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恒時有衆多怨敵圍繞,刹那刹那漸令命根衰退,全無一事能令命根增長。”
“衆多怨敵”即一切有心與無心之死緣。
論雲:《寶鬘論》亦雲:“安住死緣中,如燈處風內。”
《寶鬘論》亦雲:“命根安住死緣之中,如油燈處于風內。”
此處,以油燈喻命根,以大風喻死緣。燈在風中,隨時會被吹滅,命處死緣中,隨時有斷滅之可能。
論雲:《親友書》亦雲:“若其壽命多損害,較風激泡尤無常,出息入息能從睡,有睱醒覺最希奇。”
《親友書》亦雲:“若此壽命有衆多損害,較風吹動水泡還無常,出息入息之間,能從睡眠中有睱醒覺,最爲希奇。”
《四十二章經》中記有一段對話:
佛問諸沙門:“人命在幾間?”
有答: “在數日間。”
佛言:“子未能道。”
複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
彼答:“在飯食間。”
佛言:“子未能道。”
複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
彼答:“呼吸之間”。
佛言:“善哉!子可謂爲道者矣”。
因此,我等生命皆在呼吸之間,一息不來,便至後世,可見人命極其脆弱。
論雲:《四百論》亦雲:“無能諸大種,生起說名身,于諸違雲樂,一切非應理。”
《四百論》亦雲:“單獨大種無有能力,須地水火風諸大種和合,方名爲身,而將性質相違之大種聚合體說爲安樂,畢竟不合理。”
《最勝王經》、《大智度論》中將身內四大喻爲同處一箱的四條毒蛇,彼此互相違害,時時皆會沖突,決無安甯之時。《最勝王經》雲:“地水火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在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居一箧。于此四種毒蛇中,地水二蛇多沈下,風火二蛇性輕舉,由此背違衆病生。”
巳二、思惟活緣極少:
活緣即資助生存之因緣。
論雲:現是五濁極濃厚時,修集能感長壽久住大勢妙業,極其稀寡;飲食等藥勢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諸所受用安然消後,能長身中諸大種分,勢用虧減,故難消化,縱能消已亦無大益;資糧寡集,惡行尤重,念誦等事,勢力微劣,故延壽等極屬難事。
現今爲五濁極濃厚時,修集能感長壽久住之大勢妙業,極其稀少;飲食等藥物勢力微劣,故皆少有治病能力;所受用食物,在安然消受後,能長養體內四大種之能力減弱,故極難消化,即使消化,亦無大利益;以平時資糧極少積集、惡行嚴重,故念誦長壽咒、長壽經等法事,力量極微,由以上因素,延長壽命等極其困難。
由于時代惡濁,衆生內在福報下劣,相應的外在士用果亦極下劣,飲食藥果等皆無精華,少有營養,難以治病養身,從內相續而言,極難修集大福業,念誦力量微弱,故活緣極爲稀少。
解釋五濁與五濁極濃厚時:
1、五濁:從住劫人壽二萬歲起,有五種渾濁不淨之法,即劫濁、見濁、煩惱濁、衆生濁、命濁。
(1)劫濁:人壽二萬歲以後,見濁等其余四濁生起之時代。
(2)見濁:劫濁時,衆生相續中強烈生起身見、邊見等惡見。
(3)煩惱濁:劫濁時,衆生相續中強烈生起貪嗔癡等一切煩惱。
(4)衆生濁:劫濁時,衆生爲見濁與煩惱濁之結果,人間果報逐漸衰退,心識鈍劣,身體弱小,苦多福少。
(5)命濁:亦爲見濁與煩惱濁之結果,壽命逐漸縮短,最終縮至十歲。
五濁關系:五濁中,劫濁爲總相,其余四濁乃別相。劫濁無自體,唯以其余四濁假立劫濁之名,即劫濁中有見濁等四濁,以四濁之故,安立爲劫濁。其余四濁中,以見濁、惱濁爲濁之自體,由此二濁造成衆生濁與命濁;
2、五濁極濃厚時:五濁始于人壽二萬歲,起初五濁程度輕微,隨著時代逐漸演變,五濁增上,至末法時代,更爲增長,故名五濁極濃厚時,亦名“五濁增時”。
巳叁、思惟活緣亦成死緣:一、活緣轉成死緣;二、活緣無可, 信任。
午一、活緣轉成死緣:
論雲:又諸活緣,亦無不能爲死緣者,爲不死故,求諸飲食房舍伴等,此複由其受用飲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親友欺侮,是等門中而成死緣,故實不見有諸活緣非死緣者。
所謂活緣無不能成爲死緣,即爲生存之故,尋求飲食、住房、朋友等,反而由此成爲死亡因緣。即受用飲食本爲活命,反而以食多食少或食不相宜,成爲死緣;尋求住房本爲禦寒避暑,擋風遮雨,反而因房屋倒榻等喪命;覓親求友,本爲扶助生活、事業等,反而遭親友欺辱等,成爲死緣。因此,活緣往往皆成死緣,確實難見活緣不成死緣之事。
以上從活緣轉成致死因緣而言,以下再說活緣無可信任。
午二、活緣無可信任:
論雲:複次存活即是趣向于死沒故,活緣雖多,然無可憑。
而且,存活本身即爲趣向死亡之故,活緣縱多,亦無可信任。
以喻闡明:譬如將油燈置于無風處,似乎是維持燈火,實爲令油燈點點燃燒,趣向滅亡之緣;花草缺水,會幹枯而死,澆水護養花草,看是活緣,然換一角度,亦不可信任,因以澆水令花草不斷生長,亦是速趣死亡。
舉例說明:譬如受用飲食,精挑細選,均衡營養,以爲此是延壽之緣,實際觀察,亦是趣向死亡,因爲飲食過程,即體內不斷消化、吸收之運動過程,而運動本身也在消耗生命有限之能量,所吸收的營養,亦均耗于身心運動上,皆爲趣向死亡。
論雲:《寶鬘論》雲:“死緣極衆多,活緣唯少許,此等亦成死,故當常修法。”
《寶鬘論》雲:“死緣極其多,活緣唯是少許,而此等活緣亦成爲死緣,故當恒時修法。”
思惟上述道理,便可了知,內外因緣悉爲致死因素,此生命唯是壞滅之本質,無絲毫保障。如是明了後,智者唯應修習正法,此是唯一可以信賴之處。
巳四、總結:
1、所依身,死緣極多、活緣極少(所立),因爲具有有心、無心極多死緣,且五濁極濃厚時,活緣極少,活緣亦無不能成爲死緣之故(能立)。衆多經論皆雲人身速死,若究其因,即死緣極多。
2、死期不定(第二種根本),以死緣極多、活緣極少故(第二因相),如油燈處于大風中(比喻)。
辰叁、思惟身體極微弱故死無定期:
論雲:思惟其身極微弱故,死無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極微劣,無須大損,即如名曰芒刺所傷,且能壞命,故由一切死緣違害,是極易事。
思惟身體極其脆弱而死無定期者,即思惟身如水泡,極爲脆弱,不須大損害,即如芒刺小傷,亦能摧壞命根,故由一切死緣違害命根是極易之事。
論雲:《親友書》雲:“七日燃燒諸有身,大地須彌及大海,尚無灰塵得余留,況諸至極微弱人。”
《親友書》說:“劫末七日懸空,燃燒諸有情身,彼時大地、須彌及四大海皆被燒盡,不留顆塵,何況至極微弱之人身?”
對此總結:
1、身體極爲微弱(所立),以無須大損,僅以芒刺即可毀壞命根之故(能立),如大水所淹火星,大風所吹雲霧,重壓下之雞蛋,烈火中之水滴。
2、死無定期(第二種根本),以身體極爲微弱故(第叁因相)。
卯叁、決斷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論雲:如是思後,不見死主何時決定壞其身命,莫謂有暇,應多立誓,決從現在而修正法。
如是思惟死無定期後,當想:不知死主何時決定毀壞我身命。莫以爲尚有閑暇,應當反複立誓,決定從現在起修習正法。
論雲:如《迦尼迦書》雲:“死主悉無親,忽爾而降臨,莫想明後行,應速修正法,此明後作此,是說非賢人,汝當何日無,其明日定有。”
如《迦尼迦書》所說:“死主與誰皆不沾親,從不預約忽然降臨,莫想明後天再修行,應當立即修法。若說“今日行余事,明後日再修法”,定非賢人,因爲如是拖延,當汝某日殁亡時,次日定留下無法完成之修法。”
論雲: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雲:“國主所借身,無病衰樂住,爾時取堅實,病死衰無畏,病老衰等時,雖念有何益。”
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雲:“國主!此四大假合暫借之身,在未病、未衰老、身心樂住之時,應當攝取心要,即應攝取于病死衰時無畏之堅實,否則病、老、衰降臨時,即便欲修又有何益?”
身體本自具有,爲何稱爲所借之身?若身爲己有,爲何死時帶不走絲毫,故身體非受我等支配,唯是隨惑業而轉,一旦業力成熟,不欲病須病,不欲老須老,不欲死須死,是故此身無法保有,暫時借用幾十年而已。
爲何須于身心樂住時攝取心要?因年輕健康時,身心堪能,精力旺盛,此時作聞思修,能取得心要,而無畏于老病死。反之,少壯未努力,一旦老病死衰降臨,身心不堪能,欲修亦無力。故須于身心樂住時,取得心要。
論雲:叁根本中極重要者,厥由思惟死無定期,能變其心,故應勵修。
叁根本中極爲重要者,即是思惟死無定期。乃因思惟死無定期,能轉變自心,故應努力修習。
宗大師語錄中記有幾則問題,致當時行者。其中一則問道:“一、不僅口說無常,欲令無常法義深入有情心底,可取爲修法者爲何者?二、死亡無常中最鋒利之所緣,能刺入有情心,令之感動,而爲諸經論所贊歎之無常法爲何者?”後來班禅•洛桑曲吉绛稱見此語錄後,答曰:“一、心中所修無常,乃念死九種因相,如師所說;二、所緣之中,能入我等心,而爲諸經論所贊歎者,乃死期無定。”
往昔,嘎當派諸格西臨睡時常思:不知明早是否須生火?故從不蓋火,且將碗扣放。當時藏人生活習慣,至晚必蓋火,以便次日生火。因爲格西們常憶念死期無定,死亡隨時來臨,故無須籌備明日之事。古德一切時分中,唯對死亡起信,故能轉心。
過去有一甯敦大師,一次,侍者彙報預備夏天用木柴之事,大師說:“夏天你我在否尚不能保證,備之何用?果能活至夏日,到時再作商量。”故根本不考慮此等瑣事。
喀喇共穹格西在洞中修行時,洞口長有荊棘,常刮破衣服,起初格西欲砍荊棘,忽又轉念:“我或死于洞內,不知能否出去,唯修法最爲緊要。”故一直未砍。格西出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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