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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二冊▪P13

  ..續本文上一頁四種利益:一、“令身能不緩散”,即以如是姿勢可令身體不松散掉亂;二、“雖睡沈已亦不忘念”,即沈睡之後亦不忘失正念;叁、“睡不濃厚”,即不會睡得太深;四、“無諸惡夢”。反之,若不以獅子臥而眠,則與上述四種相違的一切過失皆會生起,即以其他臥式,身將散亂,睡後忘念,睡眠極重,睡夢不祥。

  以上皆依《瑜伽師地論》所說:“問:“以何因緣右脅而臥?”答:“與獅子王法相似故”。問:“何法相似?”答:“如獅子王,一切獸中勇悍堅猛,最爲第一。比丘亦爾,于常修習悎寤瑜伽,發勤精進,勇悍堅猛,最爲第一。非如其余鬼臥、天臥、受欲者臥,由彼一切懶惰懈怠,下劣精進,勢力薄弱。又法應爾,如獅子王,右脅臥者,如是臥時,身無掉亂,念無忘失,睡不極重,不具惡夢。異此臥者,與是相違,當知具有一切過失。”

  子四、以何種意樂睡眠:一、光明想;二、正念;叁、正知;四、起想;五、總結。

  論雲:以何意樂睡眠有四。

  歸納《瑜伽師地論》之教授義,睡眠時應以四種意樂而寢臥,四種意樂即光明想、正念、正知及起想。以如是意樂睡眠,即爲“巧便而臥”,可將睡眠轉爲修行。故行人不應隨煩惱、無記心睡眠,而須調整自心,以清淨意樂睡眠。

  以下對四種意樂從方法、作用二方面分析:

  醜一、光明想:

  論雲:光明想者,謂應善取光明之相,以其光心而睡眠之,由是睡時心無黑暗。

  光明想者,即當善巧作意光明之相,以此光心而睡眠。

  如窺基大師雲:“雲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者,謂水火、星月、藥草、珠寶是明緣,此明之心,名明俱心。唯日一種是光緣,此光心名光俱心。以日能發光,隱蔽處而令見,余月等不爾。”明俱心,即緣明之心;光俱心,即緣光之心。光與明之差別:日光能照亮隱蔽之處,而其他明不能。

  光明想之作用:睡眠時,心以光明想而不昏暗。

  《瑜伽師地論》雲:“雲何名爲住光明想巧便而臥?謂于光明相善巧精懇,善取善思,善了善達,思惟諸天光明俱心,巧便而臥。由是因緣,雖複寢臥,心不昏暗。”

  醜二、正念:

  論雲:念者,謂聞思修諸善法義所成正念,乃至未入熟睡之際,應令隨逐。

  第二種意樂是正念,即應當使由聞思修法義所成就的正念,乃至尚未進入熟睡時,一直于心中隨逐。

  應令隨逐者,爲平時聞思修所成就之正念;隨逐之階段,即從初睡乃至熟睡之間。譬如,由聞思暇滿成就珍惜人身之正念,睡時心中應緣此法義,安住珍惜人身之正念中,直至熟睡爲止。

  如是行持之作用:

  論雲:由此能令已睡沈時等同未睡,于彼諸法心多隨轉,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

  睡眠時令正念隨逐,由此能令沈睡時等同未睡,心能常常隨順彼法而轉,總之,于睡眠時亦能修習善行。

  《瑜伽師地論》雲:“雲何正念巧便而臥,謂若諸法已聞已思已熟修習,體性是善,能引義利,由正念故,乃至睡夢亦常隨轉。由正念故,于睡夢中亦常記憶,令彼法相分明現前,即于彼法心多隨觀。由正念故,隨其所念,或善心眠,或無記心眠,是名正念巧便而臥。”

  以下引兩則公案證明:

  明憨山大師于自敘年譜中雲:“予年十九,專意參究一事,未得要領,乃專心念佛,日夜不斷。未幾,一夕夢中,見阿彌陀佛,現身立于空中,當日落處。睹其面目光相,了了分明,予接足禮,哀戀無已。複願見觀音勢至二菩薩,即現半身。自此,時時叁聖炳然在目,自信修行可辦也。”此公案證實以正念巧便而臥,確如無著菩薩所言“由正念故,于睡夢中亦常記憶,令彼法相分明現前。”

  元高峰禅師于語錄中言:“我于次月十六日夜夢中,忽憶起斷橋和尚房內“萬法歸一,一歸何處”之話頭,此後,疑情頓發,打成一片,直至東西不辨,寢食俱忘之境。至第六天,擡頭忽見五祖演和尚真贊最後兩句,蓦然打破疑團。又經五年,一日睡中,正疑此事,忽聞同住道友推枕落地之聲,蓦然打破疑團,一念無爲,十方坐斷。”高峰禅師參禅,初于夢中發起疑情,終于夢裏徹悟,可見心于夢中更具力量。

  或疑:“白晝意識極其清醒,六根開放,對周圍塵境皆能感知,夢中意識模糊,如何較白天更具力量?”<, BR>答言:“白晝六根, 開放,趣向外境,如是心力渙散。而睡眠中,前五根關閉,五識不再活躍,如是心能安定。若睡時能令正念隨逐,夢中修法更易得力,大修行者往往夢中生起成就證相,甚至大徹大悟。”

  淨土宗善導大師曾開示:“若入觀及睡眠時,應發此願,弟子某甲,現爲生死凡夫,不識彌陀佛身相光明,願佛慈悲,爲弟子示現身相及觀音勢至諸菩薩等,乃至彼世界清淨莊嚴光明等相。道此語已,一心正念,隨意入觀及睡。或有正發願時即得見之,或有睡眠時得見,除不至心。”故睡眠時正念力對睡夢影響至深,對此修行良機,萬勿空過。

  醜叁、正知:

  論雲: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隨起煩惱即能了知,斷除不受。

  第叁種意樂是正知,即由如是依止正念而睡眠時,隨有煩惱現起,即能及時覺察了知,速疾棄舍,心無染著。

  分別言之,何時正知?睡眠過程中正知;爲何能正知?熟睡前正念隨逐之故;正知何者?夢中隨起煩惱時,能正知煩惱;正知有何作用?知即不迷,知爲煩惱,則不隨轉,此即“斷除不受”。

  《瑜伽師地論》雲:“雲何正知巧便而臥?謂由正念而寢臥時,若有隨一煩惱現前,染汙其心,于此煩惱現生起時,能正覺了令不堅著,速疾棄舍,既通達已,令心轉還,是名正知巧便而臥。”

  醜四、起想:一、不越起時之想;二、發起悎寤瑜伽欲樂之想;叁、不舍善法之想。

  論雲:起想有叁。

  所謂起想,即于睡眠時,先起善想。根據《瑜伽師地論》當發起叁種想:一、不越起時之想;二、發起悎寤瑜伽欲樂之想;叁、不舍善法之想。

  寅一、不越起時之想:

  論雲:初者謂一切種,其心不應爲睡所蔽,應以精進所攝之心,驚懾而眠,猶如傷鹿。

  第一不越起時之想,即于一切情況下,自心不應被睡眠所障蔽,而應以精進所攝之心,警覺攝心而眠,猶如受傷的野鹿。

  “驚”即不安穩,時時提防;“懾”即不放縱,注意力集中。此驚懾而眠之狀態,如受傷野鹿之睡眠,林中野鹿恐懼獵人捕殺,無法安穩而眠,睡時總處于警覺狀態,受傷之鹿則更警覺,絲毫不敢放松。

  如是起想之作用:

  論雲:由此睡眠,不甚沈重,不越起時,而能醒覺。

  由如是發起警覺之心,將使睡眠不會太沈,不會超過起床時間而能及時醒覺。其因即以精進所攝之心。

  《瑜伽師地論》雲:“雲何名爲思惟起想巧便而臥?謂以精進策勵其心,然後寢臥。于寢臥時,時時覺寤,如林中野鹿,不應一切縱放其心。當知此中由第一思惟起想,無重睡眠,于應起時,速疾能起,終不過時方乃悎寤。”故睡時當發迅速起床之想,如是入睡後方可于應起之時速疾起床。

  寅二、發起悎寤瑜伽欲樂之想:

  論雲:二者謂作是念,我今應修佛所開許悎寤瑜伽,爲修此故,應大勵力引發欲樂。

  第二即須發起是想:我現應修持佛陀所開許的悎寤瑜伽,爲修持悎寤瑜伽之故,我應努力引發欲樂,安住此強烈加行欲樂中。

  如是起想之作用:

  論雲: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

  由此能依佛所開許的獅子臥式眠臥,不會有所增減,即會持守穩固的睡眠行爲。相反,若未發起此想,行爲則不穩固,如前叁天是獅子臥,第四天即成天人臥;或上半夜是獅子臥,下半夜即成豬狗臥。如是即爲“眠有增減”。

  《瑜伽師地論》雲:“隨順趣向,臨入睡眠,複作是念:我今應于諸佛所許悎寤瑜伽,一切皆當具足成辦,爲成辦故,應住精勤最極濃厚加行欲樂。由第二思惟起想,能于諸佛共所聽許獅子王臥,如法而臥,無增無減。”

  發起第二種想,安住極強加行欲樂當中,方能成辦晝夜警醒之瑜伽。若具如是進取心,自會于睡眠時按獅子王臥式,如法而臥,如此能令身心不懈怠懶惰,不失壞悎寤瑜伽。

  寅叁、不舍善法之想:

  論雲:叁者謂應作是思,如我今日勤修悎寤及諸善法,明日亦應如是勤修。

  第叁即應如是思惟:如我今日勤修悎寤瑜伽以及諸善法,明日我亦應如是勤修。

  起此想之作用:

  論雲:由是于善欲樂相續,雖忘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

  由起不舍善法之想故,能對善法之欲樂相續不斷,即使忘失正念之中,亦能爲上上品成就而精勤。

  論中“是”指不舍善法之想,以此想爲因,能導致“于善欲樂相續不斷”,如何相續不斷?即“雖忘念中亦能爲上上品成就而精勤”。換言之,依于串習,相續中不舍善法之念勢力強大,即便忘失正念,亦能由其作用,引動自心爲求得更上成就而精勤。

  《瑜伽師地論》雲:“複作是念:我今于修悎寤瑜伽,應正發起勤精進住,爲欲修習諸善法故,應正翹勤,離諸懶惰,起發具足,過今夜半至明清旦,倍增發起勤精進住,起發具足。由第叁思惟起想,令善欲樂常無懈廢,雖有失念而能後後展轉受學,令無斷絕。”

  以上從光明想、正念、正知、起想四方面,已說睡時之清淨意樂。

  醜五、總結:

  從第四種資糧的名稱——“精勤修習悎寤瑜伽,于眠息時應如何行”,即可了知修習睡眠意樂,目的是爲成就悎寤瑜伽,方法即是以心作意思維。

  悎寤瑜伽有修時與修後兩個階段,中夜分之睡眠是修後之事,其余白晝、初夜分、後夜分叁者爲正修之時。如是對勤修悎寤瑜伽而言,睡眠行爲應如何行持?此行爲應與正修密切相關,即須延續正修時的覺悟狀態,直至次日後夜分。而延續覺悟狀態之關鍵在于意樂:首先須作光明想,避免心識昏暗狀態;繼令正念隨逐,以正念力于睡夢中,令彼法相分明現前;依止正念即可于睡眠中正知煩惱;爲保證次日能及時覺醒,應發起不越時之想;爲能具足成辦悎寤瑜伽,應發起安住悎寤瑜…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二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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