 卷八稱: [衆緣所引自心、心所虛妄變現,猶如幻事、陽焰、夢境、光影、谷響、水月變化所成,非有似有。]

  

  叁、 圓成實性:此爲空煩惱、所知二障而顯的真理,亦即諸法真實的體性。此亦名真如、實相、法界、法性、皆同體而異名,爲圓滿成就諸法功德之實性,故名圓成實性。 <解深密經、 一切法相品> 曰: [雲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

  

  <成唯識論> 曰: [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又曰: [實相真如,謂無二我所顯。”故我空、法空所顯示的諸法真實的性質,就是圓成實性。

  

  叁十頌頌文曰 : [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也即是說,在依他起性上,恒常脫離遍計所執性,就是圓成實性。

  

  二、 叁無性

  

  叁無性,即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這叁無性是依叁自性安立的。 <解深密經、無自性品> 謂:

  

  [汝應谛聽吾當爲汝解釋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有密意。勝義生,當知我依叁種無自性性密意所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姓性性。 ……… ]

  

  叁無自性,如上經文所說。釋迦世尊以世間有情,對一切事物皆執有實在的自性,爲破除這種妄執,故密意方便,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這是以此叁種藥,對治叁種妄執之病,不是說連依圓的法體也是空無的。密意者,是不顯了的意思。換言之,說叁無性者,是不了義教。叁十頌頌文謂 : [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茲先說明叁無性如下:

  

  一、 相無性:此是依遍計所執性而安立的,以遍計所執之法假名安立,故說相無自性性。此謂一切衆生,以妄心于因緣所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的我相法相,這就成了我執與法執,亦即是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之法,如見繩誤以爲是蛇,而心識浮起蛇相,其相非實有,因此名曰 “相無性”。相無性在說明我、法體相,有如鏡花水月,虛幻不實,衆生所以認爲有實我實法,是由事物的虛假名字而安立的,並沒有真實的體性。 <解深密經> 曰:“善男子,雲何諸法相無自性性,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爲相,非由自相安立爲相,是故說明相無自性性。]

  

  二、 生無性:此是依依他起性而安立的。即一切諸法,由于仗因托緣而生起,謂之依他起性。此依他起之法既由因緣和合而有,則 “緣起性空”,其無實性可知,其中並無實體,故名生無性。 <解深密經> 曰:“雲何諸法生無自性,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

  

  叁、 勝義無自性:此是依圓成實性而安立的。圓成實性即是真如,真如爲圓爲常,爲一切有爲法的實性,是絕待的、永恒的理體,爲我、法二空所顯,自然沒有自性。 <解深密經> 曰: [複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爲勝義,亦得名爲無自性性,是一切法勝義谛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緣名爲勝義無自性性。]

  

  唯識宗立叁自性叁無性,目的在于顯示非空非有的 “唯識中道”。而唯識中道的理論根據,系建立在 <辯中邊論> 兩首頌上。頌文是: [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以上頌文的意思是說 : 能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所取者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而此兩者,都是由于識的虛妄分別上而有,實際上這二者都是無,能取和所取都是空。而在此空中,是以識的虛妄分別而有。因此一切事物,有爲無爲,不是沒有,故稱非空; 也不是有,故稱非不空。非空非不空,就是中道。

  

  <成唯識論> 卷七曰: [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唯識中道有一特點,即是和叁自性、叁無性結合在一起。唯識家以爲,世間萬法 ——一切事物中都有叁自性,一切事物中也都有叁無性,叁自性說明有 (非空) ,叁無性說明空 (非有) ,所以唯識家把唯識的終極道理,歸之于非空非有的中道。唯識中道,有叁性各具中道與叁性對望中道二義:

  

  一、 叁性各具中道:唯識中道,是建立在叁自性與叁無性的基礎上。即一切法的每一法,各具非空非有二義。即遍計所執性,情有故非空,理有故非無 ; 依他起性,如幻故非有,假有故非空; 圓成實性,真空故非有,妙有故非空。以此、則一一法上,各具叁性非空非有中道。此名叁性各具中道,亦名一性中道。

  

  二、 叁性對望中道:叁性對望中道,亦是建立在遍、依、圓叁性上。在叁性之中,遍計所執性,是我人的虛妄分別,顯現于妄情上情有理無的妄法。依他起性,是仗因托緣生起,雖無體性,卻有相用,這是假有實無的假法。圓成實性,是諸法的體性,這是實有相無的實法。所以在叁性之中,遍計所執是空,依他圓成是有,空有對望,則非空非有。而真空妙有之中道亦由此而建立。此名叁性對望中道,亦稱一法中道。叁性爲唯識宗立論的根本,唯識宗以一切不離心爲義, <成唯識論> 卷八曰: [叁種自性,皆不離心、心所法。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愚夫于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 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是故此叁不離心等。]

  

  叁、 釋違教難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

  

  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前面說明叁自性及叁無性,于此再依頌文,诠解 “釋違教難”。茲先解釋“若沒有境,則教說的叁種自性即不能成立”的問難;繼而再解釋“若沒有識,則教說的叁種無性即不能成立”的問難。

  

  釋違教難,是解釋外人對于違背教理的問難。所謂問難,就是外人的質問,外人繼違理問難後,又繼續質問曰: “照你們唯識家說,唯有內識,沒有外境。如果這樣,則依他起的一性就夠了,爲什麼聖教中處處說有叁自性?”唯識家解答說:“應知叁自性亦不離識” 。爲什麼呢?唯識家以上列五頌的前叁頌答之。頌文的初二頌正辨叁性,次一頌前叁句,明叁性的不一不異,末一句明依他圓成證得的前後。後二頌明叁無性。分釋如下:

  

  一、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所無有:此是明能遍計的虛妄分別,遍計、即是周遍計度,遍緣一切境界,又計較推度是我是法。彼彼者,這個能遍計心的品類衆多,故說彼彼。 “種種物”,即所逾遍計之境,如實我、實法等。這種若我若法的遍計所執,並沒有實在的體性,故說:“此遍計所執,自性所無有。]

  

  二、 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依他起的他,指的就因緣。是說色、心諸法,仗因托緣方得生起,故名依他起。色、心諸法生起的因緣有四,就是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見本文第九講,此處不贅。色法生起,須籍親因緣及增上緣二種,心法生起,須四緣俱足,方始現行。因此,說色、心諸法生起,及心體所起見、相二分,都是依他起性。 “分別”即是虛妄分別,也就是有漏的雜染諸法。有義,分別即是緣慮的異名,即依他諸法,是由分別的心、心所及衆緣所生起,所謂“唯識所現,衆緣所生” 者是。

  

  叁、 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圓成實叁字,具有圓滿、成就、真實叁義。但所謂圓成實,不是在依他起之外另有一個圓成實,而是在依他起諸法上,恒常遠離前面所說的遍計所執,便是圓成實了;反之,若于依他起法起種種實我實法執著,就是遍計所執了。

  

  四、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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