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修道。叁大寺皆主張毗婆沙宗並無「教*輪」,唯有「證*輪」,所有的「教*輪」皆是「證*輪」。叁大寺並不認同此本宗義寶鬘教科書:「「教*輪」都是四谛*輪」的主張,貢卻亟美汪波所著的宗義寶鬘,諸多主張與叁大寺不同。
叁大寺認爲毗婆沙宗不承許「教*輪」,唯見道是「證*輪」。成立此觀點理由有二:一、藏曆六月初四,世尊于五賢徒,初轉四谛*輪。五賢徒聞佛宣演四谛法後,進入實修,于心相續中生起見道之剎那時,天人知曉後,以前所未有的聲音大喊:「世間在轉*輪了!世間在轉*輪了!」,以此理由成立唯見道是*輪。二、轉輪聖王坐于旋轉迅速且刀刃無比鋒利之劍輪上,*輪于十六剎那見道的階段如同轉輪聖王的劍輪能斬斷所有煩惱障礙,故以劍輪喻*輪。或另一比喻,轉輪聖王所乘坐之劍輪于行走時,速度非常迅急,正如同修行者修十六剎那時,每一剎那,進行地非常疾快,就如同轉輪聖王所坐之迅速的劍輪,以劍輪喻*輪。轉輪聖王的劍輪能迅速將所有的障礙、違逆掃除,意思也正說明于第一個剎那至第十五個剎那之間,可以迅速地將見道的所應斷斷除掉。有時,轉輪聖王會來到天上(地上)或人間(地面)伏魔,同樣地,于修見道的十五個剎那,或必須緣念于下界(欲界)的所應斷並將其斷除;或必須緣念于上二界(色界、無色界)的品類所應斷,而將其斷除。一般叁大寺所承許的二種共同理由,已如上所說。
宗義寶鬘講解第 93頁
教科書上所言:「此宗主張:「證*輪」都是見道,「教*輪」都是四谛*輪。」會産生以爲毗婆沙宗承許教*輪的誤解。
「《七部毗昙》(或說七部對法論)都是佛說。」(p56)上堂課曾說大毗婆沙論乃毗婆沙宗所依據的主要經典,大毗婆沙論內容涵蓋了七部毗昙。曾由漢文轉譯成藏文的大毗婆沙論現已失傳于西藏,其內容由佛的許多諸大弟子如舍利弗、目犍連…等撰著而成(或說五百大阿羅漢),但毗婆沙宗卻堅稱此論由佛親口所述,而毗婆沙宗的修行者也依著大毗婆沙論而行。事實上,大毗婆沙論內容乃涵蓋許多部論,但並沒有任何一部爲佛親口所述。大毗婆沙論主要作者爲舍利弗、目犍連和聖者迦多衍尼子(藏音:迦大耶)。七部對法論由迦多衍尼子、舍利弗、目犍連、圓滿、拘絺羅、世友、提婆設摩所著。
毗婆沙宗主張凡佛所說,皆須承許。「凡佛所說必然義如其語(不須另加引申,別作解釋)。」爲什麼呢?毗婆沙宗認爲凡是佛說的,才有必要承許,至于,大乘佛法非佛所說,故主張不須承許。並認爲大乘佛法是龍樹和無著二大菩薩所創造出來的,佛親口所述只有小乘佛法,故不可承許大乘佛法。只有小乘佛法才能全部承許,「義如其語」意指全部承許。
但大乘佛法卻主張凡佛所說,並不需全部承許,因雖佛所說之法皆須承許,但小乘法卻不須全部承許。大乘行者主張小乘佛法乃佛針對小乘根機的行者所說,身爲大乘行者並不須全部承許小乘佛法。因意見分歧之故,大乘也分出全部承許與非全部承許二派。
「除了「八萬法蘊」之外,不贊成「八萬四千法蘊」的說法。」佛所宣演之法蘊,分爲八萬四千法門,但毗婆沙宗卻認爲佛所宣演只有八萬法蘊,其所安立理由有二:一、不承許大乘佛法。二、阿難爲佛侍者二十年,世尊于叁十五歲成道,由時間推算,阿難尊者應于佛六十歲時擔任侍者,故阿難于佛座前聽法應只有八萬法蘊,而阿難爲小乘行者,故毗婆沙宗如此主張。
阿難于佛六十歲時擔任侍者,但佛叁十五歲至六十歲之間所宣說之法,阿難尊者並無親聞,而由此中間推算佛所宣演應有四千法門,故大乘承許八萬四千法門;一般大衆也承許八萬四千法門。
「因爲《俱舍論》說:「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彼體語或名,此色行蘊攝)。」」」。此爲毗婆沙宗引述論典所提之證。
「最後生菩薩現證菩提的地方,必定在欲界;因此不承認有「密嚴色究竟天」(”og-min stug-po-bkod-pa,色界十七天最上層報身佛土之名)和報身之說。」毗婆沙宗主張釋迦牟尼佛成佛之處必定在欲界,絕對不在色界或無色界。
但唯識宗和中觀自續派卻主張成佛之處在色界,絕不在欲界。若以毗婆沙
宗義寶鬘講解第 94頁
宗、應成派、密續無上瑜伽部而言,成佛之處絕對在欲界。若嚴格考究,成佛之處應在欲界。故應成派和密續無上瑜伽部承許毗婆沙宗此觀點。
雖毗婆沙宗承許最後生菩薩證菩提的地方,必定在欲界,但卻不承認有「密嚴色究竟天」。「現觀莊嚴論」(藏音「帕欽」)的見解屬中觀自續派。色界分初禅、二禅、叁禅和四禅天,第四禅天可分爲八處,其中叁處(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屬凡夫之處,于五處(淨居天:無熱、無煩、善現、善見、色究竟天)屬聖者之處。密嚴色究竟天即密嚴莊嚴剎土,但並不屬于第四禅天八處中之任何一處,屬于八處外之另外一處,但卻屬于第四禅天。密嚴剎土黃金爲地,琉璃爲飾,諸如意寶樹、珍鳥化現,乃種種清淨悅意珍寶嚴飾之清淨莊嚴剎土。
密嚴剎土僅居住著佛及聖位菩薩,並無凡夫,新成佛者必于密嚴剎土成就佛果。于此剎土新成就佛果者,稱爲報身佛,以上爲現觀莊嚴論的主張,但非毗婆沙宗之見解。
「不但如此,甚至也不主張有「一切相智」」。毗婆沙宗不承許佛心相續之外有遍智(一切相智),但卻承許一切智。爲什麼呢?因爲有境見對境時,有境于識當中顯現對境,但卻不顯現出境的形相,相並不顯現。也因毗婆沙宗不承許對境有「相」的顯現,不承許「知道相」此點,以此之故,不承許一切相智。
「叁乘羅漢都是有余涅槃,因爲無余涅槃之時,心識之流斷,猶如燈滅一般。所以,此宗主張「究竟叁乘」。」毗婆沙宗主張叁乘羅漢都是有余涅槃,並不承許無余涅槃,此和其它宗派見解大相徑庭,因其它宗派皆承許有余涅槃及無余涅槃二者。
一般而言,當阿羅漢尚在世時,所證涅槃,稱有余涅槃;而當阿羅漢圓寂時,其所證得的涅槃稱無余涅槃。而毗婆沙宗認爲阿羅漢圓寂後不再投生,故並無無余涅槃的存在;因阿羅漢證無余涅槃之時,心識之流已斷滅,猶如燈火熄滅,故不受後有。毗婆沙宗認爲聲聞、獨覺阿羅漢,證涅槃時心識之流已斷滅,猶如燈火熄滅,故主張「究竟叁乘」,聲聞、獨覺阿羅漢不可能成佛。
「有人說:「(釋迦牟尼)導師涅槃時,僅僅是在某些所度衆生的面前,示色現身的收攝而已;在義理上,並沒有涅槃這回事。」這種說法,就像把(白色的)魚和蘿蔔混淆了一般(因爲二者形、色相似)。聖者佛陀雖然已完全斷除苦、集(等煩惱),但這和佛陀(無漏五蘊)的相續中仍有苦谛並不相違。因爲一個人完全斷除了緣苦谛(而生)的煩惱,就可算是斷除苦谛了。」
或有人說世尊涅槃,僅是色身轉變,實際上並沒有涅槃。吾人可反駁:「汝混淆大小乘之主張,如同混合(白色的)魚和蘿蔔,根本分不清楚。」
宗義寶鬘講解第 95頁
大乘主張世尊示涅槃,乃因其所應調伏之所化機的因緣已圓滿!而毗婆沙宗卻認爲世尊入涅槃,爲色身收攝的一種變化而已。兩宗觀點徑異,並不能混爲一談。
毗婆沙宗認爲佛陀已斷盡苦、集二谛,但佛心相續中猶存苦谛。但依一般的觀點而言,若心相續中苦谛猶存,則煩惱會緣于苦谛而生;若斷盡苦谛,則煩惱不再生。毗婆沙宗主張補特伽羅緣于進取蘊而能生起煩惱,若能斷除一切煩惱,則進取蘊亦斷。故若能斷除依于苦谛而生起的煩惱,便算斷除苦谛,毗婆沙宗主張佛陀心相續中仍存苦谛。
佛陀于資糧道時,曆經叁大阿僧祇劫積聚資糧,待入加行道暖位時,便不需再積聚資糧,而處暖位時,佛陀身軀猶在,仍爲苦谛所攝。毗婆沙宗認爲成佛的狀態是內在的證悟往上增長,但外在的身軀仍保留原狀,故仍存有苦谛,佛陀的身軀爲苦谛所攝,佛陀的身軀不是佛。有人反诘,若佛陀的身軀不是佛則五無間罪的出佛身血不構成罪。「佛身既不是佛,若害佛身,不算害佛。」但毗婆沙宗卻堅持:「害佛身等同害佛。」,因雖佛身軀不是佛,但若加害佛致出佛身血,仍構成五無間罪,雖佛身軀爲苦谛所攝,但佛身仍爲佛之不共所依處。如汝之手非汝,但攻擊汝手,仍可使汝感痛楚。由以手觸溫、涼,汝能感覺溫、涼之理可知,再如以眼識見物時,吾人會覺:「我看到了!」,但眼識非我。如以手作惡事,吾人會說:「我做壞事!」,因手與吾,存有不共之關系,手爲吾不共之所依處。如吾人若有一視如身命之寶箧被盜,吾人之心將等遭傷害。
以上之例,說明毗婆沙宗主張害(謗)佛身等同害(謗)佛之理由。此主張獨毗婆沙宗所安立,但,事實上,佛心相續中本無苦谛。其實,單就登初地至十地菩薩而言,其心相續中早已無苦谛,更遑論心相續中會出現被毀謗、傷害的感受,若衆生有需求,登地菩薩心甘情願自卸手足、身軀,一塊一塊地供養衆生。聖位菩薩,自戕割肉供衆,不足爲奇!凡夫菩薩自戕割肉供衆,才是奇事一樁呢!因爲聖位菩薩自戕割肉並不會覺得疼痛,凡夫菩薩自戕割肉仍會疼痛啊!
「由于佛的色身和成佛前的加行位菩薩身,同爲一生所攝,因此不能算是「佛寶」,但仍可承認爲「佛陀」。佛寶是指:佛陀無漏五蘊相續中的「盡無生智」。」
毗婆沙宗認爲佛的色身不能稱爲「佛寶」,只能稱爲「佛陀」。色身分爲補特伽羅本身及色蘊(身軀)二種。毗婆沙宗認爲佛之色蘊非佛,補特伽羅心相續本身才能視爲佛。毗婆沙宗認爲:「佛寶是指:佛陀無漏五蘊相續中的「盡無生智」。」盡無生智指一切智。
「同樣的,諸有學聖者都是有漏的,因此不能算是「僧寶」,但足以爲僧。」
宗義寶鬘講解第 96頁
毗婆沙宗所謂的「僧寶」指聲聞、獨覺及菩薩等有學聖者其…
《宗義寶鬘講記(雪歌仁波切、洛桑卻佩格西講授)》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