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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 第四十六講(第9品)

  

《入菩薩行論 四十六》

  

雪歌仁波切講授,法炬法師翻譯

  2007/03/25

  

《入行論》的〈智慧品〉主要是講到什麼呢?就科判而言,在第二五叁頁就有提到,主要是分成兩個部分,就是釋論文出品名,其中釋論文的部分講到叁部分,第一個是明欲求解脫須先生起通達真如之般若,第二個是如何生起通達真如之般若方便,第叁個是結勸勤修。這裏是講到如何生起通達真如之般若方便,這裏又分爲叁個科判,第一個是二谛的安立,第二個是成立僅欲證解脫亦須通達空性,第叁個是廣釋成立空性之理。可以說整個〈智慧品〉裏面所談的都不外乎這叁個科判,我們現在是講到「子一二谛之安立」的部分。

  

或許你們心裏會生起這樣的念頭:「既然我們應該要去知道二谛的建立,爲何什麼又會牽扯到破除經部宗和唯識宗的主張呢?」就我們要認知空性而言,我們就必須要去了解諸法的真實義,而諸法對我們而言都有著顯現與實情不符合的情形存在,尤其顯現與實情不符合會有很多的粗細差別,經部宗也說諸法的顯現與實情不相符合,唯識宗也是這樣說的,爲了要破除他們的主張的緣故,所以,當我們在講二谛的建立時,就會談到顯現和實情不符合的情形,因此就會去提到破除經部宗和唯識宗的主張,原因就在于此。

  

講到要破除經部宗和唯識宗的主張,所以就分爲兩個科判,第258 頁的「卯一」就是破除經部宗的主張,「卯二」就是別破唯識宗的主張,而「卯叁」則是遮計于通達空性道之中觀宗應不能生歡喜。我們已經把破經部宗的主張都講完了,所以就是已經進入到「卯二別破唯識宗的主張」,這個部分又分爲兩個主要的科判,就是第 262頁的「辰一出彼計」及「辰二破」,我們現在是講到破除的部分,破除的部分當然也分爲一些科判,我們現在是講到破除主張有自證分,「申一依教破,申二依理破,申叁破立有自證分之因,申四破計諸安立有之法有谛實成就之所依」,我們現在是講到依理破除的部分,這個部分分爲兩個科判,就是第 264頁的「酉一破喻」及「酉二破法」,我們已經把破除比喻和破除意義的部分都講完了,現在是要進入到「申叁破立自證分之因」,上次講到「酉一無自證亦能生念之喻」的部分,藏文是在第 469 頁,中文是在第 265 頁。

  

上次講到第 265頁的「若問倘心不自知,雲何能念過去識,與曾習境聯屬生,有念如鼠咬與毒。」這裏最主要是破除唯識宗的主張,講到即使是無自證分亦能憶念起,所以,我們對于「念是如何生起的」應該要去了解,如果不了解的話,那就沒辦法去破除唯識宗的這些主張,甚至還會落入到類似唯識宗的主張裏面去。爲了了知念是如何生起的,這邊就舉了被老鼠咬的比喻,透過這個比喻會幫助我們去了解,所以,我們要知道這個比喻所要表達的意思。

  

我們現在是講到藏文的第 469 頁,在我們要開始講的這個偈頌上面一行有一行解釋,這個解釋是中文的第 266 頁第十四行「破余成立自證之理者」,藏文是先出現這一行解釋再插入下面的偈頌,這裏講到:有的人因爲有他心通的關系就可以知道他人的心,可是卻無法知道自己的心,實際上應該知道,既能知他心就應該要知自心。

  

這邊說到:一般而言,當對境在我們心中出現時,我們都會將它執離,好像它是跟我們不相幹的、分離的,這是因爲我們有非常強烈的貪愛自己而排斥他人的心。所以,當對境(他人)在我們心中現出來時,我們就會把它執爲與我們是分離的狀況。如果透過禅修將對自己強烈的貪著降低,或是將瞋恚他人、排斥他人、舍棄他人的心降低的話,也就是去除掉了知他人的心的障礙之後,這樣就可以得到他心通,就可以了解他人的心了,這樣子的話,我們就可以知道他人的想法及他人心中的覺受了。

  

自宗就說: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們要了知他人的心就不需要往外去求,只要降低自己的煩惱就可以知道他人的心的話,照說我們不需要降低煩惱也應該可以知道自己的心,爲什麼呢?因爲我們的心不在外面,而是跟我們自己常在的,照說不需要降低煩惱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心了。

  

比如我要了解某個人的心,我要了解他的心的意思,就是我要了解他的感覺,那就必須我要能夠進入他的位置,那麼,我就要先能夠離開自己的位置,我就必須要去除自己的那麼強烈的、粗的我執。另外,我平常對于對境會有一點排斥,有一點瞋的煩惱,這個也要去除,不然的話,我就沒有辦法到那個位置。所以,我在禅定當中要先把那些煩惱去除,這樣我的心才能夠去到那個位置,然後我才可以看他的心。當我這樣做的時候,我的心就能夠了解他的心,如果是這樣的話,他自己的心本身就已經是在他的位置了,肯定的,他自己本來就會了解他自己的心。所以,自己的心一定會了解自己的心,爲什麼呢?別人的心來到我的位置會了解我的心,所以,我自己一定會了解我自己的心。這是唯識的正理,他們這樣的正理看起來好像也是很有理由的。

  

第 265 頁的根本頌

  

若時具足余諸緣,能見故自能顯了

  

若時具足余諸緣,能見故」是能立因,就是能成立起的因,所要成立起的是「自能顯了」,如果具足其他的因緣的話,就能看見他人的心,原因就在于此,這樣的話,自己也能夠自我了知。這是所成立的法。

  

在甲曹傑的注解中也舉了一個例子,請看第266 頁第十六行,「譬如見遠屋(針)者,必能見近山也。」中文是「屋」在藏文是「針」,如果遠處的針能看到的話,照說近處的山也必定能看到。這個比喻是說:那個去作禅修而已經有神通的人,他可以看到他人的心的話,照說也應該可以看到自己的心。就唯識宗而言,作禅修而有神通的人可以看到對境補特伽羅的心,也可以看到自己的心。

  

解釋中的 「若謂由修止成就遍處等,具足別余因緣者,能見他心等故,最近自心當現爲自境,譬如見遠針者,必能見近山也。」這一大段是唯識宗的主張,下面則是中觀宗用來破除他們的。

  

修成眼藥作用力, 見寶藏瓶藥不見

  

應成派說:如果你說遠處的針可見到就必可見到近處的山,那麼,如果你有修行成就了塗眼藥之後可以見到地下的寶藏,那麼又何以見不到眼藥呢?照說眼睛也自己可以看得到自己了,可是,事實上卻是看不到。所以,用你們的比喻是不可以成立起自證分的。

  

如果照唯識宗說的自證分能領略自己,根本就不需要舉出能看到遠處的針必能看到近處山的例子,只要舉出眼睛就好了,眼睛就應該可以自己見到眼睛了。所以,唯識宗所用的這個比喻是不對的。所以,應成派說「識應該不自見」,我們就可以用「眼睛不自見」這個比喻來說,這樣就可以破除掉唯識宗所提出的能成立有自證分的因了。

  

對于唯識宗所提出的能成立起有自證分的能立因,中觀宗要將它破除,唯識宗提出因爲有念(回憶)所以有自證分,對于他們所提的這一點,中觀宗也將它破除掉了。另外,唯識宗也提出修禅定有神通可以知道他人的心,中觀宗在破除的時候就說「照說自己的心應該可以見得到自己的心」,用這個理由也將他們能成立起自證分的因破除掉了。將這兩個都破除了之後,唯識宗再一次提出能成立起有自證分的因,他們說:如果沒有自證分的話,就將無他證分。爲了要破除唯識宗的這個主張,第 266 頁最下面就有一個科判出現,「酉二破無自證不應知他」,「知他」就是「他證分」的意思,又分爲兩個科判,「戌一正說,戌二破從心變起之自體不可說爲他」,我們先說「戌一正說」,這是以一個偈頌來解說。

  

如是見聞覺知等, 非是此中之所遮

  

這邊唯識宗說:我們會講到「我看到了」、「我聽到了」、「我想起來了」,看到是由眼睛去看到,聽到是由耳朵聽到,想到是由心去想到。這個看到的看見者是眼識,聽見者是耳識,想到者是意識。我們說「我知道我看到了」,因爲「我知道我看到了」才會說「我看到了」,既然我知道我看到的話,就一定要有一個去了知「我知道我看到」的了知者,也就是必須要有一個能知者。如果沒有這一個能知者的話,就將沒有「我看到了」、「我聽到了」、「我想到了」的這些見聞覺知了。所以,必須要有一個能知者,這是唯識宗說的。唯識宗成立起這樣的觀點,我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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