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四年法尊法師于武昌佛學院畢業後,到北京藏文院學習,曾師從太虛大師受學。一九二五年,法師二十叁歲時隨大勇法師入藏求法,先後于藏地求學近十載,一九叁四年返回漢地主持漢藏教理院。一九四九年後,于北京菩提學會從事藏傳佛教的譯著工作,曾任中國佛學院院長等職。一九八零年于北京廣濟寺圓寂。
法師一生致力藏文經論的翻譯工作,爲中國近代傑出譯師,其譯著主要有:《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入中論》、《入中論善解密意疏》、《現觀莊嚴論》、《辨法法性論》、《集量論》、《釋量論》、《辨了不了義論》等。
丙叁、論名之意義:一、略說;二、菩提;叁、道次第;四、廣;五、論。
丁一、略說:
若從能诠所诠的角度分析,廣論爲能诠,其所诠爲菩提道次第。對所诠“菩提道次第”,若以能得與所得分析,所得爲無上菩提,能得即道次第,依次第修道便能獲得無上菩提。
丁二、菩提:一、菩提之體性;二、菩提之分類;叁、菩提之喻;四、菩提之釋詞。
戊一、菩提之體性:
此處菩提爲叁種菩提(聲聞、緣覺、佛菩提)中的佛菩提,亦即大乘究竟佛果。菩提之體性,有斷、證二分,亦即煩惱障、所知障之垢染無余清淨之斷菩提;以及如所有與盡所有一切諸法現量證悟之證菩提。
《寶性論》雲:“佛性是由無別異,清淨妙法所安立,猶如日輪與虛空,智慧離染二體相。”何爲勝義如來之體性?彌勒菩薩言:佛之體性是由自心清淨之中一切無別而安住,最終無余清淨客塵障垢,具有兩種清淨之妙法所安立。若從斷證二分而言,即爲猶如日輪自性光明的智慧光明(證德)與虛空本來清淨之二障清淨(斷德),如此具足證圓滿與斷圓滿之體相。《大乘莊嚴經論》雲:“一切難已行,一切善已集,一切時已度,一切障已斷,成就一切種,此即爲佛身。”一切難行已經行持,一切善根已經集聚,一切時劫已經經曆,一切障礙已經斷除,由此成就一切種智,此即爲佛陀之身。此論菩提品中亦宣說大菩提之體性:“二障已永除,法如得清淨,諸物及緣智,自在亦無盡。”前二句宣說斷菩提,後二句宣說證菩提。從斷菩提而言,何時相續中,已無余清淨煩惱障與所知障,法性真如極爲清淨之體相,即大菩提;從證菩提而言,于證悟法性之中毫無動搖之同時,無勤任運遍知一切有法之智慧自在體性身,即大菩提之自相。
以上從斷證二分诠釋菩提之體性,具可參閱《大乘莊嚴經論•菩提品》中之九種義;《寶性論》中之八種義;《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之六種義。若對菩提果能生起勝解,相續中定會生起求證無上菩提之善法欲。
戊二、菩提之分類:
菩提可分爲叁類:法身菩提、報身菩提、化身菩提。如《寶性論》雲:“彼者分類由深廣,大自性叁功德法,當知如是自性等,安立法報化叁身。”對于大菩提,從功德甚深難以測度方面,安立爲法身;從具有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無量功德故而廣大方面,安立爲報身;從契合衆生根機而作利他故是大自性方面,安立爲化身。
法報化叁身亦可攝爲二身,即勝義菩提法身與世俗菩提色身。報身與化身即世俗菩提色身,因爲報身是于近之清淨眷屬(一至十地菩薩)前顯現的真實色身;化身是于遠之不淨眷屬(凡夫、聲聞、緣覺)前示現的色身影像。是故,報化二身均攝于世俗菩提色身中,如《寶性論》雲:“此處初者爲法身,其後二者爲色身。”又雲:“自利圓滿功德處,即一切佛勝義身,他利圓滿功德處,即一切佛世俗身。”
戊叁、菩提之比喻:
以本具光明之日輪,比喻究竟智慧光明之證德;以遠離雲霧之虛空,比喻二障清淨之斷德。《寶性論》中有九種比喻:譬如蓮花中現出之佛身、遠離群蜂之蜂蜜、皮殼中脫出之果實等。如此無上究竟之菩提遠離一切客塵障礙,本來如來藏自性之本體完全顯露,此殊勝境界對初學者唯以比喻而诠示。
戊四、菩提之釋詞:
梵語:菩提;藏語:向曲;漢義:斷證。如《瑜伽師地論》雲:“雲何菩提?謂略說,二斷二智,是名菩提。二斷者:一煩惱障斷,二所知障斷;二智者:一煩惱障斷故,畢竟離垢,一切煩惱不隨縛智;二所知障斷故,于一切所知無礙無障智。”
因大菩提徹底斷盡一切障礙之種子習氣,且具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一切究竟果法之功德,故此大菩提必爲究竟殊勝之果,如如意寶般具有能賜予一切所欲之妙力。有情所希求者即此究竟之解脫、無上之菩提,此如意寶王以何而可獲取?即依靠次第修道。
丁叁、道次第:一、道次第之含義;二、以理安立;叁、比喻。
戊一、道次第之含義:
道次第含義可從幾個角度诠釋:
1、按《現觀莊嚴論》之觀點:“道”指甚深與廣大二道。“次第”指深廣二道于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中的修行次第。
2、按《入行論》之觀點:“道”指菩薩行所依之菩提心,以及依此發起的六度萬行,亦即願行兩種菩提心之修行。“次第”指安住不放逸後行持布施、持戒等;或爲安住不放逸等,然後修持自他平等、自他相換等。
3、按《道炬論》與本論觀點:“道”指叁士道,即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不共上士道。“次第”即在具足共下士、共中士道次第之前提下,修學不共之上士道,亦即以下士道、中士道爲基礎,于此基礎上修不共上士道。
戊二、以理安立:
1、以理安立“道”:《道炬論》與《廣論》中所講的甚深與廣大之智慧爲正道,因其爲能夠到達果地菩提之現證故。
2、以理安立“次第”:即前因後果之因果次第。叁士道所攝一切道須次第産生,以前前爲因,後後爲果。譬如,一棵樹的根、莖、枝、葉、花、果六個階段,須次第産生:以樹根爲因而有樹莖;以樹莖爲因而有樹枝,如是依次産生樹葉乃至花果等。同理,叁士道之修行,唯完成前前,方能進入後後,此爲次第決定之理。
戊叁、比喻:
1、道之比喻,即能到達目的地之大路。《俱舍論》雲:“道義雲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故。”本論所說之叁士道即爲能從凡夫地通向涅槃之道路,爲行人所應走的圓滿成佛之路,故名菩提道。
2、次第決定之比喻:
(1)、《陀羅尼自在王經》中以淨治摩尼寶之過程爲喻:譬如,一善巧摩尼寶之大師,若得不淨之摩尼寶,他先以灰洗摩尼寶,又以黑發之布擦拭,再以辛辣味之漿水洗,完後複以布裹住木棒擦拭摩尼寶,此道工序完成後續以藥水洗,後再以細軟之布擦拭,最後徹底遠離銅鐵等細垢。此喻意爲:我等欲成就離垢清淨之斷菩提,應如此按次第不斷淨化自相續,先除粗垢,後遣細垢,最後再除極細微之障垢。因斷障具有從粗到細逐漸遣除之決定次第,故以此淨治摩尼寶之過程爲喻。以叁士道而言,首要遣除對現世五欲之耽著,才能爲後世安樂而取舍因果,趣入下士道十善業之修行;複次,須遣除對叁界有漏安樂之耽著,方能生起出離心、修戒定慧,趣入中士道之修行;之後,須遣除僅爲己求解脫之小乘發心,如此才能修習菩提心,趣入上士道六度四攝之修行;最後,要遣除對人法之實執,才能真正超越輪涅,獲究竟解脫。因此,首需遣除前前粗大之耽著,如是方能趣入後後之修行,具有如此決定之次第。
(2)、其他經論中以階梯比喻次第:如同階梯從下下通往上上,唯經過下下之臺階,方能到達上上。若未經下下,則不可能無因而至上上,因此,下下爲上上不可或缺之基礎。相反,若能按次第一階階經過,自會達上上。
就本論而言,法尊法師曾以下士道爲例,宣說次第決定之理。法尊法師言:“親近善知識是修學一切佛法之基礎,須親近善知識才能趣入佛法,故最先說。趣入佛法後,即須思維有暇圓滿人身難得,才能策勵自己,起大精進,修學佛法。所修學者,即叁士道。若不能脫離惡趣,即無修學佛法之機緣,更不能出離生死,成大菩提。若對現世五欲塵(色聲香味觸的享受)貪求還不能止息,叁惡趣之苦還不知怖畏,就更不能厭叁界苦,勤求出離。故最迫切者,也是淺易者,應當先修下士道。修下士道中,若貪著現世五欲,于後世安樂就不能起猛利希求,于叁惡趣苦也不能生真實怖畏;故先應思維人身無常,才能怖畏惡趣,由怖畏惡趣,才能至誠皈依叁寶,深信佛說因果道理,止惡修善;由此才能遠離惡趣。”
丁四、廣:
“廣”之含義可從叁門诠釋:1、能诠所诠廣大;2、所化廣大;3、相對于略論而言廣大。
1、本論能诠教理衆多,故所诠意義甚廣,凡從初發心學佛直至成佛之間的修行次第,無一不圓滿具足,故名爲“廣”。克主傑曾贊歎道:“阿底峽尊者所傳的菩提道次第教授,比如教典派、教授派等,雖有多種《道次第》,但要如宗大師廣略二論中所說道之總體與一一支分,過去西藏未曾有一人能如此宣說,故應知此爲大師不共希有之善說。”如是,從總體或一一支分圓滿抉擇,唯本論具有如是殊勝功德,故從能诠與所诠廣大角度名爲“廣”。
2、本論所化根機甚廣,包括下、中、上叁類根機,此叁類根機皆可依修學本論而趣入。下、中根者首先修學下士、中士道,奠定基礎後,方能漸漸趨入上士道修行。上根者欲趣入上士道修行,亦必須圓滿下、中士道之支分,故亦應先學共下士、共中士之道。因本論針對的所化範圍甚廣,故名爲“廣論”。
3、相對《菩提道次第略論》而言廣大:本論中,對每一科內容皆先依正理成立,後廣引經論證明;對疑惑處,以易解之比喻說明,打破各種邪見;再引嘎當祖師語錄顯發其中義理,最後再總結要義,以廣而細之方式層層遞進解釋,而《菩提道次第略論》則省略了破立與教證等,故相對而言“廣”。
丁五、論:
內道之論具改造與救護二義。此部《廣論》可以不斷改造我等內心,從世俗角度而言,是將耽著今生之心改造成希求後世安樂之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