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伽之強烈欲樂,令心識保持勇悍堅猛,如是即會按獅子臥睡眠,而無增減;爲保證精勤悎寤瑜伽相續不斷,應發起不舍善法之想。可見,一切睡眠之行持皆于心上建立。
以中夜分之睡眠承接前後兩天正修,若能具足如是睡眠意樂,對睡眠及次日修行有極大利益。唯有善加修持睡眠之清淨意樂與行爲,令修時與修後不脫節,如此成片,方能將整個生命融入佛法修行中。
子五、教誡愛惜:
論雲:此食睡行,若能無罪具義而行,現見能遮衆多無義虛耗壽數故,如聖者無著引經,如所抉擇而爲解說。
對上述飲食、睡眠行爲,若能無罪且具有義利而行持,現量見到能遮止衆多無意義之空耗生命,故此處依照聖者無著引用經典所抉擇之義而作解說。
“無罪”指無有食睡中以貪等所引罪業,“具義”是以清淨意樂攝持,使食睡成爲善業。
此等清淨飲食睡眠行爲,宗大師亦歎爲希奇善妙,故于此處特據《瑜伽師地論》攝義宣說。
子六、統一交待正修與座間之修行:
論雲: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加行、正行、完結、中間諸應行者,從此乃至毘缽舍那,所修一切所緣行相,皆如是行。
如是除正修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其余加行、正行、完結,以及未修中間所應修行的內容,從親近善知識乃至毘缽舍那之間,所修一切所緣行相,皆須按照以上論文所說而行持。
此段總述正修與座間之修持。對此以共、不共簡別,其中,“不共”即正修中之不共修法,譬如,正修依止上師時,思惟上師功德而修信心,以及憶念上師恩德而修恭敬,此二者即不共。再如,修暇滿時,思惟人身難得與意義重大,即爲不共。除此等不共修法之外,其余皆爲共同修法,譬如,從灑掃至供曼紮祈禱的六種加行、正行之總共修法、完結之回向、修法時間、座間密護根門等四種資糧,此等皆爲共法。
論雲:已釋中間所應行說。
未修中間所應行持之內容已解釋完畢。
壬叁、攝義:
座間修法:總的于所緣行相修心、積集資糧、守護律儀戒;別別修持四種資糧,即密護根門、正知而行、飲食知量、精勤修習悎寤瑜伽,于眠息時應如何行,此四資糧爲止觀之因。
須知,座間修行皆爲相應座上修法,彼此相輔相成,座間如法善加護持相續,將大益于座上修行;反之,若不重視座間行爲,則極難保證座上修行成果。因座間時間較長,若未以正念正知令心安住于善所緣,極易隨宿習轉入惡業而失壞修行。
因此,爲令座間修行相應座上修行,須時時以正念攝持叁門而不放逸,將此控製力延伸至所有行爲中,如是方能于行住坐臥中正知而行,不會緣境而生罪業。此密護根門等,亦是極易引發止觀之殊勝正因,故宗大師贊歎道:“若能勵力修此二事(指密護根門與正知而行),則能增長一切善行,非余能等。特能清淨屍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叁摩地,故應勤學。”總之,若能努力修習四種資糧,令心堅猛具力,則由此力堪能依次趣入無余含攝顯密關要的圓滿之道,由此能夠增長一切善行;相反,若未善集四種資糧,則菩提道之極小支分亦無法成就,猶如破車不堪遠行,即使極近之處亦無法到達。故應按四種資糧不放逸而行持,融修行于食睡等中,令暇滿人身具有實義,不僅自增清淨功德,且能令他增長功德。如此昏沈與掉舉亦無法間斷座上與座間修行,極易引生止觀。
四種資糧之修習時間並無固定。總之,須長期穩定地精勤修習,非僅口頭言說,亦非略修即止。以初學者須經曆一番功用勤作,長期勤修不可缺少,否則決定不得勝果。過去諸佛皆曆經苦行方得究竟成就,如釋迦佛亦示現六年苦行,後之龍樹、無著菩薩等,嘎當派種敦巴與衮巴瓦,格魯派宗喀巴與賈操傑,甯瑪派無垢光尊者,噶舉派馬爾巴大師與米拉日巴尊者等,皆曾閉關苦修數十載。此等佛菩薩傳記,爲後學進入解脫道之實修指南,我等欲將佛法融入生命,亦須如古德苦修幾十載。修至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之境,見衆生自然生起慈悲,不必勤苦修行便可增長功德,任運而行亦不違越佛法,至此方可不加勤作。然須了知,此亦長期勤作之果。
以上已抉擇正修與未修中間之修行,以下從反面“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庚二、破除此中邪妄分別:一、破除心未趣入聖教之愚癡;二、破除不了知思擇修與安住修之迷亂;叁、破除于修狹隘理解而以智者自居者;四、宣說一切聖言皆是教授之理;五、彼等攝義。
論雲:第二破除于此修軌邪執分別者。
辛一、破除心未趣入聖教之愚癡:一、宣說他宗;二、對彼遮破。
壬一、宣說他宗:
論雲:心未趣向聖言及釋諸大教典現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時,不應于境數數觀察,唯應止修,若以觀慧數觀擇者,是聞思時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于正等覺爲障礙故。
“聖言”即佛經;“釋”指釋經之論典。
心未趣向經論諸教典現爲教授之人,如是言說:“正修道時,不應數數觀察所緣境,唯應安住修,因爲以觀察慧數數觀察思擇,是聞思階段所行之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著,對現前正等覺成爲障礙之故。”
立宗者:即內心未趣入經論現爲教授者。因若內心將一切教典現爲教授,決定不生如是邪執。
彼等立宗:正修道時(有法)不應于境數數觀察,唯應安住修(所立),以觀察慧數數觀察抉擇者,是聞思時故(第一能立);又諸分別是有相執著,于正等覺爲障礙故(第二能立)。
以下破其第一能立,第二能立于宣說止觀時具體破斥。
壬二、對彼遮破:一、真實遮破;二、宣說以他宗之邪執能障礙敬重教典及令聖教隱沒;叁、自宗觀察安住二者之修軌。
癸一、真實遮破:一、廣破第一能立;二、略破第二能立。
子一、廣破第一能立:一、此爲不知聞思修叁者軌則之亂說;二、未通達聞思修叁者關要之現象;叁、不許觀察修爲修而唯許修成是修之過失;四、修之定義;五、如是修與串習同義;六、所謂修非極狹隘之根據。
醜一、此爲不知聞思修叁者軌則之亂說:一、分析聞思修叁者關系;二、修慧之因爲思慧;叁、聞思與修無關應成之過。
論雲:此乃未達修行扼要極大亂說。《莊嚴經論》雲:“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此說從其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聞諸義,修所成慧真義現觀乃得起故。 “真義境智”即無漏慧,現觀勝義境之智。
此乃未了達修行扼要之極大謬論。彌勒菩薩于《大乘莊嚴經論》雲:“此趣入佛法之次第是先依靠聞所成慧,而生起對所聞之義如理作意的思所成慧,依靠串修如理作意思所成慧所決定義,而生起證悟真實勝義境之修所成慧。”此言在勝解行地,以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聞法義,見道的修所成慧真實義之現觀才得以生起之故。
以下進而分析聞思修叁者關系。
寅一、分析聞思修叁者關系:
論雲:故所應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以聖教正理,如理思惟所聞諸義,由自力故而得決定。如是若由聞思決定,遠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爲修。故以數數觀察而修,及不觀察住止而修,二俱須要,以于聞思所抉擇義,現見俱有不觀止住及以觀慧思擇修故。是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如持一麥說一切谷皆唯是此,等同無異。
是故所應修之內容,必須首先從他人處聽聞,由他力之故引發定解。然後自己以聖教與四種正理(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如理思惟所聞法義,由自力之故獲得決定。如是,通過聞思獲得定解、斷除疑惑之後,對此定解數數串習,此即名修。故以數數觀察而修以及不觀察安住而修,此二者于正修時皆須要,因對聞思所抉擇之法義,現量可見皆有不觀察安住以及以觀察慧思擇修之故。故若承許一切修習皆爲安住修,則如拿一種麥,而說一切谷物皆唯是此一般。
總之,所修是聞思所抉擇之義,而于聞思所抉擇之義有安住修與思擇修,故正修時二者皆須,而非僅安住修。
以下進而說明修慧之産生不能脫離聞思,其因即爲思慧,此處先以由果推因之方式抉擇,次再反推。
寅二、修慧之因爲思慧:
論雲:複如聞所成慧以聞爲先,思所成慧以思爲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爲先,以其修慧從修成故。若如是者,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所決定義,故說修慧從思慧生。
複次,誠如聞所成慧是以聽聞爲先,思所成慧以思惟爲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習爲先,以修慧是從修習而成就之故。倘若如此,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以思所成慧所決定之法義,故言修慧從思慧而生。
此段以理成立修慧是從思慧生,而思慧又從聞慧生,如是決定聞思修叁慧之因果關系,前前爲因,後後爲果。以下再由因推果。
論雲:以是若有幾許多聞,亦有爾多從此成慧,此慧幾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從思成慧亦當不尠。如思慧多,則多修行,修行多故,則有衆多滅除過失,引德道理。故諸經論,皆說于修,聞思最要。
此就“聞思能生修行”,說明聞思對于修行之重要性。
因此,若有多少聽聞,則有相應從聞所成智慧;此聞慧若多,則緣彼法義的思惟亦多,以思惟多故,從思所成智慧亦應不少;若思慧多,則多有修行,以修行多故,則有衆多滅除過失、引生功德之證相。由此叁慧次第相生之理,故諸佛菩薩于衆經論中,皆說對于實修,聞思最爲重要。即爲調伏煩惱之故,必須修習,而修習之前提即須聞思,故言聞思最爲重要。
寅叁、聞思與修無關應成之過:
論雲:若謂聞思所抉擇者,非爲修故,唯是廣辟諸外知解,若正修時,另修一種無關余事,如示跑處,另向余跑,則前所說悉無系屬,亦是善破諸聖言中,諸總建立叁慧次第生起之理,則其亂說“趣無錯道不須多聞”亦成善說。
若認爲聞思所抉擇的法義非爲修習之故,唯是廣大開拓諸外在知識,真正修時卻另修一種與聞思無關之事,此則如已指示應跑之處,卻另向他處跑去,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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