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四、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論雲:“第二說法軌理分四: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叁、以何意樂加行而說;四、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己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一、說法産生極大勝利之條件;二、隨經典所說而思惟說法利益。
庚一、說法産生極大勝利之條件:
論雲:今初。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而說法者勝利極大。
今初,假使不顧慮利養、恭敬、名聞等雜染之事而說法,則利益極大。此處,法師應注意:一切功德必依正心正行方能成就,並非隨意講法即有功德。
此說條件有二:一者發心清淨;二者所說清淨。
發心清淨者,即無私心雜染,若涉及名利,則非清淨;
所說清淨者,即所說嚴謹契理,非隨口亂言,須是契合諸佛菩薩之教理,方名傳法。
若爲得錢財、名聲而說法,則非傳法,實爲販賣佛法,以佛法換取名利之故。傳法本爲神聖之事,但以發心不淨,遂成下劣雜染之事,故每一說法法師皆應具高尚的節操與情懷。一切說法皆是爲利益有情、爲弘揚佛教,一切皆發自利他之善心,作無私奉獻。
再者,須嚴謹契理說法。若唯隨順自己分別心,不契聖言量,隨意而傳,則是說佛法抑或魔說?此非傳佛菩薩之法,僅是一盲引衆盲,相將入火坑而已。《梵網經菩薩戒本》雲:“菩薩爲利養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叁寶說者,犯輕垢罪。”
不必說是菩薩,即使世間賢人亦以逐名求利爲恥。《世說新語》記有一則公案:管甯與華歆是朋友,一次二人同于菜園內鋤地,見地中有一金子,管甯視金如同石子,照舊鋤去,而華歆甚是在意,撿起金子置于一邊。又有一次,二人同學,時有一高官頭戴禮帽,坐車而過,管甯仍然讀書,華歆則抛開書本,出門觀視,管甯遂割坐席分開而坐,言道:“汝非我友。”是故,即便世間賢人亦不顧名利,何況菩薩。若以傳法竊取名利,唯毀壞自己而已,毫無功德可言。相反,若發心清淨,所說之法亦契合正理,如是定得大利益。有何等利益?以下依照經典,次第以等流果、離系果、增上果、異熟果宣說。
庚二、隨經典所說而思惟說法利益:
論雲:《勸發增上意樂》中雲:“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謂成就念,成就勝慧、成就覺慧,成就堅固,成就智慧,隨順證達出世間慧。”
《勸發增上意樂》中雲:“慈氏,無雜染法施即不希求利養恭敬,而行持法施。如是法施利益有二十種。”
前六者是等流果,對應《集學論》漢譯經文解釋:
一、成就念:即成就正念,以清淨說法可使自己安住于正念中。
二、成就勝慧:以如理說法,能令自心自然發趣于勝道。
叁、成就覺慧:以如理傳法,能令自己覺悟生起。
四、成就堅固:以傳法而有堅固勇猛的心力,以此可住持善根。
五、成就智慧:以如理傳法,能增長自己慧命。
六、隨順證達出世間慧:即能得出世間智慧,因所宣說者是法界清淨等流之聖法,是故定得相應的出世間智慧,此乃因果平等規律。說法之等流果,即開智慧,如《大乘莊嚴經論》雲:依于演說正法,則能成就妙觀察智。
以下四種是離系果。
論雲:貪欲微劣,嗔恚微劣,愚癡微劣,魔羅于彼不能得便。
從內在而言,通過清淨傳法,以往相續中的貪嗔癡會漸次微弱。貪欲勢力薄弱,少欲知足;嗔心亦不似以往粗猛,心極慈悲調柔;愚癡亦日漸減少,心甚清明而具正見。從外在而言,因其心清淨,遠離貪嗔癡,故魔王亦無法于法師造違緣。若發心不正,雜有貪嗔癡心而恣意傳法,魔王趁機入其心竅,而行魔之事業。
以下宣說九種增上果。
論雲:諸佛世尊而爲護念,諸非人等于彼守護,諸天于彼助發威德,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其諸親愛終不破離,言教威重,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得多喜悅,智者稱贊。
一、諸佛世尊而爲護念:十方諸佛均會加持、護念此位傳法菩薩。
二、諸非人等于彼守護:天龍八部鹹來守護法師,爲其護法。
叁、諸天于彼助發威德:諸天神衆鹹會助增其威德,此時法師容色光澤甚有力量。
四、諸怨敵等不能得便:仇敵冤家等不能幹擾其身心。
五、其諸親愛終不破離:親友眷屬不會破散分離,有極強攝持力,或諸善友、善知識皆會愛戴恭敬此位法師。
六、言教威重:凡有所言,他人必定信受,極具威信與份量。
七、其人當得無所怖畏:能獲無所怖畏之心。
八、得多喜悅:心境異常喜悅安祥。
九、智者稱贊:爲諸智者所稱歎,美名遠揚。
以下宣說異熟果。
論雲: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廣論四家注》如是解釋:說法行法布施之功德或恩德,將成堪能隨念。
此句或釋爲:對于說法當感圓滿異熟果,現在或未來堪能隨念。(此處尚存疑,請讀者鑒察。)
論雲:于衆經中所說勝利,皆應至心發起勝解。其中成就堅固者,新譯《集學論》中,譯爲成就勝解,諸故譯中,譯爲成就勇進。
對于《海慧請問經》、《海龍王請問經》、《妙法蓮華經》、《大乘莊嚴經論》等經論中所言說法利益,皆應至心發起勝解。上述第四種利益“成就堅固”于新譯《集學論》中譯爲“成就勝解”,于舊譯中,譯爲“成就勇進”。
己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
論雲: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如薄伽梵說《佛母》時,自設座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于法,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此內容有二:即發起承事大師與發起承事正法。先說後者,即如佛陀當年宣講《般若經》時,親自敷設法座等,至尊諸佛尚且如是恭敬佛法,何況我等凡夫,故應于法起大恭敬。
《般若經》雲:“爾時世尊,自敷獅子座,結跏趺坐,直身系念在前,入叁昧王叁昧,一切叁昧悉入其中。”印光大師雲:“良以諸大乘經,乃諸佛之母,菩薩之師,叁世如來之法身舍利,九界衆生之出苦慈航,雖高證佛果,尚須敬法,類報本追遠,不忘大恩,故《涅槃經》雲:“法是佛母,佛從法生,叁世如來皆供養法。”況薄地凡夫。”是故說法師應于所說佛法發起恭敬心而承事。
再者,須隨念大師功德與恩德而生起大敬重。
隨念大師功德,即隨念佛陀以身神變放大光明,遍照法界衆生,攝取不舍;以語神變圓音說法,令無量衆生隨類得解;又以意神變遍知一切有情之根機、意樂,契機傳妙法。
隨念大師恩德,即應憶念我等能值遇一句佛法,亦爲佛陀恩德,此皆爲世尊于因地時,爲救度我等而發無上菩提心,以無量苦行所得妙法。《華嚴經》雲:“如此娑婆世界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爲布施,乃至成大菩提。”永明禅師于《心賦注》中雲:“或剝皮出髓而誓思繕寫,或投岩赴火而志願傳揚,身燭千燈、瀝懇而唯求半偈,足翹七日,傾心而爲贊華王。”本師釋迦佛爲求得正法而曆經無量苦行,爲書寫經典而剝皮抽髓;爲求得“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此一偈而以身投崖,赴蹈火坑;或爲求法,身燃千燈,刺千釘等,曆經無量苦行方獲無量妙法傳予我等,是故應念大師恩德而生大敬重心。
若如是恭敬正法與佛陀能生無量功德。《賢劫經》雲:“虛空邊可量,大海深可測,于佛起信心,功德實難诠。從今至菩提,永斷惡趣苦,如欲得利益,應勤種福田,精勤不放逸,恭敬供養佛。”《律藏經》雲:“與佛所結諸緣分,稱誦供養微細事,皆得享用善趣樂,甘露佛果最終得。”《華嚴經》雲:“嗟,佛子!何人見聞憶念如來無上正等覺,皆生巨大善根功德,此種功德于此衆生修持無上菩提具真實難言之巨大意義。”
總之,誠如印光大師所言:佛法從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則得一分利益,有十分恭敬,則得十分利益。
己叁、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一、意樂;二、加行。
庚一、意樂:一、安住五想;二、斷除六過。
辛一、安住五想:
論雲: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其意樂者,謂應安住《海慧問經》所說五想。謂于自所應起醫想,于法起藥想,于聞法者起病人想,于如來所起善士想,于正法理起久住想,及于徒衆修習慈心。
法師應以何種意樂與加行而說法,意樂者,即應安住如《海慧請問經》所說五想,即對自己應起醫師想,對法應起良藥想,對聞法者應起病人想,對如來應起善知識想,于正法理應起久住想。于此五想外,還應于徒衆修習慈心。
辛二、斷除六過:
論雲:應斷恐他高勝嫉妒,推延懈怠,數數宣說所生疲厭,贊自功德舉他過失,于法悭吝,顧著財物謂衣食等。
法師應斷之六過:
一、恐他高勝嫉妒:唯恐他人超勝自己的嫉妒心。
二、推延懈怠:說法不及時,延誤時間的懈怠心。
叁、數數宣說所生疲厭:因再叁說法勞累所生之疲厭心。
四、贊自功德舉他過失:說法時贊歎自己功德,宣說他人之過。《梵網菩薩戒本》第七自贊毀他戒說:“菩薩應代一切衆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五、于法悭吝:于佛法有悭吝心,覆藏而不宣說。《梵網菩薩戒本》第八悭惜加毀戒說:“有求法者,不爲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六、顧著財物謂衣食等:有考慮財物之染汙心,若所供財物微薄,則不願說法;若所供財物豐厚,遂生歡喜而開演佛法。若自己仍執著財物,宣說佛法時,以不收供養爲善。如是說法,發心即會清淨如法,功德倍增。
以上六種皆是導致傳法不清淨之因,當努力斷之。
論雲:應作是念:爲令自他得成佛故,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
法師應如是想:爲令自他獲得成佛之故,說法功德,即爲我的安樂資具。因爲以如是高尚發心說法,自己當下即安住于喜悅,未來亦將獲得安樂,究竟可獲成佛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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