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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P18

  ..續本文上一頁,或生于不聞叁寶名之地也。”地獄之業盡後,仍要轉到旁生界受苦,于彼處業盡後轉爲人身,仍感惡業之等流果,不論生于何處,皆會轉成盲者、殘疾者、劣種人等,或生于邊地不聞叁寶之名。

  《眼珠續》雲:“濁時衆生增盛煩惱及邪見,以嫉妒心舍棄佛法,尤其毀謗密法者,以彼舍法罪,墮入無間地獄、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受大苦楚。”末法時期之衆生,因煩惱與邪見增盛,以嫉妒心舍棄佛法,尤其毀謗密法,將來以此舍法罪,會遭受嚴厲之果報,墮落地獄受無量苦楚。是故無論學顯宗之淨土法門、抑或學禅宗、天臺之教觀,彼等皆爲大乘妙法,依此皆能成就佛果,然萬不可毀謗密法,否則將極大障礙自己修行乃至未來之前途。弘一法師于一次演講中言:“大乘各宗中,以密宗教法最爲高深,修持最爲真切,常人未嘗窮研,遂輕肆毀謗,至堪痛歎。”大師還言:“我于十幾年前,僅閱過密宗儀軌,亦曾輕致疑議,後閱《大日經疏》方知密宗教義高深,因此痛自忏悔。”弘一大師亦曾如是示現,故不了解密宗教義時,千萬不可輕易妄評。《入大乘論》雲:“毀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此人受業報,實智之所說。生墮地獄中,大火熾燃身,焚燒甚苦痛,業報罪信爾。”禅宗、淨土、天臺各宗悉爲大乘殊勝之法門,若修密者輕舍毀謗此等法門,即是毀謗大乘法,將來決定墮落惡趣,于地獄中感受大火焚身之苦。是故應平等尊重護持一切佛法,不論顯密大小,皆要贊歎、恭敬,不可取一舍一、贊一毀一,如此方能不感召謗法之果報。

  論雲: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爲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

  生起謗法之門(因由)雖有衆多,然以上述“執佛語一類爲成佛方便,另一類爲成佛障礙”此門所引起之謗法極爲重大,故應努力斷之。

  閱至此處,恐有人心急:“謗法之惡報令人恐怖,但願我不要造此惡業。以往所造不知如何忏盡?”欲息謗法之罪者,若能用一千小時認真聞思此部廣論,謗法惡行自會消失。

  己叁、道次第之教授具有極大惡行自行消滅之殊勝相:

  論雲: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此定解者,應由多閱《谛者品》及《妙法白蓮花經》,而尋求之。諸余謗法之門,如《攝研經》中,應當了知。

  此將佛語執爲成佛方便與成佛障礙兩類之邪分別,若能獲得如前所說之定解,則能遮除。此定解即決定信解一切聖教無違、一切聖言皆爲教授之定解。得此定解即可遮除邪分別,由此謗法惡行自會趣入息滅。

  再以喻說明此理,如欲滅煤氣竈之火焰,只需閉其開關即可。此火焰喻謗法,開關喻謗法之因“執著一類佛語爲成佛方便,另一類爲成佛障礙的邪分別。”若認真學此道次第之教授,則日益明了佛教無違、佛語悉爲教授之理,而此定解恰好是邪分別之違品,如是遂關“謗法火焰”之開關,惡行自會消失。

  宗大師于此又告知:欲生此定解,應多閱讀《谛者品》與《法華經》,如是努力尋求,力爭早日生起如是殊勝定解。

  另于《谛者品》、《法華經》、《勝樂根本續》、《大乘莊嚴經論》、《寶鬘論》等經論中,還宣說其他遮止謗法之方便,如安住舍心等。若尚未透徹了達法義而生定解,則應不加評判。如是不知而不評,則不會造謗法罪。否則,不懂裝懂甚是危險。其余謗法方面,可參照《攝研經》而了知。此關要即開示道次第之教授具有四種殊勝——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一切聖言現爲教授殊勝;易于獲得勝者密意殊勝;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由了解四種殊勝後,則知所學之道次第具有如是殊勝功德與作用,如是于所學之法自然生起恭敬與重視心,此心態即成爲真實趣入修學之正因。如是遂明戒香寺班智達爲何以前叁種殊勝作爲傳法最初之關鍵,此中確有教學之竅訣。此竅訣某點與廣告原理相仿,即通過不斷宣說功德,自然引起聽衆希求之欲樂,然而于發心與功德方面恰恰與世間廣告相反,佛教是以利他之心,順應衆生之心理而作引導,令其心生善法欲,于法生敬重心,此是巧妙之方便。且宣說法的功德時,是如實而言,未作非理之渲染。正因如實贊歎,故一旦實修遂如實而生功德,更增信心,相信此四殊勝真實不虛。亦正因此,此道次第之教授方能于數百年中興盛廣大,利益無量衆生,具不朽之價值。

  另一方面,因爲此四殊勝極其重要,故曆代高僧大德均極重視。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作爲甯瑪派教主,常爲弟子開示聖教無違之理:于修行方面,興盛于西藏者皆爲大乘法門,有者從見上講,有者從修上言,有者從行上講;或以顯宗爲主,或以密宗爲主;或以二轉*輪爲主,或以叁轉*輪爲主。實則互不相違,皆爲圓融一致。因彼等皆從最初發菩提心,中間行持六度,最後成佛轉*輪,廣利法界有情,而且悉爲導師釋迦佛所傳之聖教法,是故不可能有相違之處。關于聖言本爲教授之理,大恩上師于《忠言心之明點》中亦教誡道:“唯聞不能斷增益,于佛正法難得信,依靠百般辯講著,思所生慧置心中。數多佛陀諸法理,唯調衆心方便說,莫要耽著諸詞句,深要入心複告誡。”大恩上師一貫強調聞思與修行應當相結合。首先精勤聞思本爲修行教授之教法,于相續中産生思所生慧。而如是聞思之最終目的即依教授而實修,一切佛之法理唯一是調伏相續之方便教授,是故應由聞思而轉入修心,不應僅耽著于詞句。大恩上師又于《懷業時語》中言:“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淨觀一切他宗我心語。”教誡我等不應以偏袒之心執著宗派,如是取一舍一,易造毀壞自他之重罪,身爲修行人,應一心修持與己有緣之本尊法,且應平等淨觀一切他宗之法門。

  我等應明白一切經續論典皆是宣說有情成佛之方便,諸聖教無絲毫相違之處。身爲佛弟子,皈依佛陀之教法,是平等皈依顯密大小諸乘之聖教法,並非僅皈依其中一份而舍其余,若如是則毀壞皈依戒,無有資格作一皈依弟子。是故,皈依法是皈依所有教法。另一方面,須了知漢、藏傳佛教的各派平等皆爲佛教,皆是在聞思修學佛法,且最終皆可獲解脫。是故應平等恭敬、護持各教派,因衆生有根機、意樂各異,故接引之方便、所建化門亦不盡相同,然須了知,此一切皆爲諸佛菩薩度生方便。我等非但不應毀謗,且身爲一菩薩須不斷通達度生方便,將來方可度化不同根性之衆生。而于自己修學方面,應先對道之體性、次第以及數量決定叁方面,按照佛之密意真實了知,隨後無誤趣入所修之法,依止上師,修持有緣之法,此外對其他宗派盡量觀清淨。

  丁叁、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中分叁:一、聽聞軌理;二、講說軌理;叁、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論雲: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中分叁:一、聽聞軌理;二、講說軌理;叁、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戊一、聽聞軌理: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二、于法法師發起承事;叁、正聽軌理。

  論雲:初中分叁: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二、于法法師發起承事;叁、正聽軌理。

  頗有終日聞法而不明軌理者,或雖知少許,然未付諸于行。是故有必要學此聽聞軌理。聽聞正軌分叁:前二者是聽聞前應作之事,後一者是正聽聞時應作之事。

  聞法之前,須思惟聞法殊勝利益,如是方能引生聞法善淨意樂。而此殊勝利益正是佛法與法師所賜予,故彼等于學人有大恩德,是故學人應于內心與行爲上承事法與法師,如是端正心態與行爲。

  論雲:今初。

  先說“思惟聞法之利益”,此處關鍵是如理“思惟”。

  對此處所說聞法利益,非是聽聞便罷,而應認真思惟每一教證內容;亦非聞後稍作思惟即可,須于每次聞法前均如是思惟;且“思惟”亦非他人思惟,唯是聞法者自己積極思惟。如是以廣大思惟、恒常思惟及積極思惟,轉變以往無思惟或邪思惟之狀態,以心如是串習,即可養成正思惟的善妙習慣,由此令身心行爲趣入正軌。若僅聞不行,聞思前後心行無甚改變,縱多聞亦枉然,說法亦是對牛彈琴而已。

  

  

  聽聞軌理

  

  己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一、宣說聞法利益;二、攝義;叁、以五想聽聞正法。

  庚一、宣說聞法利益:

  論雲:《聽聞集》雲:“由聞知諸法,由聞遮諸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槃。”

  昔有一天子,問佛陀四難:如何方能了知諸法?如何方能遮止諸惡?如何方能斷除無義散亂?如何方能獲得涅槃?佛答複:其方法即是聽聞正法。以聞法過程中,自會增長乃至圓滿戒定慧叁學功德。

  由聞法能漸明因果等事理,並以此可了知取舍之處,比如了知在發心、語言及行爲上,何者爲善,何者爲惡,如此則可依之斷惡行善。由聞法能知輪回性苦、世事虛幻無常,心遂不會散亂于輪回瑣事之中,如是長久熏習自會斷除無義散亂;若繼聞大乘法要,體解衆生之苦,則不會耽著自利,遠離小乘之無義散亂;又複能聞思勝義實相,則不爲現相所惑,自然不再沈迷于戲論幻網之中。如是次第收攝好行無義之心,置心一處則易發慧,以智慧即可斷執著而得涅槃。是故,聞法具有成就戒定慧叁學之不可思議功德。

  頌詞中前二句明可得戒學,第叁句明可得定學,最後一句明可得慧學。

  《涅槃經》雲:“若離四法得涅槃者,無有是處,何等爲四?一親近善友,二專心聽法,叁系念思惟,四如法修行。以是義故,聽法因緣則得近于大般涅槃。何以故?開法眼故。”欲得涅槃者,應恒時不離此四法,即親近善友;後隨善友專心聞法;聞法後系念思惟;思惟後如法修行。由此道理,以聞法因緣則可逐漸接近涅槃,以聞法可開啓法眼之故。

  《涅槃經》又雲:“世有叁人,一者無目,二者一目,叁者二目。言無目者,常不聞法;一目之人,雖暫聞法,其心不佳;二目之人,專心聽受,如聞而行。以聽法故,得知世間如是叁人。”經說世上有叁種人,一爲盲者;二爲獨眼者;叁爲雙目俱全者。何爲盲者?即常不聞法之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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