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長隨身,故供衣將來福壽綿長,受用不盡。
是故,緣起妙不可言,供養不同物,感受不同果,恰如其分,絲毫不爽。
3、廣修供養,福德無盡:
此七支供中之供養支,即普賢十大願王中的廣修供養,因其供養具足四種廣大,即供養具、供養境、供養心、供養時廣大,故言“廣修”。
供養具廣大:以有上供而言,供具爲香花燈塗等世間最勝莊嚴具,且一一皆如妙高聚,故極廣大。
供養境廣大:非一方一時之佛,而是十方叁世一切佛,故極廣大。
供養心廣大:其發心爲普賢偉大行願,遠勝一般供養之發心,故極廣大。
供養時廣大:是盡未來際供養,故極廣大。
是故,此處之供養支即廣修供養。微供尚感巨果,況以此大供,必獲無量福德。又供一物尚獲一份功德,況以意供無量種種供具,必滿諸般功德。由此可見,供佛利益殊勝,若能發普賢行願而供,一次可集無量福德。
寅叁、悔罪支:
論雲:悔罪支者,“我昔所作”等一頌。依叁毒因身等叁事,其罪自性謂我所作,此複具有親自所作,及教他作,或于他作而發隨喜。總攝一切說“諸惡業”。應念此等所有過患,悔先防後,至心忏除,則昔已作斷其增長,諸未來者堵其相續。
悔罪支,即《行願品》中此頌:“我昔所作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依叁毒因身等叁事”:依靠叁毒爲因,以身口意等叁門爲根事(根謂依身口意爲發業之根門,事即叁門所造之十不善業。)。
悔罪:從因、事、自性叁者明“罪”;由方法作用二者解“悔”。
罪之因:即貪嗔癡。
罪之事:即身等叁事。身之事即殺、盜、淫,語之事即妄語、兩舌、惡口、绮語,意之事即貪、嗔、邪見。
罪之自性:即我所作諸惡業。我所作分叁:親自作、教他作、于他所作發隨喜心。
總攝此等一切而說“諸惡業”。因一切罪業皆由內叁毒所引發,故言“皆由無始貪嗔癡”;且由身語意叁門所出生,故言“從身語意之所生”。
忏悔之方法:應由思惟罪業過患,而對所造罪業先起追悔心,然後謹防叁門不再造作,如是以至誠心忏除。
忏悔之作用:能令所作罪業不複增長,諸未來者可截斷其相續,不再造作;反之,若不忏悔,已造罪業將不斷增長,且易再犯。
初步消文之後,進而須覓修行要點。文中“應念此等所有過患,悔先防後,至心忏除。”乃爲關要,其中 “至心”二字尤爲關鍵,其能生因即“應念此等所有過患”,若不明了此二心要,則難契入忏悔。何爲至心?即至誠、至極之心。由衷所發忏悔心,名爲至誠;此忏悔心臻至極點,即是至極。唯發起至心,方能具足破惡力與恢複力,因爲唯以至誠追悔,方能破壞惡業種子,相反不起至心,以心力微弱,無法破惡業種而遮止罪業增長;再者,唯以至誠防護,方具防護力,可禁止再造惡業,若僅口念儀軌而未起至心,則無力遮止惡業現行。
忏悔四對治力,皆有一“力”字,即須引發“至心”,使忏悔具力。引發“至心”之能生因,即思惟罪業過患,亦即修苦。譬如,被判槍決之犯人,腦海中盤旋著槍決之苦楚,恐悔交加,顫栗不已,悔不當初,若能還得生路,決定痛改前非,永不再犯。若能知此心理無欺法則,決定明了忏悔關要,即以念苦能生怖畏心,由怖畏心必引追悔心,以追悔心而引防護心。
以智慧了知此因果法則後,即須從能生因上著手,常念罪業過患,因恐懼而生強烈追悔心,如是忏悔,即名“至心忏悔”。
寅四、隨喜支:一、隨喜之含義;二、隨喜之利益;叁、生喜之因;四、不隨喜之因;五、修習普賢隨喜願王之利益。
卯一、隨喜之含義:
論雲:隨喜支者,“十方一切”等一頌,隨念此五補特伽羅所有善利,修習歡喜,猶如貧者獲得寶藏。
隨喜支,即《行願品》中此頌:“十方一切諸衆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 宗大師將此頌修要歸納爲“隨念此五補特伽羅所有善利,修習歡喜。”
隨喜之境:即五類補特伽羅所有善利。五類補特伽羅指六道衆生、聲聞、緣覺、菩薩與佛,其中聲聞有學無學歸爲一類,其有學指叁果四向(一果、二果、叁果;一果向、二果向、叁果向、四果向),其無學即四果阿羅漢;緣覺有學無學算一類,其有學唯一果向,其無學即辟支佛。“所有善利”指所有因之善根、果之利益。
隨喜方法:即“隨念善利,修習歡喜”,“隨”是 “隨念”,“喜”即 “修喜”。故隨喜即隨自心憶念他人功德,並于心中修習歡喜,二者缺一不可。因爲若僅是隨念功德,則有多種情形:如隨念功德而生嫉妒,或生憂惱、貪心、競爭心等,然而均非隨念功德而歡喜。僅以歡喜一者,亦不決定爲隨喜,譬如請貪吃者吃火鍋,或贈妙衣與美女,彼亦隨念衣食而生喜,然非于功德歡喜。是故,隨喜必須兼具兩個條件:所喜境唯是功德;隨念功德所生之心應是歡喜。我等常有口無心地說:“隨喜隨喜”,然或未“隨念功德”,或未“心生歡喜”,此等非清淨之隨喜,以內心未真切憶念他人功德而生喜之故。
以“貧者獲得寶藏”比喻修習歡喜:
此歡喜心須至如窮人獲寶藏一般。窮人眼中,寶藏具大利益,彼等見寶眼開,一旦獲得,狂喜無比;相反,若僅亂石一堆,勿論心生歡喜,恐連拾取之意樂亦無。比喻之要點在于隨念善利而生歡喜。
卯二、隨喜之利益:一、獲相同之福德;二、獲更勝之福德;叁、廣大隨喜獲無盡福德;四、隨喜所得功德之差別。
辰一、獲相同之福德:
《極樂願文》雲:“聞聽他人行善時,若舍嫉妒不喜心,誠心歡悅作隨喜,佛說同獲彼福德。”聽聞他人行善時,若舍棄嫉妒不喜之心,緣他人善行功德由衷生起隨喜心,佛說可獲等同他人之福德。永明大師亦言:“隨喜贊善,助他勝緣,雖不親作,得同善根。”
辰二、獲更勝之福德:
往昔,勝光王迎請佛及眷衆應供時,以一切資具受用,連續供齋一百二十天,場面龐大,唯國王能辦如是盛供,常人無此財力。時有貧女,見後心想:“勝光王財富如是圓滿,亦是前世積福所致。今又值遇殊勝佛福田,積此大福德,真是希有!”以此隨念勝光王之功德而生歡喜。世尊知後,當晚回向時問勝光王:“汝所積福德,回向自己,抑或福德勝汝者?”勝光王回曰:“回向善根大者。”結果,世尊先念貧女之名作回向,連續叁日皆如此。
依常理而論,勝光王理應爲最大功德主,然以其發心不及貧女隨喜心善,故所得福德尚不及貧女。可見善根大小主要觀待意樂。見人行善時,若能發起清淨隨喜心,且回向無上菩提,甚至可獲勝過行善者以不清淨發心所積之資糧。
辰叁、廣大隨喜獲無盡福德:
此處的隨喜支是爲利他以廣大行願力推動,至心隨喜一切時方凡聖所具之功德,故等起是普賢行願,對境爲十方叁世一切凡夫乃至佛陀所有功德,以願大境大,故一次觀想即獲無盡福德。《般若攝頌》雲:“叁千須彌可稱量,隨喜善根不可量。”《華嚴經》雲:“叁千大千國土中滿中海水,可取一發,破爲百分,以一分發,滴取海水,可知滴數,是隨喜福,終不可數。”
辰四、隨喜所得功德之差別:
問:是否任何隨喜皆可獲得等量功德?
此尚須分析:
1、隨喜下等者功德,可獲超勝彼之功德。譬如,一人行善未以菩提心攝持,另一人以菩提心攝持,隨喜其功德,隨喜者可獲超勝行善者之功德;
2、隨喜平等者功德,可獲等量功德;
3、隨喜上等者功德,可獲相應自己心量之功德。譬如,凡夫隨喜八地菩薩之功德。
卯叁、生喜之因:
須知歡喜皆由愛好而生,一旦滿其所好,遂油然生喜,別人視爲極苦之事,于愛好者而言,卻樂在其中。譬如,跋山涉水雖甚勞頓,然于喜好山水者而言,若見九寨溝山水,一草一木皆令其賞心悅目,充滿歡喜;又如,超級球迷可通宵達旦觀賞世界杯球賽,分分秒秒處于狂喜中。而以衆生安樂爲己樂之菩薩,最歡喜衆生行善得樂,故見人行善由衷生喜,如是緣功德所生之歡喜,是以菩提心自然引發,此方爲清淨之歡喜。
卯四、不隨喜之因:
爲何見他人功德不作隨喜?究其根源,即因愛執自己,以我執、我所執而障蔽。譬如,對凡事皆欲出類拔萃者而言,往往嫉恨功德勝己者,自我未得滿足時,即起煩惱,如何能見他人功德而起隨喜心?又如,爲人母者,愛子心切,難忍他子超勝自子,見他子功德如何能起隨喜心?故以自我爲中心時,以我執與我所執障礙,必難生起隨喜;若能重他輕我,則能念他功德而由衷生喜。
卯五、修習普賢隨喜願王之利益:
修習普賢隨喜願王可圓滿心量、拓展心胸。凡夫心胸狹窄,譬如家庭主婦,其心量唯容得丈夫與子女,一個繁瑣小天地,故其隨喜對境亦僅限于此。相反,若放開心量,整個人生境界將徹底改觀。譬如,從關心一個家,擴展至一個城市——一個國家——整個地球——叁千大千世界(一個佛刹)——乃至十方佛刹極微塵數佛刹——再從現在往前推至過去無始,往後推到未來無終。此即圓滿之心量,可謂“心包太虛,量周沙界。”心量至此,懷納一切,隨喜遍及一切凡夫、二乘、菩薩、諸佛之功德。心性本來廣大周遍,非時空能限;心性本來大平等,無取無舍,隨喜亦不應取大舍小,應超越分別心之偏袒執著,故以普賢行願攝持隨喜,即可突破時空之局限、心之限量,而相應廣大周遍、遠離自他之不二心性,如是以普賢行願可入法界大海。是故,應隨學普賢菩薩發起廣大行願,以行願攝持而普遍隨喜。
修習隨喜支關鍵在于串習行願,在此行願推動下,凡所見聞之功德,不論是何類衆生之何種大小善根、何種暫時與究竟安樂,皆須爲其善因善果而由衷生喜。因此,修習歡喜皆爲利益衆生,以如是發心修習,必獲無量福德。
寅五、勸請轉*輪支:
論雲:勸請轉*輪支者,“十方所有”等一頌。謂于…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二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