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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P15

  ..續本文上一頁,唯獨是佛陀之故。此理如《寶性論》所言:“于此世間中,再無一者能比勝者佛陀更爲善巧,因佛陀以遍智能無顛倒了知一切所知相之盡所有法與殊勝真如之如所有法,而除佛陀外,決定無余者可如是。是故對于大仙佛陀自己所安立的種種了義與不了義相之契經,勿以自之分別心臆測而錯亂了義與不了義,若錯亂將會毀壞佛陀聖教正軌,亦將損壞正法,且會造下棄舍正法之極大罪過。”是故諸顯宗經典與密宗續部之聖言皆是殊勝教授。如彌勒菩薩于《辨法法性論》中亦雲:“處謂一切法,及一切經等。”一切叁藏十二部教典皆是涅槃的依處,此亦證明經論即修行之殊勝教授。

  以上以教理成立一切聖言皆爲殊勝教授,即對解脫者而言,能成辦一切利樂之方便唯是佛陀之聖言,而此之能立,即唯佛陀遠離一切迷亂,故能無誤開示一切取舍要義。對此以《寶性論》證明:“此世間中更無善巧于勝者,遍智正知無余勝性定非余。”換而言之,以佛之一切種智,成立能無誤開示一切取舍;以無誤開示一切取舍,成立佛語能成辦一切利樂;以能成辦一切利樂,成立佛語爲殊勝教授。

  己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論雲:雖其如是,然因末代諸所化機,若不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獲。故諸大車造諸釋論及諸教授。

  “定量釋論”:“釋論”爲解釋佛經密意之論典,“定量”爲決定之量;“善教授”即善巧之竅訣。于極短時間內,令人輕易了知佛經密意之竅訣,名善教授。

  雖然佛語皆是殊勝教授,然因末法時代所化根機微劣,若不具足定量之釋論及善巧教授,而唯欲以自力趣入佛陀之至言,則不得佛語之密意。以此因,故諸大車撰造各類解釋佛經之論典與教授。

  歸納而言,諸大車撰造諸論與竅訣之必要,即因末法時代衆生障深慧淺,若無論典與教授指導,則無法以自力了達佛經密意。如是佛語雖是教授,然于補特伽羅心前亦不能現爲教授。

  己叁、應當舍棄與經論不相應之教授:

  論雲:是故若是清淨教授,于諸廣大經論,須能授與決定信解。若于教授雖多練習,然于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不能授與決定信解,或反顯示彼不順道,唯應棄舍。

  因此,若爲一清淨之教授,于廣大之經典論著必須能給予決定之信解。若對某種教授,雖經多次練習,然于經論之義理,仍不得決定信解,甚或有負作用,反而顯示與經論相違之道,對如是教授,唯應棄舍。

  己四、執著經論非爲教授之過患:

  論雲:若起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遂于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應知是于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說彼等中不顯內義,唯是開辟廣大外解,執爲可應輕毀之處,是集誹謗正法業障。

  若心起是念:“此等大經大論僅爲講說之法,內無可實修之關要,于經論之外方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之教授。”如是執著正法有別別講修二法,須知此是障礙對于無垢經續論典生起大敬重。且若說:“于此經論中並無顯示實修心要,僅是開拓廣大的外在知識。”如是將經續論典執爲可輕視處,即是造集誹謗正法之嚴重業障。

  譬如,認爲《俱舍》之七部論、《瑜伽師地論》、《攝大乘論》、《阿毗達磨雜集論》等,僅爲講說之法與實修無關,非內在實修法。或認爲《釋量論》僅是遣除外道邪見、《中觀理聚論》僅是遣除內外道有實宗之邪見,而無修行心要。反之,唯手中持佛,大圓滿之七天成佛,或禅宗,或生圓次第,或持名念佛等才是實修法。如是執著正法有別別講修二法,講之正法與修之正法兩者毫無關系。以此邪見遂會引生兩種嚴重過失,一于經續論典不生敬重心;二認爲講說之法內無修行心要而棄舍。以此遂有“不生敬重”與“造集舍法”兩大過失。此處尚須簡別:宗大師是欲遣除執著經論唯是講說之法而無修行教授之邪見,而非承許無有經論文字之外的修行竅訣。否則,應成無有“教外別傳”之禅宗,或密宗不共竅訣。

  己五、如何尋求教授之理:

  論雲: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諸大經論對于諸欲求解脫者,實是無欺最勝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諸教典,不能定知是勝教授,故應依止善士教授,于是等中尋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執,謂諸經論唯是開辟廣博外解,故無心要。諸教授者,開示內義,故是第一。

  既然經論爲最殊勝之教授,則我等如何才能得到經論之教授?

  故須如是思維而尋求教授,應想:“對于尋求解脫者而言,諸大經論確實爲無欺之最勝教授,然因自己智慧微劣等因素僅依諸經論教典,不能決定了知其爲殊勝教授,既然自己不具能力,故應依善知識之教授,由善知識之口傳,于此中尋求定解,最後方能通達。”相反,不能如是執著:“諸經論僅是開拓廣博之外在知識,故實無修行心要;于經論外之教授,才有開示內修心之要義,故此方爲最勝。”

  “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其中“等”字表另有其他因素,譬如心不堅固,亦即無堅持之恒心,如是亦以自力不能通達。古人中,有一生念幾千遍大乘經而最終以自力通達者。然末法衆生大多心不堅固,因不能長久串習深入,故靠自力通達大乘甚深經典之密意甚難。又如“未親近善知識”、“壽命短促”等亦是以自力不能通達之因素。故應依止善知識教授而尋求定解,此極其重要。彌勒菩薩于《辨法法性論》雲:“謂于大乘法,說勝解決定。”彌勒菩薩教誡我等,于見道前必須依止大乘善知識,無顛倒谛聽善知識教授,且于大乘法應生勝解信,進而對法義由四種道理如理思維而生無惑之定解。

  此段中宗大師教學人善思惟的方法。一方面,不因自己不能通達經論是殊勝教授,遂認爲經論無心要而棄舍。另一方面,正因以自力不能通達,故應發心依止善知識,以善知識之指導而獲定解。此處可見宗大師之慈悲,大師令學人善思惟,一方面保護學人,不令墮入舍法、謗法之罪惡深淵;另一方面將學人心相續轉變爲希求通達經論爲勝教授之善心。此善思惟乃巧妙之法,自心若向善處想,以積極之心態思惟,此即種下良好因緣。以因圓滿,將來果遂會圓滿。相反,若爲惡思惟,則爲不善之因,即以不善用心向惡處思惟,將來遂會向惡發展,成爲嚴重業障。比如我等作是念:“此等經論僅爲外在知識,我根本不想學,我討厭此等經論。”如是心往不善方面想,即爲惡思惟,導致生生世世不相應正法,難遇正法光明。

  一言蔽之:往善處想,即善思惟,當下即是善因緣,將來定會得善果。

  己六、獲得無倒了知之必要:

  論雲:大瑜伽師菩提寶雲:“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于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種敦巴圓寂後,其繼位住持惹珍寺。大瑜伽師言:“所謂通達教授,並非是說僅于如手掌般大小之經函獲得定解,而是了知一切佛經皆爲教授。”

  大瑜伽師菩提寶是阿底峽尊者的大弟子。爲何名大瑜伽師?因其于甯措親近阿底峽尊者,爲尊者放馬及作余事時未離修定,故稱其爲大瑜伽師。

  論雲: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雲:“阿底峽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語意叁,碎爲微塵。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

  又如阿底峽尊者之弟子修寶喇嘛言:“阿底峽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語意皆碎爲微塵。我現在方了解一切經論皆爲修行之教授。”

  “身語意碎爲微塵”,即于菩提道之次第,以大精進力勇猛磨練修持,身語意悉皆融入道次第之修行。或言整個身語意細至極微塵處,皆滲入道次第之修行,一切佛法皆成活生生之修行。須如是了知一切經論、一切佛菩薩之語言皆是教導我等如何修行之教授。

  己七、不了知經論是教授之過失:

  論雲:如敦巴仁波卿雲:“若曾學得衆多法已,更須別求修法軌者,是爲錯謬。”雖經長時學衆多法,然于修軌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諸更須從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

  誠如敦巴仁波切所言:“若已通學頗多教法,然還須另求修法之軌,此即是錯誤。”雖經長時,如經十年、二十年廣學衆多教法,而于修軌仍一無所知。欲修法時,還需從余處另求修行教授,此亦即未解前述“經論現爲教授”之義所導致的過失。

  故若不知經論本是指導修行之教授,則會産生舍棄經論,而于經論之外另求修行教授之過。

  己八、成立經論是教授之根據:

  論雲:此中聖教,如《俱舍》雲:“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爲體。”除其教證二聖教外,別無聖教。

  此句明聖教之體。“聖教”者,如《俱舍》雲:“佛之正法有二,即以教證爲體。”除教法與證法之外,再無其他聖教。

  “教法”指叁藏十二部經。“證法”即戒定慧叁學。《俱舍普光記》雲:“證法者,謂聲聞緣覺如來叁乘菩提分法。”

  論雲:教正法者,謂是抉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抉擇時,所抉擇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種,成爲因果。

  此句明教證二法之關系。教法,即抉擇如何受持佛法之理,亦即抉擇修行之正軌;證法,即按照前面教法所抉擇之修軌而生起修行。故二者爲因果關系,教法爲因,證法是果。

  論雲: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余跑者,定成笑事。豈可聞思抉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余。

  此以喻說明。如跑馬時,首示應跑之道,決定後則應按所定路線而行。若所示路線爲此,而所行道路爲彼,決定應成可笑之事。比如,騎馬欲往拉薩,且已決定往拉薩之路線,然正式出發時,卻往成都方向跑,最後至茶店子,豈非可笑至極。是故,不應聞思時已抉擇此事,而修行時又于余處而修。

  以下再引教證說明:

  論雲: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雲:“複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余,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如是亦如蓮花戒論師于《修次第後篇》所說:“以聞慧與思慧所通達之法義,即修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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