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 四十六》
雪歌仁波切讲授,法炬法师翻译
2007/03/25
《入行论》的〈智慧品〉主要是讲到什么呢?就科判而言,在第二五三页就有提到,主要是分成两个部分,就是释论文和出品名,其中释论文的部分讲到三部分,第一个是明欲求解脱须先生起通达真如之般若,第二个是如何生起通达真如之般若方便,第三个是结劝勤修。这里是讲到如何生起通达真如之般若方便,这里又分为三个科判,第一个是二谛的安立,第二个是成立仅欲证解脱亦须通达空性,第三个是广释成立空性之理。可以说整个〈智慧品〉里面所谈的都不外乎这三个科判,我们现在是讲到「子一二谛之安立」的部分。
或许你们心里会生起这样的念头:「既然我们应该要去知道二谛的建立,为何什么又会牵扯到破除经部宗和唯识宗的主张呢?」就我们要认知空性而言,我们就必须要去了解诸法的真实义,而诸法对我们而言都有着显现与实情不符合的情形存在,尤其显现与实情不符合会有很多的粗细差别,经部宗也说诸法的显现与实情不相符合,唯识宗也是这样说的,为了要破除他们的主张的缘故,所以,当我们在讲二谛的建立时,就会谈到显现和实情不符合的情形,因此就会去提到破除经部宗和唯识宗的主张,原因就在于此。
讲到要破除经部宗和唯识宗的主张,所以就分为两个科判,第258 页的「卯一」就是破除经部宗的主张,「卯二」就是别破唯识宗的主张,而「卯三」则是遮计于通达空性道之中观宗应不能生欢喜。我们已经把破经部宗的主张都讲完了,所以就是已经进入到「卯二别破唯识宗的主张」,这个部分又分为两个主要的科判,就是第 262页的「辰一出彼计」及「辰二破」,我们现在是讲到破除的部分,破除的部分当然也分为一些科判,我们现在是讲到破除主张有自证分,「申一依教破,申二依理破,申三破立有自证分之因,申四破计诸安立有之法有谛实成就之所依」,我们现在是讲到依理破除的部分,这个部分分为两个科判,就是第 264页的「酉一破喻」及「酉二破法」,我们已经把破除比喻和破除意义的部分都讲完了,现在是要进入到「申三破立自证分之因」,上次讲到「酉一无自证亦能生念之喻」的部分,藏文是在第 469 页,中文是在第 265 页。
上次讲到第 265页的「若问倘心不自知,云何能念过去识,与曾习境联属生,有念如鼠咬与毒。」这里最主要是破除唯识宗的主张,讲到即使是无自证分亦能忆念起,所以,我们对于「念是如何生起的」应该要去了解,如果不了解的话,那就没办法去破除唯识宗的这些主张,甚至还会落入到类似唯识宗的主张里面去。为了了知念是如何生起的,这边就举了被老鼠咬的比喻,透过这个比喻会帮助我们去了解,所以,我们要知道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们现在是讲到藏文的第 469 页,在我们要开始讲的这个偈颂上面一行有一行解释,这个解释是中文的第 266 页第十四行「破余成立自证之理者」,藏文是先出现这一行解释再插入下面的偈颂,这里讲到:有的人因为有他心通的关系就可以知道他人的心,可是却无法知道自己的心,实际上应该知道,既能知他心就应该要知自心。
这边说到:一般而言,当对境在我们心中出现时,我们都会将它执离,好像它是跟我们不相干的、分离的,这是因为我们有非常强烈的贪爱自己而排斥他人的心。所以,当对境(他人)在我们心中现出来时,我们就会把它执为与我们是分离的状况。如果透过禅修将对自己强烈的贪着降低,或是将瞋恚他人、排斥他人、舍弃他人的心降低的话,也就是去除掉了知他人的心的障碍之后,这样就可以得到他心通,就可以了解他人的心了,这样子的话,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人的想法及他人心中的觉受了。
自宗就说: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我们要了知他人的心就不需要往外去求,只要降低自己的烦恼就可以知道他人的心的话,照说我们不需要降低烦恼也应该可以知道自己的心,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心不在外面,而是跟我们自己常在的,照说不需要降低烦恼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心了。
比如我要了解某个人的心,我要了解他的心的意思,就是我要了解他的感觉,那就必须我要能够进入他的位置,那么,我就要先能够离开自己的位置,我就必须要去除自己的那么强烈的、粗的我执。另外,我平常对于对境会有一点排斥,有一点瞋的烦恼,这个也要去除,不然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到那个位置。所以,我在禅定当中要先把那些烦恼去除,这样我的心才能够去到那个位置,然后我才可以看他的心。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的心就能够了解他的心,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自己的心本身就已经是在他的位置了,肯定的,他自己本来就会了解他自己的心。所以,自己的心一定会了解自己的心,为什么呢?别人的心来到我的位置会了解我的心,所以,我自己一定会了解我自己的心。这是唯识的正理,他们这样的正理看起来好像也是很有理由的。
第 265 页的根本颂
「若时具足余诸缘,能见故自能显了」
「若时具足余诸缘,能见故」是能立因,就是能成立起的因,所要成立起的是「自能显了」,如果具足其他的因缘的话,就能看见他人的心,原因就在于此,这样的话,自己也能够自我了知。这是所成立的法。
在甲曹杰的注解中也举了一个例子,请看第266 页第十六行,「譬如见远屋(针)者,必能见近山也。」中文是「屋」在藏文是「针」,如果远处的针能看到的话,照说近处的山也必定能看到。这个比喻是说:那个去作禅修而已经有神通的人,他可以看到他人的心的话,照说也应该可以看到自己的心。就唯识宗而言,作禅修而有神通的人可以看到对境补特伽罗的心,也可以看到自己的心。
解释中的 「若谓由修止成就遍处等,具足别余因缘者,能见他心等故,最近自心当现为自境,譬如见远针者,必能见近山也。」这一大段是唯识宗的主张,下面则是中观宗用来破除他们的。
「修成眼药作用力, 见宝藏瓶药不见」
应成派说:如果你说远处的针可见到就必可见到近处的山,那么,如果你有修行成就了涂眼药之后可以见到地下的宝藏,那么又何以见不到眼药呢?照说眼睛也自己可以看得到自己了,可是,事实上却是看不到。所以,用你们的比喻是不可以成立起自证分的。
如果照唯识宗说的自证分能领略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举出能看到远处的针必能看到近处山的例子,只要举出眼睛就好了,眼睛就应该可以自己见到眼睛了。所以,唯识宗所用的这个比喻是不对的。所以,应成派说「识应该不自见」,我们就可以用「眼睛不自见」这个比喻来说,这样就可以破除掉唯识宗所提出的能成立有自证分的因了。
对于唯识宗所提出的能成立起有自证分的能立因,中观宗要将它破除,唯识宗提出因为有念(回忆)所以有自证分,对于他们所提的这一点,中观宗也将它破除掉了。另外,唯识宗也提出修禅定有神通可以知道他人的心,中观宗在破除的时候就说「照说自己的心应该可以见得到自己的心」,用这个理由也将他们能成立起自证分的因破除掉了。将这两个都破除了之后,唯识宗再一次提出能成立起有自证分的因,他们说:如果没有自证分的话,就将无他证分。为了要破除唯识宗的这个主张,第 266 页最下面就有一个科判出现,「酉二破无自证不应知他」,「知他」就是「他证分」的意思,又分为两个科判,「戌一正说,戌二破从心变起之自体不可说为他」,我们先说「戌一正说」,这是以一个偈颂来解说。
「如是见闻觉知等, 非是此中之所遮」
这边唯识宗说:我们会讲到「我看到了」、「我听到了」、「我想起来了」,看到是由眼睛去看到,听到是由耳朵听到,想到是由心去想到。这个看到的看见者是眼识,听见者是耳识,想到者是意识。我们说「我知道我看到了」,因为「我知道我看到了」才会说「我看到了」,既然我知道我看到的话,就一定要有一个去了知「我知道我看到」的了知者,也就是必须要有一个能知者。如果没有这一个能知者的话,就将没有「我看到了」、「我听到了」、「我想到了」的这些见闻觉知了。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能知者,这是唯识宗说的。唯识宗成立起这样的观点,我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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