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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 第二十講(第6品)

  

《入菩薩行論 廿》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5/10/16

  

仁波切教大衆于迎請時,唱頌密集碼。

  

「入菩薩行論」是一部有關菩薩修行的大論。其中忍辱度的著墨最多。因爲我們有衆多煩惱,在衆多煩惱中就會瞋恚,正面對抗瞋恚的就是忍辱,所以此論特別強調忍辱度這一品。

  

忍辱品主要分爲要去修叁種忍:①安受苦忍②谛察法忍③耐怨害忍。目前講到第叁種耐怨害忍,此忍分兩種①遮止瞋恚之因②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用此思惟方式來修忍辱。

  

藏文將入行論分爲大和小。第十品回向品是小入行論,第一品到第九品是大入行論。入菩薩行較完整的,應是大入行論。此論爲何會忍辱占的比例最多?衆多煩惱中,需要對治的也很多,要對治的煩惱中主要的是瞋恨心,瞋恨心是最障礙修菩薩行,所以要修忍辱的用意在此。

  

早上我們講到需思惟輪回當中的苦逼迫的情形,讓我們生起厭離的出離心;此處入行論告訴我們要依于苦來修安忍,也就是對苦我們要歡喜的來接受,不可生起不要接受苦的心,這兩者看似相違。廣論及略論的中士道都提及,我們應該要知苦;入行論告訴我們,遇苦心不可慌亂。這兩點一個是知苦,一個是心不可以慌亂,這兩者並不相違。

  

在他人如何傷害我這一點,不斷作意思惟的話,那只會徒增內心的瞋恚,心會越來越往壞的方面去想。在耐怨害忍之時就要反過來,也是一樣作意思惟,可是思惟的角度轉過來,以心轉念。耐怨害忍,「耐怨害」就是你可以修忍辱、忍得下來;如果「不耐怨害」的話就是瞋恚,瞋恚就越會發起來。同樣是思惟作意,一個是消減瞋恚;一個是增長瞋恚。此處講「耐怨害」,上次曾講「有情有時偶不慎」,由思惟、找出瞋恚的因,然後將它消滅、遮止掉。今天講的是思惟自己的過失而將瞋恚遮止掉。

  

(午叁、遇不欲之事當思己過 分二: 未一、正義…申一、他人損我當思己過 廣論293+5):

  

由我昔于諸有情,曾作如斯損害事,故應有情受害者,于我如是做損惱。

  

別人的傷害都是源自于自己過去業的的關系。因爲有前面的「業」爲因,所以現在遭受他人的傷害。由現在遭受他人傷害這一點可以推知:以前曾造作傷害別人的因。別人來造作傷害的事,是自己造的因,因不是別人所造的;是自己曾經造過這個因,所以現在別人才來造作傷害。

  

剛才的偈頌是說:自己前生的業,引生現在受他人的傷害。下面一個偈頌,講到此世被他人用兵杖、器械所傷害。痛苦的因除了他人用器械來傷害之外,我們自己的身軀也是引生痛苦的因。如果沒有這個身軀就不會有這些苦了。就像早上說的: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有漏五蘊身軀是會引生生、老、病、死的,那這些因是誰造的?是我們自己造的,不是他人所造的。所以若要生起瞋恚的話應該瞋此兩者。不是只瞋他人,也要瞋自己才對,只瞋他人是錯誤的。

  

(申二、苦因是身執過患 廣論294+3)偈頌說:

  

由他兵杖及我身,二者共爲生苦因,若由他杖我身出,二者之中何所瞋?

  人身苦聚如瘡疤,偶一觸之痛難忍,貪愛愚盲自取之,于彼損惱當咎誰?

  

我們因爲對這身軀有強烈愛執心及強烈的「我」這個念頭,認爲我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只要別人稍加傷害馬上會生起強烈的瞋恚心,這就在于有強烈的我愛執之故,因此他人對我稍造作傷害,馬上會生起如火般的瞋恚心。

  

(申叁、前身貪著苦因之過患 廣論293+5)偈頌說:

  

愚夫于苦非所欲,而于苦因常貪慕,咎由自取受其害,何能瞋恚責他人?

  

過去我們歡喜去造作會引生痛苦因的這些工作,那現受這些苦果的時候,又何以不喜呢?往昔喜歡這些苦因的話,現在這些苦果也應當要歡喜啊!

  

譬如地獄諸邏卒,亦如刀山劍葉林,皆由自業之所生,當于何人生瞋恨?

  

現在我們若造作惡業的話,將來就會投生到地獄裏面去。投生到地獄裏面去就沒什麼可瞋的,因爲是你造了惡業。同理,你以前造做苦因,現在感苦果,有什麼可瞋恚的?有什麼不喜呢?

  

(申四、以自業故爲他苦因不應瞋彼 廣論293+7):

  

由我先業所感遭,遇諸有情爲我害,彼若因此墮地獄,豈非由我令顛墮?

  

這些來傷害我們的人,他是來造惡業啊!他們的造作惡業,實際上是爲我們淨化惡業,所以他是很可憐的。他爲了要淨化我的罪障,所以他來造惡業;他爲了要淨化我的罪障,而造了苦因,這樣的人我們不應該反而去瞋恚他、去傷害他。

  

(申五、以自業故爲他苦因不應瞋彼 廣論293+7):

  

由依彼等修忍辱,令我重罪得袪除,由我彼等墮地獄,長劫沈淪受諸苦。

  「是我于彼作損害,彼等鹹皆饒益我,雲何作是顛倒行,于彼悖忤生瞋恚?

  

那些來造作傷害的傷害者,當他來造作傷害時我們如果能忍辱下來的話,就可淨化自己先前的惡業,也就是先前的惡業可以消失殆盡。對方來造作傷害時,卻造作長劫墮落地獄的這些業。對于他來幫我們淨化過去所造惡業的這一點,何以要對他生瞋恚?反而要感謝他,對他說謝謝才對啊!

  

未二、斷诤分叁 申一、遮他不應能于我做饒益

  

若我意樂有功德 何能墮于地獄中

  

上文說到,當別人傷害我時,還須對他道謝,這不是很奇怪嗎?有人提出兩點辯論:1.如果他來造作傷害等于是淨化我們的罪的話,我們應該跟他說謝謝!我們跟他道謝等于他不是在做壞事,他等于是在做善事、造善業啊!他做善事應不墮地獄啊,那他雲何會墮地獄?2.如果我現在這樣做,會助長他將來引生新的苦因的話,那麼我自己是否是一個造做罪惡者?我若是一個造作罪惡者,我是否會墮入地獄?

  

先討論第二題,回答是:「若我于己善防護 于彼有何福可生」如果我的所作所爲是助長他將來引生苦的因,那是否我就是造惡者?是否將來會墮地獄?此處的回答:我的所作所爲沒有瞋、反而有利他的心,如此就不會助長他去造作惡業,自己將來就不會墮入地獄裏面。

  

第一個問題:他人來造作傷害,我們跟他道謝,變成他是造善業嗎?(申二、釋難我不應能于他作損惱):

  

若我于己善防護 ,于彼有何福可生?

  

若自己是以善良的心來思惟,善的果報是自己得,不是他人所得。因爲果報的好壞觀待于造作者的意樂,果報與善根功德是由自己所得,他不可能會得到此功德,他若想得此功德,他的心要善良。

  

(申叁、破于饒益顛倒行)

  

若以損害爲酬答,即于彼不能防護,我之善行即失壞,且亦壞我忍辱行。

  

有人問:當我被別人傷害時,可思惟他是在利益我、淨化我;那當我傷害別人時,是否我們也是在利益他人呢?有人會這樣想:他來傷害我時,我要想說他是在利益我,那我們應該馬上就要回報、去利益他才對啊?此處回答:這樣想是錯誤的。因爲你若馬上這樣做的話,等于你未鎖好自己的內心,將慈悲心防護好,這麼一來將會失壞你的菩薩行、所修的苦行也會失壞。

  

這部入行論所舉的理由非常好,並非告訴我們傻傻的這樣忍就可以,此論透過我們的思惟用各種理由去修持,絕不是儍儍的修而已。

  

前面所談的叁種忍①安受苦忍②谛察法忍③耐怨害忍,皆指個人遭他人傷害如何修忍辱,也是指他人傷害我們的身軀如何修忍。下面講述另一種傷害,如他人來輕蔑、藐視、責罵等名譽上的損害該如何修忍辱行?

  

(辰二、于作輕蔑者應忍 分四:己一、輕罵等于己無損 廣論296+1):

  

心非色質無形體,誰由何處能損壞 若于色身起貪著,此身始爲衆苦侵。

  「或說輕蔑粗惡言,或作譏誹不悅耳 于汝身肢無損害,汝心何用瞋于彼?

  

我們的「心」是心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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