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卅四》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6/04/16
我們這裏面主要是講修持菩提心的方法,修菩提心的方法就是修自他相換的方法,在《菩提道次第論》裏面有講到阿底峽尊者總攝起叁個修菩提心的方法的傳承,因爲他具有這叁種傳承,這叁個傳承就是廣大行的傳承、深觀傳承及廣大傳承,廣大傳承就是指自他相換。先前講到《入行論》第八品的時候,甲曹傑將科判分爲兩個,就是修自他平等及修自他相換,講到先修平等後修相換,先將不平等修成平等。我們一般都會舍他愛己,這就是不平等,爲了讓這樣的不平等成爲平等,我們就要先從這裏著手,就像射箭之前要先瞄准目標再射過去。
如果將這種不平等的思惟鏟平之後,就有機會來觀察如何在他人上來生起珍愛他人的心,在自己上生起珍愛自己的心,如果沒有先將這一點鏟平的話,可能連這樣的想法都不會生起,因爲我們任何時候都只會想到自己而已,並不會想到別人。所以,首先要將不平的鏟平,這是很重要的。
另外,我們都有一個過失,也就是我們會去執補特伽羅我,執常一自在之我,執獨立實有之我。因爲我們會去執補特伽羅我,所以,我們要先問一 下:「到底有沒有補特伽羅我?」雖然在經典、論著裏面說無我,或許我們會因爲法上說無我就認爲可能應該是無我。實際上,我們想一想,我們還是都認爲有一個我,所以,如果不好好的珍愛、照顧這個我的話,似乎也講不過去。
在論著裏面都說無我,可是,外道都說有我,他們認爲「沒有我」是很奇怪的,因爲我們有五蘊,而且我們的識有無邊,當然就需要有一個主人來照顧、聯系這一些。我們會說:我肚子餓了,我的某個地方痛。這樣講來,好像我跟蘊必須要有關系,如果沒有關系的話,那麼,誰來說「肚子餓了」、「吃飽了」?肚子餓了跟吃飽了之間的關系要怎麼聯系起來呢?如果雙方沒有一個把它聯系起來的話,那不是很奇怪嗎?
剛剛講的是自他平等跟我們的我執應該也是非常有關系的,我們我執的對境存不存在呢?一般人也會說不存在,但是,這是因爲看到書上說的或聽聞到法而這樣說的,這並不是那麼容易的。我們先要想一想外道爲什麼認同「我」,他們覺得我執是沒有錯的、我執的對境是存在的,如果不存在的話,他們也會講說會有什麼問題,他們也不輸我們,他們也是相當聰明的。他們會說:「肚子餓了」接著就是「我要吃飯」,這兩個中間有什麼關系呢?他們會說:我們內心裏有各式各樣的心,先是「我餓了」的心,然後産生「我要吃」的心,吃了之後産生「我飽了」的心。如果我們的心各各散掉的話,那麼,這叁個都沒有辦法連接。所以,他們說:各式各樣的心、各式各樣的蘊一定要集在一起,然後要有一個主人來照顧它們,如果沒有主人的話,怎麼會感覺到餓了、要吃了和飽了呢?這叁個怎麼會有這樣的連接呢?如果沒有一個連接的地方的話,那些都會散掉,餓了、要吃跟飽了好像就完全沒有關系,那就很奇怪了。所以,應該要有一個主人把它們互相連接在一起,他們就把這個主人稱爲「我」,這就是我執的對境。
他們大概有二十幾種理由,用各式各樣的理由來承認我執的對境,我們如果去用一用他們的正因的話,那麼,我們的腦筋裏也會出現「他們講的有道理」。如果沒有從他們的角度去看的話,我們會覺得我執的對境是不存在的,一旦看了他們所用的正因的話,也會覺得他們講的也是蠻有道理的,他們講的跟我們內心的想法好像也是非常接近的。所以,當然我們就覺得「我」好像是其中負責連接的,我們就有了這樣的我執,我們會覺得這樣的主人是非常重要的,認爲沒有主人是不行的。在這個當下,我們就會産生我愛執,而且我愛執會一直很強,于是,自他相換的修行就完全沒有辦法修,因爲我們會認爲:我就是我,他就是他,怎麼能夠相換呢?于是就會聽不進去,這主要就是因爲我們自己認爲我執的對境是存在的,聽不進去的原因就在于此。所以,我們先要破除我執的對境,然後才可以自他平等,然後才能夠觀察注重自己跟注重他人兩者之間有什麼差別,才有這種觀察的能力産生,否則我們是沒有辦法觀察的,因爲我們都是以我執的角度去看,即使一直去看也看不到我愛執跟愛他的心的差別,一點都看不出來。
前面有講到我們爲什麼會生起「我」的念頭,主要是闡釋出「我」唯名言上是有的、無自性的,請看第 222 頁的偈頌,「如手足等雖有諸差別,同爲一身悉皆所愛護,如是別異衆生諸苦樂,悉欲求樂如我等無異。」 就像這個偈頌所說的,我們的蘊有多個,就像手足等諸種差別,可是,在我們心中還是會生起「這是我的身體」的感覺,然後在這一點上就會生起「我」的念頭。
在這當中當然還沒有很清楚明白的講出來剛才的意義,可是,間接可以讓我們了解到那個意義出來,就是讓我們了解到「我」的念頭到底是怎麼來的,這邊就是要破除掉執我是實有的、耽著境。事實上,「我」並不是我們的耽著境,它僅僅是在名言上有而已。如果沒有生起這樣子的了解的話,豈不就跟外道一樣了嗎?
請回到第 224 頁,
「若雲他身所受苦,可能損我故無關,未來自身所受苦,今亦無損何須護。」
我們應該要去除掉「認爲不應該去除他人苦」的妄念,不要認爲他人的苦是他在受苦而我們不需要去幫他去除,應該要去除這樣的念頭。也要去除掉我的未來的苦,事實上,我們生起「我的未來的苦」這樣的念頭僅僅是我們的心安立的而已,這種「我未來的苦」事實上是無谛實存在的,如果「我」是實有獨立的話,我們可以注重「我的」這樣的執著心,但是,實際上的「我」並不是這樣的,它只是內心中一個念頭的出現,只是當下生起而已,實際上「我」並不是獨立存在的,用這種理由成立起「我們應該要去除他人的苦」。
從「無我」的角度來講是比較有道理的,我們會認爲:他人的苦不會傷害到我,所以,我不需要去去除。因爲我們自己上面未來的苦會傷害到我,所以,我應該要將它去除。這裏面主要的差別是我們內心沒有去想「我」只是名言安立的,既然它是名言安立的,我們就不會從獨立存在的角度很去注重,這樣的話,我們就會從「他到底有沒有真正受苦」的角度去看,而不會從「我跟他的角度」去看,我們就不會去區分這是我的苦、那是他的苦,任何的苦都是我們所要去除的。
請看第 224 頁的偈頌,
「若未我當受彼苦,是爲顛倒邪分別,今時死者是余身,後時生是他身故,若時彼人于彼苦,唯彼自身當防護,足之所作何關手,何故于彼亦防護。」
我們會認爲「未來我的苦是我會受的」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這是因爲我執的關系才會産生的,我們會認爲「我」是生生世世存在的,這是我愛執,因爲有了我愛執的關系,我們就會想辦法去去除自己未來的苦。「若謂我當受彼苦,是爲顛倒邪分別」,因爲有了我愛執的關系,所以,對于「自己未來會受苦」這一件事就難以安忍。他人所受的苦雖然沒有降臨在我的身上,如果沒有我愛執的話,那麼,他人之苦也會令我生苦,也能夠生起這樣的心。
下面講到他人的苦是他人在受苦,我們好像不需要去爲他人去除他的苦,這樣講起來,當我們的腳被荊刺刺到的時候,那也只是腳的痛苦,我們的手也不需要去幫它去除這個苦,講起來好像就會變成這樣,這都是因爲有我執的關系。這樣講起來,如果說他人的苦是他人在受苦的話,腳的痛苦也不需要手來爲它去除了。如果沒有我執的對境的當下去看的話,就可以看得出來,可是,如果我執的對境存在的話,那就沒有辦法了。
當我們這樣講的時候,可能對方會說:「你說的對!可是,我執從無始以來就已經有了,而且非常的串習了,根本就沒有辦法做什麼改變了。」可能會生起這樣的想法。
請看第 224 頁,
「若雲此雖不應理,由執爲我故能爾,何故不執我爲他,此即應力求斷者。」
如果去執我是我、他是他,這樣的執著都是因爲我執生起來的關系,生起這樣的執著是不合理的,而且應該要勵力加以斷除,不應該隨之而轉。
我們常常會說我執,有我執就會有他執,以我執的角度來看他執,所以,他執也是壞的。我有我執的話,他也會有他執,這是一個邏輯。我跟他是從哪裏跑出來的?爲什麼會有我跟他呢?我跟他有一點點內心中許一個東西,我跟他在內心的對境上面好像安立一個東西,好像我跟他就是從這裏跑出來的。所以,我有我執的話,他就一定有他執。當「他」這個名詞出現的時候,「他」是可以舍棄的,當「我」生起的時候,「我」是不可以舍棄的。所以,我跟他是從哪裏出現的呢?我們這樣想的時候,好像都是內心中有一種獨立的看法。但是,實際上有沒有…
《入菩薩行論 第叁十四講(第7~8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