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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叁冊▪P51

  ..續本文上一頁身心汙穢而迅速墮落,比如美國影星瑪麗蓮夢露,以出演所謂性感電影而著名,她酗酒、吸毒、生活糜爛,最終精神崩潰,才叁十六歲就以自殺了結一生。再從善業方面來說,修行能不間斷,力量就大。比如,每天堅持六次皈依,一生不斷,善業力極強,或者日常功課,不論持咒、念佛、讀誦大乘經典,只要能保證日日不間斷,功德就大,所以大家每天的功課不要間斷。這個“不間斷”是很重要的修行教授,比如《行願品》中,每一願後面都說“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中,大勢至菩薩以自己的修行心得,教導我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叁摩地,斯爲第一”,淨念相繼即清淨心不間斷。再以密宗來說,民國諾那祖師曾說:一個修行人有兩件事情不能忘,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能忘:一個是本尊咒,一個是你的種子字,至少有一個不能忘。所以,不論修什麼,行門一旦決定之後,重要的就是要堅持不斷。

  第二貪著,即猛利樂作(與《本地分》所說“加行”一致),當時造作的心力非常強,以強大心力推動,造業就重,所以我們造惡不能猛利,行善卻要常常提起心力來做,能在信心、恭敬心、好樂心中行持,效果會很好,相反沒有良好的狀態,善業會很微弱。每次聞法、思惟、念誦,或者去發心之前,應當首先好樂心提起,有了淳淨意樂再做,功德就能增上。這點也很要緊。

  第叁無對治(與《本地分》中所說“所治一類等”一致),即造業後沒有現起對治,比如造惡後沒有及時以四力忏悔,行善後沒有被邪見、嗔恚、後悔心等所摧毀,在無對治的情況下善惡業就重。

  第四和第五是從對境上來說,所謂“開二成立”是說把對境開爲“德”、“尊”二種,“德”是指叁寶等功德田,“尊”是指父母上師等恩德田,在恩德田和功德田之前,不論作善作惡,作業都很重。以上是五種深重的善業及不善業。了知取舍之後,應當精勤修習,使善業日益增上廣大。

  以上所謂的業重,從成熟果報來說,有叁種特征,即:①決定成熟果報;②多次成熟果報;③猛利成熟果報。這是按共同乘的觀點來宣說的。

  午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分四:一、福田門 二、所依門 叁、事物門 四、意樂門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

  未一、福田門分叁:一、叁寶等田門 二、僧伽田門 叁、其中菩薩田門

  申一、叁寶等田門

  由福田門故力大者,謂于叁寶尊重 、似尊 父母等所,于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由福田門導致業力大,就是對叁寶、上師、與上師相似之境,以及世間父母等嚴厲對境,即使沒有猛利意樂,只是稍做利益或損害,就能獲得巨大的福業和罪業。譬如,億耳阿羅漢往昔曾以一朵花供養佛塔,只是略作供養,就感得九十一劫之中,連續不斷地享受安樂,而且以福德余業力終證阿羅漢果;阿育王在前生作小孩時,曾經以泥土供佛,以此福業後來作阿育王,在南贍部洲建起八萬座佛塔,最後得道。小孩布施的物品是低劣泥土,而且幼稚無知,心意很薄,爲什麼果報這樣大呢,就是因爲福田極妙。由此可知,大福是從良田而生。

  《增一阿含經》說:布施畜生食物,獲福一百倍;布施犯戒人食物,獲福一千倍;布施持戒人食物,獲福一萬倍;布施斷欲仙人食物,獲福千萬倍;對預流向施食,獲福不可計量,何況對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乃至對不來果、阿羅漢果、辟支佛、如來等施食,其福德更加不可稱計。其中說到隨對境功德的增上,供施獲福也逐漸增上。

  在世間,父母是深重的對境。在家出家佛教徒一定要敬事父母,否則有很大罪過。《感應篇集注》中,有一則不孝父母而遭惡報的典型公案:

  有一位名叫倪九的浙江青田縣人,從小死了父親,靠母親在富人家當奴仆,含辛茹苦地把他養育大。後來倪九做生意,慢慢積累起錢財,成了一個小財主。倪九生活富裕之後,娶了一位漂亮妻子。這位妻子輕視他母親,認爲老太太奴仆出身,身份下賤。倪九順從妻子,對母親不孝順承侍,凡是打掃、做飯、清理廁所等等的大小家務都讓老母親去做,兩個小夫妻卻過著安逸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准備請客,早晨天剛亮,夫妻兩人醒來,卻躺在床上不起身,高聲叫隔壁的老母親起床做飯。老母親拖著衰老疲乏的身體起身進了廚房。這時候,天空當中忽然狂風怒吼,緊接著大雨傾盆而下,附近山上的大石,飛落在倪九夫婦的房屋頂上,房梁一下倒塌,把小夫妻壓死。老母親在廚房做飯,幸而安然無恙。

  倪九夫妻因爲對母親忤逆不孝,遭受了這樣迅速慘烈的報應。現今社會也有許多像倪九夫妻這樣的不孝兒女。我們常常看到兒女結婚之後,如果和父母同住,父母住的是最小最差的房間,穿的是舊衣,吃的是殘羹剩菜,做飯、當清潔工、還要帶孩子,完全是一個下人的身份,而小夫妻卻過著享福的日子,這是顛倒業果的末世現象。做爲佛教徒應當以孝爲本,不孝父母而想學佛有成就,絕無可能。

  我們的聽衆當中,也許有人以往對父母公婆不孝敬,明白因果的事理之後,我真心希望你們,學佛能從孝父母敬公婆做起,父母公婆就是你們身邊的活佛,能這樣做,學佛才有資格,因爲大乘佛教是以孝道爲根本的,如果對現前的父母公婆都不孝敬,怎麼可能救度天下一切父母有情呢?相反,能盡孝道才開始進入人天善道。

  以下引經說明:

  此複猶如《念住經》雲:“從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于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

  如《正法念住經》所說,從佛法僧的叁寶處即使只取極少許的財物,也成爲重大的黑業,如果不與取佛法僧物,仍然以同類物奉還,盜佛法罪能得到清淨,以共同乘的觀點,盜僧伽物乃至沒有感受痛苦果報之前,不得清淨,因爲僧伽福田更爲深重的緣故。按大小乘共同觀點,下至四位未破根本戒的凡夫僧,即是僧伽。按大乘不共觀點,一位真正入道的大乘菩薩,便是僧伽。現今佛陀不在世,供養佛像、佛塔之物,屬于佛物;法寶主要是指教法,供養法寶的印經款等,屬于法物。如果所盜是僧寶的食物,將會墮入有情大地獄,如果是非食物的其他物品,將會轉生在地獄的間隙之中,也就是無間地獄附近的近邊地獄等極黑暗的處所。果報爲什麼如此巨大呢?原因是僧寶對境極爲嚴厲,稍做一點就會感召地獄果報。

  下面講一則公案:

  唐朝有一位僧人,叫僧覺,很早出家,住在空慧寺,寺裏財物很多,他多次偷盜。有一年,他擔任值事,擅自使用常住的錢,心中毫無慚愧。後來有一天,他忽然脫下衣服,露著身體,雙手如被反綁一樣,一直大聲號叫,痛哭流淚。同寺的僧泰等人,發現情況不對,就去問他發生了什麼事。

  

  他說:“我現在已是活著入地獄的人,有人在空中手持鑿子,鑿我的額頭、腦後和背部,這些地方都已被穿成孔洞。虛空中有錢,穿在一起,百枚一串或千枚一串,有些從額頭穿入從後腦穿出,有些從後腦穿入從額頭穿出,錢出入的時候,苦不堪言。”有人爲他忏悔,他當時就進入昏迷狀態。這樣折磨了幾天之後,就氣絕身亡。

  申二、僧伽田門

  《日藏經》中特說犯戒,受用僧物少許,或葉或華或果,當生有情大那落迦,設經長夜而得脫離,複當生于曠野屍林,無手乏足諸旁生類,及無手足盲餓鬼中,經曆多年恒受苦等極大過患。

  《日藏經》中也特別談到了犯戒者,即使只享用少許僧衆財物,比如葉、花、果等,都將轉生在有情大地獄中,經過漫長時間從地獄中脫身,仍然要生在風沙大、荒涼沒有人煙的曠野屍林,轉生爲無手缺腳的旁生種類或者無手無腳瞎眼盲殘的餓鬼,經曆多年,恒時感受痛苦等,有諸如此類的極大過患。

  博朵瓦格西曾經說:“在家人日日造十不善業,不如戒律不清淨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過大。”《彌勒獅吼經》說:“甯可一日還俗一百次,戒律不清淨的僧人切莫享用信財。”

  大成就者唐東加波,曾經在莫年格山谷,見到一塊磐石中藏有一條大蛇,這條蛇的全身上下布滿了大如拇指的青蛙,都在噬咬著它,當時尊者向大蛇吐了口水加持,把他超度了。尊者對大衆說:“沒有功德的僧人如果享用信財、亡財,就會變成這樣。”

  又說已施僧衆苾刍,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

  《日藏經》又說:總的供養僧衆或者特別供養比丘已經決定回向的物質,即使是鮮花等的微量物,自己也不應受用,不應把已經供僧之物轉送給在家人,在家人也不應受用僧物,這種罪過也極其嚴重。

  這裏要提醒,做值事、做方丈、做管理的人,如果因果帳不清,就會墮落惡趣,譬如本爲信衆供僧的財物,自己隨意取用,轉給關系親密的在家人或親戚受用,都是造極重惡業。上次講過五臺山人皮鼓的公案,就是職事將常住物私自轉給白衣弟子,爲他娶妻置辦産業,以這個罪業,他死後變牛,在寺院裏耕田做工還債,而且臨死時,托夢給弟子,剝它的皮給寺院作鼓來贖罪。所以,僧是白衣福田,如果僧人給白衣送禮,那就成了僧以白衣爲福田,雙方都會損福。

  從自己方面來說,自己沒有受持清淨戒律、沒有聞思修的功德,也不要把信衆供養的財物過多地轉給親戚朋友,以甚深的業果來看,讓親友享用對他們也是有害無利的。

  《大方等大集經》中有這樣一段:

  當時世尊對龍說偈:“汝以過去盜因緣,輕戲聖人受是報,至誠聽我此實言,即得清涼滅諸苦。”佛說了實語之後,以少量水泄入龍的口中,當時火、蟲、膿都滅盡了,龍口清涼起來,說:“大聖如來,我回憶起在過去迦葉佛時,曾經做在家人,在田裏耕地。當時有一位比丘向我乞討五十錢,我回答他:“等稻谷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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