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 卅九》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6/06/25
修持自他相換的修行法是具有非常大的加持力的,而且,這個法門是非常甚深的,一位補特伽羅修行自他相換生起這樣的心之後,當他與他人同在之時,應該要更進一步如何去思惟呢?一般而言,遇到比我們自己低劣的,我們就會生起慢心,遇到比我們自己高的,我們就會生起嫉妒心,遇到與我們自己相等的,我們就會生起競爭心。但是,當這一位已經生起自他相換修心的補特伽羅遇到這些情形的時候,則會反過來而行,也就是要于我愛執上加以製伏,然後于他愛執上令增長。
第 236 頁下面的偈頌是屬于總明的偈頌。 「劣等有情攝爲我,自身易地爲彼人,依無分別心修習,嫉妒競爭及我慢。」 如果對于總明的這一個偈頌有所了解的話,對于後面的別釋就比較容易了解了。
「劣等有情攝爲我,自身易地爲彼人」,就是以劣等有情作爲我而以我作爲他。「依無分別心修習,嫉妒競爭及我慢」,「依無分別心修習」就是毫無質疑的、非常肯定的將自己安住于他人的處境上來作思惟,就是毫不猶豫的把自己的處境交換成爲他人的處境,站在他人的立場上來作思惟,用這種心對自己來修嫉妒、競爭和我慢。
仁波切說:假定有兩個人,第一個人內心中的我愛執不斷增加的話,第二個人也會增加他的我愛執,比如我比較自私的時候,他就馬上注意到他也要自私,不然他就會吃虧,所以,他就會自私。當他也自私的時候,我們自己會覺得「我受不了」,可以說真正受不了的就是我們自己的我愛執,他的我愛執就害到我的我愛執。他的我愛執那邊生起的有嫉妒心、慢心和競爭心,我們用他的競爭心、慢心和嫉妒心要來對治我愛執。
平常我們有煩惱的時候,我自己的我愛執和他自己的我愛執是非常相違的,此時我們用他人的我愛執所生出來的慢心、嫉妒心和競爭心來對治我們自己的我愛執。當我們作這種交換的時候不是短期的,也不是害怕自己敢不敢去當他人的位置,不要有這種猶豫,要全心全意交換過來,把自己當作他人的位置,以他人位置的角度生起「他需要什麼」,就一直這樣去想,然後就要一直去對治自己的我愛執。
第一句就是我們自己要當爲地位很低的,一般來說,當我們遇到一個比我們差很多的人的時候,我們內心生起的煩惱是慢心,而對方則是會生起嫉妒心。第四句的第一個是講到嫉妒,而第一句則是講自己變成地位很低的人,從他人的角度看我的話,第一個生起的是嫉妒心,所以就把嫉妒心排在第一個,然後是競爭心,最後才是慢心。
請看第 239 頁, 巳四倘遇損害當生歡喜。
「彼遭橫逆恒拂意,我當欣然久樂觀,彼爲衆人所譏笑,亦複相與作诃厭。」
這邊講到我們修自他相換,就是要自與他交換處境來作修持。一般而言,當我們看到他人的處境比我們不好的時候都會心生歡喜,那都是因爲我愛執的關系,這邊在修的時候,自他的處境交換過來了,對于自己的處境變不好的時候應該要心生歡喜。
因爲已經交換過來了,這裏的「彼」就是指「我愛執」而言,「彼爲衆人所譏笑,亦複相與作诃厭」,好像是說自我要對自己來作譏笑,他人所诃厭,我們亦當與之一起作诃厭。
辰叁、于劣者修我慢之理分四:這裏是講到我們應當讓我愛執永無出頭之日的意思,前面講到:我們與高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當對他(自己)修慢心,與低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該對他(自己)修嫉妒心,與相等者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應當對他修競爭心。也就是無論在任何時刻當中,都不可以讓我愛執有出頭的時候。對于他人好的事情,我們應該要生起高興,對于自己的不好也應該要生起高興,也就是用各種方式讓我愛執永無出頭之日。
巳一、修我慢之相。
「彼惑迷故于我等,敢言欲與相抗衡,慧聞色力及富貴,彼與吾曾等不等。」
一般我們與比自己高的人在一起時,相形之下,我們好像很低劣,心中會有一點不舒服,心中不舒服是我愛執在不舒服。現在修自他相換于劣者修我慢的時候,我們要將自己的地位轉換,要站在高者的地位上來作思惟,此時我們看到低者要對他修我慢。
因爲我們現在是要對抗煩惱,所以要站在他人的角度來想。一般我們如果遇到一位比我們高的他人,相形之下我們就會變成比較低,所以,現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上來講,我們說:「你是比我低的,你怎麼能跟我來比呢?你在各方面都比不上我,你在聽聞、智慧、形色、種姓和財富方面都不能跟我比。」因爲我們現在是站在別人的角度上來想,就是要讓我們的我愛執無地自容。
接著巳二、修我慢的功德。
「願其如是遍稱述,自身功德若聞時,身毛豎立生歡喜,悉皆享受大安樂。」
如果對方比我們高的時候,對方的心一定會很高興,因爲他會想:「我比你高!你比我低!」這邊也一樣要將角色交換過來,仁波切說,就是把自己置于他人的位置,就會看到我們自己是比他更差的,他的內心就會生起慢心,慢心的後面又會有另外一種歡喜,他自己會覺得「我很棒」,就會産生這樣的歡喜、快樂。現在我們要當他人,所以,我們自己要受他人的慢心,再來慢心後面會生起一種歡喜的樂,我們自己要享受這種他人的快樂。
這邊說「身毛豎立生歡喜」,這個歡喜是他人的歡喜,「悉皆享受大安樂」,就是自己享受他人的歡喜,「大安樂」是他人的安樂,「享受」是我自己享受他人的安樂。
巳叁、修已依受用修行之理。
「雖或彼自有利養,若爲我等作事業,于彼僅令足支身,余皆我力應受用。」
在修自他相換並不是我們心中想想而已,而是實修時要應用上的,實修時應該要如何做呢?也就是要將自己與其他的有情易地而想,也就是要交換角色而想,比如自己不管吃或喝,都應該是爲他人而做。因爲我們現在是角色交換,如果現在有一塊餅吃的話,好像是站在別人的角度上來做,「你現在吃這個餅,你有做我的事情,我才要給你這個餅吃。」「我的事情」指的不是真正自己的我,而是我們自己變成他人了,變成一切衆生了,「因爲你有做衆生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吃一點點,其他的都是衆生的,不可以用得超過了。」第二句是「若爲我等作事業」,因爲現在是易地而想,所以,「我等」就是指有情,也就是「如果爲有情在做事的話」,那麼,「于彼僅令足支身,余皆我力應受用」,這裏的「彼」就是指「我」,也就是只能給你一點點而已,其他的要收回來,而不可以給你。這等于是自己對自己在講話,「我要」的這種一直注重「我」的角度要換成他人,但是,還是在這裏有一個我,現在我們內心裏面認爲自己很重要的那個「我」就變成他人,但是,這裏還是有一個東西在,所以,我們現在是對他講話,講的人是誰呢?「我」就變成一切的衆生,意思就是我們所很注重的「我」就變成一切衆生。所以,我們以一切衆生的角度對他講話:「你有做一點點我的事情,我就給你吃一點點。」
問題:是把自己當成他人在跟自己講話嗎?
回答:也可以說把自己當成機器的樣子,或是把自己當成一個傭人,內心裏面的比較注重「我」就完全交換過來。比如一個學校裏面,你有做學校的事情就可以領學校的薪水,這裏所稱的「我」是一切衆生的一個「我」,也就是這裏的「我」就是「衆生」的意思,因爲我們已經自他相換,就是已經交換了,「我」就變成「他」了。所以,我們現在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來講「對自己」,對自己說:「你有做我的事情,所以,今天你可以吃,我會給你一些東西。」
問題:是「你有爲我做一些事情」嗎?
回答:對,因爲你有爲我做一些事情,所以,我可以讓你吃飯。我們給他用的或吃的東西不要給得太多,不該給的東西就不要給他,一定是必須的東西才給他。請看第一○七頁辰叁、既與雇值應令成辦所欲之事,辰四、應安例如船之心成辦依切有情義利,「于彼已酬傭雇資,今須令作我家事,于彼若無利可圖, 何苦一切皆施予。于身建立如船想,若往若來所依托,爲成有情義利故,此身重名如意珠。」就像我們吃飯時有一個〈供養偈〉,其中有一句是「唯爲…
《入菩薩行論 第叁十九講(第7~8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