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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四冊▪P42

  ..續本文上一頁經論》中有類似說法:當菩薩見到能令一位有情生起一刹那布施等善念時,爲了實現此事,即使在百萬劫中精勤都心甘情願,沒有絲毫疲厭。

  以下引《四百論廣釋》的教證說明菩薩不應厭離生死衆苦的內涵:

  如是月稱論師亦雲:“衆生衆苦無余盡至,盡生死邊,刹那刹那種種異相 損害身心,然不因此而起恐怖。衆生衆苦一時頓至,盡生死際,發大勇進。”

  合集衆生一切生老病死的衆苦,全部降臨在自己身上,從現在起乃至生死海枯幹爲止,在這無盡的時間長河中的每一刹那,此等痛苦以種種方式損害自己的身心,但菩薩並不因爲痛苦種類之多、程度之深、時間之長而生起任何恐怖之心。即使一切衆生的痛苦同時頓然降臨在自己身上,也是歡喜接受,乃至輪回未空之間,精進地利他。菩薩應當具有如此勇猛的大道心,沒有這個內涵又怎能堪稱法行菩薩呢?

  另外,菩薩如是而行,有沒有利益自己呢?以這樣偉大的心行必定能産生真實的自他二利,遠遠超過人天、聲緣的利益,菩提心之所以具有巨大的積資忏罪、出生安樂的功能,也是源于菩提心的偉大勇猛。

  以下宣說利益:

  “刹那刹那悉能生起一切衆生一切種智無量無邊珍寶資糧。”

  如是爲利他不怖畏叁有而承擔衆生的苦難,功德究竟有多大?生起一刹那這種心念,就已經修集了無量無邊的珍寶資糧,菩薩能這樣發心,每一刹那都能由衷生起爲了利益一切衆生而成就一切種智的無量無邊的珍寶資糧。

  “無量無邊”表示資糧以數量無法衡量;“珍寶”表示資糧極爲難得可貴。我們若能有一念心真正體會到菩薩心行的偉大,再以隨喜心發願、向往,這也是真正的珍寶資糧。

  “知此因已,應當更受百千諸有。”爲證此故,引彼諸經。

  在知道菩薩勇悍利他具有快速圓滿資糧的利益之後,應當數數在叁有中百般受生而行利他事業。爲了證明此點,論中引了種種經典。

  可見利他具有無量的功德,正是看到了這種大利,發大心的人不甘于走自了小路,他要荷負起引導無量衆生獲得暫時究竟利樂的責任,所以不應怖畏在生死中救度衆生。

  醜二、遣除倒執叁有見爲勝利義之理

  又于叁有見爲勝利之理者,即彼經說:菩薩精勤義利有情,如于此事所發精進,如是其心而獲安樂。故不厭患叁有之義,是于生死義利有情不應厭患,當于此事而發歡喜。

  “于叁有中見爲殊勝利益”的真正含義,就是前文經典所說:菩薩精勤利益有情,對利他之事生起精進,這樣菩薩內心能獲得大安樂。因此所謂“不厭患叁有”是指不應厭患在生死中利益有情,應對趣入輪回利他生起歡喜心。

  由此可知,“不應厭患”是指不應厭患在生死中利益有情,而不是不應厭患沈溺生死。例如,如果自己不會遊泳,就應厭離沈溺在洪水中,否則就會淹死,但是如果擅長遊泳,就不應厭離入水救人,實際上,能在大水中勇猛救人,才真正體現出一個人的大義大勇。因此,不可混淆這二者,對自己沈溺生死之中,理應厭患,趕緊出離,對在生死中利益有情卻不能厭患。現代人往往以此作擋箭牌:佛法在世間,我們要在世間隨緣,也要會吃喝玩樂。這樣是將叁有痛苦顛倒見爲大勝利,並不是對在叁有中利益有情見爲大利益。

  醜叁、應怖畏以業惑轉生,但應歡喜以悲願力受生

  若由煩惱及業增上漂流生死,衆苦逼迫,尚不能辦自己義利,況雲利他,此乃一切衰損之門,較小乘人極應厭患,極應滅除。若由大悲願等增上于叁有中攝取生者,則應歡喜。此二不同。

  若是以煩惱和業不自在地漂流生死,時時被生老病死等衆苦逼迫,無法自在,如此尚不能獲得自利,更何況說是利他。因此,不能把貪執生死和在生死中利生混爲一談,這是一切衰損之門,會導致無法出離生死,障礙自他。因此大乘行者不但要厭離生死,而且與小乘人的厭離相比,是極應厭離、極應滅除。相反,若是以大悲力、大願力入叁有受生,則應當歡喜,這二者不同。

  曆史上很多再來菩薩,他們自己已經超出叁有,但爲了利生,仍以願力、叁摩地力不斷入母胎受生,佛陀爲了救度人類也示現入胎出胎,示現和人類一樣的行爲,聖者們如此而行就是因爲慈悲。雖然佛的法身盡虛空遍法界,但人類心量狹小,無法見到法身佛,所以爲了救度衆生,佛以方便降生到地球上,示現與人類一般大的身量,說同樣的語言,這樣衆生就能親近佛而獲得救度,諸如此類的受生是極應隨喜、發願隨學的。

  以下宣說,沒有區分以業惑轉生和以願力等轉生而如是宣說,犯行菩薩戒惡作罪。

  醜四、未如理辨別而宣說犯菩薩戒

  若未如是分別如前宣說,則此說者,若有菩薩律儀,《菩薩地》說犯一惡作,是染違犯。恐繁不錄。

  假如沒有辨明何種厭患應理、何種厭患不應理,卻說菩薩不應厭離以業惑所致的生死諸苦,如果已經受了行菩薩戒律儀,按《菩薩地》所說,則犯了一惡作罪,是染違犯。詳細內容可參閱宗大師的《菩薩戒釋》,此處唯恐篇幅過長而沒有摘錄。

  《菩薩地》說:“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欣樂涅槃,應于涅槃而生厭背,于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叁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何以故?如諸聲聞,于其涅槃欣樂親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于大涅槃欣樂親近,于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惟爲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爲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于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莊嚴經論》說:“頂戴衆生極重擔,菩薩緩行非端嚴,種種系縛縛自他,應勤修行百千倍。”

  《傳釋》說:“聲聞鈍根,尚能了知生死過患,深生厭離,何況菩薩是利根性具無量慧。”

  醜五、諸智者承許的遠離有寂二邊的行爲

  故見叁有一切過失,雖極厭離,然由大悲牽引意故,不斷叁有者,是爲希有。

  假如有人見到了叁有的一切過失,雖然是極其厭離,但由于大悲牽引,反而不斷地受生叁有,願意將自己的生命奉獻在衆生界,成爲一切有情安樂的所依,這是極其稀有。

  比如,精神病院的醫生,他自己是極其厭離精神病的痛苦,然而以悲憫心的牽引,他願意進入精神病院,長年照顧病人,幫助他們逐漸恢複理智,這種行爲是極其稀有而高尚。

  若見叁有盛事,如妙天宮,愛未減少,借利他名而雲我等不舍生死,智者豈能將以爲喜?

  相反,如果見到叁有的各種五欲享受,猶如善妙的無量宮,自己的貪愛並沒有減少絲毫,反而以利他爲借口說:我們不應舍離生死。其實是難以舍離五欲。智者怎麼能對這種觀點歡喜呢?

  因此,要正確認識取舍之處,如果分析不清世間和出世間的緣起差別,很容易混爲一談,所謂利益衆生,也可能變成“一盲引衆盲,相牽入火坑”而已。有些人雖然高舉大乘、無上乘的旗子說:“你是小乘出離,我的境界比你高,我要留在世間利益衆生。”其實只是耽著世間,不願舍離五欲而已。

  《中觀心論》亦雲:“見過故非有,悲不住涅槃,利他具禁行,而安住叁有。”

  清辨論師在《中觀心論》中也說:“菩薩由于具有見到叁有過患的猛利出離心,所以他不是耽著叁有的圓滿而束縛在叁有中,完全被大悲心驅動,爲了利他而不安住寂滅涅槃。完全爲了利他具足大乘禁行的菩薩,是以大悲願力等特意安住在叁有中。”

  此處“具禁行”,“禁”是遮止,真正大乘的菩薩,已經完全遮止了自私自利和損害衆生的心念,唯一行持利他事業。

  以下再引《菩薩地》的觀點,破斥上述觀點。

  醜六、相違《菩薩地》所說

  又《菩薩地》說:百一十苦是于一切有情發大悲之因,由見如是無邊衆苦,心生恒常猛利不忍。而雲于生死不稍厭患,極爲相違。

  《菩薩地》中,宣說一百一十種苦,是對一切有情引發大悲的因(在上士道菩提心次第中還會具體宣說),正是由于見到叁有充滿無邊衆苦,並非安樂世界,才會生起恒常猛利的不忍之心。但有人卻說菩薩對生死一點也不厭患,這與《菩薩地》的觀點極其相違。

  爲什麼要如此廣大、深入地思惟苦呢?因爲思惟苦是引發大悲的因。其實,只有對衆生的苦難認識越來越深細,大悲才會修得越來越深廣。一位願意爲他人著想的人,見到他人有苦難時,會不忍心抛棄他,同樣,菩薩見到無量老母有情正在生死中感受漫長而衆多的痛苦,他怎麼忍心舍棄呢?地藏菩薩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所有大乘菩薩共修的普賢行願也說:“虛空界盡、衆生界盡、衆生業盡、衆生煩惱盡,我願乃盡,以虛空界、衆生界、衆生業、衆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願王永無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因此,以理論而言,菩薩應當對輪回痛苦極生厭離,《般若經》也強調大乘菩薩應當厭離輪回。

  但有人卻說菩薩對生死一點不厭離,這就相違了《菩薩地》的觀點。要知道“心生恒常猛利不忍”與“不稍厭患”內心狀態完全相違。心生恒常猛利不忍,緣自己就是出離心,緣衆生則是大悲心,自己已經認識生死之苦,內心厭患,推己及人,也能生起不忍的悲心,願意入生死去救他。

  比如,見到愛子掉入糞坑,父親會不忍孩子受苦,以悲心跳入不淨糞中,但不論跳入之前與跳入之後,他始終厭離糞坑。

  一般人智慧有限,不知樂受和舍受也是苦,而將樂受當成真安樂,覺得生活很幸福,就說:“不要將佛法說成是厭世之法,佛法應當是安住在世間”,對此需要善加辨別,執著有漏的輪回法是安樂,大家一起安住在輪回中,這既不是小乘佛法,也不是大乘佛法,而是生生世世最習慣的生死之法。

  醜七、以出離心爲基礎,發起大悲之理

  若于生死心善出離,次見有情皆自親屬,爲利他故入叁有海,此道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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